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进玉 李家法 为什么把钱给巢湖市委书记
发布时间: | 2009-05-17 15:38:29 | 点击次数: | 0 |
简述:
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因涉嫌受贿410多万元人民币、8万多美元、购物卡4万多元人民币等,另有巨额财产约300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简介:
倪进玉 李家法 为什么把钱给巢湖市委书记
新华网合肥5月15日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因涉嫌受贿410多万元人民币、8万多美元、购物卡4万多元人民币等,另有巨额财产约300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被告人周光全曾任原巢湖地区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等职务。2008年10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周光全立案侦查。该案侦查终结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指定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周光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30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10多万元、美元8万多元、购物卡人民币4万多元以及名贵手表等物品。此外,周光全尚有人民币240余万元、美元7万余元、港币9万 多元、欧元4000多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按照行贿行为发生时汇率折算,不明来源财产合计折合人民币约30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实行数罪并罚。
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2006年下半年和2008年4月,周光全得知纪检部门正在调查有关人员及自己的问题,为掩饰犯罪,先后10余次退回贿赂共计人民币287万元、美元4万元。起诉书显示,周光全有时是退了贿赂后又接受,接受了 后又退回:2006年下半年,周光全获悉巢湖市含山县原县委书记王寿林被审查时,为掩饰犯罪,退给行贿人姜某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2007年7月,姜某将周光全的退款折成20万元人民币再次相送,周光全又予以收下;2008年3月又收下姜某所送的5万元人民币。此后不久,周光全得知自己被调查时,便 再次退给姜某25万元人民币。
从安徽省安庆市检察院获悉,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该省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过一年的立案调查、侦查和审查起诉,今天下午由安庆市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这是去年安徽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5起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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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9岁的周光全曾任原巢湖地区行署专员、地委书记,2000年1月巢湖地区撤地建市后,周光全始任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04年12月至2007年4月,周光全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 此后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2008年6月,因严重违纪,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接受周光全请辞人大代表职务,并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民 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职务。2008年10月10日,安徽省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0月30日决定对其予以逮捕。此案侦查终结后,安徽省检察院于今年3月19日指定安庆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从检察机关指控的情况看,周光全所涉嫌的犯罪事实大多发生在其任巢湖市委书记期间。据指控,周光全利用职务之便及其地位形成的影响,先后收受36名行贿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17万余元、美元8.61万元、购物卡(券)4.3万元及名 贵手表、纪念币等,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周光全尚有人民币240万余元、美元7万余元、港币9.9万余元、欧元4260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应实行数罪并罚。
记者在起诉书中看到,2006年下半年和2008年4月,周光全得知安徽省纪 检部门在对有关人员及自己的问题进行调查,为掩饰犯罪,他先后11次退给8名行贿人共计人民币287万元、美元4万元。但在一名姜姓行贿人身上,周光全的 钱则是退了又收,收了又退。2006年下半年,周光全了解到安徽省纪检部门对曾任含山县委书记的原亳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寿林(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七 年)进行审查后,为掩饰犯罪,退给姜某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但2007年7月,姜某将周光全的上述退款折成20万元人民币再次相送时,周光全仍然收 下,并在2008年3月又收下姜某所送的5万元人民币。此后不久,当了解到自己正受到调查时,周光全再次退给姜某25万元人民币。(记者吴贻伙)
“卖官书记”退贿再受贿
2009-06-08 02:47:0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2009-06-08 02:47:0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据新华社电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安徽省巢湖市先后有10多名处级干部因“买官”被免职。而这些“买官”事件皆与该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有关。
在周光全任职巢湖市委书记的57个月里,他80多次受贿达300余万元。36名行贿人中近20名是想让他提携的下属官员,他来者不拒,有求必应。
1“来者不拒”
少到2000元多到100万
6月3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的周光全身穿囚衣,精神萎靡,头发斑白。庭审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时,他无法自控,失声痛哭说:“这一年多来,我一直生活在自责、悔恨、痛苦的煎熬中。我母亲28岁守寡,含辛茹苦把3个孩子拉扯大。我后来参加工作,走上领导岗位,她以我为荣。如今她风烛残年,我却不能尽孝,反而给她打击,我枉为人子。”这是周光全一边流泪抽泣、一边对自己所犯错误的忏悔。
周光全曾先后任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等职务,其受贿行为绝大多数发生在任巢湖市委书记期间。
2008年10月,他受贿被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指控,周光全收受新亚特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顶峰、巢湖市原政府秘书长曹亚东、巢湖市原副市长彭蓬等36人贿赂合计约500万元,另有巨额财产约30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对于他的贪欲,公诉人说:“少到2000元,多到100万元,来者不拒。”
2“尽心尽力”
牵线搭桥让送钱人满意
在向周光全行贿的36人中,一系列其下属官员的名字在列:原巢湖地区物资集团公司总经理曹亚东送2万元,不到两年,便调任巢湖市居巢区区长。如愿以偿的曹亚东“知恩图报”,几乎每年春节都会给周送2000元至5000元不等。同时,他的职务也从区长变成区委书记、巢湖市政府秘书长。
类似送钱要官的,还有巢湖市原副市长彭蓬、居巢区原区委书记倪进玉、居巢区原区长李家法、巢湖市原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张大传等人。
对于不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只要周光全收下了钱,仍会想方设法、牵线搭桥让送钱人如愿以偿,可谓“尽心尽力”。2003年3月,时任和县交通局副局长的朱先智到周家,送1万元,通过周妻请求周光全帮忙。周妻将此事转告给周,周让其妻给时任和县县委书记打电话,让其安排朱先智任和县交通局长。6个月后,和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朱先智为县交通局长。
3退贿再受贿
风声紧退钱风头过收钱
2000年至2004年,周光全先后收取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文人民币31万元、美元2万元。2006年下半年,周光全获悉安徽省纪委对曾任含山县县委书记的王寿林进行审查后,为掩饰犯罪,他退给姜文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
周光全在得知安徽大平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国平在安徽省纪委交代向其行贿10多万元后,分两次退给魏国平合计人民币8万元。
但是,周光全的受贿行为并未到此打住。2007年初,已调至安徽省人大任职的周光全到北戴河学习,途经北京时主动和姜文联系。姜文将周退款折合 20万元再次送给周,他又全部收下。2008年3月,为了继续和周保持关系,姜文到北京又送5万元给周。2008年4月,周了解到自己正在被纪委调查,又再次退给姜文25万元;另退给魏国平9万元。
周在接受办案人员讯问时供述,他听到风声紧就赶忙退回贿赂款,认为退掉了就会没事。同时抱有很大的侥幸心理,认为纪检机关不会查到自己头上,所以才会收了退,退了又收,收了又退。
人物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