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田田律师 恐怖袭击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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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翟田田律师 恐怖袭击与我无关
作者:本刊记者 杨丽莉/文 日期:2010/12/08 来源:方圆律政杂志2010年12月1日
11月14日,留美博士生翟田田在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对美国方面提起诉讼。该信息的发布在勾起公众对其在美因“恐怖威胁”的罪名被抓捕回忆的同时,也意味着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战即将开始。
翟田田的代理人,大成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宣称:“这个案件已经不是翟田田一个人的战斗,而是关系到所有海外留学生切身利益的战斗。”
导火索——“因言获罪”?
原本不想再令当事人忆起这段不愉快的异国经历,但是为了获知案件真相,《方圆律政》记者还是连线采访了翟田田本人。
“现在我已经从新泽西斯蒂文斯理工学院退学了,而早在我停学之前,我的美国同学就已经收到学校的邮件——不要与我过多接触。”翟田田回忆说。
2010年3月初,翟田田被叫到学校警察、助理副校长约
瑟夫•史丹利的办公室,史丹利问他:“你和纽约的一位女士发生了什么事?”这个问题完全出乎翟田田的意料,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 (这是我个人私事,不关你的事)。”
然而,“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有“你少管闲事”的意思。史丹利认为他的询问是在履行职责,却意外地得到翟田田“少管闲事”的回答,感到非常生气。因为翟田田的回答在美国文化中是对校长权威的轻蔑。翟田田的海外辩护律师认为,可能就是这句话得罪了史丹利,为翟田田被捕埋下了伏笔。
“3月11日,学校以干扰学校正常运作为由勒令我退学,按照美国大学的规定,被勒令退学的学生有一段时间的停学期,用以向学校提出申诉。”翟田田说,停学期间,他按照正常手续向学校提出了申诉,然而三个星期之后,他的申诉毫无理由地被驳回。同时,移民局也吊销了他的学生签证。
4月15日,翟田田发现自己的社安号(相当于中国的身份证号)丢失,因此他必须向学校的国际学生部提供相关文件申请重新办理。所以他拨通了国际学生部的电话,而此电话接线员恰好是他的一位美国朋友。两人无意聊到了退学风波。由于受到不公正待遇,当该美国朋友询问他有什么打算时,翟田田脱口而出“I’ll have to burn the place down by lawsuit and bring such matter to the media and press(我会通过上诉或通知媒体,搞臭学校的名誉)”,但是这句“burn the place down”却被断章取义,认定他要把“学校烧掉”。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翟田田这句“惹祸”的话,无疑为其日后被抓捕起到了催化作用。
寻求法律帮助,举步维艰
虽然只是没有录音记录的口头转述,警方还是听取了国际学生部接线员的一面之辞,指控他“要烧学校”。4月16日清晨,学校的校警带着移民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翟田田的住处,以“恐怖威胁”的名义将其抓捕,并且交到警局。在被抓捕时,翟田田的所有个人物品全部禁止随身携带。他提出抄写几个电话号码,以便告知家里,也被无情地拒绝了。
美国法律对“恐怖威胁”罪名的认定,是基于一个人扬言威胁特定人或公共设施,给他人造成恐惧感。美国各州对“恐怖威胁”罪的惩罚也不一样,基本上有罚款、监禁和监视三种形式。根据美国刑事辩护律师网站公布的信息,该罪在新泽西州最高罚款为7万5千美元,监禁3至5年,这个代价着实不低。
此后近4个月,翟田田成为了哈德逊拘禁中心的一名囚犯,一直与贩毒人员关在一起。由于监狱不可以拨打越洋电话,那一段时间他与外界几乎音讯断绝,就像“人间蒸发”一样。“移民局当时给了我一个单子,上面记录着为外国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没有接通,求助信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翟田田说。
事情在他被抓捕一个半月后出现了转机,他上铺的“狱友”被释放,将他的求助信转交给了王梅颖(翟田田在学校一家中国餐馆打工时认识的台湾朋友)。“王梅颖到狱中探监的时候,我就将家里的电话给了她。”翟田田说。王梅颖随后联系了他的家里人,并且为他聘请了律师。
在王梅颖和翟田田亲人的疾呼下,美国媒体和中国媒体开始高度关注此事件。迫于舆论压力,5月27日新泽西斯蒂文斯理工学院发言人斯基内利给出了解释,称校方对翟田田进行过长期调查,发现他与其他人一起做出多项违纪行为。但是斯基内利以维护学生隐私为由,拒绝透露翟田田被处罚的具体内容。
“在狱中,我被两个官司缠身。一个是因学生签证被吊销导致的移民官司,这个案件是由王梅颖帮忙请的海明律师代理;而另一个是‘恐怖威胁’的刑事官司,这个案件由美国公派律师为我辩护。”翟田田表示,如果他当时“服法认罪”的话,不仅不会留有刑事案底,而且会立刻获得自由。但是他很清楚,如果就此屈服,那么他和家人为此付出的经济和精神代价将化为泡影。
经过一系列的斡旋,7月29日,美国联邦法院第二次开庭,法官表示“翟田田可以立即出狱,购买机票返回中国”。但法官同时建议他离境前继续留在移民监狱,以免再有“意外”发生。翟田田当庭同意继续留在移民监狱。8月11日,他戴着重刑犯的手铐脚镣被押送到机场,获准“自动离境”。同时,他还在焦急等待着尚未下达的判决。
中国律师,举起诉讼大旗
实际上,在翟田田回国前,中国律师就已经开始高度关注案件的判决走向。翟田田的父亲获知他在美国被关押的信息后,就与好友王建中(刘晓庆的前经纪人)商量,在国内找律师帮助翟田田。
“正巧,王建中与我相熟,所以就请我关注翟田田的案件。”钱卫清说,“翟田田在美国受到非法的对待,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名中国律师,我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他提供法律服务。想到翟田田因为这件事已经无法完成学业,加之其家庭并不是非常富裕,我和同所的许昔龙、徐平等律师决定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甚至为此案支付的差旅费以及新闻发布会的费用都是我们自己负担的。”
6月,钱卫清与国内几位知名刑辩律师举办了一场翟田田案件研讨会,探讨了具体的案情以及该案的后续处理。会议结束后,大家都表示,翟田田被判无罪的几率非常之高。如果美国法院最后认定翟田田有罪,他们将支持翟田田上诉,并与翟田田的美国出庭律师进行沟通,确保二审的胜利。
9月21日,美国新泽西法院大陪审团认为翟田田案件的证据严重不足,以“不符刑事案件立案规定”为由将该案转交到地方法院;地方法院将此案的指控从“恐怖威胁”降到“扰乱社会治安”,再降到“轻微扰乱社会治安”。这相当于,将指控从一个刑事指控降格为一个仅相当于闯红灯的违规行为,着实让人费解。10月下旬,翟田田最终收到美国公派律师的邮件——该案以“行政撤销”终结。
而此时,钱卫清已经明确了下一步的走向。他和所里的几位刑辩律师、大成美国分所的几位律师,以及人民大学的知名法学专家共同组成了一个20余人的律师团。
在11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钱卫清代表律师团表示,他们将控诉美国方面,申请国家赔偿。他认为,美国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程序不当——首先,在翟田田案件没有定案之前,学校不应该直接开除他的学籍,移民局也不该吊销他的学生签证;其次,美国当局未能在逮捕翟田田的第一时间通知其近亲属或当地中国使领馆,也未告知翟田田其所享有的权利,这一点侵犯了他的知情权;最后,在没有任何物证和本人承认的情况下,仅凭校方接线员的一个举报,就以“恐怖威胁”的罪名逮捕了翟田田,这在调查取证程序上也是违规的。
“另一个问题是,现在美国地方法院已经作出‘无罪撤案’的宣告,证明美国校方、移民局、检方等有关实体部门执法不当,严重侵犯了翟田田的人身自由、名誉权等。”钱卫清信心满满地说,“这些违法行为和过错和对翟田田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有直接关系的,基于上述判断,翟田田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维护。虽然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但是胜诉几率很大。”
留学生需要更多法律维权帮助
“我和父亲商量决定,如果我获得赔偿,扣除诉讼费用后,赔偿金将全部用于成立‘留学生维权基金会’。”翟田田对《方圆律政》记者说,“该基金会将是一个公益性的基金会。就算我无法得到赔偿,我和我父亲也会继续推动这样一个基金会的设立。”
国际教育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2010年11月15日发表报告称,在2009-2010年度,我国大陆前往美国留学或从事学术交流人员数目激增了30%,我国已经超过印度成为美国大学和研究机构接收海外留学生的最大来源国。国际教育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大陆2009-2010年度前往美国各大学和研究机构深造的留学生总人数高达127628人,占到了同时期美国接收海外留学生总人数的19%。
钱卫清表示,上面的数据可以证明我国留学生的数量非常庞大,而翟田田案件反映出中国留学生在国外遭遇法律困境的问题。翟田田的维权可以给所有留学生敲响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警钟。成立留学生维权基金会的意义远远大于形式本身,这个案件也将会成为海外留学生维权的里程碑。
“经过了此次异国被捕事件,我想给海外留学的同学一个建议:要培养法律意识,遇到任何问题一定要找律师。如果我早在停学之时就找律师咨询,可能就不至于被非法关押了。”翟田田说,塞翁失马,焉知祸福,通过此次事件,他也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钱卫清表示,翟田田事件也给海外留学生敲响了另外一个警钟——一直宣称“言论自由”是普世价值的美国对“言论自由”是否带有附加条件?美国真的完全没有种族歧视?这些都有待公众考量。■
作者:本刊记者 杨丽莉/文 日期:2010/12/08 来源:方圆律政杂志2010年12月1日
11月14日,留美博士生翟田田在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对美国方面提起诉讼。该信息的发布在勾起公众对其在美因“恐怖威胁”的罪名被抓捕回忆的同时,也意味着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战即将开始。
翟田田的代理人,大成所高级合伙人钱卫清律师宣称:“这个案件已经不是翟田田一个人的战斗,而是关系到所有海外留学生切身利益的战斗。”
导火索——“因言获罪”?
原本不想再令当事人忆起这段不愉快的异国经历,但是为了获知案件真相,《方圆律政》记者还是连线采访了翟田田本人。
“现在我已经从新泽西斯蒂文斯理工学院退学了,而早在我停学之前,我的美国同学就已经收到学校的邮件——不要与我过多接触。”翟田田回忆说。
2010年3月初,翟田田被叫到学校警察、助理副校长约
瑟夫•史丹利的办公室,史丹利问他:“你和纽约的一位女士发生了什么事?”这个问题完全出乎翟田田的意料,他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 (这是我个人私事,不关你的事)。”
然而,“It’s none of your business”有“你少管闲事”的意思。史丹利认为他的询问是在履行职责,却意外地得到翟田田“少管闲事”的回答,感到非常生气。因为翟田田的回答在美国文化中是对校长权威的轻蔑。翟田田的海外辩护律师认为,可能就是这句话得罪了史丹利,为翟田田被捕埋下了伏笔。
“3月11日,学校以干扰学校正常运作为由勒令我退学,按照美国大学的规定,被勒令退学的学生有一段时间的停学期,用以向学校提出申诉。”翟田田说,停学期间,他按照正常手续向学校提出了申诉,然而三个星期之后,他的申诉毫无理由地被驳回。同时,移民局也吊销了他的学生签证。
4月15日,翟田田发现自己的社安号(相当于中国的身份证号)丢失,因此他必须向学校的国际学生部提供相关文件申请重新办理。所以他拨通了国际学生部的电话,而此电话接线员恰好是他的一位美国朋友。两人无意聊到了退学风波。由于受到不公正待遇,当该美国朋友询问他有什么打算时,翟田田脱口而出“I’ll have to burn the place down by lawsuit and bring such matter to the media and press(我会通过上诉或通知媒体,搞臭学校的名誉)”,但是这句“burn the place down”却被断章取义,认定他要把“学校烧掉”。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翟田田这句“惹祸”的话,无疑为其日后被抓捕起到了催化作用。
寻求法律帮助,举步维艰
虽然只是没有录音记录的口头转述,警方还是听取了国际学生部接线员的一面之辞,指控他“要烧学校”。4月16日清晨,学校的校警带着移民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翟田田的住处,以“恐怖威胁”的名义将其抓捕,并且交到警局。在被抓捕时,翟田田的所有个人物品全部禁止随身携带。他提出抄写几个电话号码,以便告知家里,也被无情地拒绝了。
美国法律对“恐怖威胁”罪名的认定,是基于一个人扬言威胁特定人或公共设施,给他人造成恐惧感。美国各州对“恐怖威胁”罪的惩罚也不一样,基本上有罚款、监禁和监视三种形式。根据美国刑事辩护律师网站公布的信息,该罪在新泽西州最高罚款为7万5千美元,监禁3至5年,这个代价着实不低。
此后近4个月,翟田田成为了哈德逊拘禁中心的一名囚犯,一直与贩毒人员关在一起。由于监狱不可以拨打越洋电话,那一段时间他与外界几乎音讯断绝,就像“人间蒸发”一样。“移民局当时给了我一个单子,上面记录着为外国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电话,但是电话一直没有接通,求助信也没有收到任何回复。”翟田田说。
事情在他被抓捕一个半月后出现了转机,他上铺的“狱友”被释放,将他的求助信转交给了王梅颖(翟田田在学校一家中国餐馆打工时认识的台湾朋友)。“王梅颖到狱中探监的时候,我就将家里的电话给了她。”翟田田说。王梅颖随后联系了他的家里人,并且为他聘请了律师。
在王梅颖和翟田田亲人的疾呼下,美国媒体和中国媒体开始高度关注此事件。迫于舆论压力,5月27日新泽西斯蒂文斯理工学院发言人斯基内利给出了解释,称校方对翟田田进行过长期调查,发现他与其他人一起做出多项违纪行为。但是斯基内利以维护学生隐私为由,拒绝透露翟田田被处罚的具体内容。
“在狱中,我被两个官司缠身。一个是因学生签证被吊销导致的移民官司,这个案件是由王梅颖帮忙请的海明律师代理;而另一个是‘恐怖威胁’的刑事官司,这个案件由美国公派律师为我辩护。”翟田田表示,如果他当时“服法认罪”的话,不仅不会留有刑事案底,而且会立刻获得自由。但是他很清楚,如果就此屈服,那么他和家人为此付出的经济和精神代价将化为泡影。
经过一系列的斡旋,7月29日,美国联邦法院第二次开庭,法官表示“翟田田可以立即出狱,购买机票返回中国”。但法官同时建议他离境前继续留在移民监狱,以免再有“意外”发生。翟田田当庭同意继续留在移民监狱。8月11日,他戴着重刑犯的手铐脚镣被押送到机场,获准“自动离境”。同时,他还在焦急等待着尚未下达的判决。
中国律师,举起诉讼大旗
实际上,在翟田田回国前,中国律师就已经开始高度关注案件的判决走向。翟田田的父亲获知他在美国被关押的信息后,就与好友王建中(刘晓庆的前经纪人)商量,在国内找律师帮助翟田田。
“正巧,王建中与我相熟,所以就请我关注翟田田的案件。”钱卫清说,“翟田田在美国受到非法的对待,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名中国律师,我有责任也有义务为他提供法律服务。想到翟田田因为这件事已经无法完成学业,加之其家庭并不是非常富裕,我和同所的许昔龙、徐平等律师决定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甚至为此案支付的差旅费以及新闻发布会的费用都是我们自己负担的。”
6月,钱卫清与国内几位知名刑辩律师举办了一场翟田田案件研讨会,探讨了具体的案情以及该案的后续处理。会议结束后,大家都表示,翟田田被判无罪的几率非常之高。如果美国法院最后认定翟田田有罪,他们将支持翟田田上诉,并与翟田田的美国出庭律师进行沟通,确保二审的胜利。
9月21日,美国新泽西法院大陪审团认为翟田田案件的证据严重不足,以“不符刑事案件立案规定”为由将该案转交到地方法院;地方法院将此案的指控从“恐怖威胁”降到“扰乱社会治安”,再降到“轻微扰乱社会治安”。这相当于,将指控从一个刑事指控降格为一个仅相当于闯红灯的违规行为,着实让人费解。10月下旬,翟田田最终收到美国公派律师的邮件——该案以“行政撤销”终结。
而此时,钱卫清已经明确了下一步的走向。他和所里的几位刑辩律师、大成美国分所的几位律师,以及人民大学的知名法学专家共同组成了一个20余人的律师团。
在11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钱卫清代表律师团表示,他们将控诉美国方面,申请国家赔偿。他认为,美国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其一是程序不当——首先,在翟田田案件没有定案之前,学校不应该直接开除他的学籍,移民局也不该吊销他的学生签证;其次,美国当局未能在逮捕翟田田的第一时间通知其近亲属或当地中国使领馆,也未告知翟田田其所享有的权利,这一点侵犯了他的知情权;最后,在没有任何物证和本人承认的情况下,仅凭校方接线员的一个举报,就以“恐怖威胁”的罪名逮捕了翟田田,这在调查取证程序上也是违规的。
“另一个问题是,现在美国地方法院已经作出‘无罪撤案’的宣告,证明美国校方、移民局、检方等有关实体部门执法不当,严重侵犯了翟田田的人身自由、名誉权等。”钱卫清信心满满地说,“这些违法行为和过错和对翟田田造成的损害后果是有直接关系的,基于上述判断,翟田田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维护。虽然有很多不确定因素,但是胜诉几率很大。”
留学生需要更多法律维权帮助
“我和父亲商量决定,如果我获得赔偿,扣除诉讼费用后,赔偿金将全部用于成立‘留学生维权基金会’。”翟田田对《方圆律政》记者说,“该基金会将是一个公益性的基金会。就算我无法得到赔偿,我和我父亲也会继续推动这样一个基金会的设立。”
国际教育协会(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2010年11月15日发表报告称,在2009-2010年度,我国大陆前往美国留学或从事学术交流人员数目激增了30%,我国已经超过印度成为美国大学和研究机构接收海外留学生的最大来源国。国际教育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大陆2009-2010年度前往美国各大学和研究机构深造的留学生总人数高达127628人,占到了同时期美国接收海外留学生总人数的19%。
钱卫清表示,上面的数据可以证明我国留学生的数量非常庞大,而翟田田案件反映出中国留学生在国外遭遇法律困境的问题。翟田田的维权可以给所有留学生敲响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警钟。成立留学生维权基金会的意义远远大于形式本身,这个案件也将会成为海外留学生维权的里程碑。
“经过了此次异国被捕事件,我想给海外留学的同学一个建议:要培养法律意识,遇到任何问题一定要找律师。如果我早在停学之时就找律师咨询,可能就不至于被非法关押了。”翟田田说,塞翁失马,焉知祸福,通过此次事件,他也得到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钱卫清表示,翟田田事件也给海外留学生敲响了另外一个警钟——一直宣称“言论自由”是普世价值的美国对“言论自由”是否带有附加条件?美国真的完全没有种族歧视?这些都有待公众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