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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中院、泌阳法院为什么迟迟不给冤案平反

2009-01-05 14:27:35 来源: 大河网(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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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泌阳县老河邮电所职工邹书军和老河乡政府职工袁海强分别蒙冤入狱6年和5年半,在真凶抓获后,驻马店市中级法院和泌阳县法院仍迟迟不给他们平反。本报2008年12月30日报道此事后,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作出严厉批示,要求省高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室调查处理。驻马店市中级法院随即成立违法审判责任调查小组,对该案责任实行调查,同时做好对受害人的国家赔偿等抚慰工作。

  1995年11月21日夜,泌阳县老河邮电所8200元现金被盗。泌阳县邮电所职工邹书军和老河乡政府职工袁海强被列为犯罪嫌疑人。1996年12月,泌阳县法院一审判定邹书军和袁海强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零6个月。驻马店市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原判。2001年1月13日、2000年10月13日,邹书军和袁海强分别刑满释放。

  邹书军和袁海强
驻马店中院、泌阳法院为什么迟迟不给冤案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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