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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钰年姐弟 千万古玉从哪里来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5-11 09:30:55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傅钰年姐弟委托律师,将5位亲戚告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并当庭要求分割巨额祖产。令人咋舌的是:其要求分割的祖产竟是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两万余件!
简介:
傅钰年姐弟   千万古玉从那里来

——建国以来最大析产案:要求分割2万件文物

2010-05-10 15:33:04 来源: 北京晚报

核心提示:10日上午,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傅钰年姐弟,将5位亲戚告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分割巨额祖产,包括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两万余件。其中仅傅家家藏的红山文化玉龙形钩就以253万元拍出。法院的立案标准是5000万元,此案显然已远远超出这个金额。

北京晚报5月10日报道 今天上午9时,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起析产纠纷案的上诉人、原民国教育总长傅增湘后人傅钰年姐弟委托律师,将5位亲戚告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并当庭要求分割巨额祖产。令人咋舌的是:其要求分割的祖产竟是上千块古玉及藏书等文物两万余件!

尽管这些贵重物件尚无法用金额来衡量,但是此案一审就直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而该院目前的立案标准为5000万元。

傅增湘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藏书家,清代翰林。曾任民国教育总长、故宫博物院图书馆馆长。傅增湘一生共有四位妻子,只有第二位妻子王氏生育了三子二女。其长子、原国家文物局古玉鉴赏专家傅忠谟留下五个子女,三子傅定谟有四个子女。此案的上诉人就是傅增湘三子傅定谟的女儿傅钰年,而被上诉人是其堂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傅熹年等人。此案的一审判决书长达80余页。

上午,傅熹年一方五人均未出庭,只到了两名代理人。上诉三人中,有两人及其代理人到庭。

上诉人傅钰年说:“我父亲傅定谟先于祖父傅增湘离世,我们4个子女都还年幼,无法分家,也与伯父傅忠谟一起生活。1949年祖父去世后遗产一直处于共有状态,由伯父傅忠谟和堂兄傅熹年负责掌管。‘文革’期间,傅家被抄家。‘文革’后,西城区有关部门对查抄傅家的财产予以清退,仅清退清单上列出的退还古玉就多达900余块,还有藏书、家具、印章等近两万件文物和藏品。”

其代理律师李尧说,1983年这个家族的首次析产案以撤诉了结,因为傅钰年等人从法院得知,还有物件没清退完,等全部清退完后可再起诉。2004年傅钰年偶然发现:瀚海秋季拍卖会上,傅家家藏的红山文化玉龙形钩被以253万元拍出;家藏的红山文化黄玉狩首虫身坠以132万元被拍出!傅钰年等认为,伯父一房的子女隐瞒了包括大量古玉在内的巨额祖产,于是在2005年向市一中院起诉,要求析产并分割祖产。

“早在1985年傅熹年曾召集傅增湘孙辈的11名财产共有人中的7人协商祖产分割事项,并签署分割财产的‘协议书’,每人分了百十个物件,当时在外地的傅钰年没接到通知也不知情。而当时不少人可能也以为就只有这些东西。但令傅钰年等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后来法院调出的清退清单列出的物件竟达两万余件,且其中大多是贵重文物!”


傅钰年还提出,发还财物中142件有编号无名称的财物,其序列号是玉器的序列号,这142件物品就是价值连城的古玉,应是祖父的遗产。而傅熹年一方则认为这些玉器是其父傅忠谟的财物。

去年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只认定50余件(包括傅增湘印章40余枚)物品属于傅增湘遗产为其后人共有,驳回了傅钰年的其他诉讼请求。

在两次诉讼中,被上诉人傅熹年一方认为,其父傅忠谟和叔叔傅定谟早在1941年就已分家,“文革”后被退还的古玉等财物属于其父傅忠谟。祖产中属于傅增湘的遗产都已捐赠、变卖处理。傅钰年起诉分割的“文革”前及期间的财产或捐赠或已由国家收购,且这部分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至记者截稿前,庭审仍在继续。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