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少华 想念人人都能自由说话的时代
发布时间: | 2009-11-14 14:07:42 | 点击次数: | 0 |
简述:
无论是汉代的征辟,还是隋唐以后的科举,执政者总以为“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野无遗才”。但实际上远不是那么回事。
简介:
马少华 想念人人都能自由说话的时代
评论,从特权到人权的历程
来源:新京报评论周刊
来源日期:2009-11-14
中国新闻史家把中国近代以来的新闻史划分为“政论本位时代”和“新闻本位时代”。“政论本位时代”的主角,是报刊政论家;“新闻本位时代”则是职业的新闻工作者。而“新闻本位时代”的评论则正好以“时评”作为标志。
对于国家事务的议论,由执政精英的建言献策,到知识精英的开启民智,再到人民自己在互联网和手机上“人人得而言之”———这就是评论权从特权走向普遍人权的历史过程,也就是宪法权利逐步实现的过程。
从“庙堂之高”到“江湖之阔”
中国有着悠久的议论传统及其浩瀚的文献资源。但是,古代议论性文献中,绝大多数作品都只是用来诉求于一个对象的,就是帝王。比如,孟子游说的对象是滕文公、齐宣王、梁惠王;李斯《谏逐客书》的诉求对象是后来的秦始皇;魏征《谏太宗十思疏》的对象是唐太宗;《资治通鉴》中“臣光曰”的对象是宋神宗。
这是专制时代的政治结构所决定的意见传播模式,因为,对国家政务的评论,只有以皇帝为传播对象,才是有意义的。因此,这样的表达和写作,也就自然印上了其诉求对象的特征,即权力的特征;其本身是一种权力认可的、只有少数人才拥有的权利,所以我们可以称为“评论的特权”。
无论是汉代贾谊的《治安策》、晁错的《论贵粟疏》,还是唐代柳宗元的《封建论》、韩愈的《争臣论》,宋代欧阳修的《朋党论》。这些议论性作品,在清代姚鼐所编的《古文辞类纂》中,有一部分划在“论辩类”,更多的划在“奏议类”。
“论辩类者,盖原于古之君子,各以所学著书诏后世”———这还有一点江湖的影子;而“奏议类者,盖唐虞三代圣贤陈说其君之辞”———便只见庙堂之高了。苏轼的名文《刑赏忠厚之至论》,虽然是写在考试卷子上,但也是以写给皇帝的奏疏作为摹本的———就是一种“见习庙堂写作”。
在中国古代,也许只有一个人,在江湖中写作“新闻评论”,这就是东汉的王符,《后汉书》说他“隐居著书三十余篇,以讥当时失得,不欲彰显其名,故号曰《潜夫论》。其指讦时短,讨谪物情,足以观见当时风政。”但这样的作品,虽写于当世,却只能向后世传播。“潜夫”二字,道尽了其中的非体制性和非权利性。
实际上,评论,作为一种皇权限制下的职务性表达特权,既可以从汉代以来谏官的设置显示出来(设置谏官,则其他官员议论朝政便属越权———这在宋代尤甚);也可以从臣工上疏的官品限制中显示出来(康有为作为工部主事,也无权直接上书,他的上清帝书只好由更高品级的官员代为呈递),还可以从自唐宋的邸报到清代的官报、京报所受到的限制中显示出来:只准传抄官方信息,不得发表个人评论。
直到清末,随着变法图强的客观形势和民间报业逐渐发展,对评论的制度性限制才逐渐开放。这个变化,意义深远,实际上它带来的是中国社会思想资源空前的大开发。
无论是汉代的征辟,还是隋唐以后的科举,执政者总以为“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野无遗才”。但实际上远不是那么回事。这不仅是因为丹墀之下,过于狭窄,难容更多的人站立;更是因为,思想和表达的自由,在那样一个又高又窄的地方,都远远不够。
而近代民间报业的发展,则不仅给了更多的人在体制之外的表达机会,也给了人们更多的自由思想和自由表达的空间。
由论说之“高”,到时评之“近”
清末的中国近代报刊评论,一方面表现为对时政公开的议论已经由庙堂扩展到江湖(就是民间报刊)。另一方面,评论的早期形态上却仍然保持着古代议论文的基本形态,即“长篇大套的论说”。比如《万国公报》上的文章《泥古变今论》,开口就是“自有天地以来”,这与唐代柳宗元《封建论》起首一句“天地果无初乎?”没有什么不同。(梁启超在1899年的《清议报》上创办“国闻短评”,在1903年的《新民丛报》上创办“政界时评”、“教育时评”、“学界时评”、“群俗时评”、“人物时评”,对中国近代评论文体创新产生重大影响。)
这一方面是由于长达千年的写作传统,对于早期报刊政论家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另一方面,则恐怕在于,早期报刊政论家心理和精神的姿态,仍然与传统的权力体制不能断绝关系,所以难免虽处江湖之远却写庙堂之文。
更重要的是,这种写作的诉求对象,虽然已由庙堂之文的“一个人”(帝王),扩展到一个社会群体(官僚士大夫)。但是,这种变化,仍然不足以给评论文体变革带来较大的促动。
给评论文体带来重要影响的,首先是传播对象的进一步扩展。胡适在1921年所作《十七年的回顾》谈到1904年创刊的上海《时报》,有这样一段话:“《时报》的短评在当日是一种创体……用简短的词句,用冷隽明利的口吻,几乎逐句分段,使读者一目了然,不消费工夫去点句分段,不消费工夫去地思考索。”“《时报》创出这种制度之后,十几年之中,全国的日报都跟着变了,全国看报的人也不知不觉的变了。”
胡适把这种文体创造归功于《时报》,有一些不大公道,其实应当归功于当时流亡日本,在1899年的《清议报》上创办“国闻短评”,在1903年的《新民丛报》上创办“政界时评”、“教育时评”、“学界时评”、“群俗时评”、“人物时评”的梁启超更为合适一些。
不过,胡适对这种文体变革意义的描述的确十分深刻。一方面,这种文体变革表现为读者面的扩展。它对于广大的社会公众来说,实际上是“增权”性质的变革。另一方面这种文体变革,则由早期政论家围绕一个个宏大主题的静态议论,转变为针对一个个新闻事件的直接判断。
中国新闻史家把中国近代以来的新闻史划分为“政论本位时代”和“新闻本位时代”。“政论本位时代”的主角,是报刊政论家;“新闻本位时代”则是职业的新闻工作者。而“新闻本位时代”的评论则正好以“时评”作为标志。职业新闻工作者比政论家离读者更近;时评与政论相比离普通人的生活更近。
我国评论界前辈、原《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范荣康在1988年出版的《新闻评论学》中写道:“‘时评’是评论向新闻靠拢的产儿。它的风行,明白无误地表明,读者关心时事甚于关心说教。”时评文体的出现和扩散,终于使中国议论文体彻底摆脱了“庙堂之高”,而进入“江湖之阔”。
梁启超在1910年为《国风报》所作的《叙例》中这样阐述时评与新闻事实的关系:“凡时评就国中所已举措之事而论其得失,而旨于规正者什八九。盖其举措已当,无俟规正者,则亦无俟谀颂也。”这一段,既概括了时评的针对性、新闻性特征,也概括了时评的批评性特征。
时评的这种批评性特征,也从根本上摆脱了古代议论文写作的庙堂气息,从此为中国的议论文写作树立了一种新传统和新标准。其实,这正是左倾路线和僵化体制下中国时评长期消失的原因,也正是上世纪90年以来时评复兴的动力。
由职业写作到“公民写作”
直到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新闻媒体的评论基本上都属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写作,或者属于一个知识者群体。容纳言论的有限空间是社论、评论员文章、编者按,以及上世纪80年代复兴的报刊杂文栏目。
而上世纪90年代末以后,中国言论空间的一个重要的变化,首先是报纸普遍开办了言论版,从而向公众扩大了观点表达公间。此后很快普及的互联网,则更以当代技术优势空前地扩大了社会公众的观点表达空间。对于人民来说,这其实又是一个潜移默化的“增权”过程。
更深刻的变化是:与上世纪初年,评论传播的对象由官僚士大夫扩展到识字的普通民众那样一个变革相比,这一次的“增权”,已不再只是被动的“阅读权”,而是“表达权”、“写作权”。评论者已经不再限于一个政治职业群体,也不限于一个新闻职业群体,而扩展到普遍的社会公众。
学者谢进川在《试论传播学中的增权研究》一文中提出,增权“不是通过法令赠与的,而是通过发展人的效能获得的。”而无论是阅读评论还是写作评论,都是人的交通的一种发展。
这种扩展,像历史上其他人权和政治权利的扩展一样,是由社会中的一部分人,最终扩展到所有公民。当然,评论权的扩展,也有其自己的特点,既有体制开放创造的条件,也有技术进步创造的条件,更有判断力和表达能力在人民中普遍提高的条件。
1927年,新闻史学家戈公振先生在《中国报纸进化之概观》一文中写道:“深愿主笔政者,今后能移易其眼光,开豁其胸襟,予平民以发抒意见之机会。”这是极有远见的一个判断。十多年后,这样的一种观点才在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的报告中表述为媒体的一种社会责任。今天,这样的观点,终于在媒介走向市场、舆论走向开放的中国实现了。
东汉王符在《潜夫论》里有一句话:“中人以上,足议曲直”。这话说的是人们普遍的评论能力。但是,这种能力,如果没有开放的政治环境,没有开阔的表达渠道,没有方便的表达手段,也只能剩下少数人作“潜夫”之论了。
上世纪90年代末,几位写杂文的青年评论人,曾经提出“公民写作”的口号。他们强调的是写作的精神姿态是以公民的而非以“臣民”的。但90年代之后广泛的报纸评论版和互联网,还有后来兴起的手机短信写作,使得许多人都把“公民写作”理解为另一种含义,即只要是公民,就可以评论。虽然这种理解有一点误解原意,但更多的人的表达,更多的人的思考,肯定是一个开放、进步的社会之福。它本身就是人民的精神福利。
从国际人权约法的角度看,最近得到我国人权文献确认的评论权,其实就是联合国大会1966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十九条第二款“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订于1969年的《美洲人权公约》第十三条第一款“人人都有思想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意思也与此相近。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其所表达的,就是对公民评论权的直接表达。
任何约束这些评论渠道的举措,也都是在约束人民的评论权。
总括而言,对于国家事务的议论,由执政精英的建言献策,到知识精英的开启民智,再到人民自己在互联网和手机上“人人得而言之”———这就是评论权从特权走向普遍人权的历史过程,也就是宪法权利逐步实现的过程。它首先是一种机会、一个事实,其次才是一项载于政府文告的权利。
□马少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创办人)
新闻评论10年大事记
1999年5月在北约袭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第二天,《人民日报》开设人民网强国论坛,BBS网络论坛获得合法身份。
1999年11月《中国青年报》创立“青年话题”版。该版开始了中国报纸从“杂文”转向“时评”、并且单独开设时评版面的时期。
2000年11月《工人日报》推出言论版,以“社评”名义发表署名评论员文章,社论开始走进言论版。
2001年3月人民网推出的时事评论专栏“人民时评”,是当时中国网络媒体最有代表性的原创评论。
2002年3月《南方都市报》创办时评版,版位是2版和3版,都市报的时评版由此成为报纸的“重头戏”。
2003年11月《新京报》创办时评版,强调理性、建设性,创造性开办“社论批评”栏目;并在经济、文娱新闻各叠开设评论版,成为评论量最大的报纸。
2004年5月红网推出“红辣椒评论”栏目,在地方性门户网站中处于领先位置。
2007年6月《南方周末》评论版扩版为一周四版的评论专叠,辟有“方舟评论”、“自由谈”、“大参考”、“评中评”等栏目。
2008年5月《新京报》创办《评论周刊》,时评类版面在全国蔚然成势。
2008年11月央视《今日观察》播出,电视媒体评论开始呈现繁荣之势。
2009年年中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财经频道改版,增加评论分量,开通多档评论类节目。
人物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