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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伟民博士 读宗红律师的办案札记
发布时间: 2009-05-08 16:15:50 点击次数: 0
简述:
窗外,是寂静而又空旷的,眺望去,只有月牙儿远远地挂在天边。而我则在台灯橘黄色的光束下,翻看着宗红的办案札记。
简介:
吴伟民博士  读宗红律师的办案札记



-----沙石
 
窗外,是寂静而又空旷的,眺望去,只有月牙儿远远地挂在天边。而我则在台灯橘黄色的光束下,翻看着宗红的办案札记。
 
两个多月前,那还是一个红叶和黄叶飘飞的季节,在省城,在一个律师业务活动中,巢湖司法局安晋科长引领一位年轻的女律师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当时好像正在摆弄着相机。安晋说她是天行剑律师事务所主任宗红,说她写了一些办案的札记请我看看,还说希望我能去和县采访。宗红一脸灿烂的笑容,仿若春天里漫山盛开的映山红。她说读过我写西域的散文《在那遥远的地方》,她甚至有些诡秘地问我,问我与西域那个女律师的生离死别是不是真的——
 
一、
 
宗红在办案札记中写道:“2003年6月6日,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派执法队员闯入卷烟零售户马传贵家进行搜查。马传贵提出抗议,认为执法队员涉嫌非法搜查,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烟草局出示了国家烟草专卖局[2001]第185号文件,认为他们有权进入隐匿烟草专卖品的场所进行检查。检察院于8月27日认为执法队员的非法搜查行为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本人作为控告人的代理律师,认为烟草局的执法队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且非法搜查,情节严重,应当立案追究有关执法人员的刑事责任。可是我的观点却像梦幻一般没有着落,我又一次失眠了…… ”
 
我很想去和县,不仅因为和县是一个历史文化名城,更因为“和县猿人”头盖骨的发现,证实了那里是长江流域人类起源的地方,证实了30万年前那里就有人类繁衍生息了。我想请宗红在有些迷雾又有些日光的清晨,陪同我去全国重点保护的和县猿人遗址,然后一起探讨公权与私权的冲突问题。其实,民众是很无奈的,民众为了维护自己的私权,特别是为了维护自己安全的权利,需要设置公权,委托公权来保护自己,譬如遭遇到抢劫、强奸和诈骗,就立即想到拔打110报警电话;譬如遭遇欺诈、垄断或不正当竞争,就立即想到向工商局、卫生局、技术监督局等公权力机关投诉。民众是离不开公权力的。可是,公权力一旦被设置,一旦被委托,就时时有可能背离民众的初衷,不仅不保护民众的私权,反而会侵犯民众的私权。“处女麻旦旦嫖娼案”、“夫妻观看黄碟案”,不就是典型的公权侵犯私权吗?
对此,民众又设置了法治,用代表民众意志的法律制度来控制公权力,亦即控制政府权力。控制政府公权的主力是立法的议会,是司法的法院。前者制定裁判规则,后者执行裁判规则。站在公权与私权的中间,站在政府权力与民众权力中间,履行裁判职能,既不让民众损害公共利益,也不让政府侵犯民众利益。
 
可是,中国是一个源远流长的人治社会,孔子的儒学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天地君亲师的等级思想,就是三纲五常的等级制度,就是一个以皇帝为塔顶的公权力远远高于私权利的社会。法治不可能一天成为法治,法治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公权力因为惯性是不可能一下刹住车的。在拆迁过程中,在征地过程中,公权是威风凛凛的。行一个文件,补偿多少就是多少,多一分钱也没有。农民种地种得好好的,居民生意做得好好的,政府说哪天把地征了就征了,说哪天把房子拆了就拆了。
警察,作为公权力的“王牌军”,更是每每侵犯私权,前面两个案例即是轰动全国的佐证。可是办错案子之后,依据《国家赔偿法》又能赔多少呢?有限的赔偿,有时候真是意思意思,处女麻旦旦不就得到几块钱的赔偿吗?当然,这也是有法有据的。问题是,我们许多法律本身就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那些所谓“退居二线”的高层官员们根据现行政府意志来制定的,还是非常重公权轻私权的。《铁路法》规定晚点不赔,《邮政法》规定丢了信件包裹赔一点点。再比比《警察法》与《律师法》,代表公权的警察权力大着呢,而代表私权利的律师只有很可怜的一点权力。就那么一点点权利也往往被公权限制,比如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许多地方隔着玻璃对话,听都听不见,让当事人签字也没法签。
 
宗红在办案札记中对烟草局擅入私人住宅搜查表示愤怒,对最后执法队员不受刑事追究表示困惑。可是,尽管是一身侠气的当过女兵的女律师,尽管把自己律师事务所的名字称作“天行剑”,那又能怎么样呢?多少律师在愤怒与困惑中艰难地行走,行走在迷雾与日光重叠交合的山路上。不过,迷雾终究会渐渐驱散,明媚的阳光一定会照耀着宗红律师,照耀着中国所有的律师。
 
二、
 
宗红在办案札记中又写道:“2002年1月6日,市局公律科安晋科长指派本律师为一起离婚案被告吴瑰提供法律援助。本律师冒着寒风飞雪去了吴瑰的娘家乌江镇,抖落身上洁白的雪花,随吴瑰进了她与娘相依为命的破旧的土墙屋。吴瑰娘声泪俱下,诉说女婿黑心,在女儿得了尿毒症后,竟然提出离婚。这不把无钱治病的女儿逼上绝路吗?我在心中流淌着泪水——然而,法律最后还是判离。难道法律就不保护可怜得了尿毒症的弱女子吗?”
 
我很想去看看那个没见过面的而又贫病交加的弱女子,为她带去一份深深的祝福。宗红冒着飞雪去的乌江镇,我在史书中得知,那是一代霸王项羽在楚汉大战最后,从垓下南逃乌江自刎的地方。后人在那里建了霸王祠和霸王墓。其实,那个墓地也只有项羽的躯骨和血衣,他的头和四肢都被刘邦的汉将割去请功了。宗红为弱女而落泪,我更多地则为项羽自刎而泣然。千古春秋,至今不可得知,刘邦、项羽之争,谁是正义,谁又是非正义呢?只能建一个国,只能存一个王。政治和权力资源的有限,而人们追求和欲望的无限,正义有时是无法定论的。
 
正因为如此,民众才不得已而推出法治,因为法治追求的是形式正义而不是实质正义,法律认可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法是一些规则,是针对地球有限的资源和人们无限的欲望而订立的规则。野生动物比饲养动物的肉鲜美,但野生动物却要被保护,因为吃了就没了。车辆压死人,即便全责,车主最多只赔10万元人民币,少则赔几万甚至几千,一条活生生的命,被父母艰辛拉扯大的人容易吗?就值那些钱吗?可是交通法规就是那么规定,因为赔多了恐怕也只是纸空文。国家赔偿受限,精神赔偿受限,医疗事故赔偿受限,知识产权赔偿还是受限……
法官好办,居中裁判。对于离婚纠纷案,判离判不离,永远都不会错。而作为律师呢?则每每处于两难境地。律师维护一方,而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不期望律师帮他讨回一个空荡荡形式正义。对于个案而言,谁不盼着有一个实质性的正义呢?乌江镇那个弱女子,多么渴望法律能够判令其丈夫继续疼爱她,继续呵护她,帮她从死亡坟墓前拉回去,可是法律做得到吗?一次判不离,二次呢?三次呢?法律能永远判不准离婚吗?法律能判其丈夫倾家庭资产为其治病吗?
 
宗红律师的感叹可能也是众多律师的感叹,法治的无奈,也就是人类的无奈,人类厌弃人治寻找法治,最后发现法治追求的形式正义却越来越远离人们从骨子里渴求的实质正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符合民众企盼实质正义的理念。可是,法律经常不这样认为,美国著名橄榄球星辛普森杀了前妻及男友,却被无罪释放。借债没有欠条而不还的,还笑眯眯走出法庭的到处可见。
 
律师啊,既要关注着普适的形式正义,又要输送着个案的实质正义。我曾写过一篇淮北律师的散记——《大别山的梦约》,那个女律师在当事人过了诉讼时效之后,仍然请求法官上门找到包工头,在法律程序之外,也在法庭庭审之外,以法昭人,此情感人。硬是让包工头赔了受伤瘫痪的民工近两万元。或许,这就是律师在形式与实质正义之间奔忙的一个缩影。
 
三、
 
宗红在办案札记中还写道:“2002年7月28日,天很热,我一身汗回到办公室,还没有感受到空调的凉爽,一个双目失明的老大爷借助拐杖(其实是一根平常的小竹杆),站在律师事务所的门口。接待律师以为是算命的,要不就是要饭的,正要打发老人离去时,我却看见他的身边跟来几位居民,说老人住在陋室东街,说老人住的屋子比唐代大诗人刘禹锡在和县州任刺史时居住的屋简陋多了,说老人两个儿子三个女儿都推来推去不养他,说老人问来问去就问到天行剑律师事务所来了,说老人要请个律师帮他要赡养费,说老人要求很低只需要每个子女每个每月给他10元钱就可以了……听着一言一语的,我的心在颤抖,我的心也在发冷。法律面前的道德呢?中华民族的道德呢?我情不自禁的从提包里掏出200元,送给已经让人搀扶坐下的老人手中。我说,先不去告状,我去你5个子女家——”
 
读宗红的办案札记,我恍惚就看见宗红递钱给双目失明老人的情景。许多法官,甚至许多法律家,都认为法律无情,都认为法律是理性的,都认为法律应当远离道德。可是,我却不敢赞同这些观点。人都是有感情的,无情的法律又怎么适合有情的人类呢?法律是靠道德来支撑的,法律又怎么能够远离道德呢?我真的想去和县看看刘禹锡被贬为和州刺史居住的陋室,去看看他的手迹——“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刘禹锡身处逆境,仍然关心民众,每天一早就深入农村、田头,勘察水利设施,访问疾苦,受到百姓的敬重。支持刘禹锡这种与民同苦这种精神就是道德。
 
和县早称和州,中唐时期,还出了一位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张籍,他在《节妇吟》中写道:“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成为千古名句,甚至流传欧洲。这不也是道德的升华吗?
 
远离道德的法律,只能成为禁锢民众的枷锁,失去道德的思维方式和法律文书决不会受到民众的敬仰。民众首先是道德人,然后才是法律人;首先是自然人,然后才是社会人;首先是感性人,然后才是理性人。一个没有道德感情的法官,怎么会受到人民的尊重呢?一个没有道德感情的法律,怎么会受到民众的敬仰呢?失去了人民尊重的法官,失去了民众敬仰的法律,又怎么能够维系这个社会这个人类呢?!
 
我认为,宗红的道德意识是支撑其做一个优秀律师的基础。没有道德意识的律师而大谈阔论法律,恐怕会受到民众的鄙视。法律越是接近道德就越具有其普适性,就会成为民众自         觉遵守的法律。律师越靠近道德为人办事,也就会越受到民众的欢迎。
 
我默默抬眼看着窗外,月牙似乎离我近了些,也似乎大了些。呵,月亮是会圆的,虽然它不会在一夜之间圆起来……  
 
 
 
人物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