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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良先生 你的毒贩妻子已经怀孕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2-10-13 10:25:15 点击次数: 0
摘            要:  
       那时她每周吸毒三四次、每吸一次要花费四五百元,在家赋闲期间,丈夫每月只给她2000元家用,她花光家用后,就偷刷丈夫的银行卡。
  打牌、吸毒,后来发展到贩毒、运毒——
简介:
刘云良先生 你的毒贩妻子已经怀孕

——女毒贩的双面人生

2012-10-12 02:33:15 新京报



昨日,秦玉(化名)因运输毒品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她曾用部分贩毒所获资金(3万余元)资助一名脑瘫患儿。
  吸毒贩毒,运毒616.39克被警方控制,昨日一审被判死缓;3年资助脑瘫儿3万余元

  脑瘫女儿出生3天后夭折、沉迷牌桌沾染毒品、用部分贩毒所得助养邻村脑瘫儿,这一系列遭遇发生在同一位女人身上。昨日上午,38岁的秦玉(化名)因运输毒品罪,被一中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1年12月2日6时许,从成都至北京西的K118次列车到达北京西站后,秦玉被控制,警方当场从她的挎包里找到毒品甲基苯丙胺共计616.39克。被救助者家长嘴里的“善人”,法庭判决下的“罪人”,在这样的身份中,她经历着双面人生。
  家中“老小”
  “被告人,38岁,汉族,黑龙江省富裕县人,初中文化,无业。”判决书上,秦玉被这样简单地描述。

  秦玉出生在黑龙江的农村,父母都是农民,秦玉还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用当地方言讲,她是家中“老小”,吃香。
  在她哥哥姐姐的眼里,老小从小就是当成男孩子来养的,“她在家争强好胜,但在外不惹祸;她小时爱学习,成绩都是前三名,但向往自由。”

  “老小”中学毕业后,没能继续学业,因为“父母管得太严了”,她独自来北京打工,第一份工作、落脚点是一家宾馆。
  独自在异乡打工,清苦,秦玉感叹,北京生活成本真高,租房、吃穿都更费钱。

  在朋友的介绍下,秦玉认识了包工头刘云良(化名),刘离过一次婚、有一个儿子,但秦玉不在意,“他很宠我,我想要有个家。” 2005年,二人结婚了。
  婚后,秦玉开始依附丈夫,不想再工作,她偶尔帮丈夫看工地,大部分时间都在家,无聊了就和朋友们打牌。
  丧子母亲
  2006年,秦玉怀孕了。

  这让刘云良特别高兴,他已与前妻有个儿子,再婚后,一直梦想再生个闺女,凑成个“好”字。

  秦玉怀孕期间,胎儿各方面的检查都正常,足月生产,但直到分娩前,才发现胎儿呼吸、心跳异动,出生后,被检查出有先天性心脏病和脑瘫。
  孩子还没被抱进襁褓,就被戴上呼吸机放进了保育箱。
  出生三天后,女婴死亡。
  那年,秦玉32岁,她甚至没来得及给孩子取个名字。
  “好”字终没能成全。

  “两三年吧,真的是走不出来,我到现在在街上都看不了别的小孩。”秦玉说,在剖腹产后,妇科病让她彻底失去了做母亲的能力。
  毒瘾患者
  原本就爱打牌的秦玉,丧子之后更加沉迷牌桌。

  她回忆,牌桌上,牌友见她老是情绪不振,就拿出来冰毒劝她提提神,“一开始我挺拒绝的,后来因为房子里都是烟,他们说反正都是二手烟嘛,就沾染上了。”,
  秦玉说,“主要是心瘾大,吸是兴奋状态,不吸比较清醒”。她常常会趁丈夫不在家时,吸食毒品。

  秦玉说,那时她每周吸毒三四次、每吸一次要花费四五百元,在家赋闲期间,丈夫每月只给她2000元家用,她花光家用后,就偷刷丈夫的银行卡。
  打牌、吸毒,后来发展到贩毒、运毒,丧子后的秦玉,生活不断沉沦。
  2011年1月4日,秦玉因贩卖毒品罪,被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2000元。

  昨天,刘云良在电话中很后悔,“都怪我当时忙,经常要带着二三十个工人在工地干活,要是早发现她染上毒,我一定治好她”。
  事实上,秦玉出狱后,夫妇俩都不想伤情面,谁也没再敢提她在狱中的日子。

  日子只是表面平静,出狱后的秦玉仍在偷偷吸毒,直到她此次再涉案被控制后,警方对其做出毒检认定,认为“经对秦玉的尿液进行检验呈阳性,系吸毒成瘾”。
  “生活已经没有希望”,今年6月第二次受审时,她说出了这样的话。
  捐钱“善人”
  秦玉贩毒的利润约有35%——就是倒手卖一次的差价,秦玉说,她“以贩养吸”还有另一个目的,能凑钱帮助小女孩灵灵(化名)。
  对于灵灵的家长来说,秦玉是“大善人”。

  灵灵,2003年出生在四川山区一个农民家庭,家里还有两个姐姐。
  “那个孩子必须得抱着,自己坐不了、躺不了,躺着还不能翻身。”秦玉回忆,2008年,她去丈夫的老家,经人介绍去灵灵家时,就想到“我那个姑娘要是长大,肯定也是她那个样子”,她没忍住,大哭了一场。

  秦玉决定资助灵灵,帮孩子长大。
  捐助给灵灵的3万多元钱,有多少来自贩毒所得,对于如今的秦玉来讲已成了糊涂账。

  按刘云良的说法,他把家用给了妻子后,并不过问她怎么花,二人把钱款陆续捐给灵灵买药时,也并不记录钱款的来源。但按照家庭的收支状况,秦玉本人推算,她资助的钱,大部分都是出售毒品所得。

  秦玉说,第二次案发前的两个月,是她最近一次看望灵灵,还给她留了钱。
  昨天,记者未能与灵灵的家人取得联系。
  死缓罪犯
  2011年11月30日,秦玉乘飞机去成都;12月2日6时许,从成都方向开来的K118次列车刚抵达北京西站,秦玉就被警方控制。

  根据秦玉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多次讯问笔录显示,秦玉供述,她通常是到西站找新疆人或在牌桌上跟牌友购买毒品,案发前几天,她接到牌友“老陶”的电话,对方称来了一批新货。
  2011年11月30日,秦玉乘飞机去成都找“老陶”,“老陶”在其私家车内塞给秦玉一个纸袋,秦玉支付了13万元现金。

  616.39克甲基苯丙胺,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运输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秦玉称“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是觉得600克能赚十来万,诱惑很大。”,她还想,“资助那孩子还是值得的,做个普通工作根本帮助不了人,她的病还要再花二三十万吧”,秦玉说,这是她继续运毒的原因之一。

  直到在看守所被羁押、脱离了毒品的麻痹后,秦玉觉得自己终于沉静了下来,吸毒让她“记忆力下降,肾脏也不好,上厕所特别频繁”,她决定与毒品彻底了断,并将之前和自己玩牌的34名吸毒、贩毒人员全部举报,“希望他们能够尽快脱离毒瘾”。

  今年6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秦玉的辩护人、北京众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铁民当庭提交了证明材料。
  材料里加盖了秦玉丈夫刘云良老家四川省宣汉县某镇人民政府及下辖某村村委会的公章,秦玉资助脑瘫患儿的事,得到以上部门的证实。

  昨天,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认为秦玉称其检举揭发30余名毒贩,辩护人认为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因证据缺乏不予认定,同时鉴于秦玉属累犯、再犯,故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其资助脑瘫患儿的行为,法院认为,此与本案没有关联,而从减刑方面不予采纳。鉴于秦玉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并认罪悔罪等,法院可以对其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

  得知判决结果,秦玉闭上眼睛,一言不发,被法警搀出法庭时,她几乎瘫软倒地。

  本版采写/摄影 新京报记者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