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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辉局长 一辈子你就是成事不足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6-09-23 14:53:38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小河口长城是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坐落在永安堡乡西沟村一带雄险陡峭的燕山山脉上。由于雄踞于险峻的山岭,所以又有“第三八达岭”之称。
简介:
丁辉局长   一辈子你就是成事不足

——这是修缮长城,还是“自毁长城”



2016-09-22 19:00:39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廖保平
古长城被弄成惨不忍睹的小马路,这哪是修缮,分明是自毁长城。对这种行为,绝不能因为顶着“修缮”、“保护”的帽子,就可以免责。

位于辽宁绥中县小河口的长城简直被毁了!有网友爆料,这段“最美野长城被砂浆抹平”。



公开资料显示,小河口长城是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坐落在永安堡乡西沟村一带雄险陡峭的燕山山脉上。由于雄踞于险峻的山岭,所以又有“第三八达岭”之称。

现在,古长城被弄成惨不忍睹的小马路,文物价值被大大损害。这哪是修缮,分明是自毁长城。对于这种行为,必须追问清楚,绝不能因为顶着“修缮”、“保护”的帽子,就可以免责。

当地文物部门解释称,此次修缮属于抢险工程,由于部分地段的长城有险情,游客肆意蹬踏,雨水大的时候顺着墙体流下,长城有倒塌的风险,所以需要进行修缮,整个修缮过程合理合法,修缮工艺也没有问题。

诚然,长城是国宝,依据《长城保护条例》规定,对长城进行修缮应当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当地文物部门不经申请,和国家文物局下的批复,断不敢妄为。

但问题在于,《长城保护条例》同时规定,长城的修缮应当遵守不改变原状的原则。长城段落已经损毁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倘若小河口长城损毁到难以修缮的地步,就应该圈起来作为遗址保护;如果还能修缮的,就不能改变原状。这两个原则是长城保护的基本要求,相信当地文物保护部门是知道的。

而此番修缮过的小河口长城,不只是被改变了原状,用于加固的材料已经抹平了长城,原有的方砖和条石被覆盖,完全看不出原貌。局外人或许不了解长城修缮的工艺,但“修旧如旧”、“保持原状”还是懂的。违背了基本原则,强调什么工艺都是站不住脚的。

更何况,这样的修缮还可能毁掉长城。因为如果要重新恢复原状,势必要将原先加固的材料去掉,如此一来,则极有可能对长城造成更大的损害。

所以,对于此次修缮,必须追查清楚。从根本上说,这已涉嫌破坏文物,必须由司法机关介入,对此立案,根据长城的破坏程度,追查相关责任方的法律责任,依法惩处。比如当地文保部门在这一过程究竟哪里出了问题,以致酿成如此后果。这显然不是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一句“没想到”、“确实难看”即可完事的。同样,对于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资质,在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依照《长城保护条例》要求进行,也同样需要由司法部门调查。

事实上,近年来,诸如此类的破坏性修复文物并不少见,其根源就在于违法违规成本太低,事后很少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存在立案不送、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现象,对相关责任方的惩罚往往不痛不痒。此次切勿再“重蹈覆辙”,如此“破坏性的修复”,也需要有个法律上的说法。

昨日,一则“最美野长城被抹成水泥地”的消息引发热议。流传于网络的照片显示,有700年历史的国家级文保单位,位于辽宁绥中被誉为“最美野长城”的小河口长城的一段一两公里的城墙与地面被抹平,起伏的墙垛与野性风貌被硬化路面所取代。照片的拍摄者表示,这是文保部门对其进行修缮的结果,公众的关注与质疑随之而来。

辽宁省文化厅副厅长、文物局局长丁辉昨日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小河口长城的这段修缮,的确是两年前按照方案进行的,目的是为了抢修保护,整个修缮过程合理合法,工艺没有问题,但也承认“确实修得不好看。”

■ 讲述

“修缮后成了一条硬化路面”

小河口长城位于葫芦岛市绥中县永安堡乡,是辽宁境内的明长城主干线,坐落于险峻的燕山山脉,是辽宁与河北的两省分界线,长约8.9公里,有31座敌楼、18座战台、14座烽火台。

资料显示,小河口长城始建于明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由青砖修建而成,用白灰勾缝,其门窗也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

绥中县永安锥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刘福生,正是被这段野长城吸引而搬到了山脚下。每天都攀爬小河口长城的刘福生在2014年时遇见了这场备受争议的修缮工程,“建筑工人用掺着白灰和沙土的水泥,把城墙和地面抹成了一个水平面,看起来就像大白墙。”

摄影师高锦旭,多年来也一直关注小河口长城,“修复之前,这段长城的断壁残垣和青砖上的青苔,充满了沧桑的风韵。”但是当他再来这里时,发现被砂浆抹平,“现场的施工人员告诉我,来修缮是为了抢修,以防坍塌发生危险,用砂浆抹平,是设计方指示的。”

刘福生说,修缮工程大约进行了3个月,结束后,再次来到长城上,刘福生又吃了一惊,“原本残缺起伏的垛口墙和青砖地面,已经融合到一起,成了一条硬化路面。”

最让他理解不了的是,铺在表面上的这一层特别薄,“用木棍一扎就露了,最薄的地方比指甲还薄。”

■ 追问

1 城墙是否用水泥硬化?

破损严重处需盖一层“保护层”,并不全是用砂浆和水泥抹平

对于网友质疑的“城墙被抹平”,以及刘福生所说的“用水泥硬化”,绥中县文物局方面解释,这些说法并不准确,此次修缮属于抢险工程,雨水大的时候有倒塌风险,整个修缮过程也合理合法,工艺也没有问题,而且使用的材料并不全是砂浆或水泥。

辽宁省文物局局长丁辉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照片中的这段长城,在修缮之前已经严重破损,专家在勘查时发现,其墙体只剩下半截,地面青砖碎裂,沙土裸露,一下大雨就会冲毁,如果再不进行修缮保护,不仅会发生危险,仅剩的半截也会损坏消失。

正是因为这样,文物部门制定了一个抢修方案,“在破损严重的部分上面,盖上一层‘保护层’。”丁辉说,全程8公里的修缮工程中,有的地方是修复,有的地方是加固,而这一段就是保护,大约一两公里,“材料是沙土,这样才能把破损的空隙填上,再加一层‘帽子’固定,并不完全是用砂浆和水泥来抹平。”

他也表示,方案是由专家勘查后制定,并由国家文物局在2014年审批的,“按照方案,这一段是不能按照修复的方式来做的,只能保护性修缮。”

2 明知不好看为何不改?

系专家制定唯一方案,文物修复有规律,不能刚修完就刮掉

丁辉也承认,用这样的方式修完之后,他们就已经发现,这一段从表面上看起来并不理想,“这不是最近媒体报道了我们才意识到的,一年多之前,我们就开始反复勘查,并且想办法去改善了,确实修得不好看,我们也很纠结,因为这是专家制定的唯一的方案。”

既然文物部门已经发现了不足之处,为什么没有马上修改?丁辉说,文物修复是有一定规律,不能刚修完就刮掉,毕竟专家制定的方案,是目前看来最适合的保护方式,而且也需要经历一段时间,来检验修缮效果,以及研究相应问题如何解决,“要按修复程序走。”另外,北方的施工时间有限,只有八、九两个月的时间适宜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