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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宁检察长 挖出一块石头叮当响
发布时间: 2019-08-26 点击次数: 0
案情回放:
   刘利宁检察长   挖出一块石头叮当响



—— “海归涉罪不起诉”,“马拉松”式诉讼有违“疑罪从无” |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
08-13 16:55
4年来经历114次庭审,这起过于冗长繁琐的庭审案件,不仅牵扯当事人精力,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浪费司法资源。


文 | 欧阳晨雨
又是一场诉讼“马拉松”。

历经4年多审理,2019年8月12日,清华海归博士孙夕庆终于拿到了潍坊市高新区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此案经过一审判决,之后发回重审。庭审笔录显示,这个案件4年来经历114次庭审。多名律师都表示,一个案子经历如此多次庭审,在其执业生涯中“史无前例”。

对于孙夕庆而言,这份不起诉决定有若千钧。尽管这还是一份存疑不起诉决定,但从法律效力上却丝毫不逊色,不仅还给这位海归创业博士一个清白无罪的身份,也让他能据此申请一定的国家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一个案子经历这么多庭审回合的,确实是少之又少。事实上,孙夕庆所涉及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职务侵占罪,也不是多么“难啃”的案件种类。

之前,最高法出台《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就明确“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以及小额速裁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超过一次”。

至于刑事案件,虽然没有明确的庭审次数规定,但《刑事诉讼法》也就审理期限作出了颇为严格的限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之所以如此“苛刻”地规定, 就是为了防止案件三番五次开庭,却不能“一锤定音”,陷入不当延期状态,牵扯当事人精力,浪费司法资源。

就这起“清华海归博士”案来说,当事人孙夕庆身陷诉讼马拉松,“从2015年2月被羁押,到现在已经4年半,身心俱疲,原有的事业也都毁了”,对诉讼程序规定的突破,在事实证据上“先天不足”,很难说体现了“疑罪从无”的法治精神。

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种一案竟出现上百次庭审的情况,“史无前例”似乎说明了个案的复杂性。问题是,当一起案件因为过于“难办”,以致办案明显超过审理期限时,是应当坚持“办成铁案”,大打持久战,还是坚持“疑罪从无”,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及早撤销案件,或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等,及早还给当事人一个清白,作为具有专业技能的办案机关,从法治精神与以人为本理念的角度出发,应当有一个更理性、更果断的选择。

平心而论,庭审的次数,或许说明不了司法的公正,却反映司法的效率,也影响司法的权威。对于这起过于冗长繁琐的庭审案件,有必要对办案过程逐一“梳理”和“回放”,让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包括查清是否有如孙夕庆所言的“遭到公司董事的构陷”等情况。这也关系案件的公平正义,关系企业家精神的保护。

“罪案有疑,利归被告”。秉持“疑罪从无”精神,涉案4年半的孙夕庆终获不起诉决定,而114次庭审也应经得起法治双眼的检视。

欧阳晨雨(学者)


新闻链接:坐在被告人席上,54岁的孙夕庆还在据理力争。

这位曾经的清华留美博士,手中拿着本子,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是他在看守所时为自己写下的辩护词。

15年前,孙夕庆动员了7名海外博士回国,后来到山东潍坊创立中微光电子(潍坊)有限公司(下称“潍坊中微”),孙夕庆担任董事长兼总裁。但他没有想到,多年之后会因为这家企业而身陷囹圄。

潍坊中微成立后,曾一度发展向好,成为全球LED灯具市场上发货量最大的制造商之一,是当地的“明星企业”。

2014年7月底,潍坊中微发生董事会纠纷,之后孙夕庆被免去董事长和总裁的职务。一个多月后,公司董事姜辉昌向公安机关举报孙夕庆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

2015年11月,孙夕庆被当地检方提起公诉,被指控的罪名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和职务侵占罪。法庭上,孙夕庆坚称自己无罪,同时认为自己是遭到公司董事的构陷。

两年后,潍坊高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孙夕庆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孙夕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出抗诉。潍坊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诉讼程序违法”,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8年5月,该案重审一审在高新区法院开庭,庭审陆续持续了三个月,目前还在审理中。8月2日,孙夕庆获法院准许取保候审。至此,他已被羁押3年6个月。

公司曾是当地“明星企业”

1964年出生于山东安丘的孙夕庆,曾经有一段令人羡慕经历——18岁作为县状元考入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系,硕士、博士均在清华就读,1993年获得清华大学微电子博士学位。

博士毕业后,孙夕庆前往日本、美国深造,随后在摩托罗拉等公司工作。2003年,孙夕庆动员了7名博士回国,回到了山东潍坊。2004年,他在潍坊成立中微光电子(潍坊)有限公司(美资控股企业),担任董事长兼总裁。

此后的数年时间里,潍坊中微凭借在LED灯行业的优异表现,发展成当地的“科技明星企业”,曾有国务院、科技部、山东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参访调研。

潍坊中微创立初期就进入公司的“80后”员工赵鹏(化名)见证了该企业曾经的辉煌。“那时全国各地订单太多了,一线员工基本24小时两班倒。”赵鹏向澎湃新闻介绍,员工的收入比高新区其他企业略好,“在外讲自己是中微的还挺有面子。”

在潍坊中微工作4年后,赵鹏升职为车间主任,负责40多名工人的管理。对于孙夕庆的印象,赵鹏说:“他直接管技术,对于技术也很重视,鼓励一线员工参与研发。”赵鹏还记得,有次因为LED灯的驱动电源问题,孙夕庆找他和其他技术骨干开了一整天的会。

潍坊中微的发展,也带动了这个城市的变化。2009年4月28日,科技部正式批准潍坊市为国家“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城市,有媒体报道称:“山东省潍坊市因为配备了中微光电子(潍坊)有限公司的3万盏LED路灯,成为世界上首个LED路灯全覆盖城市。”同年8月31日,全国“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工作启动仪式在潍坊市举行。

随着企业的发展、个人技术能力的提升,赵鹏一度想将LED灯行业作为自己一辈子努力的事业方向。然而作为员工的他并不知道,公司高管们的分歧正在一步步扩大,直到爆发。

创始人先被免职,后被股东指控涉嫌犯罪

2014年7月26日上午,赵鹏家中有事没到公司,他突然接到车间工人打来电话:“公司出大事了!”

原来当天上午,潍坊中微创始人、董事长孙夕庆遭股东“扫地出门”。而对于当时的情况各方说法不一。

获得取保候审的孙夕庆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2014年7月26日上午9点左右,公司董事姜辉昌、陆泓亮、张彦伟等人带着60多名社会人士统一着装,借开董事会之名突然闯进公司,占领公司的要害部门,并将其软禁在会议室内,逼迫其承认做了不利于公司的事情,并要求他签订预先准备的无偿转股协议。

“他们还威胁我说,如果不配合就把我送进监狱。”孙夕庆说,他们一行人将办公室的保险柜打开,将柜内的个人文件、物品等都抢走,直到警察到达现场干预后他才得以脱离公司。

案卷显示,姜辉昌在接受警方询问时表示,并未对孙夕庆进行人身自由限制。姜辉昌称,当天上午中微光电子股东会和董事会决定将董事长孙夕庆罢免,撤销他在公司的一切职务。

“我们6个股东先是通过投票的方式撤销了孙夕庆董事长的职务,然后新选举了陆泓亮为中微光的新任董事长和公司负责人,任命我、曹学磊、张彦伟为公司的新董事。”姜辉昌说,以上会议均是按照公司章程进行,且有会议记录。“孙夕庆对罢免不服,收拾了两袋东西之后离开了公司。”

冲突发生一个多月后,姜辉昌到潍坊高新区公安局报案,称2004年11月份至2014年8月份,孙夕庆在担任潍坊中微董事长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挪用公司财产,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2014年8月,《齐鲁晚报》曾对潍坊中微的管理层纠纷刊发报道。报道中引述中微光电子一内部人士的说法称,“这次人事变动与公司近年来经营业绩下滑不无关系。”

报道中提到,孙夕庆被免职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公司成立9年来从未分红过。“股东们拿不到分红肯定不高兴。更让他们不能接受的是,公司财务数据从来不公告,股东对公司具体的经营情况并不知情。”上述人士说。

对于“公司业绩下滑”的质疑,孙夕庆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称,2012年到2013年期间业绩确实没有提升,“严格来说是持平,这和公司当时的业务重心转移有关。”对于“成立9年不分红”的质疑,孙夕庆说这确实存在,但是否分红并不是董事长能决定的,这是股东会的决议,且都有会议记录。

孙夕庆认为,他和一些股东的分歧主要在于公司的发展方向,另外公司没有达到上市预期,可能也引发一些股东的不满。

“把事推给孙夕庆”

2015年2月8日,孙夕庆被潍坊高新区公安带走5天后,潍坊中微占股的常州中微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中微”)总经理乐成文作为同案犯也被高新区公安带走。

高新区检察院指控:孙夕庆在担任潍坊中微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违规转账、报销等方式,非法侵占公司财产共1292万余元;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孙夕庆和乐成文串通,为常州中微分两次虚开3683万余元发票,用于抵扣税款535万余元。

乐成文妻子程芹8月1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说,乐成文被带走一段时间后,潍坊中微的董事张彦伟还找到乐成文弟弟乐成章商讨案件情况,同时在场还有乐成文的律师周林。张彦伟是2003年同孙夕庆一同回国的海归博士,曾任公司副总裁。

“为了搞清楚事情经过,和他们所有的沟通都录了音。”程芹说。录音中,张彦伟对乐成章说,希望乐成文配合公安,承认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事实,“现在就把第一个(项目)承认了,把事推给孙夕庆,就讲这事是孙夕庆和我(乐成文)商量,孙夕庆想要业绩,他就开了(发票),这两个没发货的就是虚开的。”

“等孙夕庆批捕了,乐总的案子就转到常州,或者取保候审一下,但是乐总没同意,僵持在这里。”在录音中张彦伟说。

程芹说,一段时间后,她还接到了潍坊中微资本管理部部长张连山的电话。电话录音中,张连山说,当初公司股东只是跟孙夕庆有纠纷,本来只是想对付孙夕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给乐总也带进去了”、“局面失控了。”

录音中,张连山说,张彦伟已经出国了,不敢回来,担心被抓,就是因增值税发票的事,“好像是他具体操作的,孙夕庆只是法人代表,张彦伟怕有问题走了。”

该案一审开庭时,以上录音被乐成文辩护律师作为证据提交到法院,并在庭审中当庭播放。程芹、周林、乐成章三人均出庭作证,证实录音的真实性。

一审判决中法院未对上述录音真实性提出异议,但认为以上录音证据“对本院认定的犯罪事实无影响,本院不予采纳。”乐成文的辩护律师还提交了一份常州中微的公司监控录像。录像显示,2015年2月7日、8日,办案人员在对乐成文做笔录时,公司有律师出入。乐成文在庭上称,做笔录时,潍坊中微董事派来的律师刘新亭在指导他作伪证。

一审判决将乐成文2015年2月7日、8日所作的三份笔录予以排除。法院认为,“经查,无法排除律师在制作笔录现场出入的可能性。”

潍坊中微?山东中微?是否公司混同引争议

面对公司高管发生的变化,员工赵鹏曾不以为然:“公司的基本架构还没变嘛,对于我们来说应该影响不大。”

令赵鹏没想到的是,潍坊中微很快迎来一系列的调整和变化。首先是经营状况的改变,孙夕庆的出走,带走了一批客户。“很多大客户的单子都是孙总带来的,他走后,我们员工很直观的感受是单子少了,活少了。”赵鹏说。

2015年4月,潍坊中微原董事姜辉昌等人一同创立了山东中微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微”)。赵鹏说,山东中微成立后,潍坊中微不少员工都被通知离职,要求重新签约山东中微。

孟华(化名)是原潍坊中微的一名中层干部,山东中微成立后,孟华没有选择转岗加入山东中微,而选择了离职。

几批员工转岗山东中微后,潍坊中微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作为普通员工,不知道高层之间的纠纷,就是觉得可惜,好好一个企业就这样搞砸了。”孟华对澎湃新闻表示,看不到希望的他,回到老家创业,干起了其他行当。

澎湃新闻通过公开资料查询到,山东中微成立后,潍坊中微将其多项发明专利、债权转让给了山东中微。

2018年7月初,澎湃新闻来到潍坊高新区光电东路16号,一栋挂着“中微光电子”牌子的大楼引人注目,这是曾经的潍坊中微总部所在地。走进大楼内,前台处写着“山东中微光电子有限公司”。

山东中微一位白姓销售经理给澎湃新闻一本关于公司的产品介绍图册,和此前潍坊中微的产品图册比对,二者存在不少重复。白经理称,公司成立于2005年,现在潍坊市都是配备了公司的LED灯,2009年科技部“十城万盏”工作启动仪式在潍坊举办等。这些都是潍坊中微的“光环”。

山东中微和潍坊中微是否存在公司混同,这成为孙夕庆案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此前,检方指控孙夕庆和乐成文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时提到一个金坛项目,指控称,在该项目中,潍坊中微2012年12月为常州中微虚开发票1346万元,并由常州中微抵扣税款,造成国家损失。

孙夕庆、乐成文均表示,该项目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是虚开,而是预开,而且最后由山东中微为潍坊中微履行了原有项目。庭审中,乐成文辩护律师提交了金坛项目2015年8月26日的销售合同,合同主体变更为山东中微和常州中微。

孙夕庆的辩护律师认为,山东中微、潍坊中微实际为混同的两家公司,公司股东混同、员工混同、产品混同、专利混同、债权混同。他们还向法院提交了已经完工的金坛市LED路灯照片以及位置图,证明金坛市使用的LED路灯为潍坊中微公司产品。

出庭公诉人认为,山东中微和潍坊中微是两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山东中微最终履行合同,并不能证实与潍坊中微原来虚开项目存在关联性。

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检方指控为单位犯罪,潍坊中微现在的法人代表姜运昌也出现在被告人席上。澎湃新闻旁听庭审时注意到,潍坊中微的辩护律师对于检方的指控基本予以认同,还多次发表观点支持检方意见。

“只要认定潍坊中微犯罪,这样我孙夕庆也就有罪了。”对于潍坊中微方律师法庭上的表现,孙夕庆多次向法庭提出抗议,认为其违反《律师法》规定——律师应该为被告人提出罪轻或无罪的意见。但此举并没有改变潍坊中微代理律师的辩护方式。

一审法院认定构成虚开发票犯罪,二审发回

2017年7月11日,潍坊高新区法院对孙夕庆、乐成文案作出一审宣判。

关于公诉机关指控孙夕庆构成职务侵占的事实,高新区法院不予认定。法院认为,结合孙夕庆及其辩护人提供的案件受理通知书、起诉书、108万美元借款合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汇款单及翻译件等证据,可以证实孙夕庆曾经向潍坊中微汇款,且双方存在债务债权纠纷。五笔指控的职务侵占款项有的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有的事实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故认为指控不成立。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潍坊中微、常州中微、孙夕庆和乐成文在南通海门项目中虚开发票2337万。法院认定,该项目为正在实施的项目,且案发已经进行了一期,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两公司主观上有偷逃国家税款的故意,客观上造成国家损失,故对该笔指控不予认定。

一审法院认定,潍坊中微和常州中微以尚不存在的金坛项目、上海室内灯项目虚开发票1346万元,常州中微将上述税款195万元用于抵扣。作为两公司的负责人,孙夕庆和乐成文均参与了实施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一审法院认为,山东中微和潍坊中微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山东中微最终履行的金坛LED灯的合同,不能证明该项目与原来虚开项目存在关联性。

综上,高新区法院作出判决,潍坊中微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处罚金20万元。孙夕庆、乐成文均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孙夕庆、乐成文对一审判决均不服提出上诉。高新区检察院也对一审提出抗诉。

2017年11月22日,山东潍坊中院作出裁定,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诉讼程序违法,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8年5月,该案重审一审在高新区法院开庭,庭审持续至今已历时3个月,目前还在审理中。

8月,澎湃新闻多次联系山东中微,希望能采访到姜辉昌等人,了解此前股东和孙夕庆之间的纠纷情况。负责接待的山东中微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称,已向姜辉昌告知,其表示已经留下记者电话,如有必要会和记者联系。截至发稿,澎湃新闻未接到山东中微方面电话。

8月2日下午,已被羁押三年半的孙夕庆获法院批准取保候审。对于未来打算,孙夕庆希望能重新创业,“应该会是与光、光能相关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