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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石:乌云遮不住正义的天空
发布时间: 2009-05-09 点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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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云遮不住正义的天空

作者:
沙石

《民主与法制》 2003年第11期     本文字数:3963 小 中 大


萧国商城下岗女工侯瑞侠被安徽省萧县公安局拘留,萧县检察院批捕,关押270天之后,终于被杨山检察院以不构成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决定不予起诉,从而走出萧县看守所。其夫卞中华亦不构成以上两罪,被解除取保候审。夫妻俩在看守所大门外相拥而泣,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帮人借钱又替人还钱,却被人控告入监,险 些被以入室抢劫的罪名,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好心人没得好报

事件发生在中原大地享有“书画之乡”的萧县县城。
控告人是纵瑞杰和徐秀兰夫妇,被告人是卞中华和侯瑞侠夫妇。他们本是城关一条小街上的邻居。人说远亲不如近邻,两户人家相处得不错,一家宰狗送块狗肉,另一 家杀猪送块猪肝。谁家孩子放学回来没饭吃,就到另一家去吃一餐。1999年5月,纵家想买一辆大货车,还差一部分钱,晚上串门进卞家,唉声叹气说出了苦衷,卞家一听纵家需要两三万块钱,心里有些发虚,因为他们整个积蓄也就这么多,要是一借出去,两个孩子马上都要考大学,到时候学费不就抓瞎啦。可不借吧, 人家夫妻俩都上门来了,咋办呢?犯愁中,卞中华忽然想起城关信用社有个朋友叫李素侠,不妨请朋友帮纵家贷点款。这么想着也就这么说了出来,纵家夫妇一听自然高兴得很,左谢右谢,离开了卞家。

第二天一上班,老卞就领着老纵去信用社找到李素侠,说了原委并请老李一定要帮忙,老李一看不是老卞 要贷款,只不过是老卞的街坊邻居,也不知这个要贷款的人家讲不讲信用。尽管老卞为老纵美言不少,老李心里还是不踏实。老卞见了,就把李素侠拉到院子里,悄悄说:"你们信用社不相信老纵,我来担保。"李素侠见老卞为朋友的事这样热心帮忙,也有些感动,就说:"信用社审查怕通不过,要不行,我个人借给老纵两 万,让他付2%的利息,怎么样?“老卞一听,觉得李素侠很够朋友,就说:"我不让你为难,我作担保人,保证老纵按期还钱。”

事情就这样办成了。
半年过去了,纵家车也 买了,运输也跑了,卞家一点没担心他们会不还钱。2001年3月底,还钱的时间到了,老卞不见老纵上门说还钱的事,就有些急了,不得不领着李素侠上了纵家 的门。不过,老卞做梦也没想到老纵会说出那样难听的话:“没挣到钱,还不了,你看咋办吧?”老卞后悔了,没想到纵家不讲信用。出了纵家门,老卞就被老李“ 骂”得不轻。
 
卞中华回到家,与下岗的妻子商量来商量去,决定把家中仅有的两万多块钱先给李素侠。他们有一个理 念,那就是做人不能没有良心,不能不讲信用。帮纵家还了本息25600元之后,眼看距孩子高考越来越近了,夫妻俩急得没办法,又一次上了纵家的门。这一次 更让老卞出乎意料了,纵家男人早就出门躲债去了,纵家女人竟然板起脸说:“就是没钱,你能咋的,有本事去告。”卞家夫妇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想想真是好心没好报啊!

打官司打来一纸空文
 
2001年6月13 日,卞中华将纵瑞杰告上法庭,预交了案件受理费800元,保全费200元,其他费用300元。6月14日,萧县人民法院下达了715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 被告纵瑞杰位于龙城淮海东路阳光巷15号的堂屋三间配房三间。规定在查封期间“准许使用,但不得变卖、损毁”。7月3日,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卞家夫妇到 庭,而被告纵瑞杰却不知去向,委托其妻徐秀兰参加庭审。法院认为:“原告卞中华为被告纵瑞杰担保借款,并已代为偿还,原告有权依法向被告进行追偿。因被告 借款时已约定利息,并符合法律规定,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利息,亦应予支持。”遂判决纵瑞杰偿还卞中华欠款2万元,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利息按2分计 算,从2000年3月26日起计算至欠款还清之日止。

卞中华激动地签收了判决书,感觉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悬着的心也平伏下来。在他看来,最多再过一个月,就可以拿到钱了。虽然好心没有得到好报,也算是做人得了个教训,以后再也不能随便相信人啦。好在法院开庭及时,不耽误两个孩子马上高考上大学的费用。

那一个月里,卞家只嫌时间过得太慢。因为7月7、8、9日三天,孩子高考结束,一估分还比较高,考不上北大、清华,考个一般大学没问题。这“钱”的问题,无 时无刻不搁在胸口上。卞中华做了两三回梦,梦见法官笑嘻嘻地把钱用报纸包着送到家来了。一个月到了,卞家夫妇起早到了法院。没到上班时间,法院门还关着。天很热,两个人在太阳地上站着,热得一身汗。终于,法院大门开了,卞家夫妇连忙上楼,站在判案法官的门前。十来分钟后,承办案子的法官到了,卞中华笑着问 道:“纵家把钱送来了吧?”“没有呢!”法官回道。“到时间啦!”老卞说。“申请执行吧!”法官说。“咦?法院判他们家15天还钱,他们咋不还呢?”老卞 老婆不解地问道。
 
最终,卞家夫妇还是悻悻地走出法院,带着气恼,带着无奈,带着疑问,无力地向家走去。他们怎么也接受不了,一分钱没拿到,竟还要再缴910元申请执行费。这笔钱,对有钱的人来说,只是进酒店的一餐饭钱,可对卞家来说,还得要去东借西凑啊!

搬东西夫妻双双被捕

好不容易向萧县法院的执行庭缴上了执行费,卞家夫妇几乎是每天都去执行庭,请求执行庭快快执行。2001年12月4日,萧县法院向县房地产管理委员会下达了第549号“协助执行通知”,要求不得为纵家办理原已保全的房屋转移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尽管如此,纵家还是照样在屋子里面住着,什么“诉讼保全”也好,什么“协助执行”也好,似乎对纵家没有一点影响。卞家急得发慌,眼看孩子上学的费用没了着落,老卞和老婆心都冒出火来了。

12 月10日,侯瑞侠身上揣着判决书和裁定书,径自跑到纵家要债。纵家男人起早出去跑运输了,女人在家,侯瑞侠开门见山地说:“我今个要钱来啦。”“你咋到这 儿来要钱?你向法院要去。”“你差俺钱,就向你要。”“没钱给你,你看咋办就咋办。”“你没钱,法院把你房子查封了,你把房子让给我。”“要俺房子,那你 把俺家床子桌子凳子也搬走。”“俺不要你家东西,你没地方放,俺到城东批发市场租间房,放你们家东西。”“行,那你搬吧!”

就这样,侯瑞侠喊来三四辆三轮车,老卞也赶来了,三下五除二,把纵家的东西一古脑搬到城东批发市场 租的一间空房子里。回身把纵家屋子锁了起来,然后把钥匙交给萧县公安局东城警区。警区的一位陈警官认为这是一起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便干预,就把钥匙又还给了老卞老婆侯瑞侠。卞家本想通过搬东西迫使纵家还钱,哪知纵家宁可让他们搬东西,也不还一分钱。侯瑞侠又想出一招,抱两床被子,一个煤炉,开门放进纵家 空屋。老卞则又去了法院,请求法院出面调解,一位接待的副院长摇摇头,说没有办法。也就在这时,老纵老婆徐秀兰跑到公安局报了警。2002年2月20日,大雪纷飞,老卞老婆被萧县公安局以涉嫌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拘留。3月5日被批捕,羁押萧县看守所。同时,卞中华亦因涉嫌抢劫罪被批捕(后被取保候 审)。4月28日,萧县检察院发出124号起诉书,将案件移送县法院。
 
苍天有眼好人无罪释放

被取保候审的老卞差不多是疯了。他印了几百份申诉书,大声疾呼:“叩问青天啊,人情何在?法律何在,公正何在?”他没日没夜跑宿州,跑合肥,找战友,找老乡,他要大家评评这个理,怎么会善有恶报,恶有善报呢?

坐落在省城合肥的安徽华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峰听了卞中华的哭诉之后,一股正气顿时从心中升起,他对老卞说:“法律是以道德为根基的,法律永远是惩恶扬善的。走,去萧县!”杨峰律师虽然很忙,而萧县又距省城很远,他还是毅然决然要为平民百姓卞家夫妇讨回一个公正。临行前,杨峰律师专门约请了江淮晨报记者石放和安徽工人报记者梅名友一同前往。

在萧县法院,杨峰律师简直不敢相信,一份侦查卷宗除了拘留证、逮捕证外,只有三份证据材料,一份是控告人也就是老纵老婆徐秀兰的报案书,另两份是卞家夫妇在公安侦查阶段的讯问笔录。三份材料定两个罪名,这也叫办案子吗?
 
通过走访,杨峰律师又掌握了一个鲜为人知的“秘密”,涉案的控告人徐秀兰与萧县法院分管刑案的一位副院长系姨兄妹关系。杨峰律师连忙赶往看守所,征得侯瑞侠同意,书写了一份“回避申请书”,其中写着:该案在刘跃分管的刑庭审理并将由该分管院长签发判决书,势必影响该案的公正审理,特此申请不在该院刑庭审理。请萧县法院报请宿州中院审查移送其他基层法院审理。”临别前,侯瑞侠眼含泪水,从铁栅中伸出手,紧紧拽着杨峰律师的手说:“救救我,律师……”

接下来,案子被宿州中院指定由砀山县法院管辖。砀山县检察院同时接受管辖。8月10日,杨峰律师 又向砀山县检察院发出一份“法院意见书”,认为卞家夫妇没有使用暴力和胁迫的方法,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对方财物,仅是在萧县法院执行无效的情况下, 采取了欠妥的方法,意在迫使对方还债,不构成入室抢劫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
 
砀山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律师意见,起诉科科长马铎与承办检察官张宝堂一致认为卞家夫妇不构成抢劫罪, 关于实施的非法侵入住宅的一些行为,亦属情节显著轻微,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检察委员会完全同意起诉科的意见,因该案涉及邻县关系,为慎重起见,砀山检察院专门向宿州市检察院作了汇报。ll月18日,砀山县检察院分别对卞中华、侯瑞侠夫妇作出15号和16号“不起诉决定书”。

最终,乌云没有遮住正义的天空!
原载《民主与法制》 责任编辑:于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