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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胜馥经理 半夜入梦碰见赤面鬼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21-03-01 18:16:27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周胜馥 货拉拉创始人及CEO,1995年,香港新界史上第一个十优状元,1999年,成为贝恩咨询公司顾问,2002年,开始7年职业德州扑克手生涯,2009年,结束扑克手生涯用四年时间寻找出众的创业项目,2013年,在香港创办货拉拉,2014年,货拉拉进入内地市场。
简介:
周胜馥经理   半夜入梦碰见赤面鬼



谁该为货拉拉女孩跳窗身亡负责?专家解读电商平台应尽义务
时间:2021-03-01 08:25:03 来源:中国青年报


2月6日,23岁长沙女孩车某在货拉拉平台下单搬家服务。当日21时17分,车某搭乘搬家货车前往新家,21时30分车某跳车后昏迷,司机周某分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当晚车某被转至重症监护室。2月10日,车某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2月23日,湖南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司机周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2月24日,货拉拉发布《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处理公告》,反思平台存在安全预警缺失等问题,并表示已取得死者家属谅解。

这起事件似乎告一段落,但作为平台方的货拉拉该承担什么责任?货拉拉车辆上未安装录像录音设备是否违反法律规定?面对潜在危险的女性如何保护自己?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搬家服务中,乘客车某作为跟随人与司机之间存在货运合同关系,司机应对其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果司机在行驶过程中有意偏航或对乘客造成人身威胁,乘客采取跳窗方式紧急避险,导致死亡,就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司机由于自身的疏忽或者过于自信导致悲剧的发生,公安机关可以此罪名进行立案侦查”。

货拉拉是干什么的?据货拉拉官网介绍,货拉拉创立于2013年,是一家从事同城和跨城货运、企业版物流服务、搬家、零担、汽车租售及车后市场服务的互联网物流商城。截至2020年9月,货拉拉业务范围覆盖352座城市,平台月活司机48万,月活用户达720万。

记者注意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按此要求,网约车需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而规定中并未将货运网约车纳入管理范畴。对于普通货运车辆,交通运输部目前还没有车内监控的强制安装标准。

那么,未安装录音录像设备的货运网约车能否载货又载人?货拉拉平台在此事中应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但实际情况是,用户搬家大多需坐在副驾驶上跟车,货拉拉服务中也有选择跟车人数这一选项。此外,也有多名网友表示,打不到车的情况下,曾把货运网约车当作载人网约车使用,并且司机很痛快地接了单。

“这起事件属于货拉拉在业务中出现的伤亡,而且存在管理过失和管理疏忽,货拉拉应承担赔偿责任。”储殷教授表示,如果货拉拉与司机为雇佣关系,从侵权角度来看,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如果货拉拉与司机是挂靠关系,则要看平台作为该车辆的挂靠单位,是否从收取司机管理费等相应费用中获利,如果确有获利,那么在该车造成他人损害时平台就有义务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因此,因司机的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出现问题,货拉拉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刘俊海教授认为,货拉拉是由企业创办的交易平台,交易规则都是由企业制定的,用户的大数据也为企业所有,司机在平台上注册,通过该平台的每单交易平台都有分成。基于此,电商平台有义务为消费者把好关,特别是恪尽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储殷教授表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除正常的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外,女孩家属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等赔偿。“本案如果适用违约责任,赔偿会相对较少,所以本案要适用侵权责任,才更能维护当事人及家属利益。”

女性在面对搭乘网约车等潜在危险时,该如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兼职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荆表示,在遭遇危险时,第一判断应是生命权大于财产权,如在过程中遇到司机加价、绕路等不合理、不合法行为,莫争一时高下,要以生命健康为第一要务。其次,在选择网约车、货车搬家等服务时,应实时将行程轨迹、搭乘车牌号等信息共享给家人、朋友,营造封闭空间内信息流通的多人参与样态;最后,在遇到危险时,应充分利用手机录音、录像等功能,留存证据,并及时报警。

张荆律师表示,保护女性安全,仅靠女性自我防护显然不够,它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包括政府、警方、网约车平台,共同织牢织密安全网。

新闻链接:2月6日晚,长沙23岁女子车莎莎在货拉拉车上跳窗,2月10日因抢救无效死亡。2月23日,涉事司机周某春被刑事拘留。昨日,货拉拉回应称将开始整改,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试运行车内车外货厢全程监控。家属称,事发前周某春未按导航线路行驶,发生了四次偏航。

新京报讯 2月6日,湖南长沙23岁女子车莎莎搬家途中从货拉拉面包车的副驾驶跳窗,后经抢救无效于2月10日去世。根据红网报道,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跳车女子送医时已昏迷 颅内出血

据车莎莎的叔叔车细强介绍,2月6日,为搬家,车莎莎在21时许坐上了一辆货拉拉面包车,从岳麓区天一美庭到步步高梅溪湖高级公寓。21时24分,车莎莎还在工作群发了消息,与同事互动,并没有发现什么情绪异常。21时30分,货拉拉司机在曲苑路拨打120和110表示车莎莎在岳麓区曲苑路从车上跳窗。

120救护车抵达事发现场时,车莎莎已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随后被紧急送往湖南航天医院进行抢救,进行两次开颅手术。

2月22日,新京报记者从湖南航天医院急诊科黄姓主任处获悉,2月6日车莎莎送医时已昏迷,由于发现其情况危急,医院开通绿色通道,直接送往急诊科。“当时她情况真的很严重,耳朵流血,两边瞳孔也不一样大,身上有骨折,颅内也有出血。”

到达科室后,急诊科便对车莎莎下了病危通知。进行了CT等方面的检查后,急诊科将车莎莎送往手术室,由神经外科对其做开颅手术。术后送入重症监护室。

2月10日,因抢救无效,车莎莎去世。

涉事司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事发后,货车司机被警方带走调查。2月11日,车细强称其从长沙高新区麓谷派出所获悉,司机已经被释放。

2月23日晚,红网微博发布消息称,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表示,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周某春家属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周某春已在2月22日被警方控制,当时,警方的说法为“接受调查”。周某春家属还表示,除周外,其他家人也到公安机关录了口供。

■ 焦点

车莎莎出事前发生了什么?

监控显示搬离公寓时无异常;家属重走事发路线发现司机曾四次偏航

2月22日,新京报记者拿到车莎莎当日在原租住公寓楼搬家的监控画面。监控显示,2月6日20时55分起,车莎莎至少往返10次将行李等物品搬出公寓大门,包括杂物、收纳盒、被褥等,最后带走一只宠物狗,整个搬运过程持续近20分钟。监控中未见货拉拉司机进入公寓参与行李搬运,邻居称当晚没听到争吵声。

2月22日晚,车莎莎的亲属秦先生告诉记者,货车内没有录音和监控设备,无法得知具体情况,家属便按照事发时间重走路线进行推测。秦先生发布的视频显示,22日晚9点17分驾车从车莎莎的登车地点出发,大概4分钟后车辆抵达第一次偏航的地点。按照导航,应该拐弯上高架,但货拉拉司机当时选择直走,此时导航提示,“您已切换路线,慢一分钟”。

出发大约8分钟后,车辆到达第二次偏航地点,按照导航应该沿岳麓大道继续直行,但当时货拉拉司机左转弯进入旺龙路,家属驾车进入后,发现光线变暗,几乎没有路灯,导航再一次提示“慢一分钟”。

出发大约10分钟后,到达第三次偏航地点,导航显示应该直走,当时司机的路线是进行掉头,掉头后又进入光线较为昏暗的路段,导航提示“您已偏航”,随后不久,货拉拉司机右转进入一条完全没有路灯的道路。

出发大约12分钟后,出现第四次偏航,导航显示直走,货拉拉司机选择左转,在此次左转大概半分钟后,到达推测的跳车地点,虽有路灯,但是行经车辆较少。

秦先生介绍,此前警方曾透露,司机第一次口供说是因为导航错误,第二次是说自己对周边路线比较熟悉,所以没有按照导航路线前进。

涉事司机周某春家属表示,双方因偏航曾有言语冲突,但并无肢体接触。“他跟女孩解释的过程中,可能语气有一点点不好,导致女孩心里产生了恐惧,女孩之所以跳窗可能是想逃离。”

2月22日、23日,记者探访发现,长沙当地警方在事发地附近进行实验,模拟事发经过。

■ 回应

货拉拉致歉并发布整改措施

将强制全程录音 试运行车内外监控

2月21日晚,货拉拉官方微博发布关于长沙用户跳车事件的说明,称2月8日从警方获悉事件后,货拉拉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处理小组,即刻配合警方提供所需的一切订单资料,并于2月9日抵达长沙与家属取得联系。在警方的安排下,货拉拉于2月11日与家属就善后事宜展开第一次商谈,但未能达成一致。由于当日为除夕,在警方建议并取得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双方约定在春节假期后继续商谈。

2月18日假期结束后,专项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并多次联系车女士的家属,于2月20日获得家属的回应。货拉拉将全力配合警方工作,承担平台应尽的责任。

昨日上午,货拉拉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用户跳车事件的致歉和整改公告。货拉拉称,2月23日下午与车莎莎家属沟通后,取得家属的谅解,并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

货拉拉在声明中写道,平台在三个层面存在明显问题:安全预警缺失、产品安全功能不完善、跟进速度慢。现已成立安全整改小组,公告中列出了7项整改举措,包括升级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强化已有的安全功能;在跟车订单场景中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扩大安全车载设备部署,包括行程分享、紧急联系人、跟车人安全提示、一键报警、号码保护等功能;试运行车内车外货厢全程监控;在跟车订单场景中加入位置保护功能等。

■ 律师说法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帅

货拉拉未尽保障乘客安全义务 应担责

北京市中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帅介绍,过失致人死亡罪名的构成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没有预见到事件结果发生,但在客观上造成了死亡结果的发生,剥夺了他人生命。过失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最大的区别在于当事人主观上有没有想杀人的意图,若要判定是否为过失致人死亡,则需综合当时情况。

对于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刑拘周某春,张帅认为,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由于事件过程尚未调查清楚,经过警方的侦查,不能排除有刑事案件的可能性。根据国家刑事诉讼法规定,若有刑事犯罪的可能性,把相关的嫌疑人以强制手段先拘留,随后进行侦查调查,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因此公安需要先以一个相对合适的罪名立案,但最终提起公诉极大可能不是此罪名。

张帅表示,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可判刑7年,以该事件来看,在司机没有问题的前提下,如果正常行驶的过程中车门车窗没有出现问题,司机也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女孩就从车窗跳出,司机不会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解释是女孩跳车是感受到现实的危险,比如说司机对她动手动脚或者是做出反常的动作,在此情况下,司机已经有了恶意,不能算过失。

对于平台是否需要负责,张帅表示,平台肯定有责任,最轻是民事责任,最严重则构成刑事责任。之所以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原因为货拉拉是一种生产经营行为,不是运营行为,拉人只是附属。在运营的过程中导致了一个人的死亡,是重大生产经营事故。

但在此事件中,死亡人数为一人,属于偶发性事件、意外性事件,而且不排除是司机本人的责任,货拉拉的过错是对司机审核培训不严格,内部也没有视频和音频监控等,对乘客的安全没有尽到保障义务,属于民事责任的可能性更大。

■ 纵深

货拉拉运营乱象:偏航无预警、花钱可刷分

记者探访发现,在行驶过程中,货拉拉车辆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系统不会预警。在搬家过程中,司机与顾客之间可能就额外加收的费用存在分歧,有顾客因此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

司机培训半天即可上岗

2月23日下午,记者点击加入货拉拉后,立刻有多名客服致电询问相关情况。客服表示,只要是20岁至60岁的公民,有身份证、驾驶证,并且没有案底,便可注册加入。

河南的朱姓司机在货拉拉兼职,在其看来,“门槛低”是货拉拉平台现存的问题。“很多司机都有本职工作,第二职业才是拉货。”注册成为司机,需要进行人脸识别,并上传所开汽车的照片,以防顶替别人开车,拉货的车子可以用自己的,也可以在平台租用,租金一天是100多元。此外,司机还要交300元加盟费和1000元押金,进行为期一个下午的培训。

长沙市一名林姓货拉拉司机也提到“培训就是教你如何使用软件,教你如何接单等等。”

有司乘因装卸费用起肢体冲突

在货拉拉APP选择“搬家”选项后,可以自主选择车型,车型不同,起送费不等。进入下单页面,需要填写出发地和目的地,搬运时间可自主选择,还可选择是否需要搬运服务,备注中有“一人跟车”“两人跟车”和“小推车”选项。填写订单后,需提前支付运费,但装卸费需和司机商议定价,并直接支付给司机,并不经过平台。

多名司机表示,除运费外,装卸货物等其他费用都是乘客和司机双方共同决定的,并不通过平台交易。“在货拉拉平台上,有个装卸货物的价目表,我们都按这个定价。”

韩姓司机称经常遇到乘客少给或不给装卸费的情况,他需要拍照或录像取证,再上传平台,平台核实后对乘客进行拉黑等处罚。

用户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7月,他曾和货拉拉司机发生矛盾。“我们几百箱饮料的货都搬到车上去了,司机才说超重要加60元,我不同意,他就把货锁起来拉到派出所去了。”李先生称双方因此事发生肢体冲突,并最终以报警的方式解决。

“行程分享”提示不明显 系统无偏航预警

2月23日,记者在河南郑州两次探访货拉拉行车过程发现,下单后出现的地图页面上,有一个安全中心的标识,点击可进入另一个页面,该页面上显示有“行程分享”和“110报警”的功能。点击分享可以生成链接发送给好友,好友可实时查看车辆位置、司机和车辆信息,还可以拨打司机电话。

但在车上,记者没有看到摄像头等设备。同时记者探访发现,货拉拉平台并没有强制司机走导航路线,如遇偏航等情况,系统也不会启动预警。

对于车辆是否按照导航规定路线行驶,韩姓司机说,平台没有对此进行监测,如果车辆偏航、绕行,系统也不会发出警报。王姓司机则表示,虽然平台有航线提示,但是路线可由司机自行决定,“你可以绕行,也可以偏航,但是超过平台规定时间,司机会被扣分,扣分就会影响接单量,所以一般没人绕行。”

平台根据分数排名 司机花钱可刷分

货拉拉平台通过扣分约束司机,分数低将影响司机的接单率。朱姓司机提到,货拉拉平台会根据司机的分数进行排名,分数低的司机接单率也低。“现在也有可以刷分的方法,花500元就可以把分刷高,有专门的人帮忙操作。”

新京报记者在电商平台上检索发现,确有“货拉拉洗白账号恢复行为分”的商品。有的店铺还可以代注册货拉拉,简介里提到,有案底、被封号、积分不足等情况,都可以代注册货拉拉。

新京报记者咨询商家后,客服引导记者添加微信。在微信里对方介绍,现在仍然可以刷行为分,两百块钱十分,“不过现在风控有点严,不能保证百分百安全。”对方表示,如果刷分被平台发现,“也不会封号,会扣行为分而已。”

【事件回顾】

2月6日晚8点55分

车莎莎准备搬家,从天一美庭搬到梅溪湖步步高公寓,车程约10公里。

2月6日晚9时许

车莎莎上了货拉拉司机周某春的车。

2月6日晚9点24分

车莎莎在工作群和同事互动。情绪无异常。

2月6日晚9点30分

车莎莎跳车后昏迷,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分别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CT显示车莎莎头部有骨折、颅内出血、脑肿胀等情况,当晚湖南航天医院神经外科医生对其做了开颅手术。

2月10日

车莎莎因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2月21日晚10点14分

货拉拉发布情况说明,称事件发生后一直在配合警方调查,表示不会逃避该承担的责任。

2月23日晚7点30分

据红网报道,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24日

货拉拉发布致歉声明和处理公告,称成立安全整改小组,将上线强制全程录音功能,试运行车内车外货厢全程监控。

新京报记者 雷燕超 汪畅 刘瑞明 乔迟 李桂 实习生 朱世晨 朱清妍

车女士曾询问偏航原因,司机称心情不好未答复
事发后,警方对周某连续偏航转向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据家属反映,他们通过警方了解到的情况是,按照周某的说法,前两次偏航时,车女士曾过问他原因,但他心情不好没有回答,在第三次偏航后,车女士就跳车了。

涉事司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
2月22日,当地警方对事发现场进行了重新勘察。2月23日,涉事司机周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家属认为平台存在严重制度漏洞应担责
车女士途中跳车身亡后,司机被警方带走调查,然而货拉拉公司并未注意到这个未完成的异常订单。车女士家属认为,这暴露了货拉拉平台在功能和管理上存在缺失,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专家表示,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情况来看,货拉拉平台存在严重的制度方面的漏洞。随着事件的发展,货拉拉平台被曝出了更多的问题,如:安全事件应对机制不健全、产品缺少全程录音功能、安全预警功能缺失等。

来源 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