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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光友 跪下来宣读悔过书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11-20 10:09:10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曾给李春燕提供法律援助的联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治说,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昨上午,儿童医院6楼病房,记者见到小雅琳,她脚上扎着针,正在输液。
简介:
翁光友  跪下来宣读悔过书

——将4岁继女打致脑瘫获刑5年

2010-11-20 01:42:00 来源: 重庆晚报

核心提示:昨日,重庆女子殴打4岁继女致其脑瘫一案宣判,继母翁光友因故意伤害罪获刑5年。翁光友当庭下跪,并宣读悔过书。被害女孩生母表示判罚过轻,不能接受。女孩生父称,因家中还有三个孩子,不希望翁光友被判太重。



垫江县人民法院外,市民围着电视看庭审过程。

重庆晚报11月20日报道 备受关注的继母打伤4岁继女小雅琳一案,昨日在垫江县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继母翁光友(又名翁小琴、翁光芬)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宣判后,小雅琳的母亲李春燕及家属表示不能接受判决结果,并考虑请求检察机关提起抗诉。

两百人庭外看电视直播

昨上午8时40分,离开庭还有20分钟,垫江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门口,很多人被堵在庭外。

执法干警解释,虽然第一审判庭是该法院最大的法庭,但早已坐得满满当当。为不影响审判,只能让后来的群众庭外等候。

由于闻讯赶来的群众越来越多,法院大楼前的广场聚集了200多名无法进场旁听的市民。法庭工作人员采取临时措施,搬来一台32寸电视,让群众在庭外收看庭审电视直播。

狠心继母当庭下跪求情

上午9点,庭审开始,旁听席座无虚席。当翁光友被法警押进法庭时,旁听席传来阵阵嘘声。这时,翁光友看上去神色紧张,向旁听席张望,正好对上李春燕的目光,她立刻把头偏开,低下头。

庭审中,翁光友对检察官的公诉内容供认不讳,并多次表达悔意。但李春燕及家属并不领情。庭上辩护律师问:“你对三个孩子怎样?”翁光友回答:“对三个孩子都是一样。”这时,旁听席中不少人轻声说:“她乱讲。”

整个庭审过程中,翁光友显得很平静,直到最后陈述环节,她竟当庭下跪。这一突如其来的行为惊呆了在场的人,法警赶紧将她扶起。站定后,她情绪非常激动,痛哭得说不出话来,情绪稍微平复后,她哽咽着说:“我向女儿小雅琳道歉,向雅琳的生母道歉,是我,深深地伤害了你们……请求你们的原谅,也请求从宽处理。”

受害人亲属认为判轻了

上午11点半,审判长当庭宣判:被告人翁光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时,翁光友轻舒了口气,李春燕突然冲上法庭,大声喊着“判太轻了,太轻了”,被法警阻止。

李春燕在场的亲戚也激动起来。小雅琳的大外婆汪学碧称,听律师说,翁光友最多可判10年,亲戚觉得判8年以上可以接受,现在只判5年,所以觉得判轻了。他们考虑请求检察机关抗诉。

曾给李春燕提供法律援助的联众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治说,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审判长释疑

5年是这样算出来的

审判长李锦川说,今年10月1日起试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量刑指导意见》)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首先确定量刑起点。《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3年至4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根据《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本案的社会危害性确定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4年。

其次确定基准刑。《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故意伤害造成的伤亡后果、伤害人数、手段残忍程度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案没有增加基准刑的情形。因此,基准刑也确定为4年。

最后再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因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根据本案社会危害等因素,确定增加基准刑20%,4年×20%=9.6个月。翁光友当庭认罪并有一定施救行为,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合议庭结合本案具体情况,确定减少基准刑5%,4年×5%=2.4个月。调整后的基准刑为:4年(48个月)+9.6个月-2.4个月=55.2个月。

同时,合议庭可在10%的幅度内行使法官自由裁量权。本案中,合议庭决定增加基准刑10%,55.2个月×10%=5.52个月。

通过运算,确定宣告刑:55.2个月+5.52个月=60.72个月,即5年。

后遗症伴随终生 今后谁来照顾小雅琳

昨上午,儿童医院6楼病房,记者见到小雅琳,她脚上扎着针,正在输液。见有人来看她,脸上露出微笑。看着爸爸在病房里走来走去,她拍打床铺,对爸爸喊:“你来坐这边嘛,我是你的幺儿。”说完,在谭向平的脸上亲了一口。

主治医师介绍,预计下周还要做一次开颅手术,对颅内组织进一步修复。“恢复时间肯定会很长,出院时间还不好说。”他表示,小雅琳目前右肢偏瘫,即使治好出院,也肯定会有后遗症,身边必须有人照顾。

今后谁来照顾小雅琳?庭审后,记者曾询问小雅琳的生母李春燕,她表示“不想回答”。病房里,小雅琳的父亲谭向平对这个问题也是沉默。他说,之前曾和李春燕讨论过这事,李春燕却称自己要回新疆打工,不可能来照顾雅琳。谭向平说,小雅琳的婆婆爷爷远在浙江,自己也要上班,肯定无暇顾及,“我不想谈这事,走一步算一步嘛。”

垫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李主任称,若谭向平愿意,他们可以帮他在垫江县找份工作,方便他照顾雅琳。他们将通过希望工程、青少年基金会等,继续为小雅琳募捐,解决医疗和生活费用。

小雅琳事件回放

2010年9月12日下午 小雅琳被继母翁光友用叉衣棍打成颅内出血、重度脑伤。

9月14日 小雅琳被紧急转往市儿童医院救治。

9月20日 小雅琳从重症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

10月24日 小雅琳苏醒。

11月5日 垫江县检察院对翁光友提起公诉。

11月19日 垫江县法院一审宣判。

继母翁光友:

感谢救孩子的好心人

昨天,记者采访翁光友时,她好几次流泪,希望通过媒体表达忏悔。

翁光友说,在看守所这一个多月,已深深反省自己,认识到错误。她非常感谢社会上的好心人,“你们不但救了一条小生命,而且也拯救了我。”她希望雅琳能得到更多的爱,早日康复,回到校园,回到属于自己的童年。

“对不起,我错了。”最后,翁光友流着眼泪说。

被告家属:

都未到现场听庭审

昨日,翁光友的亲属都没有到场。对于判决结果,他们的反应格外平静,甚至有些漠然。

昨下午,庭审过去4个多小时后,记者电话联系上翁光友的母亲骆廷素。骆称,她没有到庭审现场,不知道审判结果。听说女儿被判了5年,她只平静地说了声“哦”。

翁光友的妹妹翁小霞说,他们一家都在綦江老家,庭审结果也是听记者说才知道的。

父亲谭向平:

“我不希望她判太重”

昨中午,在重庆陪女儿的父亲谭向平得知审判结果后称:“这个结果和我估计的差不多。”

谭向平说,从他内心来说,他不希望翁光友被判得太重,家里三个孩子都还小,需要照顾。判得越重,孩子受到的影响就越大。

记者手记

不是孤儿,比孤儿更可怜

父母离婚,给小雅琳幼小的心灵已造成深深伤害。后母毒打,又让她的肢体永久受损。这个4岁小女孩多次受到伤害,孩子只想要一个完整的家,这个简单的愿望却是那么遥不可及。

继母即将在牢狱中度过5年,家庭再次破碎,将永久留下后遗症的小雅琳,今后谁来照顾?亲人们都不明确表态。难道小雅琳将带着心灵和生理的双重伤害,在未来漫长人生里独自面对残酷的生活?

小雅琳不是孤儿,却比孤儿更可怜。

悔过书节选

尊敬的审判长:

今天,在这个庄严、严肃的地方再一次向您忏悔,我错了。我悔过,我悔改,一定弃恶从善,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感谢普天下伸出援手的每一位好心人,是你们在拯救一条小生命的同时也拯救了我,让我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体会到生命的脆弱。我一定积极向政府靠拢,向你们靠近,争取宽大处理早日回到社会中做一个有用的人。

尊敬的审判长,我父母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我女儿翁某某(保护未成年人名字隐去)才五岁,正是步入学校门槛的年龄,女儿雅琳还将面临着后期的康复费用,儿子谭某才一岁,他的人生才刚开始,请审判长看在这些情节上宽大处理我。


在此,再一次向我女儿雅琳道歉:幺儿,对不起,妈妈错了。向她亲生母亲李春燕道歉:春燕姐,我是真的错了,希望你可以原谅,给我你最大程度的包容,让天下的母亲以你为榜样。如果时光能倒转,在我们的生命只能择其一时,我愿意放弃我的生命来保护她,如果可以让我们的女儿重新站起来,我愿意在我的有生之年做牛做马,尽我最大努力,最大能力,不惜一切代价好好的弥补她。是我深深的伤害了你,让全天下的母亲蒙羞,在此,再一次向你们道歉,对不起,呼吁你们以此为戒,不要让悲剧再上演,共创文明社会,幸福家庭。 在押人员:翁光友

一句迟来的道歉:“幺儿,妈妈错了”

(本文来源:重庆晚报 作者:陈静 程洪川 杨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