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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定方市长 悔恨的泪是长江的水
发布时间: 2009-04-28 17:29:15 点击次数: 0
简述:
与其做一个清官受别人孤立,还不如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交一些“朋友”,为自己留条后路。于是我从接受一些小恩小惠逐渐发展到接受大额的金钱财物,在不知不觉中麻木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简介:
                                                          单定方市长  悔恨的泪是长江的水

——由于自己的不慎,家里失去了依靠

                                                             记者:徐德高 徐瑾     来源:《检察日报》


        单定方,江苏省如皋市委原常委、副市长。2008年12月30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单定方自2002年8月至2008年初,利用职务之便,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方面,为17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建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或索取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27.7万余元。



  这是2008年12月9日,单定方在法庭上所作的忏悔。

  我因受贿,今天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心里感到特别的后悔和难过。我对自己所犯罪行认罪服法。

  我从一名领导干部,沦为触犯国家法律的罪犯,不仅葬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使自己身败名裂,倾家荡产,也给家人带来了无法挽回的伤害,让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对此我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因自己的不慎,酿成如此大错。

  想到自己多年的付出,心理开始失衡了

  2008年4月底,市纪委找我谈话,我如实供述了自己的问题,经过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到今天法院审判,这一过程是我真正认清自己所犯罪行的过程,也是认真反思自己的过程。

  这几年来,随着走上领导岗位,手中掌握着一定权力,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迷失了方向。我把自己摆到了不切实际的位置,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观念,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于为自己谋取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走上了犯罪道路。由于思想观念出现了问题,面对各种诱惑,我把握不住自己,一次一次地在金钱面前放弃了自己的道德底线和原则,成为金钱的奴隶。虽然有的时候我也知道这样做的后果,也曾拒绝过别人送来的礼金,但最终还是在金钱攻势下放松了防线。

  我有一段时间分管城市建设,位置重、权力大,吹喇叭、抬轿子的人自然多了起来,加上自己在工作上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就变得轻飘起来。我为城市开发建设付出了很多辛苦,长年累月扑在工作上,没日没夜地协调、处理问题,不仅累垮了身体,而且也顾不上家庭,父亲病危我都没有时间去探望,而那些在自己帮助下的开发商却富了起来,一想到这些,我内心就变得不平衡了。于是,在一些企业家有求于我的时候,我开始心安理得地收受他们的钱财,并且错误地认为,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自己在平常工作范围内办些事情,得了些钱财也是应该的,从而一步一步走向犯罪的深渊。

  即使是家人的苦劝,也没有使我迷途知返

  平时我放松了学习,满足于应付各种事务和日常工作,法律法规和纪律规范没有真正成为约束自己的规范和要求。我还侥幸地认为自己能躲过法律的制裁,也错误地认为领导干部收取一些钱财是当前的潜规则,自己身处其中,只能随波逐流。与其做一个清官受别人孤立,还不如利用自己的权力和地位,交一些“朋友”,为自己留条后路。于是我从接受一些小恩小惠逐渐发展到接受大额的金钱财物,在不知不觉中麻木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

  我也看到一些领导干部因犯受贿罪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这些都没有将我震醒。即使是家人的苦劝,也没有使我迷途知返,在自己的一意孤行下,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由于自己的不慎,家里失去了依靠

  这次组织上对我的查处,使我彻彻底底地看到了自己所犯罪行的危害。如果不是组织上的断然措施,我还不知道要在犯罪的歧途上走多远呢。站在被告人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对我来说是再一次的沉重警醒,我自愿接受法院的审判,恳请法院考虑我主动退还赃款、认罪服法的态度,对我从宽处理,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由于我的违法行为,对父母、家人和自己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的父亲原本身体就不好,听到我被查处的消息后,一下子又病倒在床;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知道我出事后,变得精神失常,丧失了自理能力;妻子原先就有心脏病,常年服药,这次事情使她的精神和身体一下子崩溃了。我上有老,下有小,原来是家里的顶梁柱,可由于自己的不慎,让家里彻底失去了依靠,垮了下来。

  这次事情是我一生中极为惨痛的教训,也使我真正弄懂了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一定接受法院的审判,深刻吸取教训,认真改造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尽力做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以回报社会,弥补自己的罪行,并以自己的教训,教育子女和整个家庭做遵纪守法的公民,绝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辜负法官和公诉人对我的教育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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