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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华裔博士非法经营人头骨一审被判8年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10-27 10:16:1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一名美籍华裔博士丁某因被认定在华收购人类头骨向境外销售,而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这起“全国首例非法经营人类头骨案”正在二审。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人类头骨的买卖在民间一直存在。
简介:


美籍华裔博士非法经营人头骨一审被判8年

 2009年10月26日02:18   汉网-武汉晚报    

全国首例非法经营人头骨案进入二审 被告称是个人爱好

一个月前,一名美籍华裔博士丁某因被认定在华收购人类头骨向境外销售,而被北京市一中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目前,这起“全国首例非法经营人类头骨案”正在二审。记者近日走访发现,人类头骨的买卖在民间一直存在。

美国联邦调查局发来协查通报

去年5月,一封来自美国联邦调查局驻京办的通报寄到了公安部,通报称:美国联邦调查局发现,从北京通过EMS全球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至美国的邮包中,有无名人类头骨,请公安部协助调查相关情况。

公安部随即将此通报转给了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很快,根据美国联邦调查局提供的包裹邮件编号,侦查员找到了负责邮寄此邮包的国际快递公司。

据该公司经理反映,寄此包裹的是一名张姓男子,对方自称所寄物品为玩具和塑料模型。

去年5月30日,该男子再次向美国邮寄3件包裹时,进入警方视线。去年6月3日,他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该男子并不姓张,而是姓丁,是一名44岁的美国华裔博士,在北京一家信息咨询公司工作,住北京市昌平区一处别墅。

当日,民警从丁某欲寄往美国的包裹中,起获20个人类头颅骨。而后,经过对丁某所住别墅的车库进行搜查,侦察员又发现人类头颅骨1100余个。经鉴定,均为近代自然人头骨。

头骨买卖

80元人民币收购 150美元售出

丁某为何对人类头骨如此钟情?他的朋友在证言中说:2004年夏,有境外人员向丁某询问是否有人类头颅骨,这之后,丁某便从潘家园旧货市场购买了多个人类头颅骨,有些是雕花的,有些未加工。

对于未加工的部分人类头颅骨,丁某用消毒液清洗掉上面的泥土和污秽物后,交与他人雕刻图案。后来,因潘家园市场的摊主货不够,摊主便介绍丁某和两个青海农民认识。此后,丁某又定期从两个农民手中收购人头骨,并将部分头骨寄往美国。

检方于今年5月将丁某公诉至法院。起诉书称:2006年8月至2008年2月,丁某先后以人民币80元到160元不等的单价,从两个青海省农民手中收购共计1300余个人类头骨。其间,他通过互联网非法向境外出售200余个,售价约为每个150元美元左右。

检方认为,丁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经营人类头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一审时,丁某否认控罪。他说自己是出于个人爱好而收购人类头骨,进行雕刻后,用于个人收藏或赠送他人,绝非谋取非法利益。

丁某的这一辩解被检方当庭反驳,检方出具鉴定结论称,丁某的笔记本电脑中存有人类头骨照片万余张,电脑使用者曾将部分照片上传至“易趣网”网店,并以竞拍形式与境外的买方交易。

法庭审理

罕见案例到底如何定罪名

除了搜集人类头骨的目的外,此案涉及的罪名也是庭审时争论的焦点。丁某的辩护律师赵运恒指出,无论丁某是否存在出售人类头骨的行为,依法均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赵运恒说,检方指控丁某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是2006年8月1日由卫生部、公安部等9部门公布实施的《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其中规定“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活动”。

但他指出,我国《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为: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其中,对于什么是“违反国家规定”?赵运恒认为,《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规定》只是部门规章性质,不属于上述法条中的“国家规定”,不能用来定罪量刑。

此外,他指出,人类头骨不属于国民经济序列产品名录中的商品,在国内也不具有商业价值,没有市场。“那么,人类头骨的买卖到底扰乱了什么市场秩序呢?”

对此,检方在庭审时答辩,《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不违背国家法律、是国务院下属部门制定的,因此应认定其为“国家规定”。

事件进展

华裔博士上诉 期待改判无罪

今年9月21日,市一中院一审判决采信了检方指控。法院认为,丁某违反国家规定,将大量人类头颅骨等尸体遗骸作为商品进行经营的行为,不仅亵渎死者,有悖人伦,伤害社会风化,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非法经营数量特别巨大,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法院一审判处丁某有期徒刑8年,罚金30万元,驱逐出境。

此外,向丁某出售人类头骨的两个青海省农民,也被法院以相同罪名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判决后,丁某提起上诉。他的律师在上诉状中称,此案没有任何一个事实上的被害人,更谈不上什么恶劣社会影响。

10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案件指向的潘家园旧货市场,经多方打听找到了几个销售工艺品的摊位。“有人头骨卖么?”记者问入口处的一位摊主,男摊主闻声抬头,迟疑片刻后说:“没有,没人敢卖。有人卖这个都被抓了,听说犯法。”

记者随后又询问了多位摊主,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没人敢卖了”。记者发现,丁某和两个青海农民被抓的事,在这里已不是秘密,而且曾引起不小的震动。

一位摊主告诉记者,几年前,市场内几乎所有卖民族工艺品的摊位都卖过人头骨或者人头骨工艺品,最好卖的时间是2002年到2006年。“买主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他们每次最多买上几个,当时也没人管。”但从去年六七月份(华裔博士案发时间)开始,市场忽然“风声很紧”。

不过,还是有摊主神秘地告诉记者,民间依旧有人买卖人头骨。“单纯卖骷髅头的少,一般都是雕刻图案制成了工艺品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摊主说,这种交易基本都是在私下进行。因为数量少,单价也都抬到了几千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人类头骨去向大致有两类:一类是被制成了工艺品,还有就是被用于医学研究。

记者在互联网上搜索发现,淘宝网有不少网店都在销售仿制的人头骨制品,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记者联系几位店主,对方都表示没有真的人头骨卖。一位店主说,几年前,网上有人公开销售真的人类头骨,但自从禁止尸体买卖的规定出台后,就几乎没人敢卖了。(据京华时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