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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克勤检察长 何日夫妻双双把家还
发布时间: 2022-06-03 点击次数: 0
案情回放:
   杨克勤检察长   何日夫妻双双把家还



——受贿4635万元!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杨克勤获刑13年播报文章

2021年5月17日上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受贿案,对被告人杨克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杨克勤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此前公布消息称,杨克勤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知纪违纪,执法犯法;道德失守,家风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杨克勤在政法系统工作39年,其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个在任上落马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据公开报道,在任期间,他曾参与和立案查处周永康、薄熙来、周本顺等省部级以上干部15人。

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杨克勤先后利用担任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及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家属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635.6141万元。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克勤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杨克勤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个在任上落马的省级检察院检察长。

62岁的杨克勤在政法系统工作39年,先后历经安徽省政法系统、中央政法系统、吉林省政法系统,落马时官至副部级。
1994年-2012年,杨克勤在中央政法委工作18年,历任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政法研究所所长、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

在中央政法委工作期间,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曾是杨克勤的“顶头上司”。2003年11月,周本顺调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5年后升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自2003年到2012年,周本顺一直是杨克勤的上级。
据媒体公开报道,杨克勤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任职期间,曾参与和立案查处周永康、周本顺两人,还有薄熙来等15名省部级以上干部。

2018年1月29日,在吉林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检察长杨克勤向大会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指出,过去五年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中央和吉林省委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坚持“老虎”“拍蝇”“猎狐”一起抓,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杨克勤称,五年以来,吉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案5026件、处级以上要案573人,其中查处厅级干部49人。追捕“红通5号”等外逃人员138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35亿元。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曾在2016年6月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吉林省检察院查办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包括河北省委原常委、秘书长景春华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黑龙江省委原常委、大庆市委原书记韩学键涉嫌受贿案等2起省部级干部犯罪要案;参与查办了河北省委原书记周本顺,黑龙江省人大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盖如垠,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等案件。

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内,杨克勤曾力推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改革将职能相近的部门划归至一个部门统一管理,避免政府职能交叉。2015年5月29日,吉林省检察院改革后“大部制”机构正式挂牌,原34个处(室、局)整合调整为9部1委,同时任命56名主任检察官。确定从6月1日起,各项检察工作全面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业务机制试运行。

2016年7月18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长春召开,会上肯定了吉林省检察机关改革模式。
杨克勤推动的其他改革项目还包括,2016年2月,全国首家省级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吉林省检察院设立,该办公室具备了专门办案组织和专业办案队伍,落实了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教育挽救措施,帮助未成年人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2012年7月6日,为了让干部少犯错误、党和国家形象少受损害,吉林省检察院成立全国首家职务犯罪预防局。该机构通过分析职务犯罪的规律特点、原因条件,研究提出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
去年11月至杨克勤落马前,他的3名同事、属下相继被查。2018年11月13日,吉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长智落马;今年4月1日,另一位吉林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茂田被查;4月29日,通化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姜洪涛落马,他曾长期在省检察院工作。

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杨克勤与当地商人“走得很近”,建立了自己的政商小圈子。今年6月,包括中东集团董事长卢丽在内的多名吉林省民企商人也被带走协助调查。此前卢丽曾赠予杨克勤一套价值不菲的别墅。
矛头逐渐指向了杨克勤。今年7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杨克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杨克勤落马消息公布前的7月5日,吉林省检察院官网上消息显示,杨克勤主持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2019年第五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开展研讨交流”。

杨克勤在会上称,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严日子、“苦”日子的思想观念,习惯在“显微镜”“聚光灯”下工作和生活。要学习好党章党规,培养政治自觉性,增强纪律意识,并通过实践不断强化行动自觉,时刻用“廉洁自律准则”对标自己,用“纪律处分条例”负面清单警示自己。

12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杨克勤被“双开”。

经查,杨克勤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以权谋私,以案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超标准装修周转房,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卖官鬻爵,破坏地方检察系统政治生态;知纪违纪,执法犯法,在企业经营、解决诉讼纠纷、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干预司法,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道德失守,家风败坏。

杨克勤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克勤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吉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新闻链接: 据“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19年12月31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吴长智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吴长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10月,被告人吴长智在担任吉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及副检察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案件查办、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07万余元。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长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吴长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检举他人重大犯罪,且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且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简历显示,吴长智,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吉林磐石人,1978年10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吴长智早年在吉林市委组织部工作,2011年年初调任松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年后出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2016年11月任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8年11月,吴长智被查,2019年4月被通报“双开”。经查,吴长智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借用车辆,违规借用住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地位、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