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醉驾案:法律在个体生命与公共安全的夹缝里行走
2009年09月09日00:35 CCTV-新闻1+1
央视《新闻1+1》2009年9月8日播出《案结“痛”未了》,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王跃军):
您好,欢迎收看今天的《新闻1+1》。
四川成都醉酒驾车导致4死1伤的孙伟铭在7月23日一审被判处了死刑,今天四川高院进行了二审的宣判,孙伟铭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孙伟铭由生到死,又由死到生可以说这个事件也是一波三折,首先我们先来看一看今天宣判的情况。
(播放短片)
审判长: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警将被告人孙伟铭押回原羁押看守所,休庭。
孙伟铭:
妈,对不起,妈。
受害人家属:
我还可以接受。
记者:
能接受吗?
受害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