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177中 你们不可怜学生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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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沈阳177中 你们不可怜学生的钱
1、沈阳市第177中学违规收取培训费。该校在收取2006年毕业生中考报名费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向170名学生每生收取绿色证书培训费15元。沈阳市苏家屯区教育局给予该校校长杰某行政警告处分。
点 评:一年一度的中考牵动着每一个适龄学子、每一位父母和每一个家庭。但是个别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校领导却利用中考收费大做文章,搭车收取各种附加费用, 学生家长出于信任和望子成龙的愿望,往往是有费必交,很少过问其用途如何。这种情况下,除了加大查处的力度,公开透明的教育消费,也是维护学生家长的重要 方式。学校收费公开的力度还要更大些,速度还要更快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 “两难两贵”问题的解决,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张海松)
2、 庄河市36中学擅自提高学杂费标准、违规补课收费。2005年暑假,该校违规组织123名学生补课10天,收取补课费120元/每人,共计13716 元;2005年秋季开学,又擅自提高每名学生学杂费17元,共计6086元。庄河市教育局给予苏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校长职务,责令学校退还多收取的 6086元学杂费。
点 评:上学难上学贵如今已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造成这种现状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学校乱收费。虽然这种行为已被政府教育管理机构明 令禁止,但类似这个案件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除了政府投入不足、教育管理体制上的原因外,受利益驱动,从学生身上赚钱的想法,无疑才是学校乱收费的真正 不能明说的理由。而人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良好愿望,正被这些乱收费的学校利用,在客观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张悦)
3、海城市英落一中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收费。2006年7月,该校组织教师在校内给5个班205名学生进行集体补课,共收费7000元。鞍山市监察局、鞍山市教育局决定撤销周某海城英落一中校长职务,将违规收取的7000元全部退还学生,在全市予以通报。
点评:又一位中学校长因为违规组织教师进行补课而被撤职。可能有人会问,仅仅为了7000 元的补课费就拿掉一位校长,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其实不然,在国家三令五申不准学校组织集体补课的大背景下,其敢置国家规定于不顾、顶风作案,势必会 遭到严惩。同时,需要强调的是: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那7000元使他丢的官,而是他自身的违规行为害了自己!(宋云龙)
4、 抚顺市顺城区中心小学违规收取赞助费、私设小金库。2004年秋季招生期间,该校向不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54名新生收取了1000-3000元不等的赞助 费,共计收取73000元。2005年该校又将两单位捐资助学款14000元、学生“捐资助学”款6102.3元,合计20102.3元全部存入个人存 折,用于购买办公桌椅。另外,在2004年收取不够入学年龄新生34000元的赞助款,也全部存入会计个人存折,累计公款私存54102.3元。校长王某 在任职期间,对该校乱收费、公款私存54102.3元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顺城区监察局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对顺城区中心小学予以通报批评,将所收 73000元上缴财政。
点评:一手拿着财政拨款,一手伸向学生要赞助,一所小学竟也过着自主创收的“ 红火日子” ?俗话说拿人的手短,收了学生的钱,制造着小小校园里畸形的“激励机制”, 教育出的学生们又怎么看待“公平”和“实力”?“捐资助学款”进了个人账户,派上了购买桌椅的用途,原来“助学”还可以这么理解。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是 自己说的算,但到了阳光底下,规定面前,谁说的算可就由不得你了。(小卓)
5、本溪市第十八中学违规补课收费。2006年暑假期间,该校在校内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向每名学生收取补课费144元,共计收取补课费6040元。本溪市教育局给予该校校长田某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学校返还全部违规收取的费用。
点 评:尽管教育部门再三强调,中小学放假期间不能补课,学生要减负。这一喊也喊了几年了。但事实是,即使是没有升学任务的小学也成了学校补习的重点。尽管有 的学校宣扬补课是自愿的行为,可哪个家长敢拿自己的孩子开玩笑,这一个假期的课程相当于一个学期的三分之一了。结果是家长掏了钱,压学生肩的补课就越演越 重。本可以调节身心健康的假期也在随着年龄的增长被“大人们”撕票了。希望聪明的“大人们”别忘记了,一个民族的发展,需要智慧的头脑,也需要一个健康的体魄。(王小九)
6、丹东市红房小学违规收取择校费、转学费。该校以收取赞助费名义收取43名学生择校费38150元、转学费12200元。丹东市振兴区纪委给予校长曲某党内警告处分,区教育局免去其校长职务。
点 评:义务教育阶段明令禁止收取择校费、赞助费,但缘何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呢?一些学校在教学质量上、社会信誉上存在的差异,使得部分家长不惜花费大量钱财跨 地区跨学区将孩子送到教学质量高的学校,盼子成才是一个重要因素。如何改变这一现象,还是那句老话:各学校应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并保证各学校均 衡发展,实现均衡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田晓聪)
7、 北镇市富屯中学违规补课收费。该校于2005年10月至2006年2月5次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共收取补课费42499.60元。此前,于2005年9月北 镇市教育局曾因该校组织补课问题给予校长陈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在教育系统进行了通报。但该校并未认真吸取教训,反而在一个多月后又连续5次组织学生有偿 补课,共收取学生补课费42499.60元。北镇市教育局给予陈某撤销校长职务处分,责令富屯中学领导班子成员退回所得的11530元,上缴财政。
点评:“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关系到国泰民安的大事。锦州北镇市富屯中学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市教育局给予校长行政记大过处分,但仍没有制止该校有偿补课行为,顶风违 纪、愈演愈烈,不顾任何严重后果,增加学生家长负担,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最终校长受到撤职的处分,违规收取的补课费也全部上缴了财政。大力纠正教育乱 收费行为,不仅减轻学生家长负担,而且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马莹)
8、 盖州市物价局越权批准第二高级中学乱收费。该局于2005年至2006年,多次违反规定越权批准盖州市第二高中收取补课费和借读费。盖州市二高中还存在违 规收取住宿费、组织学生入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乱发补助等问题。营口市纪委、监察局分别作出决定:给予盖州市物价局价格收费管理科科长姜某党内严重警告、行 政记大过处分,责成盖州市物价局将姜某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盖州市二高中校长曲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盖州市教育局将曲某调离现工作岗位。
点 评:盖州市二高中乱收费的行为终究还是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逃不过有关部门的严惩。物价局个别同志与学校领导越权批准不合理补课费和借读费,将不合理变 为合理,背后的利益驱动实在可怕。希望通过此案件,物价部门严格把好定价关,加强内部管理,莫要让投机分子的手中权成为伤害群众利益的利刃。须知权与责相 系,方能警钟长鸣。(卢娟)
9、 彰武县章古台九年制学校不退还学生剩余书款、收取补课费、超范围收取中考报名费。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该校收取书费没有及时与学生结算书费 款,造成书费余额34211.31元没有退还学生;收取教辅费没有及时结账,造成结余3325.4元没有退还学生;违规收取补课费;超范围多收取辍学生中 考报名费700元。彰武县教育局给予校长刘某行政警告处分,调离校长职务。
点评: 教育乱收费产生的成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校务公开差,如果学校能在每学期初,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通过召开班主任会议的形式,布置 收费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将每一项传达给学生,并通过学生向家长解释清楚。再由班主任填写收费卡发给学生,让家长看后签字,盖章,取得家长认可。我想通过这 样的积极方式,问题就将得到有效地解决,校务公开,收费透明,点亮民心。(小周)
10、灯塔市五星镇中学为补课提供场所、乱收费。该校为补课提供场所,违反规定向每名学生收取作业本费11元,合计收取5550元。灯塔市监察局给予李某行政警告处分。
点 评: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几乎是所有因此被查处学校为自己谋利行为所找的说词,但也不得不说它正迎合了许多家长和我们教育体制的要求。学校正是找准了 教育制度与家长心理的碰撞点,对此大做文章,以达到提升学校成绩并顺便敛财的目的。当我们在不断纠正那些屡禁不止的乱补课行为时,是否应该思考一个真正能 标本兼治的好办法呢?(天木)
11、 西丰县房木镇中学组织学生假期补课收费及早、晚自习收取辅导费。2005年暑假,该校组织学生假期补课,每生收取120元辅导费,共计金额19080 元;2005年9月开学后,向每生收取早、晚自习辅导费40元,向初三学生每生收取早、晚自习及周六、周日辅导费100元,总计金额27160元。西丰县 监察局给予校长文某行政记过处分。
点评:教育乱收费缘何屡禁屡犯,一个是利益驱使所造,另一主要原因便是惩罚力度的薄弱,既然冠以“ 乱”字便说明其已经违规,对于事实的存在就应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教育部部长周济就曾在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哪个学校出现 了乱收费问题,要撤销校长的职务。”对于这样的言词我们要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在教育乱收费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时,能够严查教育乱收费是十分有 勇气的,学生的未来不应用教育的成本多少来规定,而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根本。(杨琳琳)
12、朝阳县北四家子蓝天希望小学乱收费。2006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该校违反有关规定向每名学生收取40元英语课费用。朝阳县教育局纪委给予校长李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所收费用。
点评:教育治乱一直是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乱办班更是教育乱收费的热点问题,备受关注。教育主管部门虽然明令禁止乱办班、乱收费行为,但仍有一些学校和教师,找各种借口,“ 铤而走险”,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破坏教育形象。相关部门应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处类似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同时还应加强 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从源头上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各类学校也应从中吸取教训,自觉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有效防止乱收费事件的发 生。(孙华)
13、盘山县吴家学校教师违规补课收费。2006年秋季开学后,该校小学英语教师张某利用周六、周日在自己家中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盘山县教育局给予张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点评:有人说补课是必须的,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不补课学生升学没出路;也有人说补课当禁,因为补课很容易成为学校和教师创收的手段,会给学生和家长造成 不必要的负担。但是无论争论如何,在国家法律严令禁止教育补课的前提下,任何学校和教师组织的补课行为都是不合理和应当被严令禁止的。盘山县教育局给予周 六、周日在自己家中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行政记大过处分,体现了教育部门教育治乱的决心,也再一次宣告了补课行为的违规性质。同路来者当以此为警 醒。(郝欣)
14、 葫芦岛市实验高中(原三高中)违规招生。2000年至2004年,该校超计划招生,违规收费242.25万元;违规向学生收取印刷费16.47万元;违规 组织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78.94万元,合计违纪金额337.66万元。葫芦岛市监察局给予校长马某行政警告处分,市教育局将其调离葫芦岛实验高中校长岗 位。
点评:对于类似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没有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都给与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我们相信随着教育治乱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违规行为很快就会远离我们的教育环境,还莘莘学子清洁安静的天空
1、沈阳市第177中学违规收取培训费。该校在收取2006年毕业生中考报名费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向170名学生每生收取绿色证书培训费15元。沈阳市苏家屯区教育局给予该校校长杰某行政警告处分。
点 评:一年一度的中考牵动着每一个适龄学子、每一位父母和每一个家庭。但是个别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校领导却利用中考收费大做文章,搭车收取各种附加费用, 学生家长出于信任和望子成龙的愿望,往往是有费必交,很少过问其用途如何。这种情况下,除了加大查处的力度,公开透明的教育消费,也是维护学生家长的重要 方式。学校收费公开的力度还要更大些,速度还要更快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推动 “两难两贵”问题的解决,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百姓的切身利益。(张海松)
2、 庄河市36中学擅自提高学杂费标准、违规补课收费。2005年暑假,该校违规组织123名学生补课10天,收取补课费120元/每人,共计13716 元;2005年秋季开学,又擅自提高每名学生学杂费17元,共计6086元。庄河市教育局给予苏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校长职务,责令学校退还多收取的 6086元学杂费。
点 评:上学难上学贵如今已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造成这种现状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学校乱收费。虽然这种行为已被政府教育管理机构明 令禁止,但类似这个案件的行为,仍然屡禁不止。除了政府投入不足、教育管理体制上的原因外,受利益驱动,从学生身上赚钱的想法,无疑才是学校乱收费的真正 不能明说的理由。而人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良好愿望,正被这些乱收费的学校利用,在客观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张悦)
3、海城市英落一中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收费。2006年7月,该校组织教师在校内给5个班205名学生进行集体补课,共收费7000元。鞍山市监察局、鞍山市教育局决定撤销周某海城英落一中校长职务,将违规收取的7000元全部退还学生,在全市予以通报。
点评:又一位中学校长因为违规组织教师进行补课而被撤职。可能有人会问,仅仅为了7000 元的补课费就拿掉一位校长,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太重了。其实不然,在国家三令五申不准学校组织集体补课的大背景下,其敢置国家规定于不顾、顶风作案,势必会 遭到严惩。同时,需要强调的是: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那7000元使他丢的官,而是他自身的违规行为害了自己!(宋云龙)
4、 抚顺市顺城区中心小学违规收取赞助费、私设小金库。2004年秋季招生期间,该校向不符合入学年龄要求的54名新生收取了1000-3000元不等的赞助 费,共计收取73000元。2005年该校又将两单位捐资助学款14000元、学生“捐资助学”款6102.3元,合计20102.3元全部存入个人存 折,用于购买办公桌椅。另外,在2004年收取不够入学年龄新生34000元的赞助款,也全部存入会计个人存折,累计公款私存54102.3元。校长王某 在任职期间,对该校乱收费、公款私存54102.3元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顺城区监察局给予王某行政警告处分,对顺城区中心小学予以通报批评,将所收 73000元上缴财政。
点评:一手拿着财政拨款,一手伸向学生要赞助,一所小学竟也过着自主创收的“ 红火日子” ?俗话说拿人的手短,收了学生的钱,制造着小小校园里畸形的“激励机制”, 教育出的学生们又怎么看待“公平”和“实力”?“捐资助学款”进了个人账户,派上了购买桌椅的用途,原来“助学”还可以这么理解。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是 自己说的算,但到了阳光底下,规定面前,谁说的算可就由不得你了。(小卓)
5、本溪市第十八中学违规补课收费。2006年暑假期间,该校在校内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向每名学生收取补课费144元,共计收取补课费6040元。本溪市教育局给予该校校长田某行政记过处分,责令学校返还全部违规收取的费用。
点 评:尽管教育部门再三强调,中小学放假期间不能补课,学生要减负。这一喊也喊了几年了。但事实是,即使是没有升学任务的小学也成了学校补习的重点。尽管有 的学校宣扬补课是自愿的行为,可哪个家长敢拿自己的孩子开玩笑,这一个假期的课程相当于一个学期的三分之一了。结果是家长掏了钱,压学生肩的补课就越演越 重。本可以调节身心健康的假期也在随着年龄的增长被“大人们”撕票了。希望聪明的“大人们”别忘记了,一个民族的发展,需要智慧的头脑,也需要一个健康的体魄。(王小九)
6、丹东市红房小学违规收取择校费、转学费。该校以收取赞助费名义收取43名学生择校费38150元、转学费12200元。丹东市振兴区纪委给予校长曲某党内警告处分,区教育局免去其校长职务。
点 评:义务教育阶段明令禁止收取择校费、赞助费,但缘何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呢?一些学校在教学质量上、社会信誉上存在的差异,使得部分家长不惜花费大量钱财跨 地区跨学区将孩子送到教学质量高的学校,盼子成才是一个重要因素。如何改变这一现象,还是那句老话:各学校应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并保证各学校均 衡发展,实现均衡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田晓聪)
7、 北镇市富屯中学违规补课收费。该校于2005年10月至2006年2月5次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共收取补课费42499.60元。此前,于2005年9月北 镇市教育局曾因该校组织补课问题给予校长陈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在教育系统进行了通报。但该校并未认真吸取教训,反而在一个多月后又连续5次组织学生有偿 补课,共收取学生补课费42499.60元。北镇市教育局给予陈某撤销校长职务处分,责令富屯中学领导班子成员退回所得的11530元,上缴财政。
点评:“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关系到国泰民安的大事。锦州北镇市富屯中学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市教育局给予校长行政记大过处分,但仍没有制止该校有偿补课行为,顶风违 纪、愈演愈烈,不顾任何严重后果,增加学生家长负担,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最终校长受到撤职的处分,违规收取的补课费也全部上缴了财政。大力纠正教育乱 收费行为,不仅减轻学生家长负担,而且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马莹)
8、 盖州市物价局越权批准第二高级中学乱收费。该局于2005年至2006年,多次违反规定越权批准盖州市第二高中收取补课费和借读费。盖州市二高中还存在违 规收取住宿费、组织学生入保险并代收保险费、乱发补助等问题。营口市纪委、监察局分别作出决定:给予盖州市物价局价格收费管理科科长姜某党内严重警告、行 政记大过处分,责成盖州市物价局将姜某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盖州市二高中校长曲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盖州市教育局将曲某调离现工作岗位。
点 评:盖州市二高中乱收费的行为终究还是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逃不过有关部门的严惩。物价局个别同志与学校领导越权批准不合理补课费和借读费,将不合理变 为合理,背后的利益驱动实在可怕。希望通过此案件,物价部门严格把好定价关,加强内部管理,莫要让投机分子的手中权成为伤害群众利益的利刃。须知权与责相 系,方能警钟长鸣。(卢娟)
9、 彰武县章古台九年制学校不退还学生剩余书款、收取补课费、超范围收取中考报名费。2003年8月至2006年7月,该校收取书费没有及时与学生结算书费 款,造成书费余额34211.31元没有退还学生;收取教辅费没有及时结账,造成结余3325.4元没有退还学生;违规收取补课费;超范围多收取辍学生中 考报名费700元。彰武县教育局给予校长刘某行政警告处分,调离校长职务。
点评: 教育乱收费产生的成因很多,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校务公开差,如果学校能在每学期初,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通过召开班主任会议的形式,布置 收费的项目和收费标准,将每一项传达给学生,并通过学生向家长解释清楚。再由班主任填写收费卡发给学生,让家长看后签字,盖章,取得家长认可。我想通过这 样的积极方式,问题就将得到有效地解决,校务公开,收费透明,点亮民心。(小周)
10、灯塔市五星镇中学为补课提供场所、乱收费。该校为补课提供场所,违反规定向每名学生收取作业本费11元,合计收取5550元。灯塔市监察局给予李某行政警告处分。
点 评: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几乎是所有因此被查处学校为自己谋利行为所找的说词,但也不得不说它正迎合了许多家长和我们教育体制的要求。学校正是找准了 教育制度与家长心理的碰撞点,对此大做文章,以达到提升学校成绩并顺便敛财的目的。当我们在不断纠正那些屡禁不止的乱补课行为时,是否应该思考一个真正能 标本兼治的好办法呢?(天木)
11、 西丰县房木镇中学组织学生假期补课收费及早、晚自习收取辅导费。2005年暑假,该校组织学生假期补课,每生收取120元辅导费,共计金额19080 元;2005年9月开学后,向每生收取早、晚自习辅导费40元,向初三学生每生收取早、晚自习及周六、周日辅导费100元,总计金额27160元。西丰县 监察局给予校长文某行政记过处分。
点评:教育乱收费缘何屡禁屡犯,一个是利益驱使所造,另一主要原因便是惩罚力度的薄弱,既然冠以“ 乱”字便说明其已经违规,对于事实的存在就应以严肃的态度对待,教育部部长周济就曾在全国教育系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哪个学校出现 了乱收费问题,要撤销校长的职务。”对于这样的言词我们要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在教育乱收费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时,能够严查教育乱收费是十分有 勇气的,学生的未来不应用教育的成本多少来规定,而要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根本。(杨琳琳)
12、朝阳县北四家子蓝天希望小学乱收费。2006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后,该校违反有关规定向每名学生收取40元英语课费用。朝阳县教育局纪委给予校长李某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所收费用。
点评:教育治乱一直是纠风工作的重中之重,乱办班更是教育乱收费的热点问题,备受关注。教育主管部门虽然明令禁止乱办班、乱收费行为,但仍有一些学校和教师,找各种借口,“ 铤而走险”,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破坏教育形象。相关部门应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处类似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同时还应加强 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从源头上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各类学校也应从中吸取教训,自觉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有效防止乱收费事件的发 生。(孙华)
13、盘山县吴家学校教师违规补课收费。2006年秋季开学后,该校小学英语教师张某利用周六、周日在自己家中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盘山县教育局给予张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点评:有人说补课是必须的,在目前的教育体制下,不补课学生升学没出路;也有人说补课当禁,因为补课很容易成为学校和教师创收的手段,会给学生和家长造成 不必要的负担。但是无论争论如何,在国家法律严令禁止教育补课的前提下,任何学校和教师组织的补课行为都是不合理和应当被严令禁止的。盘山县教育局给予周 六、周日在自己家中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行政记大过处分,体现了教育部门教育治乱的决心,也再一次宣告了补课行为的违规性质。同路来者当以此为警 醒。(郝欣)
14、 葫芦岛市实验高中(原三高中)违规招生。2000年至2004年,该校超计划招生,违规收费242.25万元;违规向学生收取印刷费16.47万元;违规 组织学生补课收取补课费78.94万元,合计违纪金额337.66万元。葫芦岛市监察局给予校长马某行政警告处分,市教育局将其调离葫芦岛实验高中校长岗 位。
点评:对于类似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没有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都给与相关责任人以相应的处分。我们相信随着教育治乱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违规行为很快就会远离我们的教育环境,还莘莘学子清洁安静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