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你我自杀 一命抵一命
|
简介:
撞死你我自杀 一命抵一命
——18岁青年撞伤老太 无力筹3万元赔偿自杀
2010-09-15 01:33:35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核心提示:18岁的廖珍平在骑电动车撞伤一位老太太后留下遗书服敌敌畏自杀身亡。他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因此他们起诉索赔76万余元。而伤者家属认为是廖珍平的母亲在出事后打骂孩子,给了孩子太多压力,导致惨剧发生。
京华时报9月15日报道 在与同事的合影中,高瘦的廖珍平抿着嘴、目光含笑,带着稚气的脸上透着一丝成熟。2009年9月15日,18岁的廖珍平留下遗书后自杀,今天恰好是他去世一周年的忌日。
廖珍平是在骑电动车撞伤一位老太太后,服敌敌畏自杀的。他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他们因此起诉索赔76万余元。
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方不同意赔偿,并认为是廖珍平的母亲在出事后打骂孩子,给了孩子太多压力,导致惨剧发生。
死者父母未到庭
昨天上午9时30分,廖珍平父母委托的代理人车向前独自一人坐上原告席,死者父母并未出庭。
车向前说,在承受丧子之痛后,廖珍平的父母因伤心过度,一直情绪不稳。为了防止廖珍平21岁的哥哥去找对方理论,父母将儿子送回了老家。跟随车向前一起出庭的,只有廖珍平的一些亲属。
被告席上是被撞老太太的儿子王某和代理人,其他4名被告没有到庭。
庭审开始后,车向前宣读了起诉书,廖珍平的家人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5名被告为了追讨伤者的医疗费,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廖珍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5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方不同意赔偿。他们的代理人苗女士认为,原告起诉与事实不符。她否认王某等人挟持廖珍平,认为他们索取医药费是合法行使财产权。3万元赔偿款也不是王某等人狮子大开口随便要的,而是廖珍平和王某一起去医院询问得知的。苗女士说,原告方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等人对廖珍平存在威逼恐吓,他们所要赔偿款的行为,与廖珍平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庭上,多份证人证言再述了廖珍平从撞人到被发现死亡的经过。谁该为他的死亡担责是整个庭审的焦点。
骑车撞人负全责
据廖珍平家人介绍,孩子的名字是爷爷给起的,平,寓意平安。
1991年7月23日,廖珍平出生于四川省大英县一个山村,其父母早年来京打工。廖珍平上中学时到北京读打工子弟学校。毕业后,他在姑父的帮助下,在房山一家饭店当服务生。后来,他被厨师看上,开始学徒做厨师。
去年9月初,廖珍平离开房山,回到了父母暂住的丰台区郭公庄,并在附近一家饺子馆当厨师。同年9月13日早上7时30分许,廖珍平骑电动自行车去饺子馆上班。出门没几分钟,他就给母亲打电话说:“妈,我撞人了。”
廖珍平撞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老人的儿子王某说,当时老人去公共厕所,结果被撞断了骨头。
得知儿子撞人,廖珍平的母亲但启英骑车到了现场,当时,伤者已被救护车拉走。但启英说,交警让她去医院看看伤者,她说身上没钱,就回家了。廖珍平则和伤者家属一起去了交警队。最终,廖珍平被认定负事故全责。
伤者家属要3万
据但启英说,当天中午11时许,廖珍平带着几名伤者的家属回家。儿子哭着说:“妈,你给我3万元钱。”但启英回答说:“哪有3万啊,我从没见过那么多钱。”儿子又说:“妈,你就借我3万。”但启英说:“人家要多少你就给多少啊?”
但启英说,自己对3万元的数额提出异议后,伤者的家属破口大骂,吓唬她不给钱就把儿子的腿锯断。随后,儿子带着伤者家属去向老乡借钱,钱没借到,儿子被对方开车带走。
对于这个过程,被告方提出异议。王某说,从交通队出来后,廖珍平和他们去了医院,问了大夫关于伤者手术费的数额,随后到廖珍平家拿钱。当时,廖珍平的母亲听到要3万元,便一下子站起来,一边打廖珍平一边说家里没钱,并对王某等人说廖珍平不是她儿子,说廖珍平已经18岁了,不管了,还往外推廖珍平,让他滚。王某说,他们没有打骂廖珍平,因为没借到钱,他们就一起离开了。
廖家房东的儿子说,当天他听到廖珍平的母亲大声说,“我没钱,你找别人借去吧”,并称自己看见廖珍平哭,他妈给了他一嘴巴。
拉面馆内写欠条
双方还对廖珍平与王某等人在一起的时间长度争论不休。
原告代理人车向前称,王某等人带廖珍平离开家的时间是中午12时许,并找了两名当日在现场的老乡作证。而到了当日下午3时许,廖珍平和伤者家属出现在离廖家4站地的拉面馆。
“3 个小时,他们去哪了?做了什么?”车向前说,这个只有廖珍平和王某等人知道,而根据公安机关对王某等人的询问笔录,对这些只是一带而过。他认为,按照正常人的分析,这个空白时间段,王某等人一定对廖珍平实施了威逼恐吓,甚至打骂,让廖珍平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承受压力。
车向前强调说,在事发当天早上,廖珍平还用公用电话打过母亲手机,但根据面馆老板的证言,当时王某等人让廖珍平给家里打电话送钱,廖说已经不记得家里电话了。记者了解到,在廖珍平的遗书中,他也说自己想给父母打电话,但忘了号码。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车向前分析,廖珍平不可能撒谎,一定是王某等人对他说了狠话,让他大脑受了刺激,产生失忆,并进而认为,是被告把孩子吓得不堪忍受,只有靠死来解决。
对此,被告方认可他们是下午3时去了拉面馆,但否认离开廖家是中午12时许,称实际上是下午2时左右。“我们带他出去转了一下没借到钱就去了拉面馆”,并称他们还管了廖珍平一顿饭。
拉面馆老板的证言显示,王某等人确实给廖珍平买了一碗拉面,还问他吃没吃饱。之后,王某借面馆的纸笔让廖珍平写欠条,随后让他离开。他没看见廖珍平被打骂和威胁。
失踪39天被发现
离开拉面馆后,廖珍平失踪。次日下午4时许,他的父母发现不对劲,开始找儿子。当晚,他们以廖珍平被王某等人绑架为由报警,但警方称这是“人口走失”。
但启英说,此后,伤者家属多次来要钱,他问对方孩子去哪了,他们反问“不是回来了么”。此后,他们共赔偿伤者7900元,后者随后返还了廖珍平的身份证和欠条。
在廖珍平失踪的第39天,警方通知但启英夫妇,他们的儿子躺在丰台区汾庄铁路口西侧附近的桥洞内,尸体已高度腐烂。他的口袋里留有几份遗书,已被尸水浸透。
去年12月22日,警方确认廖珍平系服用敌敌畏中毒死亡,其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
记者看到,廖珍平的8份遗书的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分别是留给其父母、兄长等亲人以及警察的。在给父母的遗书中,他说“我所欠的钱,我无能给清,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欠的钱,我只能用命来给清。”
在给警察的遗书中,他说自己是自杀,“因我无钱还清我欠的钱,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监护人也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
不忘向爱人道别
廖珍平生前工作的饺子馆的老板娘可能是最后一个见过廖珍平的人,据她介绍,去年9月13日下午1时许,廖珍平带着两个人来饭店请假,说他把一位老太太给撞了。当天下午6时,廖珍平一个人路过饭店。她让廖珍平进去吃饭,之后给了他100元钱,此后再没见过他。老板娘说,廖珍平是去年9月5日应聘到饺子馆的,性格内向,不爱说话。
警方在廖珍平的身上找到一张公交卡,刷卡记录显示,2009年9月14日晚,该公交卡曾使用过,地点在木樨园附近。
在给家人的遗书中,廖珍平多次提到自己无能,又给父母惹事了,让父母取笑了。
廖珍平的家人认为,那么多人跟他要钱,廖珍平在重压之下没了指望,才感觉自己无能。而被告方认为,廖珍平说又被父母取笑了,恰恰证明是父母给了他很大压力。
在廖珍平给哥哥的遗书中,除了让哥哥帮他照顾爸妈外,还提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他委托哥哥,去一所大学的餐厅找那位女孩,并转告那女孩“我太自私了,但我没错”。据了解,廖珍平的哥哥按照弟弟遗愿在去年底回四川老家前,找到了那位女孩。对方是外地来京打工的服务员,和廖珍平共事过几天。得知廖珍平的死讯,女孩哭了。
被告为死者惋惜
庭审后,被告方王某也表达了对廖珍平早逝的惋惜。王某说,他也为廖珍平难过,“不难过的话我早告他父母了。”他还说,自己的母亲在花费3.6万余元治疗费后已出院在家,由于瘫痪需要专人照顾。“这个事情把我们的生活也都打乱了。现在就等法院裁决吧。”
——18岁青年撞伤老太 无力筹3万元赔偿自杀
2010-09-15 01:33:35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核心提示:18岁的廖珍平在骑电动车撞伤一位老太太后留下遗书服敌敌畏自杀身亡。他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因此他们起诉索赔76万余元。而伤者家属认为是廖珍平的母亲在出事后打骂孩子,给了孩子太多压力,导致惨剧发生。
京华时报9月15日报道 在与同事的合影中,高瘦的廖珍平抿着嘴、目光含笑,带着稚气的脸上透着一丝成熟。2009年9月15日,18岁的廖珍平留下遗书后自杀,今天恰好是他去世一周年的忌日。
廖珍平是在骑电动车撞伤一位老太太后,服敌敌畏自杀的。他的父母认为,是老太太的5名家属用挟持、威吓的方式索要赔偿款,逼死儿子的,他们因此起诉索赔76万余元。
昨天,丰台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方不同意赔偿,并认为是廖珍平的母亲在出事后打骂孩子,给了孩子太多压力,导致惨剧发生。
死者父母未到庭
昨天上午9时30分,廖珍平父母委托的代理人车向前独自一人坐上原告席,死者父母并未出庭。
车向前说,在承受丧子之痛后,廖珍平的父母因伤心过度,一直情绪不稳。为了防止廖珍平21岁的哥哥去找对方理论,父母将儿子送回了老家。跟随车向前一起出庭的,只有廖珍平的一些亲属。
被告席上是被撞老太太的儿子王某和代理人,其他4名被告没有到庭。
庭审开始后,车向前宣读了起诉书,廖珍平的家人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5名被告为了追讨伤者的医疗费,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廖珍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5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方不同意赔偿。他们的代理人苗女士认为,原告起诉与事实不符。她否认王某等人挟持廖珍平,认为他们索取医药费是合法行使财产权。3万元赔偿款也不是王某等人狮子大开口随便要的,而是廖珍平和王某一起去医院询问得知的。苗女士说,原告方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等人对廖珍平存在威逼恐吓,他们所要赔偿款的行为,与廖珍平的死亡无因果关系,希望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法庭上,多份证人证言再述了廖珍平从撞人到被发现死亡的经过。谁该为他的死亡担责是整个庭审的焦点。
骑车撞人负全责
据廖珍平家人介绍,孩子的名字是爷爷给起的,平,寓意平安。
1991年7月23日,廖珍平出生于四川省大英县一个山村,其父母早年来京打工。廖珍平上中学时到北京读打工子弟学校。毕业后,他在姑父的帮助下,在房山一家饭店当服务生。后来,他被厨师看上,开始学徒做厨师。
去年9月初,廖珍平离开房山,回到了父母暂住的丰台区郭公庄,并在附近一家饺子馆当厨师。同年9月13日早上7时30分许,廖珍平骑电动自行车去饺子馆上班。出门没几分钟,他就给母亲打电话说:“妈,我撞人了。”
廖珍平撞的是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老人的儿子王某说,当时老人去公共厕所,结果被撞断了骨头。
得知儿子撞人,廖珍平的母亲但启英骑车到了现场,当时,伤者已被救护车拉走。但启英说,交警让她去医院看看伤者,她说身上没钱,就回家了。廖珍平则和伤者家属一起去了交警队。最终,廖珍平被认定负事故全责。
伤者家属要3万
据但启英说,当天中午11时许,廖珍平带着几名伤者的家属回家。儿子哭着说:“妈,你给我3万元钱。”但启英回答说:“哪有3万啊,我从没见过那么多钱。”儿子又说:“妈,你就借我3万。”但启英说:“人家要多少你就给多少啊?”
但启英说,自己对3万元的数额提出异议后,伤者的家属破口大骂,吓唬她不给钱就把儿子的腿锯断。随后,儿子带着伤者家属去向老乡借钱,钱没借到,儿子被对方开车带走。
对于这个过程,被告方提出异议。王某说,从交通队出来后,廖珍平和他们去了医院,问了大夫关于伤者手术费的数额,随后到廖珍平家拿钱。当时,廖珍平的母亲听到要3万元,便一下子站起来,一边打廖珍平一边说家里没钱,并对王某等人说廖珍平不是她儿子,说廖珍平已经18岁了,不管了,还往外推廖珍平,让他滚。王某说,他们没有打骂廖珍平,因为没借到钱,他们就一起离开了。
廖家房东的儿子说,当天他听到廖珍平的母亲大声说,“我没钱,你找别人借去吧”,并称自己看见廖珍平哭,他妈给了他一嘴巴。
拉面馆内写欠条
双方还对廖珍平与王某等人在一起的时间长度争论不休。
原告代理人车向前称,王某等人带廖珍平离开家的时间是中午12时许,并找了两名当日在现场的老乡作证。而到了当日下午3时许,廖珍平和伤者家属出现在离廖家4站地的拉面馆。
“3 个小时,他们去哪了?做了什么?”车向前说,这个只有廖珍平和王某等人知道,而根据公安机关对王某等人的询问笔录,对这些只是一带而过。他认为,按照正常人的分析,这个空白时间段,王某等人一定对廖珍平实施了威逼恐吓,甚至打骂,让廖珍平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承受压力。
车向前强调说,在事发当天早上,廖珍平还用公用电话打过母亲手机,但根据面馆老板的证言,当时王某等人让廖珍平给家里打电话送钱,廖说已经不记得家里电话了。记者了解到,在廖珍平的遗书中,他也说自己想给父母打电话,但忘了号码。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车向前分析,廖珍平不可能撒谎,一定是王某等人对他说了狠话,让他大脑受了刺激,产生失忆,并进而认为,是被告把孩子吓得不堪忍受,只有靠死来解决。
对此,被告方认可他们是下午3时去了拉面馆,但否认离开廖家是中午12时许,称实际上是下午2时左右。“我们带他出去转了一下没借到钱就去了拉面馆”,并称他们还管了廖珍平一顿饭。
拉面馆老板的证言显示,王某等人确实给廖珍平买了一碗拉面,还问他吃没吃饱。之后,王某借面馆的纸笔让廖珍平写欠条,随后让他离开。他没看见廖珍平被打骂和威胁。
失踪39天被发现
离开拉面馆后,廖珍平失踪。次日下午4时许,他的父母发现不对劲,开始找儿子。当晚,他们以廖珍平被王某等人绑架为由报警,但警方称这是“人口走失”。
但启英说,此后,伤者家属多次来要钱,他问对方孩子去哪了,他们反问“不是回来了么”。此后,他们共赔偿伤者7900元,后者随后返还了廖珍平的身份证和欠条。
在廖珍平失踪的第39天,警方通知但启英夫妇,他们的儿子躺在丰台区汾庄铁路口西侧附近的桥洞内,尸体已高度腐烂。他的口袋里留有几份遗书,已被尸水浸透。
去年12月22日,警方确认廖珍平系服用敌敌畏中毒死亡,其死亡不属于刑事案件。
记者看到,廖珍平的8份遗书的落款日期均是2009年9月15日,分别是留给其父母、兄长等亲人以及警察的。在给父母的遗书中,他说“我所欠的钱,我无能给清,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欠的钱,我只能用命来给清。”
在给警察的遗书中,他说自己是自杀,“因我无钱还清我欠的钱,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监护人也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
不忘向爱人道别
廖珍平生前工作的饺子馆的老板娘可能是最后一个见过廖珍平的人,据她介绍,去年9月13日下午1时许,廖珍平带着两个人来饭店请假,说他把一位老太太给撞了。当天下午6时,廖珍平一个人路过饭店。她让廖珍平进去吃饭,之后给了他100元钱,此后再没见过他。老板娘说,廖珍平是去年9月5日应聘到饺子馆的,性格内向,不爱说话。
警方在廖珍平的身上找到一张公交卡,刷卡记录显示,2009年9月14日晚,该公交卡曾使用过,地点在木樨园附近。
在给家人的遗书中,廖珍平多次提到自己无能,又给父母惹事了,让父母取笑了。
廖珍平的家人认为,那么多人跟他要钱,廖珍平在重压之下没了指望,才感觉自己无能。而被告方认为,廖珍平说又被父母取笑了,恰恰证明是父母给了他很大压力。
在廖珍平给哥哥的遗书中,除了让哥哥帮他照顾爸妈外,还提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他委托哥哥,去一所大学的餐厅找那位女孩,并转告那女孩“我太自私了,但我没错”。据了解,廖珍平的哥哥按照弟弟遗愿在去年底回四川老家前,找到了那位女孩。对方是外地来京打工的服务员,和廖珍平共事过几天。得知廖珍平的死讯,女孩哭了。
被告为死者惋惜
庭审后,被告方王某也表达了对廖珍平早逝的惋惜。王某说,他也为廖珍平难过,“不难过的话我早告他父母了。”他还说,自己的母亲在花费3.6万余元治疗费后已出院在家,由于瘫痪需要专人照顾。“这个事情把我们的生活也都打乱了。现在就等法院裁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