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09-04-27 21:04:37 | 点击次数: | 0 |
走进我前方的彩虹-王晶岚
来源:包头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大会”,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晶岚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今年49岁的王晶岚同志,曾先后在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国家法官学院学习和深造。她自2003年担任昆区法院院长一职以来,以敢为人先、无私奉献的精神,使昆区法院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荣立集体三等功。她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并且多次荣立三等功。2006年6月,她还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2003年,王晶岚刚刚到昆区法院上任时,法院在职干警仅有87人,而中层干部却多达43人。她为了充实审判一线,通过全院竞争上岗,重新选拔了17名中层干部和17名审判长。
与此同时,她又狠抓制度建设,规范干警行为。几年来,昆区法院先后出台了《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办法》、《中层干部负责制实施办法》、《审判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信访接待办法》等近30多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了职工的责任心和忧患意识,在职工中形成了一种和谐、竞争、有序的工作氛围。
信访工作和执行工作是法院的两大工作难点,而王晶岚却迎难而上,把工作难点变成了工作亮点。
在她的建议下,昆区法院开展了开门大接访活动,法官认真与信访者沟通,询问案件的情况。仅此一项活动,昆区法院就解决了多个多年未解决的问题,妥善处理了200多件积压的信访案件,救活了一批“死案”。
而在近年来颇受各界关注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案件方面,法院更是开设了绿色通道,帮助大批外来务工人员追回了拖欠的工资。一位来自四川的农民工在拿到工资后,拉着王晶岚的手说:“我们遇上您这样的好院长是我们的福份啊!”
铁面无私,赞扬的是一种刚直不阿、原则性很强的工作态度;爱心无限,则是赞扬一种体恤他人、关爱他人的品格。王晶岚院长集刚与柔于一身,在执法过程中、在落实制度上,她铁面无私,有时近乎不尽人情,但在关心老百姓、关心干警方面,她却充满了柔情。
几年来,来自亲戚朋友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的情况无数,送礼、请吃饭的也不少,但她或严辞拒绝,或婉言谢绝,从不网开一面,放弃原则。她以完美的品行、无比忠诚的事业心,为昆区法院规划着更加美好的蓝图,为法律的公平正义、社会的和谐有序孜孜以求,奉献着自己的心血和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