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 官本位 能不能没有你
发布时间: | 2009-07-10 | 点击次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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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 官本位 能不能没有你
据《人民日报》报道 吉林大学近日制定了新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其中规定,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
据介绍,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吉大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设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含研究院、所)学术委员会。
根据新章程,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采用轮值制,任期两年。每次换届要求有较大比例的新增委员,一般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所有层面的委员都通过民主推荐或者选举产生,系和学科推荐产生学院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部和学校委员、学部推荐产生学校委员。其中,各学部推荐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院长人数不得多于非院长人数。另外,各个层面学术委员会的主任人选都通过选举产生。
“政学分离”:吉大会不会重蹈武大的覆辙?
盛大林
吉林大学近日制定了新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章程规定》: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吉大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设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含研究院、所)学术委员会。吉林大学校长展涛称:“所有学校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任何一个学术委员会,在人员结构上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也使得学术委员会能够独立和自主行使职权。”(据7月9日《人民日报》)
职称评定由领导说了算,学科设置由领导说了算,甚至学术观点是否“正确”也由领导说了算;很多大学教师不是埋头做学问、搞教学,而是剜窟窿打洞地跑官、要官甚至买官;一旦当上了官儿,外行就可以领导内行……近年来,“教育行政化”、“高校衙门化”问题越来越严重。高校的教师们痛心疾首,社会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代表委员们也在两会上不断地提案,建议实行“政学分离”、“学术独立”等。现在,吉大终于“动手”了,网友们一片“支持”之声。
吉大的这一改革能一举革除“教育行政化”等积弊吗?坦率地说,我非常悲观!
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分离当然是“政学分离”的前提,吉大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儿并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即设立专门的学术委员会,并独立于学校的行政机构。但学术委员会真的能够“独立和自主行使职权”吗?如果学校领导发了话,学术委员会敢不听吗?从组织结构上说,学术委员会显然还是在校党委等大学领导机构的领导之下;从权力来源上讲,学术委员会的权力也是校党委等学校领导机构授予的。虽然学术委员会被称为“最高学术权力机构”,但并不是学校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在行政权力面前,学术权力只是一个从属的角色而已。
去年4月17日,《人民日报》曾报道了武汉大学进行的一系列“政学分权”改革:为了保障学术权力,武大也成立了校学术委员会及院系教授委员会,并明确规定校院两级党政一把手不能担任两级学术组织的主任委员。根据章程,教授委员会不仅有权审议院系的学科和专业设置、科研计划、发展规划,而且有权评定院系教学、科研成果。然而,结果如何呢?武大一位教授对记者说:“所谓学者治学、教授治教的改革目前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并没有真正实现。”他举例说:某某院开博导大会评博导,大会通过了3个人,院里行政领导一开会,又加上了5个人,通过的人数由3个变成了8个,而到了最后公布时,实际通过的人数却是12个,学校又另外“塞”进去了4个。没过多久,武大对所谓“政学分权”改革就“不提了”(据2008年10月10日《东方今报》)。
实际上,早在2000年,东北师范大学就建立了学院级的教授委员会,实行“教授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此后,北大、清华、人大等全国几十所高校也都成立了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但事实早就证明,那些所谓的“学术委员会”都只是徒有虚名而已。那么,吉大会不会重蹈武大等高校的覆辙呢?那简直是一定的!
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这确实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但这种体制性问题不能指望高校的“自我革命”来解决,因为任何掌权者都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权力。高校要实现“政学分离”、回归“学术本位”。
据《人民日报》报道 吉林大学近日制定了新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其中规定,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不担任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
据介绍,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吉大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设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含研究院、所)学术委员会。
根据新章程,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采用轮值制,任期两年。每次换届要求有较大比例的新增委员,一般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2/3。所有层面的委员都通过民主推荐或者选举产生,系和学科推荐产生学院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部和学校委员、学部推荐产生学校委员。其中,各学部推荐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院长人数不得多于非院长人数。另外,各个层面学术委员会的主任人选都通过选举产生。
“政学分离”:吉大会不会重蹈武大的覆辙?
盛大林
吉林大学近日制定了新的《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章程规定》: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校学术决策科学规范的组织,是吉大学术评议、审议、论证和决策的最高学术权力机构,设校学术委员会、学部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含研究院、所)学术委员会。吉林大学校长展涛称:“所有学校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一律不参加任何一个学术委员会,在人员结构上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也使得学术委员会能够独立和自主行使职权。”(据7月9日《人民日报》)
职称评定由领导说了算,学科设置由领导说了算,甚至学术观点是否“正确”也由领导说了算;很多大学教师不是埋头做学问、搞教学,而是剜窟窿打洞地跑官、要官甚至买官;一旦当上了官儿,外行就可以领导内行……近年来,“教育行政化”、“高校衙门化”问题越来越严重。高校的教师们痛心疾首,社会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代表委员们也在两会上不断地提案,建议实行“政学分离”、“学术独立”等。现在,吉大终于“动手”了,网友们一片“支持”之声。
吉大的这一改革能一举革除“教育行政化”等积弊吗?坦率地说,我非常悲观!
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分离当然是“政学分离”的前提,吉大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儿并作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即设立专门的学术委员会,并独立于学校的行政机构。但学术委员会真的能够“独立和自主行使职权”吗?如果学校领导发了话,学术委员会敢不听吗?从组织结构上说,学术委员会显然还是在校党委等大学领导机构的领导之下;从权力来源上讲,学术委员会的权力也是校党委等学校领导机构授予的。虽然学术委员会被称为“最高学术权力机构”,但并不是学校的“最高行政权力机构”,在行政权力面前,学术权力只是一个从属的角色而已。
去年4月17日,《人民日报》曾报道了武汉大学进行的一系列“政学分权”改革:为了保障学术权力,武大也成立了校学术委员会及院系教授委员会,并明确规定校院两级党政一把手不能担任两级学术组织的主任委员。根据章程,教授委员会不仅有权审议院系的学科和专业设置、科研计划、发展规划,而且有权评定院系教学、科研成果。然而,结果如何呢?武大一位教授对记者说:“所谓学者治学、教授治教的改革目前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并没有真正实现。”他举例说:某某院开博导大会评博导,大会通过了3个人,院里行政领导一开会,又加上了5个人,通过的人数由3个变成了8个,而到了最后公布时,实际通过的人数却是12个,学校又另外“塞”进去了4个。没过多久,武大对所谓“政学分权”改革就“不提了”(据2008年10月10日《东方今报》)。
实际上,早在2000年,东北师范大学就建立了学院级的教授委员会,实行“教授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此后,北大、清华、人大等全国几十所高校也都成立了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但事实早就证明,那些所谓的“学术委员会”都只是徒有虚名而已。那么,吉大会不会重蹈武大等高校的覆辙呢?那简直是一定的!
学术的归学术,行政的归行政,这确实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但这种体制性问题不能指望高校的“自我革命”来解决,因为任何掌权者都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权力。高校要实现“政学分离”、回归“学术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