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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锐律师 我开车不去杨家庄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8-07 09:20:43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村民们手持5元或2元“票据”,强行收取车辆过路费,否则不许通行。律师表示,公路收费必须经过交通部门的审批,经物价部门的核费。否则,私自向来往车辆收费属于违法。

简介:
丁锐律师  我开车不去杨家庄

——村民私设"收费站"拦截车辆强收过路费

2009-08-07 02:32:25 来源: 三秦都市报(西安) 

核心提示:村民们手持5元或2元“票据”,强行收取车辆过路费,否则不许通行。律师表示,公路收费必须经过交通部门的审批,经物价部门的核费。否则,私自向来往车辆收费属于违法。

三秦都市报8月7日报道 由于辛家庙立交桥正在修建,一些车辆不得不从附近的杨家庄内经过,村民们借此机会想出“赚钱绝招”,手持5元或2元“票据”,强行收取车辆过路费,否则不许通行。

借修立交桥 村民设“收费站”

“我去辛家庙菜市场送菜,从杨家庄内路过时被村民拦住,说要收取过路费。还说我的车超越了他们用一根红线划定的界限,要双倍收费。本来收取5元,却要罚我10元。”昨日,谢先生拿出2张五元的收据,记者看到上面写着“杨家庄村卫生、治安管理费收据”,并加盖“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办杨家庄村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公章,并有黑色笔写的“当次有效”。谢先生气愤地说:“他们是在钻修路的空子,因为辛家庙立交正在修建,很多车过不去,只能从杨家庄通过。村民就拦住车收取过路费,一般收5元,有的收2元。”

5分钟内 6辆车被强行收费

在谢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来到杨家庄看见四五人搬着凳子坐在路边,一见有车来便上前收取费用。这些收过路费的人带着红袖标,上面写着“未央区治安管理”,其中一人拿着一沓“伍元”收据,另有一人拿着“贰元”收据,两人手里都拿着约5厘米厚的零钱。记者略数了一下,5分钟之内就有6辆车被拦下收费。一辆车牌号陕AE6××的蓝色货车先被拦下,车主告诉记者:“我们不愿缴5元过路费,人家不让过,只好返回来。”

私自收费属于违法

为什么要收过路费?村内一家烟酒店老板说:“辛家庙立交过不去,好多车都从村里过,他们就开始收费了。”凉皮店老板也说修立交后的第2天就开始收费了。随后,记者来到杨家庄村委会没见到相关负责人。记者按照收据加盖的公章“西安市未央区大明宫街道办”联系到工作人员,对方说:“我们没有给收据上加盖过公章;我们没有所谓的综合治理办公室;卫生和治安分别属于不同部门来管理,不会出现在同一张收据上。”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丁锐律师也表示,根据我国的公路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路收费必须经过交通部门的审批,经物价部门的核费。否则,私自向来往车辆收费属于违法。 (本文来源:三秦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