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出版局 罗鉴宇的阴魂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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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浙江新闻出版局 罗鉴宇的阴魂散去
(2001-12-06 11:30:18)
被杭州市司法机关一审判处死刑的原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罗鉴宇面对以往56岁的生命轨迹,悔恨迭加;曾经的同事、朋友、家人也无不为之痛惜:年薪近20万元,吃用绰绰有余,为何还要敛财受贿? 做为一个干部腐败的个案,罗鉴宇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治是咎由自取。
人们更想探究的是:一个领导干部的物质待遇与腐败到底是什么关系? 为官即图利的活标本 11月12日上午,在审判庭上,罗鉴宇被认定单独和伙同他人共同受贿人民币276.42万元,港币10万元,美金1.5万元后,旁听席上一片唏嘘之声。 回首一步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罗鉴宇自认自己对金钱的贪欲本质上根植于思想深处存在的封建社会中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官”大了就倍感荣耀,春风得意;组织安排不合心意,就倍感前途黯淡,工作热情锐减,把兴趣转到敛财上,把权力变成了自家存款折,随取随用。
9年前,罗鉴宇收受平生第一笔贿赂,就是在他所谓“政治仕途不顺”的时期。当时,他由原嵊县县委书记岗位调任绍兴市供销社主任不久,又在绍兴市第二届市委委员选举中落选。这两件事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失落感和抵触情绪,竟然几个月不去市供销社报到。他把自己的岗位变动看作是“从县委书记的位子上退到市供销社书记的岗位上, 从此与从政无缘,于是产生了远离政治,多讲实惠的想法”。
1992年9月和1993年初,罗鉴宇因照顾老乡关系,先后二次将600万元公款拆借给某供销社。事后不久,他得到了5万元感谢费。 权钱的交易如此容易,令初尝甜头的罗鉴宇从此像一个吸毒者一样,痴迷进去一发而不可收。紧接着绍兴市供销社的一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又给他带来了索贿的机会。1993年初,绍兴市供销社和其它二家单位合作成立了绍兴鑫达房地产公司,准备利用下属倒闭企业的厂区进行地产开发。
罗鉴宇亲自担任公司董事长。没想到1994年组织上安排罗鉴宇就任市委宣传部长,需要与鑫达脱钩。于是罗鉴宇精心策化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自己担任鑫达公司顾问,把鑫达公司交由股东之一——深圳一家私营企业承包。 事后,他对这家企业的总经理尹某说:“ 你们在经营过程中,我们可以帮忙出出力,这个项目少说可赚一千万,到时候,不要忘记我们就行了。”罗生怕尹领会不了自己的意思,时隔不久,再次对其表示希望能得到该公司10%的股份。在部分项目完成后, 经罗牵线,一家单位一次从尹某手中购了近一百套房子,罗鉴宇于是要求尹某“意思意思”,尹某一次就付给罗鉴宇十万元。罗鉴宇收下钱后,得意地说,“今天我做老板了。” 但他并不满足于此,1994年底,罗鉴宇又要尹“意思意思”,尹某又送罗10万港币。
1995年初罗鉴宇就任浙江日报副总编后,担心人走茶凉,没钱可拿了,就让尹某打300万元汇票到他指定的杭州某信用社帐户上,把其中100万元的存款利息共13.02万元据有已有。 随着职务不断升迁,罗鉴宇胃口越来越大,到省出版局担任主要领导后,位威权重,脑子里的“钱”字被不断放大,更是走上了大规模索贿受贿的道路,到后来发展到只要给人家办事,就要索要“回报” 哪怕非常熟悉的朋友也不放过。 1998年8月,他一位十几年的老相识任某受人之托请他帮忙筹借一笔款子,罗即从下属企业以联营名义借出1000万元。
事后不久,罗就要求任某有所表示,在任某已连续三次送给他近10万元后,罗鉴宇还三番五次以“贷款我是挑了担子的,要心中有数”为由向任某索贿。最后,任某因罗的 “帮忙”先后五次进贡给其人民币共计15.6万元,美元1.5万元,罗鉴宇在这件事上暴露的赤裸裸贪婪嘴脸,令老熟人都感到十分过分。 在罗鉴宇的眼中,只要是钱,就是好的。他见财就贪,见利就沾,不放过任何一次攫取金钱的机会。
在工程招标中,一个项目索要上百万、几十万不怕多;平时收回扣几元、几角的蝇头小利也愿“积掖成裘”。他甚至以单位职工搞福利的名义,高价帮人推销各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上8角一斤的葡萄,他要机关和下属单位以4元一斤的价格买下;市场上1元一张的贺卡则以5元价格买下,从中收取回扣。
他后来在接受调查时说:“我其实并不缺钱花,有时在口袋里放几千块钱,过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尽管如此,每次看到钱,我心里还是很高兴,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就有一种愉悦感。” 向“大款”看齐,高薪不保廉 罗鉴宇1998年在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工资表显示,他当年的工资加奖金收入为18万。在浙江相当于18个普通群众一年的收入。罗鉴宇妻子年收入也有5到8万。他的家庭在机关干部中算是高收入,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总之,罗并不缺钱花。 但就是这个不缺钱花的人,却把追逐金钱当作了人生的唯一目标。正如他承认的那样,他生活标杆不是大多数人民群众,改革开放以后,以各种机遇首批富裕起来的一小部分人才是他比照的榜样。 罗鉴宇平时与某些“大款”、“老板”称兄道弟,打的火热, 对这些人的非份要求有求必应,在这种所谓的“铁哥们”“老同乡”温情脉脉的面纱之后,是赤裸裸的是相互利用的关系。罗鉴宇多次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然后又从这些得利者手中分得报酬,在自己身边修筑了一条条权力寻租后再加以销赃变现的渠道。 做纸张生意的陈某在罗鉴宇出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之后,立即象苍蝇一样叮上了他。经常送钱送物,还随之出国,对罗的生活起居特别是夜生活“关怀倍至”,多次安排他观看艳舞表演、接受异性按摩。做为回报,1999年,罗鉴宇指令下属企业与陈合作成立公司,让陈某出任总经理,并注入250O多万元资金供其运作;在合作的公司出现严重亏损后,他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又异地成立新企业,继续投入资金让陈某运作。这位陈老板则把大部分资金“运作”到了自己的私人公司。
在致使国家2000多万元资金被卷走的交易里,罗鉴宇得到的回报是先后三次收受陈某贿赂,计港币2.2万元,美元3千元。 1999年,罗鉴宇靠又一场“官”与“商”的黑幕交易使自己一夜进账百万,再次成为这种功利关系的形象写照。 当时,省出版局下属印刷集团准备投资3600万 元建造印刷大楼不少建筑单位都跃跃欲试,想承接工程,这其中就有已“下海”的原嵊州市机关干部支某。他感觉自己面子不够,找到曾在嵊州市工作过的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李某出面做罗工作,并许诺事成后“对大家都有好处”。
这其间,支某还通过其他人向罗鉴宇传递信息:如果工程能让与自己关系紧密的杭州二建承接,可以给罗鉴宇100多万元感谢费。 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罗鉴宇十分兴奋。正式招投标开始后,他即给属下打招呼,搞了一个“入围招标”:圈定的5家就包括杭州二建。当杭州二建评估成绩名列第二后,又以第一名宁波某公司正承接杭州黄龙体育中心、精力有限等理由,让杭州二建得以中标。 在这一年8月至第二年4月,支某按照罗鉴宇提出的在工程建设中逐步提取好处费的意思,利用高开原材料发票等手段,从工程款中“套”出210多万现金送给罗、李两人,分属罗鉴宇的数额为120万。为保险起见,经商定以支某名义将其中200万投资到浙江某公司,每年按10%固定返利。但是,一年的投资合作协议尚未到期,罗鉴宇就被省纪委“双规”。当闻讯逃离的支某几个月后在上海被抓获后,这场权钱交易的内幕才暴露出来。 在贪欲的诱惑下,什么党纪国法,什么国家利益,罗鉴宇统统抛到脑后。据统计,在罗鉴宇任省新闻出版局主要领导的短短4年里,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千万元。 对“一把手”监督失控构成腐败的“小气候”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浙江省,近年来,这里在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的同时,党员干部受查处的数字也在同步高速增长,相当数量的一把手在各级领导岗位收受贿赂,形成了一个“腐败”的怪圈。 应该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党员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承担着家庭的抚养责任,同样面临着收入需要提高的问题。
但是,截止目前,包括罗鉴宇在内,受到党纪国法惩处的党员干部还没发现有一个是因为生活困难才铤而走险,冒天下之大不韪的。 浙江省纪委负责同志在谈到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时认为,少数党员干部之所以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等各种考验,说到底都是政治信仰动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政治热情下降,信祟拜金主义腐朽思想,工作上不思进取,生活上追求享受;罗鉴宇也承认自己各种所作所为的背后,是“思想意识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他们说,一方面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一方面要建立、建全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才是杜绝行政腐败的治本之策。监督失控正是使罗鉴宇的贪欲得以放纵的外部原因。 20多年来,罗鉴宇除了在浙江日报社工作的1年半时间外,一直担任一把手,他在班子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和相对集中的权力,形成了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的作风。在绍兴市供销社不经班子集体讨论就违规出借资金800万元。在浙江日报社任副总编辑期间,他也未经编委会的同意,利用自己主管浙江日报报业开发总公司的机会,违规出借资金1千多万元。 到了省新闻出版局后,罗鉴宇身兼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出版总社社长、省出版公司法人代表、版权局局长等多种职务,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更加独断专行。省新闻出版局作为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事业的重要部门,每年重大选题会议他不愿参加,即使参加也只是到个场而已,却总是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下属单位的基建工程项目表现出浓厚兴趣。他违背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插手重大工程的招投标、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从中索求好处。为了帮助自己的亲戚朋友揽到建筑工程项目,罗签宇把“家天下”作风发挥到了极致。
在自己的哥哥竞争省图书音像发行大厦的土建工程承包权过程中,罗鉴宇在资格审定、标书制作、开标、询标等阶段,多次给有关部门打招呼,要求给予特别关照。为确保罗兄挂靠的某建筑公司在评标打分中进入前两名,他还暗示属下上演了一出预演评标打分的丑剧:在正式评标打分的前一天晚上,召集评标人员对投标的4家建筑单位进行模拟打分,人为提高罗某挂靠的建筑公司的技术标,并要求评标成员在第二天正式打分时,按照预先定好的分数打,从而使这家公司成为中标单位。该项目原定预算1.2亿元,实际投入 2.3亿元,超出预算近一倍。
在罗签字的一手策划下,他哥哥还得到了华虹光电工程的土建工程项目。其妻舅阮某则得到了省图书音像发行大厦、浙江出版物资贸易大厦、浙江印刷集团公司新厂房等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工程量高达2亿多元,从中获取了巨额利益。 罗鉴宇在反省材料中写到:“我知道,拿到项目,就是拿到利益,因此我不遗余力。我兄弟和妻舅虽然没有对我承诺什么,但我知道,他们好,我也好,一旦有困难,他们决不会袖手旁观”。
为了顺利实现自己的一个又一个损公肥私的欲望,他不仅容不得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组织和群众的批评根本听不进去,省委领导找他谈话,明确要求他不要插手基建工程项目;有关部门的领导曾就群众反映的问题找他谈话,并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当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他不仅不整改,反而变本加厉。 独断专行,拒绝监督,使罗鉴宇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沦为党和国家的罪人,在本可以大展鸿图的时代,他却把自己变成以权谋私的活标本,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检察日报·记者 卢晶
(2001-12-06 11:30:18)
被杭州市司法机关一审判处死刑的原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罗鉴宇面对以往56岁的生命轨迹,悔恨迭加;曾经的同事、朋友、家人也无不为之痛惜:年薪近20万元,吃用绰绰有余,为何还要敛财受贿? 做为一个干部腐败的个案,罗鉴宇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治是咎由自取。
人们更想探究的是:一个领导干部的物质待遇与腐败到底是什么关系? 为官即图利的活标本 11月12日上午,在审判庭上,罗鉴宇被认定单独和伙同他人共同受贿人民币276.42万元,港币10万元,美金1.5万元后,旁听席上一片唏嘘之声。 回首一步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罗鉴宇自认自己对金钱的贪欲本质上根植于思想深处存在的封建社会中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思想:“官”大了就倍感荣耀,春风得意;组织安排不合心意,就倍感前途黯淡,工作热情锐减,把兴趣转到敛财上,把权力变成了自家存款折,随取随用。
9年前,罗鉴宇收受平生第一笔贿赂,就是在他所谓“政治仕途不顺”的时期。当时,他由原嵊县县委书记岗位调任绍兴市供销社主任不久,又在绍兴市第二届市委委员选举中落选。这两件事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失落感和抵触情绪,竟然几个月不去市供销社报到。他把自己的岗位变动看作是“从县委书记的位子上退到市供销社书记的岗位上, 从此与从政无缘,于是产生了远离政治,多讲实惠的想法”。
1992年9月和1993年初,罗鉴宇因照顾老乡关系,先后二次将600万元公款拆借给某供销社。事后不久,他得到了5万元感谢费。 权钱的交易如此容易,令初尝甜头的罗鉴宇从此像一个吸毒者一样,痴迷进去一发而不可收。紧接着绍兴市供销社的一项房地产开发项目,又给他带来了索贿的机会。1993年初,绍兴市供销社和其它二家单位合作成立了绍兴鑫达房地产公司,准备利用下属倒闭企业的厂区进行地产开发。
罗鉴宇亲自担任公司董事长。没想到1994年组织上安排罗鉴宇就任市委宣传部长,需要与鑫达脱钩。于是罗鉴宇精心策化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自己担任鑫达公司顾问,把鑫达公司交由股东之一——深圳一家私营企业承包。 事后,他对这家企业的总经理尹某说:“ 你们在经营过程中,我们可以帮忙出出力,这个项目少说可赚一千万,到时候,不要忘记我们就行了。”罗生怕尹领会不了自己的意思,时隔不久,再次对其表示希望能得到该公司10%的股份。在部分项目完成后, 经罗牵线,一家单位一次从尹某手中购了近一百套房子,罗鉴宇于是要求尹某“意思意思”,尹某一次就付给罗鉴宇十万元。罗鉴宇收下钱后,得意地说,“今天我做老板了。” 但他并不满足于此,1994年底,罗鉴宇又要尹“意思意思”,尹某又送罗10万港币。
1995年初罗鉴宇就任浙江日报副总编后,担心人走茶凉,没钱可拿了,就让尹某打300万元汇票到他指定的杭州某信用社帐户上,把其中100万元的存款利息共13.02万元据有已有。 随着职务不断升迁,罗鉴宇胃口越来越大,到省出版局担任主要领导后,位威权重,脑子里的“钱”字被不断放大,更是走上了大规模索贿受贿的道路,到后来发展到只要给人家办事,就要索要“回报” 哪怕非常熟悉的朋友也不放过。 1998年8月,他一位十几年的老相识任某受人之托请他帮忙筹借一笔款子,罗即从下属企业以联营名义借出1000万元。
事后不久,罗就要求任某有所表示,在任某已连续三次送给他近10万元后,罗鉴宇还三番五次以“贷款我是挑了担子的,要心中有数”为由向任某索贿。最后,任某因罗的 “帮忙”先后五次进贡给其人民币共计15.6万元,美元1.5万元,罗鉴宇在这件事上暴露的赤裸裸贪婪嘴脸,令老熟人都感到十分过分。 在罗鉴宇的眼中,只要是钱,就是好的。他见财就贪,见利就沾,不放过任何一次攫取金钱的机会。
在工程招标中,一个项目索要上百万、几十万不怕多;平时收回扣几元、几角的蝇头小利也愿“积掖成裘”。他甚至以单位职工搞福利的名义,高价帮人推销各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上8角一斤的葡萄,他要机关和下属单位以4元一斤的价格买下;市场上1元一张的贺卡则以5元价格买下,从中收取回扣。
他后来在接受调查时说:“我其实并不缺钱花,有时在口袋里放几千块钱,过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尽管如此,每次看到钱,我心里还是很高兴,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就有一种愉悦感。” 向“大款”看齐,高薪不保廉 罗鉴宇1998年在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的工资表显示,他当年的工资加奖金收入为18万。在浙江相当于18个普通群众一年的收入。罗鉴宇妻子年收入也有5到8万。他的家庭在机关干部中算是高收入,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总之,罗并不缺钱花。 但就是这个不缺钱花的人,却把追逐金钱当作了人生的唯一目标。正如他承认的那样,他生活标杆不是大多数人民群众,改革开放以后,以各种机遇首批富裕起来的一小部分人才是他比照的榜样。 罗鉴宇平时与某些“大款”、“老板”称兄道弟,打的火热, 对这些人的非份要求有求必应,在这种所谓的“铁哥们”“老同乡”温情脉脉的面纱之后,是赤裸裸的是相互利用的关系。罗鉴宇多次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然后又从这些得利者手中分得报酬,在自己身边修筑了一条条权力寻租后再加以销赃变现的渠道。 做纸张生意的陈某在罗鉴宇出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之后,立即象苍蝇一样叮上了他。经常送钱送物,还随之出国,对罗的生活起居特别是夜生活“关怀倍至”,多次安排他观看艳舞表演、接受异性按摩。做为回报,1999年,罗鉴宇指令下属企业与陈合作成立公司,让陈某出任总经理,并注入250O多万元资金供其运作;在合作的公司出现严重亏损后,他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又异地成立新企业,继续投入资金让陈某运作。这位陈老板则把大部分资金“运作”到了自己的私人公司。
在致使国家2000多万元资金被卷走的交易里,罗鉴宇得到的回报是先后三次收受陈某贿赂,计港币2.2万元,美元3千元。 1999年,罗鉴宇靠又一场“官”与“商”的黑幕交易使自己一夜进账百万,再次成为这种功利关系的形象写照。 当时,省出版局下属印刷集团准备投资3600万 元建造印刷大楼不少建筑单位都跃跃欲试,想承接工程,这其中就有已“下海”的原嵊州市机关干部支某。他感觉自己面子不够,找到曾在嵊州市工作过的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李某出面做罗工作,并许诺事成后“对大家都有好处”。
这其间,支某还通过其他人向罗鉴宇传递信息:如果工程能让与自己关系紧密的杭州二建承接,可以给罗鉴宇100多万元感谢费。 在巨额利益的诱惑下,罗鉴宇十分兴奋。正式招投标开始后,他即给属下打招呼,搞了一个“入围招标”:圈定的5家就包括杭州二建。当杭州二建评估成绩名列第二后,又以第一名宁波某公司正承接杭州黄龙体育中心、精力有限等理由,让杭州二建得以中标。 在这一年8月至第二年4月,支某按照罗鉴宇提出的在工程建设中逐步提取好处费的意思,利用高开原材料发票等手段,从工程款中“套”出210多万现金送给罗、李两人,分属罗鉴宇的数额为120万。为保险起见,经商定以支某名义将其中200万投资到浙江某公司,每年按10%固定返利。但是,一年的投资合作协议尚未到期,罗鉴宇就被省纪委“双规”。当闻讯逃离的支某几个月后在上海被抓获后,这场权钱交易的内幕才暴露出来。 在贪欲的诱惑下,什么党纪国法,什么国家利益,罗鉴宇统统抛到脑后。据统计,在罗鉴宇任省新闻出版局主要领导的短短4年里,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高达数千万元。 对“一把手”监督失控构成腐败的“小气候”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浙江省,近年来,这里在经济增长速度明显加快的同时,党员干部受查处的数字也在同步高速增长,相当数量的一把手在各级领导岗位收受贿赂,形成了一个“腐败”的怪圈。 应该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党员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承担着家庭的抚养责任,同样面临着收入需要提高的问题。
但是,截止目前,包括罗鉴宇在内,受到党纪国法惩处的党员干部还没发现有一个是因为生活困难才铤而走险,冒天下之大不韪的。 浙江省纪委负责同志在谈到这些人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时认为,少数党员干部之所以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等各种考验,说到底都是政治信仰动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丧失信心。政治热情下降,信祟拜金主义腐朽思想,工作上不思进取,生活上追求享受;罗鉴宇也承认自己各种所作所为的背后,是“思想意识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他们说,一方面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一方面要建立、建全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才是杜绝行政腐败的治本之策。监督失控正是使罗鉴宇的贪欲得以放纵的外部原因。 20多年来,罗鉴宇除了在浙江日报社工作的1年半时间外,一直担任一把手,他在班子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和相对集中的权力,形成了独断专行,我行我素的作风。在绍兴市供销社不经班子集体讨论就违规出借资金800万元。在浙江日报社任副总编辑期间,他也未经编委会的同意,利用自己主管浙江日报报业开发总公司的机会,违规出借资金1千多万元。 到了省新闻出版局后,罗鉴宇身兼出版局局长、党组书记、出版总社社长、省出版公司法人代表、版权局局长等多种职务,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更加独断专行。省新闻出版局作为主管全省新闻出版事业的重要部门,每年重大选题会议他不愿参加,即使参加也只是到个场而已,却总是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下属单位的基建工程项目表现出浓厚兴趣。他违背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插手重大工程的招投标、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从中索求好处。为了帮助自己的亲戚朋友揽到建筑工程项目,罗签宇把“家天下”作风发挥到了极致。
在自己的哥哥竞争省图书音像发行大厦的土建工程承包权过程中,罗鉴宇在资格审定、标书制作、开标、询标等阶段,多次给有关部门打招呼,要求给予特别关照。为确保罗兄挂靠的某建筑公司在评标打分中进入前两名,他还暗示属下上演了一出预演评标打分的丑剧:在正式评标打分的前一天晚上,召集评标人员对投标的4家建筑单位进行模拟打分,人为提高罗某挂靠的建筑公司的技术标,并要求评标成员在第二天正式打分时,按照预先定好的分数打,从而使这家公司成为中标单位。该项目原定预算1.2亿元,实际投入 2.3亿元,超出预算近一倍。
在罗签字的一手策划下,他哥哥还得到了华虹光电工程的土建工程项目。其妻舅阮某则得到了省图书音像发行大厦、浙江出版物资贸易大厦、浙江印刷集团公司新厂房等的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工程量高达2亿多元,从中获取了巨额利益。 罗鉴宇在反省材料中写到:“我知道,拿到项目,就是拿到利益,因此我不遗余力。我兄弟和妻舅虽然没有对我承诺什么,但我知道,他们好,我也好,一旦有困难,他们决不会袖手旁观”。
为了顺利实现自己的一个又一个损公肥私的欲望,他不仅容不得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组织和群众的批评根本听不进去,省委领导找他谈话,明确要求他不要插手基建工程项目;有关部门的领导曾就群众反映的问题找他谈话,并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当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他不仅不整改,反而变本加厉。 独断专行,拒绝监督,使罗鉴宇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沦为党和国家的罪人,在本可以大展鸿图的时代,他却把自己变成以权谋私的活标本,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检察日报·记者 卢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