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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法官王学林殴打北京律师事件再度报道
发布时间: 2009-07-13 点击次数: 0
案情回放:
   



天津南开区法官王学林殴打北京律师事件再度报道



  今年3月28日下午,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前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王令称,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在立案大厅内对自己挥拳,并在立案大厅外将自己的脖子掐住。王令还称,王学林在与他的交谈中,不但一直指着他的鼻子说话,还曾表示“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

■ 调查组建议:“被指打人法官”免职
调查结果:未认定北京律师被法官掐脖子
 调查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认定此事”。得出该结论的依据是,在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时,并没有看到王令的脖子上有被掐过的痕迹。同时经询问,在场人员对此情节各有说法。[详细]




调查组建议免去当事法官庭长职务

1、当事法官庭长应免职 调查组认为,身为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的王学林在立案大厅接待王令及其当事人过程中,举止不当,不能有效地控制局面,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2、主管副院长负有领导责任 另外,作为行政庭庭长的王学林来到立案大厅接待王令一行,是受南开区法院主管副院长齐绪魁(音)的指派,但在王令曾多次要求见法院院长的情况下,齐绪魁没有及时出面处理,因此认定齐绪魁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天津调查组建议有关部门免去王学林南开区法院行政庭庭长职务,并决定在天津市政法系统内对王学林和齐绪魁通报批评。



■ 天津当事人:“法官是否打律师”结论很含糊
 一名当事人代表向记者表明了他们的看法:“过了这么长时间,天津调查组总算有了结果,这件事终于有了一个说法,我们感到很欣慰。调查组虽然得出了调查结果,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决定,但是对法官打律师这件事本身的结论却相当含糊,法官到底有没有打律师?这个疑问并没有在调查结果中有明确的认定。”[详细]



北京律师:如果调查决定不公正还将申诉

 “如果天津市委调查组的决定没有充分依据客观事实,如果调查程序不够公开,如果调查决定不够公正,我能回报群众的仅能以一个律师应有的良知继续支撑,继续坚持。我将不同意、不认可这一处理决定。我将保留继续申诉控告的权利,并且必将以一名党员、一位律师的身份,在组织的框架内继续依法行使这些法律和党章赋予我的权利。”[全文]



■ 事件背景:拆迁之痛

天津当事人:“法官是否打律师”结论很含糊

  3月28日,与王令一同前往南开区法院立案厅的还有他11名天津当事人。除了两名当事人后来因故退出诉讼外,其他9名当事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法官王学林的确曾掐过律师王令的脖子。

  在得知天津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后,这些原南开区松盛里大楼的居民均表示了极大关注。昨天上午,一名当事人代表向记者表明了他们的看法:“过了这么长时间,天津调查组总算有了结果,这件事终于有了一个说法,我们感到很欣慰。



调查组虽然得出了调查结果,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决定,但是对法官打律师这件事本身的结论却相当含糊,法官到底有没有打律师?这个疑问并没有在调查结果中有明确的认定。”

  “我们和南开区法院各自提供了自己的证据,两种说法截然相反,在这种情况下,必然只有一方的证据是真实的,到底哪方在说谎,希望调查组能够作出一个定论。如果南开区法院存在作伪证的嫌疑,希望有关部门能继续加以调查。”

  “法官打律师事件本身是由于我们的拆迁诉讼案引起的。天津调查组对我们进行调查时曾表示,除了对法官打律师这件事进行专门调查外,还将对松盛里大楼有关的拆迁情况进行调查,但直到现在,关于拆迁的调查仍没有结果。”

  这位当事人代表表示:“王令给我们代理的只是一起简单的行政诉讼,我们已有证据证明对外号称‘因地铁一号线建设’而进行的拆迁,实际是为了天津百城地产投资公司四栋商住楼开发项目服务的,而现在南开区法院以‘案件涉及的有关问题需进行请示’为由,中止了我们案子的诉讼。我们现在已陷入状告无门的境地。”他担心,关于法官打律师的调查结果,会给他们的案子带来更加不利的影响。

  北京律师:如果调查决定不公正还将申诉

  尽管王令并没有接受记者采访,但他7月28日在自己博客上发表的一篇文章,却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他的想法:今天与司法局通电话,获悉天津方面可能已经对法官打律师事件有了决定,可能会近期告知,并告知结果可能我能接受。而我最希望解决的,并不是对我这个事情的处理结果,而是希望看到老百姓能得到安置,能住上满意的新房,至少在现阶段能获得周转房或者周转租房的费用。别让老百姓因为拆了房子而无房可住。

  我不知道最后的调查处理决定究竟怎样,是否与我反映的客观事实相符合,也不知道就虚假证人、南开区法院当时现场的摄(录)像的去向、当时现场的照片的去向等相关重要疑点是否得到必要的重视,迷雾重重后的疑点是否能最终大白于天下。

  我还不知道,天津市委调查组是否会最终采纳我的建议,将群众遭遇的违法拆迁纳入此次的调查程序之中。因为,从3月29日南开区法院对群众赖以生存的住房进行强拆至今,群众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依法解决,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群众一直面临无家可归、流离失所的艰难处境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正当开发商已经逐步浮出水面的时候,正当开发商已经要在此地段建成商住房的时候,南开区有关部门仍然坚称此项目是地铁项目从而无法回迁安置。而就在今日,南开区法院以此案受到关注所以需要请示为由,无限期地中止了本案的审理活动。

  如果天津市委调查组的决定没有充分依据客观事实,如果调查程序不够公开,如果调查决定不够公正,我能回报群众的仅能以一个律师应有的良知继续支撑,继续坚持。我将不同意、不认可这一处理决定。我将保留继续申诉控告的权利,并且必将以一名党员、一位律师的身份,在组织的框架内继续依法行使这些法律和党章赋予我的权利。

  事件回放

  今年3月28日下午,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令前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立案。王令称,该院行政庭庭长王学林在立案大厅内对自己挥拳,并在立案大厅外将自己的脖子掐住。王令还称,王学林在与他的交谈中,不但一直指着他的鼻子说话,还曾表示“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你晚上走路小心点”。

  3月29日,中国律师网披露了“北京律师在天津遭法官殴打”事件。4月11日,本报刊发报道《天津一法官被指法院内殴打北京律师》。次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调查组。当晚,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吹风会,南开区人民法院宣布其调查结果,否认法官打律师。

  4月14日,面对记者采访时,王学林保证自己没有打人,据他称,3月28日下午,王令煽动当事人在立案大厅内闹事。随后,天津市委牵头成立调查组,对这起事件展开调查。

  这起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受到京津两地相关部门的关注,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曾专门就此事作出批示。

  本报记者朱弢/文 成江/摄影

  来源:华夏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