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检察官 好烟好酒留给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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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李斌检察官 好烟好酒留给子孙后代
2002年06月07日04:29 法律与生活
河南省新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斌为了达到升迁的目的,竟指使自己的司机偷取本检察院的案卷,并敲诈检察长50万元。尽管自己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此案被公安机关顺利侦破,李斌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被依法逮捕,2002年4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司机也没逃脱法律的制裁,2002年2月10日,他被以敲诈勒索(未遂)罪、抢劫(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不久前,那个盗取案卷的司机王书芳,在看守所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一个农家之弟的奋斗
身着号服的王书芳满面沮丧。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真后悔,要不是发生那件事,我现在还在检察院开警车呢。”情绪稳定之后,这个昔日给副检察长开警车的年轻人讲述了他的犯罪轨迹。
现年30岁的王书芳,出生在河南省新安县城关镇一个农民之家。新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王书芳家中除了山坡上几亩薄地,再无别的经济来源,王书芳有兄妹4人,他排行老小。王书芳到了上学的年龄,尽管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父亲还是咬咬牙把他送到了学校,怎奈王书芳不是学习的料儿。1987年,已上初中的王书芳再也读不进去一点书了,只好中途退学。解除了老师和家长的襟锢,王书芳一下子从学校跳到了天宽地阔的社会舞台上。他在看守所里这样写道接下来的情况:“经过不长时间的闯荡,我没有找到工作,只好到砖场干小工,干的是最吃力的活儿,挣的钱却是少得可怜,从这里我刻骨铭心地感到作为一个农民,身份是何等的卑微。”
从那以后,王书芳抱定了一个信念,无论如何也要改变当农民的身份,过上城里人那样的体面生活。他向父母说:“让我去学开车吧,我学会了开车,不但不用干庄稼活儿,还可以挣工资给家里。”他的父母都是老巴交的农民,只要孩子干正事儿,他们都会大力支持。据王书芳说,当时父母为了筹措到他开车的学费,东借西借还不够,最后将家中未出拦的猪卖掉才凑齐了600元钱。当饱经风霜的老父亲把钱交到他手上时,他的心情异常沉重,暗暗发誓一定要学会驾驶技术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王书芳万万没有想到,他想学开车首次遭遇的却是一个噩梦。他把钱交给了一家私人办的驾校后,驾校就让他们干体力活,一个月也没有让他摸一下方向盘。后来,他和几个相同经历的学员向老板讨要学费未果,只好悻悻离去。
离开驾校后,王书芳没有回家,而是流落到了本省的洛宁县。走投无路之际,他碰到了一个在这里当兵的老乡。他哭诉完自己的经历后,求同乡给他找一个能学开车的活儿,这样回去也能给父母一个交待。
在同乡的介绍下,他跟洛宁一个运输专业户学开车。王书芳认真学习,手脚勤快,一年后,终于学到了一手开车的本事,车老板有感于他的踏实好学,就掏钱给他办了一个他梦寐以求的执照。
王书芳回到家中,父母看到他学成归来,心里非常高兴。1988年3月,王书芳到新安县城给北关一个姓杜的老板开东风货车。由于是新手,杜老板不放心让他单独驾驶,只是让他当了个副司机。这个脚色和学徒工没有两样。在老板的白眼下,他忍气吞声,干最脏最累的活儿,一个月才挣250元钱。这和他想象的相差甚远,于是他炒了老板的"鱿鱼",独自跑到和新安县相邻的义马市。没多久,他就找到了一个开车的工作,并且老板很欣赏他的开车技术和为人,工资给他开得也不低。在这里,王书芳踏踏实实的干了半年,但开货车是一个辛苦的职业,又脏又累,并且在路上给常受气。他的心里又开始不平衡了,觉得要是能开上小车能有多好。
几年后,幸运之神再次降临到他的头上。1992年6月,经过亲戚的介绍,他顺利进入了新安县检察院,当上了一名司机,开上了哇哇叫的警车。
给副检察长开车
成了检察院的司机,开上警车,对王书芳来说,是做梦也想不到的美差。但是,王书芳很快就意识到,在检察院开车和给个体老板开车不一样,给个体老板开车只要手脚勤快、技术好就行了,而在检察院开车,不但要具备上述条件,还要博得领导的欢心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领导的一句话也许你就干不上这个临时工了。所以,在工作中他处处小心谨慎。
起初,他开着院办公室最破旧的吉普车,不管那位领导吩咐,他都是随叫随到,平日里将车保养得干干净净;下乡办案,只要是用车他都争着去,不少办案的干警说:“书芳不但是我们的腿,还是我们的好助手。”王书芳在得到好评的同时,也引起了常务副检察长李斌的关注,经过考察,1995年底,王书芳成了李的专职司机。
人所共知,在司机圈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领导有多大,领导的司机跟着领导的权威相应就有多大。自当上副检察长的专职司机以来,王书芳全然不是以前的王书芳了。
由于他是给领导直接服务的,所以检察院的干警见他都让三分,出去办事只要说是给检察长开车的,人家相应地就会给他照顾。时间久了,王书芳也变得除了对领导言听计从、把领导伺候的服服帖帖外,对下面的同志不怎么看到眼里了。同志们私下里叫他王司长,戏称他是领导的领导。
每逢秋收夏忙季节,他总是抽出时间回家一趟,与其说是帮忙倒不如说是炫耀,每当看到父老乡亲们对他敬重有加的目光时,他那强烈的虚荣心就会得到极大满足。
然而,王书芳的心中不时也会产生一种失落感。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会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临时工,若离开检察院这个位置,他将什么也不是。这时候,他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冲动:无论怎样,我也要混成个"正式"的,端上个铁饭碗。
可王书芳面临的现实却是,检察院的临时司机较多,且上级一直坚持要清退司机。王书芳由于头脑灵活,加之又给副检察长开车,三次涉险过关。但转正问题,却因为检察院的工勤人员已满而次次搁浅。但王书芳并不这么想,他认为这一切都是“一把手”不给他使劲儿才造成的。
说句老实话,新安县检察院对待王书芳这个临时工还真的不错。他的儿子出生后,他便多次找给其服务的副检察长,以主便工作为由,要求领导为其家属调动工作,后在副检察长的翰旋下,终于在1997年底将其在一家加油站工作的爱人调到距家比较近的县石油公司加油站上班。
院领导看到王书芳转正的难度一天天加大,便做他的工作:“小王,你已经在院里干了这么多年,现在政法机关进人条件都比较高,也比较严,也不是检察院那个人说了算的,我们给你联系个好单位怎么样?”面对组织关怀,王书芳嘴上连声称谢,心里却在想:你们把我使唤够了,想一脚踢开?没门!抱着这种心态,院领导通过多方工作给他联系到当时新安县效益最好的新安电力集团上班,当找他谈话时,他认为这是有人在想把他扫地出门,没有去捧这个“泥饭碗”。
机会再一次来临,2000年5月,新安县委决定给检察院增编5名司法警察的编制。院领导认为,王书芳在检察院干临时工已经多年,理应优先考虑。但是,前提是必须参加考试。然而,这对初中都没毕业的王书芳来说无异于赶鸭子上架。报名开始后,院领导就督促他去报名,可他没有去。院领导说:“这是个好机会,你怎不努力?”王书芳随口说:“以后再说吧。”他心里却在想:明知我初中毕业,为什么还让我参加考试?这不是找我难堪吗。
图报恩酿出大案
由于工作不顺利,一段时间以来,王书芳情绪很不好,一次为一点小事差点和一个同事打起来。针对这件事,他大发感慨:说他算看透了,检察院的人,不但领导看不起他,底下的人也不把他看到眼里。有一天,他要一鸣惊人,让所有看不起他的人瞧瞧,他王书芳也不是好惹的!
王书芳始终认为,在整个检察院,李斌副检察长对他最好,他虽然给李副检察长开专车,但李副检察长从没有给他当成外人。尤其是2000年8月,检察院在新城集资建房,按规定,像王书芳这样的临时人员没有资格参加集资。听说此事后,他多次找有关领导要求参加集资建房,但没有得到批准。当他得知李斌副检察长不准备参加集资建房时,动起了心事,后经副检察长同意,他以李副检察长的名义交纳了集资建房款两万元,如愿以偿地搬进了检察院的干警家属楼。说来说去,还是李副检察长对我好啊,我之所以有今天,都是副检察长给我的。
再说李斌副检察长。若不是发生了后来的事儿,他走过的也是一条充满光明的大道。李教过几年书,后在距县城最远最穷的一个乡担任乡党委书记兼乡长,期间兢兢业业干了4年,为该乡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1995年被确定为副县级后备干部,1996年以工作能力强选调进县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之职。时间一长,他苦恼开了:虽然工作干得没的说,就是不能把头上这个副字去掉。2000年7月,当他得知年底将要进行干部调整时,决定通过一定的手段当上一把手。他找来王书芳,决定实施自己的计划。
李斌问王书芳:“书芳,你说平时我对你咋样?”王说:“没得说,比亲人还亲。”李又说:“我让你办一件事,若办成了,我要是能当上检察长,你的啥事儿我都会给你办得劲儿的。”王书芳说:“只要我能办到,你让我干啥都中。”李的“计划”是:让王把检察院的案卷盗走一部分,制造一个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上面肯定要追究领导责任,到时候,一把手轻则要背个处分丢官,重则玩忽职守要负刑事责任。只要一把手干不成了,那检察长顺其自然不就是自己的了;王书芳是这样想的:副检察长这是第一次用我,说明看得起我,我现在的一切都是副检察长给我的,没有副检察长就没有我的今天,所以我一定要把这件事办好,办到让副检察长满意为止。
接受“任务”后,王书芳开始处处留心,准备作案。但由于检察院防范甚严,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他觉得办这种大事一个人的力量不够,要找个帮手才行。于是,他想起了1990年在义马市开货车时认识的朋友文顺通。2000年4月,文在义马开了个饭店。平日里,两人也有交往,文还帮王书芳到老家割过庄稼。
2000年9月5日,王书芳到义马找到文后问:“想不想发财?”“怎么发?”文问。王书芳就说:“咱俩到新安县检察院弄点案卷,让检察长给弄俩钱花花。”文问怎么弄,王说:“我可以弄开几个门,你只接应就行了。”文听了非常害怕,就推说最近老头晕,要到医院看病。王只得扫兴而归。
第二天,王到家后准备好捅门的塑料片等一系列作案工具,把做案时间定在2000年9月6日。当日12点,王书芳到义马找到文说:“今天是个好日子,我准备今天动手。”文推说头晕。王便说:“我去买张神州行手机卡,你用我的手机和卡给检察长常某打电话要钱,要是要到钱了,给你分一半。”文被说动了,决定跟着王一起干。王书芳就把检察长的办公室、手机、扩机号都给了文,又为文买了手机卡后,乘火车返回到新安县检察院。
当天下午下班后,王书芳没有离开,而是躲到了副检察长的办公室里。到晚上9时左右,办公大楼已是空无一人。他便拿起塑料片将三楼、四楼三个办公室的门捅开,撬开柜子,将起诉科、批捕科的涉及25案件共计37本案卷盗出。然后,他提着卷宗翻墙而出,将卷宗悄悄放到家中。就这样,震惊全国的特大盗窃卷宗案发生了。
水落石出
作完案后,王书芳找了个机会开着警车,将卷宗带上跑到义马找到文,给了他一张IC卡,让他到洛阳跟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常某联系,同时从卷宗中抽出二张,让文先寄到检察院。并教文说:“我是洛阳的,捡到一包东西,想要的话请拿50万元。”之后,将这些案卷藏进文的煤堆里。
当时,文正在生病。他怕事情办不成,就在2000年9月10号这天找到了一个叫于金红的下岗工人:“有个伙计想弄点钱,你只帮忙打个电话,弄成事儿了给你弄俩花花,你干不干?”困顿交加的于金红见有这等好事,立马喜形于色。次日早6时,于全红便被文拉着上了公共汽车直奔洛阳。在王城公园附近找了一个IC卡电话,他们拨通了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常某的手机。文捏着鼻子说:“你们最近是不是丢过什么东西?东西丢在新安县的国道上,被我拾到了,过几天给你寄去几张,看看是不是,随后我们再联系。”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过了几天,于找到文问:“电话打了几天了,有啥反应没有?”文说:“我正想找你。”说着交给他一份用冰糕纸包着的东西。于问道:“这里面是啥东西?”文答:“你不要问也不要看,否则没啥好处。”16日早上,于一个人坐上到洛阳的火车,在洛阳火车站对面的邮局,买信封和邮票按文的要求将纸包装进信封。信封上写道: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收,落款为洛阳铜加工厂。
从邮局出来,于又用汽车站的IC卡电话打通了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常某的电话:“我说的是前几天的事儿,东西先给你寄去点,看是不是你的东西。”对方说:“你把东西拾了,咋感谢你呀?”于让准备50万元钱。
到案发,于才知道他拿的是新安县检察院丢失的卷宗材料。
副检察长李斌在案发后高兴得几天睡不着觉,天天想着要当检察长的事儿。但是,此案引起了河南省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案发后,省、市、县三级公安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由于检察院的门窗并没有损坏,公安人员一开始就怀疑是内部人作的案。随着侦查的深入,王书芳被纳入侦查视线,成为重大犯罪嫌疑人。2000年10月15日,此案告破。李斌、王书芳等人尽数落入法网。
2002年2月10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书芳和文顺通被法院以敲诈勒索(未遂)罪、抢劫(未遂)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3年,并处罚金3000元和2000元,被告人于金红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3人都没有上诉。
那位导演了此案的副检察长李斌,因涉嫌盗窃国家机密罪,于2000年10月15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4日被提请逮捕。11月21日,洛阳市西工检察院认为李作案的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11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解除了李的刑事拘留,当日被转为监视居住。同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再次向西工检察院提请对李的逮捕。2001年3月12日,西工检察院下发洛西检批捕(2001)51号批准逮捕决定书,次日李斌被依法执行逮捕,再次从风光无限的副检察长,沦为阶下囚。2001年5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西工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来,不知为什么,检察院却做出了对李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日前对对他的审查仍在进一步进行。
侦办此案的公安人员介绍说,李斌不但为官不正,还有其他问题正在调查之中。据查,李斌从1999年8月以来,多次与一名不满17岁的少女刘某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并为其购买衣物、扩机等。2000年国庆节期间,李还接受缓刑罪犯的资助,开着警车与刘某一起赴河北西柏坡同住同玩。另据洛阳市西工区反领贪局侦查,1997年李斌授意其司机王书芳在洛阳虚开了一张一万多元的修车发票,后让该县某矿矿长报销,李将此款据为己有。另外,公安人员依法在对李家搜查时,还发现家中存有大量的名烟名酒。李均说不出这些东西的合法来源。文/卞君瑜、鲁客
摘自《法律与生活》杂志2002年第六期
2002年06月07日04:29 法律与生活
河南省新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斌为了达到升迁的目的,竟指使自己的司机偷取本检察院的案卷,并敲诈检察长50万元。尽管自己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此案被公安机关顺利侦破,李斌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机密罪被依法逮捕,2002年4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司机也没逃脱法律的制裁,2002年2月10日,他被以敲诈勒索(未遂)罪、抢劫(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不久前,那个盗取案卷的司机王书芳,在看守所里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一个农家之弟的奋斗
身着号服的王书芳满面沮丧。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真后悔,要不是发生那件事,我现在还在检察院开警车呢。”情绪稳定之后,这个昔日给副检察长开警车的年轻人讲述了他的犯罪轨迹。
现年30岁的王书芳,出生在河南省新安县城关镇一个农民之家。新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王书芳家中除了山坡上几亩薄地,再无别的经济来源,王书芳有兄妹4人,他排行老小。王书芳到了上学的年龄,尽管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父亲还是咬咬牙把他送到了学校,怎奈王书芳不是学习的料儿。1987年,已上初中的王书芳再也读不进去一点书了,只好中途退学。解除了老师和家长的襟锢,王书芳一下子从学校跳到了天宽地阔的社会舞台上。他在看守所里这样写道接下来的情况:“经过不长时间的闯荡,我没有找到工作,只好到砖场干小工,干的是最吃力的活儿,挣的钱却是少得可怜,从这里我刻骨铭心地感到作为一个农民,身份是何等的卑微。”
从那以后,王书芳抱定了一个信念,无论如何也要改变当农民的身份,过上城里人那样的体面生活。他向父母说:“让我去学开车吧,我学会了开车,不但不用干庄稼活儿,还可以挣工资给家里。”他的父母都是老巴交的农民,只要孩子干正事儿,他们都会大力支持。据王书芳说,当时父母为了筹措到他开车的学费,东借西借还不够,最后将家中未出拦的猪卖掉才凑齐了600元钱。当饱经风霜的老父亲把钱交到他手上时,他的心情异常沉重,暗暗发誓一定要学会驾驶技术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王书芳万万没有想到,他想学开车首次遭遇的却是一个噩梦。他把钱交给了一家私人办的驾校后,驾校就让他们干体力活,一个月也没有让他摸一下方向盘。后来,他和几个相同经历的学员向老板讨要学费未果,只好悻悻离去。
离开驾校后,王书芳没有回家,而是流落到了本省的洛宁县。走投无路之际,他碰到了一个在这里当兵的老乡。他哭诉完自己的经历后,求同乡给他找一个能学开车的活儿,这样回去也能给父母一个交待。
在同乡的介绍下,他跟洛宁一个运输专业户学开车。王书芳认真学习,手脚勤快,一年后,终于学到了一手开车的本事,车老板有感于他的踏实好学,就掏钱给他办了一个他梦寐以求的执照。
王书芳回到家中,父母看到他学成归来,心里非常高兴。1988年3月,王书芳到新安县城给北关一个姓杜的老板开东风货车。由于是新手,杜老板不放心让他单独驾驶,只是让他当了个副司机。这个脚色和学徒工没有两样。在老板的白眼下,他忍气吞声,干最脏最累的活儿,一个月才挣250元钱。这和他想象的相差甚远,于是他炒了老板的"鱿鱼",独自跑到和新安县相邻的义马市。没多久,他就找到了一个开车的工作,并且老板很欣赏他的开车技术和为人,工资给他开得也不低。在这里,王书芳踏踏实实的干了半年,但开货车是一个辛苦的职业,又脏又累,并且在路上给常受气。他的心里又开始不平衡了,觉得要是能开上小车能有多好。
几年后,幸运之神再次降临到他的头上。1992年6月,经过亲戚的介绍,他顺利进入了新安县检察院,当上了一名司机,开上了哇哇叫的警车。
给副检察长开车
成了检察院的司机,开上警车,对王书芳来说,是做梦也想不到的美差。但是,王书芳很快就意识到,在检察院开车和给个体老板开车不一样,给个体老板开车只要手脚勤快、技术好就行了,而在检察院开车,不但要具备上述条件,还要博得领导的欢心才能立于不败之地,否则,领导的一句话也许你就干不上这个临时工了。所以,在工作中他处处小心谨慎。
起初,他开着院办公室最破旧的吉普车,不管那位领导吩咐,他都是随叫随到,平日里将车保养得干干净净;下乡办案,只要是用车他都争着去,不少办案的干警说:“书芳不但是我们的腿,还是我们的好助手。”王书芳在得到好评的同时,也引起了常务副检察长李斌的关注,经过考察,1995年底,王书芳成了李的专职司机。
人所共知,在司机圈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领导有多大,领导的司机跟着领导的权威相应就有多大。自当上副检察长的专职司机以来,王书芳全然不是以前的王书芳了。
由于他是给领导直接服务的,所以检察院的干警见他都让三分,出去办事只要说是给检察长开车的,人家相应地就会给他照顾。时间久了,王书芳也变得除了对领导言听计从、把领导伺候的服服帖帖外,对下面的同志不怎么看到眼里了。同志们私下里叫他王司长,戏称他是领导的领导。
每逢秋收夏忙季节,他总是抽出时间回家一趟,与其说是帮忙倒不如说是炫耀,每当看到父老乡亲们对他敬重有加的目光时,他那强烈的虚荣心就会得到极大满足。
然而,王书芳的心中不时也会产生一种失落感。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就会意识到自己只是一个临时工,若离开检察院这个位置,他将什么也不是。这时候,他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冲动:无论怎样,我也要混成个"正式"的,端上个铁饭碗。
可王书芳面临的现实却是,检察院的临时司机较多,且上级一直坚持要清退司机。王书芳由于头脑灵活,加之又给副检察长开车,三次涉险过关。但转正问题,却因为检察院的工勤人员已满而次次搁浅。但王书芳并不这么想,他认为这一切都是“一把手”不给他使劲儿才造成的。
说句老实话,新安县检察院对待王书芳这个临时工还真的不错。他的儿子出生后,他便多次找给其服务的副检察长,以主便工作为由,要求领导为其家属调动工作,后在副检察长的翰旋下,终于在1997年底将其在一家加油站工作的爱人调到距家比较近的县石油公司加油站上班。
院领导看到王书芳转正的难度一天天加大,便做他的工作:“小王,你已经在院里干了这么多年,现在政法机关进人条件都比较高,也比较严,也不是检察院那个人说了算的,我们给你联系个好单位怎么样?”面对组织关怀,王书芳嘴上连声称谢,心里却在想:你们把我使唤够了,想一脚踢开?没门!抱着这种心态,院领导通过多方工作给他联系到当时新安县效益最好的新安电力集团上班,当找他谈话时,他认为这是有人在想把他扫地出门,没有去捧这个“泥饭碗”。
机会再一次来临,2000年5月,新安县委决定给检察院增编5名司法警察的编制。院领导认为,王书芳在检察院干临时工已经多年,理应优先考虑。但是,前提是必须参加考试。然而,这对初中都没毕业的王书芳来说无异于赶鸭子上架。报名开始后,院领导就督促他去报名,可他没有去。院领导说:“这是个好机会,你怎不努力?”王书芳随口说:“以后再说吧。”他心里却在想:明知我初中毕业,为什么还让我参加考试?这不是找我难堪吗。
图报恩酿出大案
由于工作不顺利,一段时间以来,王书芳情绪很不好,一次为一点小事差点和一个同事打起来。针对这件事,他大发感慨:说他算看透了,检察院的人,不但领导看不起他,底下的人也不把他看到眼里。有一天,他要一鸣惊人,让所有看不起他的人瞧瞧,他王书芳也不是好惹的!
王书芳始终认为,在整个检察院,李斌副检察长对他最好,他虽然给李副检察长开专车,但李副检察长从没有给他当成外人。尤其是2000年8月,检察院在新城集资建房,按规定,像王书芳这样的临时人员没有资格参加集资。听说此事后,他多次找有关领导要求参加集资建房,但没有得到批准。当他得知李斌副检察长不准备参加集资建房时,动起了心事,后经副检察长同意,他以李副检察长的名义交纳了集资建房款两万元,如愿以偿地搬进了检察院的干警家属楼。说来说去,还是李副检察长对我好啊,我之所以有今天,都是副检察长给我的。
再说李斌副检察长。若不是发生了后来的事儿,他走过的也是一条充满光明的大道。李教过几年书,后在距县城最远最穷的一个乡担任乡党委书记兼乡长,期间兢兢业业干了4年,为该乡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1995年被确定为副县级后备干部,1996年以工作能力强选调进县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之职。时间一长,他苦恼开了:虽然工作干得没的说,就是不能把头上这个副字去掉。2000年7月,当他得知年底将要进行干部调整时,决定通过一定的手段当上一把手。他找来王书芳,决定实施自己的计划。
李斌问王书芳:“书芳,你说平时我对你咋样?”王说:“没得说,比亲人还亲。”李又说:“我让你办一件事,若办成了,我要是能当上检察长,你的啥事儿我都会给你办得劲儿的。”王书芳说:“只要我能办到,你让我干啥都中。”李的“计划”是:让王把检察院的案卷盗走一部分,制造一个大“事故"。”事故"发生后,上面肯定要追究领导责任,到时候,一把手轻则要背个处分丢官,重则玩忽职守要负刑事责任。只要一把手干不成了,那检察长顺其自然不就是自己的了;王书芳是这样想的:副检察长这是第一次用我,说明看得起我,我现在的一切都是副检察长给我的,没有副检察长就没有我的今天,所以我一定要把这件事办好,办到让副检察长满意为止。
接受“任务”后,王书芳开始处处留心,准备作案。但由于检察院防范甚严,他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下手机会。他觉得办这种大事一个人的力量不够,要找个帮手才行。于是,他想起了1990年在义马市开货车时认识的朋友文顺通。2000年4月,文在义马开了个饭店。平日里,两人也有交往,文还帮王书芳到老家割过庄稼。
2000年9月5日,王书芳到义马找到文后问:“想不想发财?”“怎么发?”文问。王书芳就说:“咱俩到新安县检察院弄点案卷,让检察长给弄俩钱花花。”文问怎么弄,王说:“我可以弄开几个门,你只接应就行了。”文听了非常害怕,就推说最近老头晕,要到医院看病。王只得扫兴而归。
第二天,王到家后准备好捅门的塑料片等一系列作案工具,把做案时间定在2000年9月6日。当日12点,王书芳到义马找到文说:“今天是个好日子,我准备今天动手。”文推说头晕。王便说:“我去买张神州行手机卡,你用我的手机和卡给检察长常某打电话要钱,要是要到钱了,给你分一半。”文被说动了,决定跟着王一起干。王书芳就把检察长的办公室、手机、扩机号都给了文,又为文买了手机卡后,乘火车返回到新安县检察院。
当天下午下班后,王书芳没有离开,而是躲到了副检察长的办公室里。到晚上9时左右,办公大楼已是空无一人。他便拿起塑料片将三楼、四楼三个办公室的门捅开,撬开柜子,将起诉科、批捕科的涉及25案件共计37本案卷盗出。然后,他提着卷宗翻墙而出,将卷宗悄悄放到家中。就这样,震惊全国的特大盗窃卷宗案发生了。
水落石出
作完案后,王书芳找了个机会开着警车,将卷宗带上跑到义马找到文,给了他一张IC卡,让他到洛阳跟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常某联系,同时从卷宗中抽出二张,让文先寄到检察院。并教文说:“我是洛阳的,捡到一包东西,想要的话请拿50万元。”之后,将这些案卷藏进文的煤堆里。
当时,文正在生病。他怕事情办不成,就在2000年9月10号这天找到了一个叫于金红的下岗工人:“有个伙计想弄点钱,你只帮忙打个电话,弄成事儿了给你弄俩花花,你干不干?”困顿交加的于金红见有这等好事,立马喜形于色。次日早6时,于全红便被文拉着上了公共汽车直奔洛阳。在王城公园附近找了一个IC卡电话,他们拨通了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常某的手机。文捏着鼻子说:“你们最近是不是丢过什么东西?东西丢在新安县的国道上,被我拾到了,过几天给你寄去几张,看看是不是,随后我们再联系。”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过了几天,于找到文问:“电话打了几天了,有啥反应没有?”文说:“我正想找你。”说着交给他一份用冰糕纸包着的东西。于问道:“这里面是啥东西?”文答:“你不要问也不要看,否则没啥好处。”16日早上,于一个人坐上到洛阳的火车,在洛阳火车站对面的邮局,买信封和邮票按文的要求将纸包装进信封。信封上写道: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收,落款为洛阳铜加工厂。
从邮局出来,于又用汽车站的IC卡电话打通了新安县检察院检察长常某的电话:“我说的是前几天的事儿,东西先给你寄去点,看是不是你的东西。”对方说:“你把东西拾了,咋感谢你呀?”于让准备50万元钱。
到案发,于才知道他拿的是新安县检察院丢失的卷宗材料。
副检察长李斌在案发后高兴得几天睡不着觉,天天想着要当检察长的事儿。但是,此案引起了河南省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案发后,省、市、县三级公安关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由于检察院的门窗并没有损坏,公安人员一开始就怀疑是内部人作的案。随着侦查的深入,王书芳被纳入侦查视线,成为重大犯罪嫌疑人。2000年10月15日,此案告破。李斌、王书芳等人尽数落入法网。
2002年2月10日,洛阳市西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王书芳和文顺通被法院以敲诈勒索(未遂)罪、抢劫(未遂)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3年,并处罚金3000元和2000元,被告人于金红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宣判后,3人都没有上诉。
那位导演了此案的副检察长李斌,因涉嫌盗窃国家机密罪,于2000年10月15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4日被提请逮捕。11月21日,洛阳市西工检察院认为李作案的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11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解除了李的刑事拘留,当日被转为监视居住。同年12月1日,公安机关再次向西工检察院提请对李的逮捕。2001年3月12日,西工检察院下发洛西检批捕(2001)51号批准逮捕决定书,次日李斌被依法执行逮捕,再次从风光无限的副检察长,沦为阶下囚。2001年5月28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西工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来,不知为什么,检察院却做出了对李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日前对对他的审查仍在进一步进行。
侦办此案的公安人员介绍说,李斌不但为官不正,还有其他问题正在调查之中。据查,李斌从1999年8月以来,多次与一名不满17岁的少女刘某发生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并为其购买衣物、扩机等。2000年国庆节期间,李还接受缓刑罪犯的资助,开着警车与刘某一起赴河北西柏坡同住同玩。另据洛阳市西工区反领贪局侦查,1997年李斌授意其司机王书芳在洛阳虚开了一张一万多元的修车发票,后让该县某矿矿长报销,李将此款据为己有。另外,公安人员依法在对李家搜查时,还发现家中存有大量的名烟名酒。李均说不出这些东西的合法来源。文/卞君瑜、鲁客
摘自《法律与生活》杂志2002年第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