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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交通局 不能跟着赵红亮走进监狱
发布时间: 2009-07-08 08:05:20 点击次数: 0
简述:
被告人赵红亮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简介:
铜陵交通局  不能跟着赵红亮走进监狱

据中安在线-新安晚报报道,昨天下午,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铜陵县交通局原副局长赵红亮受贿、贪污一案作出当庭宣判。被告人赵红亮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初至2008年4月期间,被告人赵红亮先后利用担任铜陵县交通局
综合管理股股长、铜陵县交通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804120元。 2005年10月至2007年初,被告人赵红亮伙同他人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骗取公款288672.70元。

 2003年初至2008年4月期间,铜陵县交通局原副局长赵红亮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280余万元,并伙同他人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骗取公款28.8万元。日前,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赵红亮受贿、贪污一案作出判决,赵红亮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学生时代,赵红亮想当一名工程师,在交通学校他学的是路桥专业,那时的他还想着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1997年他拿到了工程师职称,2003年获副高职称。在县一级交通业务上成为了行家里手。
 
2000年以后,他思想开始发生了变化:一方面觉得自己也差不多了,在业务上这么多的知识应该够用了;另一方面就是职务上的变化,社会活动多了,让他无法静下心来。   第一次收受钱财是2003年初,因为一个国债工程设计的问题,一家设计所给他送了12000元钱。当时的赵红亮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收次把钱不会有多大事的。之后,赵红亮胆子大了起来,受贿次数越来越多,受贿数额越来越大。  

 赵红亮在接受调查期间,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忏悔:“现在想起来心里非常难受,有时候晚上睡觉都在想。但是说什么都迟了,没有什么用了。如果现在叫我再工作的话,我可以这么讲,一分钱也不会收的。 ”虽然这份忏悔来得太迟,但却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皖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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