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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案简述

新华网温州5月28日电(张和平、潘贤群)浙江省高院日前对平阳县原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郑思维故意杀人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此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郑思维死刑,并判赔被害人王祥森亲属52万余元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4年,被害人已婚男子王祥森认识已婚妇女韩某,两人发展成为婚外情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2006年下半年,被告人郑思维与韩某相识后,两人联系密切,关系暧昧。王祥森是平阳县国土资源局鳌江分局监察中队副队长,而郑思维是平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2007年3月,王祥森发现郑思维与韩某之间的关系后,多次要求两人断绝关系。同年4月18日下午,王祥森约见郑思维,商量解决他们与韩某之间的问题。当晚8时许,郑思维与王祥森见面,两人商量未果,决定到平阳县鳌江镇找韩某商量。

郑思维借口酒后不能开车,坐到副驾驶座上,将警车交给王祥森驾驶。然后,郑乘王不备,先用钝器二次打击王的头部,再用锐器朝王左右胸部各刺了一刀,致王当场死亡。接着,郑将尸体埋在山路右侧的山坡上。

一审法院认为,郑思维身为国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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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阳刑侦副大队长为争情妇杀人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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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04年,被害人已婚男子王祥森认识已婚妇女韩某,两人发展成为婚外情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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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院日前对平阳县原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郑思维故意杀人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院核准。此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郑思维死刑,并判赔被害人王祥森亲属5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