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如梦 监狱大门向你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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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吸烟如梦 监狱大门向你敞开
2009-11-06 06:41:15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核心提示:成都出租车司机载客进站加气被拒,司机将车挡住加气站入口,并点燃香烟往正在运行的加气间走。最后司机被警方抓获,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陈胜有期徒刑3年6个月。据悉,该司机是成都首例因在加气站抽烟被判刑的人。
成都晚报11月6日报道 天气炎热,出租车司机载客进站加气被拒,司机陈胜于是将车挡住加气站入口,并点燃香烟往正在运行的加气间走。加气站报警后,陈胜被双流警方挡获。昨日上午10时许,双流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陈胜有期徒刑3年6个月。据悉,陈胜是成都市首例因在加气站抽烟被判刑的人。
司机赌气 加油站前点烟
今年6月27日晚10时许,出租车司机陈胜驾车到双流华阳天研路加气站加气,加气站保安按公司规定,在加气站门口负责叮嘱加气司机在进站前让车上其他人下车。然而,陈胜虽然口头上说“好”,但并不照办。为此,保安要求陈胜重新排队。被警方挡获后,陈胜表示,他快到加气机前时就让乘客下了车,但保安还让他重新排队。
因为重新排队要多花近半个小时,陈胜对此不满,将其驾驶的出租车横停在加气站入口,并拿起点燃的香烟往加气间走去。加气站员工看见后,立即告诫陈胜在加气站内禁止抽烟。但陈胜装作没有听见,故意越走越近。为保障加气站安全,保安强行抢过陈胜的烟头,将其熄灭。
现场目击陈胜行为的加气员李某称,陈胜不但说保安无权收烟,还一边说一边用力打了保安一拳。据悉,陈胜今年27岁,乐至人。
当庭宣判 司机获刑3年半
鉴于陈胜的行为,双流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他提起公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在加气站前抽烟并不一定会被以此罪定性,应视情况而定,但陈胜在加气站抽烟,对引爆加气站有潜在的危险。陈胜从门口点烟,走到两台正在工作的加气机间抽烟,且不听劝阻,并叫嚣“大不了一起炸死”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加气站工作秩序,并且天然气是易爆物,又是夏季,潜在的危险已存在。如果放任这种危险,后果不堪设想,故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在法庭上,高高瘦瘦、脸色苍白的陈胜在法警的带领下,站在被告席上。对于陈胜是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方和辩护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陈胜的辩护律师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再万表示,陈胜没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没有造成巨大损失,不能以该罪定罪。陈胜当庭陈述,自己没有与保安发生厮打,也没有引爆加气站的故意。公诉方则表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陈胜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带来巨大的潜在危险,理应以此罪定罪。最终法官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判处陈胜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判罚之后 陈家表示将上诉
当得知结果时,陈胜一脸懊恼,陈胜的姐姐和姐夫也出现在了旁听席上。据陈胜的姐姐称,“他从小性格挺好的,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那天是中邪了。”陈胜的姐姐红了眼,告诉记者,她认为陈胜没有造成实际的严重后果,罪名和判罚都太重了,“他最多就是寻衅滋事。”
陈胜的代理律师杨再万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陈胜的姐姐及姐夫表示,他们将进行上诉。
▲法官解释
罪名成立 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对于案件的判罚,主审法官作出了解释:陈胜为泄私愤故意在加气站内持点燃的香烟,且不听劝告,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陈胜不满加气站的服务,本应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但被告人陈胜无视国家法律,为了泄私愤,将点燃的香烟带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且不听从劝告,已构成犯罪,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因此,对陈胜及其辩护人辩称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及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2009-11-06 06:41:15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核心提示:成都出租车司机载客进站加气被拒,司机将车挡住加气站入口,并点燃香烟往正在运行的加气间走。最后司机被警方抓获,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陈胜有期徒刑3年6个月。据悉,该司机是成都首例因在加气站抽烟被判刑的人。
成都晚报11月6日报道 天气炎热,出租车司机载客进站加气被拒,司机陈胜于是将车挡住加气站入口,并点燃香烟往正在运行的加气间走。加气站报警后,陈胜被双流警方挡获。昨日上午10时许,双流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陈胜有期徒刑3年6个月。据悉,陈胜是成都市首例因在加气站抽烟被判刑的人。
司机赌气 加油站前点烟
今年6月27日晚10时许,出租车司机陈胜驾车到双流华阳天研路加气站加气,加气站保安按公司规定,在加气站门口负责叮嘱加气司机在进站前让车上其他人下车。然而,陈胜虽然口头上说“好”,但并不照办。为此,保安要求陈胜重新排队。被警方挡获后,陈胜表示,他快到加气机前时就让乘客下了车,但保安还让他重新排队。
因为重新排队要多花近半个小时,陈胜对此不满,将其驾驶的出租车横停在加气站入口,并拿起点燃的香烟往加气间走去。加气站员工看见后,立即告诫陈胜在加气站内禁止抽烟。但陈胜装作没有听见,故意越走越近。为保障加气站安全,保安强行抢过陈胜的烟头,将其熄灭。
现场目击陈胜行为的加气员李某称,陈胜不但说保安无权收烟,还一边说一边用力打了保安一拳。据悉,陈胜今年27岁,乐至人。
当庭宣判 司机获刑3年半
鉴于陈胜的行为,双流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他提起公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在加气站前抽烟并不一定会被以此罪定性,应视情况而定,但陈胜在加气站抽烟,对引爆加气站有潜在的危险。陈胜从门口点烟,走到两台正在工作的加气机间抽烟,且不听劝阻,并叫嚣“大不了一起炸死”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加气站工作秩序,并且天然气是易爆物,又是夏季,潜在的危险已存在。如果放任这种危险,后果不堪设想,故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日在法庭上,高高瘦瘦、脸色苍白的陈胜在法警的带领下,站在被告席上。对于陈胜是否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方和辩护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陈胜的辩护律师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再万表示,陈胜没有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没有造成巨大损失,不能以该罪定罪。陈胜当庭陈述,自己没有与保安发生厮打,也没有引爆加气站的故意。公诉方则表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陈胜实施了这样的行为,带来巨大的潜在危险,理应以此罪定罪。最终法官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判处陈胜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判罚之后 陈家表示将上诉
当得知结果时,陈胜一脸懊恼,陈胜的姐姐和姐夫也出现在了旁听席上。据陈胜的姐姐称,“他从小性格挺好的,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那天是中邪了。”陈胜的姐姐红了眼,告诉记者,她认为陈胜没有造成实际的严重后果,罪名和判罚都太重了,“他最多就是寻衅滋事。”
陈胜的代理律师杨再万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陈胜的姐姐及姐夫表示,他们将进行上诉。
▲法官解释
罪名成立 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对于案件的判罚,主审法官作出了解释:陈胜为泄私愤故意在加气站内持点燃的香烟,且不听劝告,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陈胜不满加气站的服务,本应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但被告人陈胜无视国家法律,为了泄私愤,将点燃的香烟带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且不听从劝告,已构成犯罪,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因此,对陈胜及其辩护人辩称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及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