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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乐国市长 拨开星海湾的迷雾团团 
发布时间: 2013-08-09 点击次数: 0
案情回放:
   刘乐国市长  拨开星海湾的迷雾团团 

控 告 书

  
尊敬的刘乐国副市长:您好!

  您是大连市副市长,又是大连市公安局长,更是刑事破案专家,首先祝贺您新任要职。

  我们是河南省固始县的农民,我们亲爱的女儿杨晓健是大连理工大学的大三学生,朴实端庄,成绩优良,是其专业被保送研究生的两个名额之一。2013年6月27日,我们突然接到校方学生部来电,告知我女儿在大连星海公园附近海域死亡的噩耗。这对于我们身在农村的家人来说,无疑是地动山摇、晴天霹雳。

  第二天,我们家族一行12人以各种方式紧急赶到大连,得知星海湾边防派出所接案,并提请星海湾公安分局进行尸体解剖;7月26日,星海湾公安分局发出(2013)001号《鉴定意见通知书》,鉴定意见是“死者杨晓健系溺水死亡”。



  我们对星海湾公安分局懈怠警察职责、仅作尸检、而不依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警察法》的规定,立案侦查,致使被害人杨晓健尸冻殡仪馆,犯罪嫌疑人即同校大四毕业生韩军至今逍遥法外。

  我们并不无理取闹,更不想在辽宁即将举办的全国运动会期间上访;毕竟人命关天,公安局应当完全履行法定职责,排除杨晓健非正常死亡的所有疑点,做出唯一结论。

  然而,情况并非如此。

  第一,溺水死亡包括意外落水死亡、被害入水死亡和自杀跳水死亡。星海湾公安分局的尸检报告仅仅表明为溺水死亡,却没有确认属于哪一种溺水死亡。这就需要警方结合各方面的证据材料作出排他性的结论。

  第二,星海湾公安分局没有调取死者杨晓健的手机通话和信息记录;其最后的未接电话系涉嫌犯罪嫌疑人韩军的手机号码;而韩军竟然胡说自己当时已经醉酒,不知是谁用其手机给杨晓健打了电话,更不知案件发生当晚自己的所作所为。

  第三,同样,警方也没有调取死者杨晓健的笔记本电脑存有的大量的信息资料,包括死者生前与犯罪嫌疑人韩军恋爱的合影照片;韩军与大四男生甘洪铭存在同性恋倾向(校方和警方均予认可)。

  第四,星海湾派出所本是边防派出所,不具有刑事侦查的职能和手段;对此,该所主要负责同志并不否认。那么,星海湾公安分局至今却何以不立案侦查呢?

  第五,死者杨晓健在遇害当晚与犯罪嫌疑人韩军在大连理工学院西门福和源餐馆聚餐,晚10点之后离开餐馆,凌晨4点30分被新河湾栈桥垂钓老人刘继春发现报警。在饭店和公园安装了至少10多个监控探头,警方却无视我们的请求,一个监控录像资料也不作调取。

  第六,在溺水身亡的星海公园,6月27日早晨,垂钓老人刘继春发现死者,并用鱼钩借助水的浮力将死者拉回近处;当地驾船人乔玉山前往将死者抱入船内;海滩摄影师小马将死者从船上拉拽至岸上。然而,对于所有现场的目击证人,警方至今也不作任何询问笔录。

  第七,星海湾边防派出所似乎发现死者的日记,有厌世的文字表述,于是简单推论杨晓健为“自杀死亡”;然而,综观杨晓健的日记,其虽然流露了厌世的情绪;但是,在其日记当中,更多的却是洋溢着奋发向上、自我勉励的精神。死者系青春姑娘,又在恋爱阶段,情感易于变化,这很正常。因此,警方绝对不能简单看到一点而不及其余,轻易断定死者为“自杀死亡”。



  第八,在死者解剖照片上可以清晰看到——杨晓健身上有多处伤痕,特别是其前颈部,有着明显的手指红印;法医鉴定没有对此作出具有证据印证的结论。而打捞死者遗体的三位均认为——打捞过程中绝对没有对杨晓健造成伤痕。何况,法医认为死者阴部渗血,同样未作任何解释。

  刘乐国副市长,我们在大连举目无亲,孩子正值青春年华,却遭遇不幸;我们父母无依无靠,只能把全部希望寄托在您的身上。期待您在日理万机当中为死去的女孩伸张正义,给我们年迈的父母一点精神慰藉。

  上天会保佑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今生快乐,来世好报!


  
  
  死者父亲 杨培银
  死者母亲 程晋秀

  联系电话:18742523408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