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鹏飞 散打后生命危在旦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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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上官鹏飞 散打后生命危在旦夕
“谁知道我们究竟有多累?”说这句话的人正是上官鹏飞,现在他已经离开了自己赖以维持生计的项目,也永诀了他心爱的女友。但是还有一批上官鹏飞这样的散打运动员,他们在拳风掌影中奋力相搏,除了心中的梦想以外,大多数时候实际上是为了一笔并不丰厚的收入。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散打类比赛全年有10项左右,但是每一项有多站系列赛,因此比赛达到了上百场,选手们出场次数很多,但待遇相对较差。这就意味着,上官鹏飞们除了要承担管理不规范所带来的风险以外,还要承担过度的体力付出。
重利
不应轻视规则和保护
按照搏击类竞技的国际标准,如果选手被KO(击倒制胜)过,在100天之内,是不应该再参加比赛的,而如果是被TKO(技术性击倒),则在100天内不能参赛。现实情况是,上官鹏飞在被KO之后,时间间隔不长,再度出现在这项比赛当中。
一位圈内人介绍,上官鹏飞在之前的几个月中有过被KO的记录,按照国际标准,他理应不会这么短时间内重新获得参赛资格。一位参加了当时比赛的教练透露,“上官鹏飞在之前几个月里已经被KO过好几次,极有可能脑部有旧伤,在没有医生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像上官鹏飞这样的运动员,本不应该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散打赛场上。”
其他圈内人士这样表示:“国内赛事的组织还是不太严格,特别是对选手的身体情况很少进行审查,在这种情况下,上官鹏飞被KO后还频繁出现在比赛中并不意外。另外,国内搏击赛事的赛制也遭到诟病,国外每打一场给选手两三个月的休息时间,上官鹏飞所参加的海口散打功夫王争霸赛却要‘背靠背’方式连战三天,无疑冒了健康被损害之险。”其实,这至少说明我们疯狂商业开发的同时,忽视了原本我们应该重视的那一部分。
商业比赛要靠人气来获利,而搏击比赛聚集人气的最好办法就是“刺激”了。正是这种“可看性的需要”导致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们连基本的头部护具都没有。竞技圈内的人知道,全运会和全国锦标赛散打比赛,完全与这项赛事不同,他们的运动员不仅要戴头部护具,而且从腰到各个部位的护具一应俱全。在国际范围内,只有柔道比赛是可以不戴头部护具的,奥运会拳击比赛也都是戴全护具,像上官鹏飞参加的这种散打比赛必须戴上头部护具。
重负
我们搏的实际是养命钱
国内不少散打选手退役或不打比赛时,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一位散打选手曾无奈地表示:“我们退役后的待遇和民工没啥区别。”据一些散打运动员说,“在国家队或者省队打比赛,如果成绩能进全国前三,退役后国家或省里可安排工作,或许给我们一些人事编制,每个月可以拿到2000元左右;如果没有取得名次被边缘化,那么除了参加一些商业比赛,每场还能拿到几千元的出场费,否则根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省体工队只供吃住,不管太多,有的退役选手生活境遇很悲惨,卖点小商品和给人当司机都是混得不错的,有的甚至充当打手。”
观点
上官之死
应该引起各方警醒
散打运动员上官鹏飞重伤不治离世,悲剧和教训引来议论纷纷,加强运动员伤残保险的呼声又起,希望不要重演不幸。
不少竞技运动具有一定风险,拳击、散打、赛车、登山等都属此类。这里,首先应当区分保护与保险的不同。保护是指给予运动员必要的风险规避,包括比赛规则、裁判执法、办赛规范、必要护具等。伤残不可能完全杜绝,但应当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危险的概率。这是事前的工作。保险是指伤残损失已不可免,酌情予以补偿。与此相关的还有运动员退役保障,即指在从事运动训练和比赛中付出身心劳动,由政府和社会安排学习、就业等,这是事后的工作。
保护与保险的作用和目的不可混淆替代。即使为运动员上了保险,也只是后事料理有保证,并不能防止比赛中发生意外。上官鹏飞的悲剧究竟有没有保护方面的问题,这才是最重要的教训。
第一,比赛的审批是否严格,没有何者必须从严、何者可以放宽的道理,不出事大家分钱,出了事比谁躲得快;第二,比赛的操作是否规范,无论正式比赛还是商业比赛,医疗鉴定、裁判执法以及比赛监督,没有什么是可以从简的;第三,保护是否到位,谁都想办赛,谁都敢办赛,因为缺少有效的监督,谁都能办赛,一旦被利益驱使,后果难料。
商业保险与保障都需要,重视保险赔付与保障,可一定程度上缓解后顾之忧,但保护措施跟不上,上官鹏飞也难瞑目。
汪大昭
搏击场上意外事件
●2011年12月5日,俄罗斯拳击手斯马科夫在WBC亚洲冠军争夺战上,被对手击倒后陷入昏迷,最终不治。
●2007年12月25日,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一场WBO洲际拳王争霸战上,韩国拳王崔耀森迎战印度尼西亚拳击手阿莫尔。离完场还有10秒时,阿莫尔挥出一记重拳将崔耀森打倒在地,当结束的铃声响起,崔耀森被紧急送院,后被确诊为脑死亡。
●2005年,美国女子业余拳击手泽兰特斯在比赛中头部连遭重创,随后猝死在医院中。
●2005年,来自墨西哥的桑切兹在拉斯维加斯的一场拳赛中被俄罗斯对手击倒,在送往医院后于次日去世。
●2004年1月,印尼年仅20岁的拳手安托纽斯·莫塞斯在拳赛中被泰国选手重击头部,结束了短暂的生命。
●2002年3月24日,22岁的日本拳手伊礼喜洋屡次被对手狠击,赛后倒在更衣室里,于4月9日不治而亡。
●1999年10月,委内瑞拉拳手巴雷托在与巴尔布恩纳比赛时突然失去知觉。经检查,巴雷托患了脑水肿,经3天紧急治疗仍未能获救。
J087 2012年10月15日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
“谁知道我们究竟有多累?”说这句话的人正是上官鹏飞,现在他已经离开了自己赖以维持生计的项目,也永诀了他心爱的女友。但是还有一批上官鹏飞这样的散打运动员,他们在拳风掌影中奋力相搏,除了心中的梦想以外,大多数时候实际上是为了一笔并不丰厚的收入。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散打类比赛全年有10项左右,但是每一项有多站系列赛,因此比赛达到了上百场,选手们出场次数很多,但待遇相对较差。这就意味着,上官鹏飞们除了要承担管理不规范所带来的风险以外,还要承担过度的体力付出。
重利
不应轻视规则和保护
按照搏击类竞技的国际标准,如果选手被KO(击倒制胜)过,在100天之内,是不应该再参加比赛的,而如果是被TKO(技术性击倒),则在100天内不能参赛。现实情况是,上官鹏飞在被KO之后,时间间隔不长,再度出现在这项比赛当中。
一位圈内人介绍,上官鹏飞在之前的几个月中有过被KO的记录,按照国际标准,他理应不会这么短时间内重新获得参赛资格。一位参加了当时比赛的教练透露,“上官鹏飞在之前几个月里已经被KO过好几次,极有可能脑部有旧伤,在没有医生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像上官鹏飞这样的运动员,本不应该如此频繁地出现在散打赛场上。”
其他圈内人士这样表示:“国内赛事的组织还是不太严格,特别是对选手的身体情况很少进行审查,在这种情况下,上官鹏飞被KO后还频繁出现在比赛中并不意外。另外,国内搏击赛事的赛制也遭到诟病,国外每打一场给选手两三个月的休息时间,上官鹏飞所参加的海口散打功夫王争霸赛却要‘背靠背’方式连战三天,无疑冒了健康被损害之险。”其实,这至少说明我们疯狂商业开发的同时,忽视了原本我们应该重视的那一部分。
商业比赛要靠人气来获利,而搏击比赛聚集人气的最好办法就是“刺激”了。正是这种“可看性的需要”导致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们连基本的头部护具都没有。竞技圈内的人知道,全运会和全国锦标赛散打比赛,完全与这项赛事不同,他们的运动员不仅要戴头部护具,而且从腰到各个部位的护具一应俱全。在国际范围内,只有柔道比赛是可以不戴头部护具的,奥运会拳击比赛也都是戴全护具,像上官鹏飞参加的这种散打比赛必须戴上头部护具。
重负
我们搏的实际是养命钱
国内不少散打选手退役或不打比赛时,甚至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一位散打选手曾无奈地表示:“我们退役后的待遇和民工没啥区别。”据一些散打运动员说,“在国家队或者省队打比赛,如果成绩能进全国前三,退役后国家或省里可安排工作,或许给我们一些人事编制,每个月可以拿到2000元左右;如果没有取得名次被边缘化,那么除了参加一些商业比赛,每场还能拿到几千元的出场费,否则根本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省体工队只供吃住,不管太多,有的退役选手生活境遇很悲惨,卖点小商品和给人当司机都是混得不错的,有的甚至充当打手。”
观点
上官之死
应该引起各方警醒
散打运动员上官鹏飞重伤不治离世,悲剧和教训引来议论纷纷,加强运动员伤残保险的呼声又起,希望不要重演不幸。
不少竞技运动具有一定风险,拳击、散打、赛车、登山等都属此类。这里,首先应当区分保护与保险的不同。保护是指给予运动员必要的风险规避,包括比赛规则、裁判执法、办赛规范、必要护具等。伤残不可能完全杜绝,但应当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危险的概率。这是事前的工作。保险是指伤残损失已不可免,酌情予以补偿。与此相关的还有运动员退役保障,即指在从事运动训练和比赛中付出身心劳动,由政府和社会安排学习、就业等,这是事后的工作。
保护与保险的作用和目的不可混淆替代。即使为运动员上了保险,也只是后事料理有保证,并不能防止比赛中发生意外。上官鹏飞的悲剧究竟有没有保护方面的问题,这才是最重要的教训。
第一,比赛的审批是否严格,没有何者必须从严、何者可以放宽的道理,不出事大家分钱,出了事比谁躲得快;第二,比赛的操作是否规范,无论正式比赛还是商业比赛,医疗鉴定、裁判执法以及比赛监督,没有什么是可以从简的;第三,保护是否到位,谁都想办赛,谁都敢办赛,因为缺少有效的监督,谁都能办赛,一旦被利益驱使,后果难料。
商业保险与保障都需要,重视保险赔付与保障,可一定程度上缓解后顾之忧,但保护措施跟不上,上官鹏飞也难瞑目。
汪大昭
搏击场上意外事件
●2011年12月5日,俄罗斯拳击手斯马科夫在WBC亚洲冠军争夺战上,被对手击倒后陷入昏迷,最终不治。
●2007年12月25日,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一场WBO洲际拳王争霸战上,韩国拳王崔耀森迎战印度尼西亚拳击手阿莫尔。离完场还有10秒时,阿莫尔挥出一记重拳将崔耀森打倒在地,当结束的铃声响起,崔耀森被紧急送院,后被确诊为脑死亡。
●2005年,美国女子业余拳击手泽兰特斯在比赛中头部连遭重创,随后猝死在医院中。
●2005年,来自墨西哥的桑切兹在拉斯维加斯的一场拳赛中被俄罗斯对手击倒,在送往医院后于次日去世。
●2004年1月,印尼年仅20岁的拳手安托纽斯·莫塞斯在拳赛中被泰国选手重击头部,结束了短暂的生命。
●2002年3月24日,22岁的日本拳手伊礼喜洋屡次被对手狠击,赛后倒在更衣室里,于4月9日不治而亡。
●1999年10月,委内瑞拉拳手巴雷托在与巴尔布恩纳比赛时突然失去知觉。经检查,巴雷托患了脑水肿,经3天紧急治疗仍未能获救。
J087 2012年10月15日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