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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雷教授 求死求生都是命悬一线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20-12-25 17:38:02 点击次数: 0
摘            要:  
       王书金在最后陈述中曾表示,希望法庭能认定“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是其所为,对死者有个交代。王书金还在法庭上还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自己没有能力。
简介:
程雷教授    求死求生都是命悬一线




——王书金案重审二审 维持死刑原判

2020-12-23 08:54:27 来源: 新京报

 12月22日上午9点,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在邯郸中院二审宣判。王书金案被害人张某芬家属获得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河北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认定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其判处死刑。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将依法报最高法死刑复核。

现年53岁的王书金是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南寺朗固村人。2005年,他在河南省荥阳市的治安排查中被警方抓获,并供述多起强奸、杀人犯罪事实,其中一起为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的康某某案。而1995年4月25日,河北鹿泉人聂树斌因康某某案被执行死刑。

自2005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一案两凶”被媒体披露,王书金经历了漫长的审判程序,包括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再次一审并二审,15年中他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死刑,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均未被法院认定。

对此,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表示,王书金将继续申诉,“他希望认定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的真凶。”

关注1

被害人家属将就民事赔偿部分申诉

王书金案此次二审,源于最高法不予核准王书金死刑的裁定。《刑事裁定书》提到,王书金涉嫌强奸、杀害张某芬的犯罪事实出现了新证据,撤销原判,发回邯郸中院重审。

作为被害人亲属,张某芬的儿子王某广旁听了12月22日的宣判。王某广告诉新京报记者,宣判持续了约半小时,王书金穿着全套防护服,“胖胖的”,看不清长相和表情。

王某广的代理律师胡胜利表示,虽然王书金案二审开庭、宣判均在邯郸中院,但合议庭法官全部来自河北省高院,只是借用了邯郸中院的场地。王某广获得的河北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维持原判,认定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

民事赔偿方面,二审也未做改变。依据邯郸中院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王书金应向王某广赔偿经济损失37887.5元。

胡胜利介绍,此前,王某广共申请72万余元民事赔偿,包括张某芬去世到两个孩子成年所需抚养费的一半,将张某芬母亲赡养到70岁的费用。但邯郸中院认为,“所提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均不属于刑事负担民事赔偿范围”“所提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未提供相关证据”,只支持了37887.5元的丧葬费。

胡胜利表示,张某芬案发至今已有20多年,要求被害人家属保存家庭支出的票据作为证据不符合实际,“被害人家属也没有这样的法律意识”。

对于现在的赔偿结果,王某广并不满意,还会继续申诉。“(我们)只是希望把(赔偿)数字写到判决书上,不是说我们一定要这个钱,我们只是要法律的一个公正”。

此外,王某广希望法院督促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归还母亲张某芬的遗骨。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05年1月王书金指认张某芬案现场时,广平县公安局取走了一块遗骨用于DNA鉴定。王某广说,广平县公安局曾告诉他们,遗骨保存在广平县公安局物证保管室。

关注2

仍未认定王书金为聂树斌案真凶

对于此次二审结果,王书金及其辩护律师朱爱民也不满意,因为法院未认定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犯罪事实。

朱爱民称,在2020年11月24日的一审判决书中,邯郸中院认可了邯郸市检察院对康某某案的意见,即根据康某某案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王书金的供述和案发时间、被害人身高和死因、颈部缠绕物等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康某某案不是王书金所为。

但多年来,王书金一直希望认定康某某案系其所为,因为该案“让聂树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与此次认定的张某芬案相比,康某某案始终是王书金案的争论焦点。

2005年1月,王书金在河南省荥阳市的治安排查中被警方抓获,供述了强奸、杀害刘某某、张某芳、张某芬、康某某等4名女性的犯罪事实。其中,康某某为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的被害人;而1995年4月25日,河北鹿泉人聂树斌因康某某案被执行死刑。

2006年,邯郸市检察院对王书金提起公诉时,未提及康某某案,仅起诉了王书金强奸杀害刘某某、张某芳、张某芬,强奸杀害贾某某未遂等犯罪事实。2007年3月,邯郸中院一审判决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其判处死刑。但事实方面,仅认定了刘某某案、张某芳案、贾某某案。

此后,王书金因检方未公诉康某某案提出上诉,希望认定相关犯罪事实。但2013年6月,河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未认定康某某案。

2020年11月,最高法将王书金案发回重审后,王书金及其辩护律师再次重申希望认定康某某案,但法院未予支持。

今年11月一审判决后,王书金也提起了上诉,继续请求河北高院认定自己系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的真凶。朱爱民说,如果认定了这起犯罪事实,王书金就可以依据这个事实申请认定“重大立功”。

关注3

王书金将就康某某案申诉

朱爱民告诉新京报记者,2020年12月17日会见时,王书金表示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他将就康某某案“继续申诉”。12月22日二审宣判后,朱爱民再次表示,“王书金坚持申诉”。

朱爱民称,他将在2021年元旦后向河北高院提交申诉手续,“如果河北高院不受理,他们需要出具一份法律文书,我们再向最高法申诉。”至于申诉能否成功,朱爱民表示,至少在河北高院方面,他“不抱希望”。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程雷介绍,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原审裁判是否有错是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申诉的重要条件。“王书金一直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是自己所为,但现在法院没有认定。如果(河北高院或最高法)审核后认为存在这种可能性,或者有证据显示原审裁判有错,都可能要求再审。”而法院接到申诉申请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诉的时间为6个月。

程雷同时表示,申诉与死刑复核并不冲突。即便王书金及其律师继续申诉,最高法的死刑复核也可以同步进行。至于死刑复核的时间限制,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记者 李桂 王清以 刘鑫)

新闻链接:12月22日上午,广受社会关注的“王书金案”在河北邯郸二审开庭宣判。据央视新闻消息,其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王书金坚称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法院未认定。

这是王书金第二次被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死刑判决,该案也将第二次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2013年,王书金曾被河北高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但死刑最终未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被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向封面新闻记者表示,接下来他将会继续代理该案件,同时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主要意见还是希望查清事实。”朱爱民说,“同一类型的案件不应该采用不同的证据证明体系和标准。”

“王书金在13年的时候就交代过,如果说要执行死刑,他想把他的遗体捐出去。”朱爱民说。

12月18日,河北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朱爱民律师表示,当日庭审争议焦点仍然围绕“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和“张某芬被害案”展开。他介绍,二审的公诉机关河北省检察院与此前一审公诉机关观点基本一致,即认为“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

律师在法庭上指出,按照其他几起已认定是王书金所为的案件的证据证明标准,“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也应认定为王书金所为。“我们认为,同一类型的案件不应该采用不同的证据证明体系和标准”朱爱民律师对封面新闻记者这样表示。

据律师介绍,在18日的法庭上,王书金在最后陈述中曾表示,希望法庭能认定“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是其所为,对死者有个交代。王书金还在法庭上还表示,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但自己没有能力。“他说法庭可以去他老家查一下,如果有什么可以执行的财产,就赔给人家”。

朱爱民律师对记者表示,12月17日下午,他在看守所会见了王书金,王书金在会见中对律师称,若二审法院维持死刑,他将提出申诉。

王书金是河北广平县人,曾因供述自己是“聂树斌案”真凶而受到社会关注,聂案又被称为“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199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发生一起命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河北鹿泉人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某,将其强奸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

1995年4月25日,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

10年之后,河南省荥阳警方抓获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交代,其曾在石家庄西郊附近玉米地内强奸、杀害一名青年女性。”聂树斌案““一案两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

2007年3月12日,河北省邯郸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书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王书金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对王书金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院。2013年9月27日,河北高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书金案死刑复核上报最高人民法院7年之后,2020年11月9日,据央视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王书金死刑,并将该案发回邯郸市中院重新审判。11月20日,王书金案开审,当日上午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后休庭。据朱爱民律师描述,王书金表现平静,当庭认罪。仍坚称是“聂树斌案”真凶,但检方在庭上仍认为该案非王书金所为。

11月24日,邯郸中院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理的被告人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进行公开宣判。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王书金不服提出上诉,上诉理由仍是法院未认定其为“聂树斌案”真凶。记者注意到,根据王书金案重审一审判决书,对王书金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是其所为的意见,公诉机关认为,根据现场勘验笔录、尸体检验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王书金关于该起作案系其所为的供述与该案强奸杀人案在时间、被害人身高和死因、颈部缠绕物等一些关键情节存在重大差异,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对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意见和理由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