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东董事长 漂亮的美女无心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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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刘江东董事长 漂亮的美女无心欣赏
2017-09-08 08:43:50 来源: 新京报
入主金路集团两年后,“达州帮”商人刘江东终因2015年入主金路集团时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人被罚。9月6日,被立案调查3个月后,金路集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被罚60万。
同日,金路集团公告称,子公司金路树脂涉嫌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被国家发改委罚款1021.4万元,而其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8.93万元,罚款金额占其归属净利润的28%。对于上述处罚的影响,公司称,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净利润的17.59%,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刘江东因增持金路集团时信披不实被罚
金路集团为四川知名上市公司,早年先后属于涉黑富豪刘汉以及刘汉亲属、四川富豪刘沧龙旗下。2015年7月,金路集团公告了重组方案,来自浙江义乌的新光集团试图借壳。然而就在重组方案发布不久之后,神秘商人刘江东持续增持跃居金路集团第一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刘江东1975年出生,2005年至2009年,在达州市从事煤炭贸易工作;现任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长、总裁。
新京报此前报道,在2015年前,刘江东旗下资产只有胜利煤业这一家企业。该企业成立于2009年6月26日,注册资金仅有60万元,登记年生产能力仅为9万吨。2015年,刘江东的资产骤然大增,从而开始密集增持*ST金路。
今年6月1日,金路集团曾公告,公司收到大股东、实控人刘江东通知,因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违法违规,监管层决定对刘江东立案调查。3个月后,刘江东领到罚单。此次被罚,源于2015年刘江东增持金路集团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不实。6日公告显示,2015年8月,金路集团实控人刘江东在收购金路集团股份时,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人关系,四川监管局责令刘江东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
在9月6日的公告中,四川省监管局认为,达州一马为刘江东、张贵林取得金路集团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刘江东、张贵林构成一致行动人。刘江东单独持有金路集团股份于2015年8月21日达到5%,于2015年8月31日达到10%,刘江东分别于2015年8月25日9月7日进行了公告,披露无一致行动人。
四川证监局认为,刘江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十六条和《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三条所述违法行为。拟作出以下决定: 责令刘江东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六十万元。
刘江东上半年再增持,昨日二股东二度举牌
金路集团公告显示,今年7月,公司实控人刘江东再度增持18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本次增持后,刘江东持有金路集团79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5%。刘江东为金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金路集团7日晚间公告,二股东深圳首控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5月23日至9月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份3045.91万股,增持比例5%,构成举牌。截至7日,首控国际累计持有公司6091.82万股,持股占比10%,且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首控国际于2016年11月4日首次举牌金路集团。
资料显示,首控国际是国内首家出国金融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总部位于深圳。首控国际的主要业务是投资移民、资产管理、出国金融等。首控国际是国内首家上市移民服务公司。
■ 背景
刘汉“遗产”身后事:重组遭达州帮商人狙击
据报道,自2002年起刘汉控制的汉龙实业一直是金路的第一大股东。2009年其堂兄刘沧龙控制的宏达集团受让德阳市国资公司持有约3133.7万股股权,成为金路集团二股东。此后,汉龙实业通过逐步减持从大股东之位跌落至二股东。但截至刘汉被抓,金路集团历年年报显示:汉龙实业减持致使宏达集团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宏达集团未提议改组董事会,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转移,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汉。
2013年,因刘汉被刑事拘留,金路集团由德阳国资委指派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接管。
由于受到刘汉案件的影响,宏达集团一直将所持金路集团的股权,托管给德阳国资,由德阳国资代为行使相关的股东权利。德阳国资持有金路集团3.54%的股权,加上托管的宏达集团持股,德阳国资一共拥有金路集团7.7%的持股表决权,德阳国资委成为金路集团实控人。
金路集团在刘汉出事之后,连续两年陷入亏损。德阳国资决定引入浙江义乌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金路集团进行重组,并让新光集团通过*ST金路实现借壳上市。
此后*ST金路发布了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预案。预案显示,金路集团拟向新光集团、虞云新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浙江万厦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而8月份,一位名叫刘江东的自然人出资近6亿元,从二级市场连续增持*ST金路股份,最终刘江东持股达到10%,一跃成为*ST金路第一大股东。
受益产品价格上涨,中报净利同比增3倍多。8月16日,金路集团发布2017年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8.21亿元,同比增长25.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8.93万元,同比增长337.97%。
主营方面,上半年公司树脂产品(PVC)收入5.50亿元,碱产品收入2.39亿元;与去年同期3.96亿、2.03亿的收入相比,树脂产品营收增加明显,同比增加39%。
资料显示,PVC是聚氯乙烯的简称,这种材料是一种通用塑料,广泛用于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管材、电线电缆、包装膜等方面。其营收增加源于今年年初PVC涨价。期货市场数据显示,主力合约PVC1801,今年6月至9月的累计涨幅达36%。
PVC周期性非常明显。该产品价格从2008年持续下行至2016年上半年。当年5月,特种PVC先于普通PVC开始发力上涨,由年初的7000元/吨左右一路摸高至9600元/吨至10000元/吨左右。
受上述利好预期影响,金路集团的股价在6月份一路攀高,6月初每股6元左右,9月份,金路集团股价已经上涨至10元左右,截至9月7日收盘,金路集团收于10.66元,较6月初累计上涨60%。 (记者王全浩)
2017-09-08 08:43:50 来源: 新京报
入主金路集团两年后,“达州帮”商人刘江东终因2015年入主金路集团时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人被罚。9月6日,被立案调查3个月后,金路集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江东被罚60万。
同日,金路集团公告称,子公司金路树脂涉嫌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被国家发改委罚款1021.4万元,而其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8.93万元,罚款金额占其归属净利润的28%。对于上述处罚的影响,公司称,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7%,净利润的17.59%,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刘江东因增持金路集团时信披不实被罚
金路集团为四川知名上市公司,早年先后属于涉黑富豪刘汉以及刘汉亲属、四川富豪刘沧龙旗下。2015年7月,金路集团公告了重组方案,来自浙江义乌的新光集团试图借壳。然而就在重组方案发布不久之后,神秘商人刘江东持续增持跃居金路集团第一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刘江东1975年出生,2005年至2009年,在达州市从事煤炭贸易工作;现任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董事长、总裁。
新京报此前报道,在2015年前,刘江东旗下资产只有胜利煤业这一家企业。该企业成立于2009年6月26日,注册资金仅有60万元,登记年生产能力仅为9万吨。2015年,刘江东的资产骤然大增,从而开始密集增持*ST金路。
今年6月1日,金路集团曾公告,公司收到大股东、实控人刘江东通知,因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违法违规,监管层决定对刘江东立案调查。3个月后,刘江东领到罚单。此次被罚,源于2015年刘江东增持金路集团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不实。6日公告显示,2015年8月,金路集团实控人刘江东在收购金路集团股份时,未如实披露一致行动人关系,四川监管局责令刘江东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60万元。
在9月6日的公告中,四川省监管局认为,达州一马为刘江东、张贵林取得金路集团股份提供融资安排,刘江东、张贵林构成一致行动人。刘江东单独持有金路集团股份于2015年8月21日达到5%,于2015年8月31日达到10%,刘江东分别于2015年8月25日9月7日进行了公告,披露无一致行动人。
四川证监局认为,刘江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 十六条和《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 三条所述违法行为。拟作出以下决定: 责令刘江东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六十万元。
刘江东上半年再增持,昨日二股东二度举牌
金路集团公告显示,今年7月,公司实控人刘江东再度增持18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本次增持后,刘江东持有金路集团795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5%。刘江东为金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金路集团7日晚间公告,二股东深圳首控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5月23日至9月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份3045.91万股,增持比例5%,构成举牌。截至7日,首控国际累计持有公司6091.82万股,持股占比10%,且不排除继续增持的可能。首控国际于2016年11月4日首次举牌金路集团。
资料显示,首控国际是国内首家出国金融全产业链服务平台,总部位于深圳。首控国际的主要业务是投资移民、资产管理、出国金融等。首控国际是国内首家上市移民服务公司。
■ 背景
刘汉“遗产”身后事:重组遭达州帮商人狙击
据报道,自2002年起刘汉控制的汉龙实业一直是金路的第一大股东。2009年其堂兄刘沧龙控制的宏达集团受让德阳市国资公司持有约3133.7万股股权,成为金路集团二股东。此后,汉龙实业通过逐步减持从大股东之位跌落至二股东。但截至刘汉被抓,金路集团历年年报显示:汉龙实业减持致使宏达集团被动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后,宏达集团未提议改组董事会,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转移,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汉。
2013年,因刘汉被刑事拘留,金路集团由德阳国资委指派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接管。
由于受到刘汉案件的影响,宏达集团一直将所持金路集团的股权,托管给德阳国资,由德阳国资代为行使相关的股东权利。德阳国资持有金路集团3.54%的股权,加上托管的宏达集团持股,德阳国资一共拥有金路集团7.7%的持股表决权,德阳国资委成为金路集团实控人。
金路集团在刘汉出事之后,连续两年陷入亏损。德阳国资决定引入浙江义乌的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金路集团进行重组,并让新光集团通过*ST金路实现借壳上市。
此后*ST金路发布了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预案。预案显示,金路集团拟向新光集团、虞云新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浙江万厦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而8月份,一位名叫刘江东的自然人出资近6亿元,从二级市场连续增持*ST金路股份,最终刘江东持股达到10%,一跃成为*ST金路第一大股东。
受益产品价格上涨,中报净利同比增3倍多。8月16日,金路集团发布2017年半年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8.21亿元,同比增长25.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18.93万元,同比增长337.97%。
主营方面,上半年公司树脂产品(PVC)收入5.50亿元,碱产品收入2.39亿元;与去年同期3.96亿、2.03亿的收入相比,树脂产品营收增加明显,同比增加39%。
资料显示,PVC是聚氯乙烯的简称,这种材料是一种通用塑料,广泛用于建筑材料、工业制品、日用品、管材、电线电缆、包装膜等方面。其营收增加源于今年年初PVC涨价。期货市场数据显示,主力合约PVC1801,今年6月至9月的累计涨幅达36%。
PVC周期性非常明显。该产品价格从2008年持续下行至2016年上半年。当年5月,特种PVC先于普通PVC开始发力上涨,由年初的7000元/吨左右一路摸高至9600元/吨至10000元/吨左右。
受上述利好预期影响,金路集团的股价在6月份一路攀高,6月初每股6元左右,9月份,金路集团股价已经上涨至10元左右,截至9月7日收盘,金路集团收于10.66元,较6月初累计上涨60%。 (记者王全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