发布时间: | 2009-06-08 | 点击次数: | 0 |
深圳市长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
反腐之剑,再指南粤,最新一位落马的高官是深圳市长许宗衡。消息指,许宗衡已被中纪委双规,其太太也同时被监控居住,据悉可能是涉及经济问题。
消息透露,许宗衡夫妇是昨天(6月5日)凌晨从家中被带走的。据悉,许被带走前没有任何异常,频繁出席公开活动。根据深圳媒体报道,就在前日(4日),许宗衡出席了与思科公司的签约仪式,下午会见客人,还主持了市政府常务会议。2日,他与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进行了闭门座谈。
消息人士指,许宗衡出事可能涉及经济问题。有人涉嫌利用职权,为在深圳的湖南商家牟利,从中收受利益好处,因此在深圳官场流传“湖南帮”一说。消息人士谓,许宗衡的太太也被相关部门监控,但未知是否也涉案。
许宗衡接受访问时曾表示,自己每天的工作时间在15个小时左右,回到家基本见了太太没话说,只想洗澡睡觉。他还称,自己是个勤奋的市长,但不是合格的丈夫和父亲。他外出活动时常携夫人同行。
54岁的许宗衡是湖南湘潭人,曾任衡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3年南下深圳,先后担任过深圳组织部处长、深圳海天出版社社长、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等职。2000年他调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同年6月成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他推出一系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加了政治资本。2003年许宗衡当选常务副市长,2005年5月接替李鸿忠任深圳市长。当时有评论指,许宗衡是低调的黑马。
许宗衡任市长期间,强力推行“强势政府”,又要求官员接受审计评议,不合格者下岗。他力挺楼价,表示不会出台政策限制。去年9月龙岗舞王俱乐部发生大火,最后仅处理了一批芝麻官,因此有呼声要求许宗衡引咎辞职。在深港合作上,许宗衡提出“向香港学习、为香港服务”,推动两地金融业的合作,曾多次来港访问。ddhw.cn
许宗衡简历档案
许宗衡:男,汉族,1955年7月生,湖南湘潭人。
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3月参加工作,学历在职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
1972年3月至1974年8月为湖南省衡南县宝盖农场知青,任场长、副指导员。
1974年8月至1976年8月在湖南省交通学校汽车专业学习,担任班长、校学生会主席。
1976年8月至1977年9月任湖南省衡阳汽车修配厂技术员、政治处干部。
1977年9月至1978年12月任湖南省衡阳市经委组干科干部。
1978年12月至1986年8月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副科长、科长。
1986年8月至1990年4月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1984年6月至1986年9月在湘潭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0年4月至1993年1月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副厅级)、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3年1月至1994年7月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处处长。
1994年7月至1996年8月任广东省深圳市海天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副局级)(1994年2月至1996年1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1996年8月至2000年1月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深圳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局级)(其间:1997年8月至1999年8月在美国国际东西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班学习)。
2000年1月至5月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局级)。
2000年5月至2003年8月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2000年6月起),深圳市党建研究会会长(2000年8月起),深圳市人才研究协会会长(2002年9月起),广东省党建研究会副会长(2001年6月起)。
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常委、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5年5月至6月2日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5年6月2日任中共广东省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因受贿一审被判死缓
2011-05-09 12:49:21 来源: 新华网(广州)
核心提示:9日,河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许宗衡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
新华网郑州5月9日电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担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的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许宗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许宗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鉴于许宗衡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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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一审开庭
新华网郑州4月21日电(记者杨维汉)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1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在担任中共深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深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许宗衡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许宗衡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数十名群众、媒体记者和许宗衡的亲属旁听了庭审。
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新闻回顾:深圳市委书记:许宗衡案基本结束 干部勿相互猜疑
深圳市委书记王荣称:“前一阶段,因为许宗衡的案件,在扫尾时候,有些线索要跟少数同志核实一下,仅此而已,不存在新的大案查案,而且这项工作也已经结束或者基本结束,就是核实,核实之后就完了,所以各位同志,尤其是干部之间不要相互猜疑。”
(本文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NN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