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益平律师 一生中总有闪光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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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简益平律师 一生中总有闪光的时候
2016年12月22日,江西乐平“5.24”奸杀案再审宣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此前,4名被告人因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17年8月4日,四名当事人收到国家赔偿决定书,每人获得227.574146万元到227.884814万元不等的国家赔偿金。
有关案件的追责问题,探员今天了解到,截至目前,四名当事人中仅有方春平一人仍委托律师继续相关事宜,方春平本人接受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采访时表示,坚持追责是因为案件对家人造成很大伤害。无罪归家半年以来,他对“新”生活还有诸多不适,甚至“还没有开始使用微信”。
根据《人民法院报》消息, 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向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黄志强送达了该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根据这4份赔偿决定书,江西高院将向方春平等4人分别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27.574146万元到227.884814万元不等。
赔偿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黄志强以其被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分别于2017年6月8日、2017年7月5日向赔偿义务机关江西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江西高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与各赔偿请求人进行了充分协商,各方就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了协议。
根据达成的协议,江西高院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方春平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67770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27.677702万元;向赔偿请求人程发根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57414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27.574146万元;向赔偿请求人程立和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88481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27.884814万元;向赔偿请求人黄志强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7294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27.72948万元。总计910余万元。
据了解,四人的赔偿金之所以有所差别,是因为4人当初被限制人身权利的时间不是同一天,先后有数天的差别。
新闻链接:11月30日,南昌的早晨透着初冬的寒意。程文坤、黄全正、程火生、方桂水几乎一夜无眠,早上5点半坐上从江西乐平开往南昌的大巴,7点下车后便直奔江西省高院西门口,等待9点30分乐平“5·24”案再审开庭。
这一天,他们已经等了多年。
自2002年他们的儿子程发根、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被警方宣布为乐平“5·24”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嫌犯后,四个家庭不可避免地偏离了生活常轨,与众多坚信亲人无辜的冤案受害者家庭一样,踏上了一条为亲人申诉与上访之路。
近14年间,他们不懈地奔走在乐平、景德镇、南昌、北京等地。申冤之旅从来不是坦途,2011年疑似“真凶”方林崽归案与2013年同案嫌犯汪深兵于逃亡11年后被捕又无理由取保候审一度带给他们希望,但助益有限;近14年间,在前后数十位律师介入与众多网友声援之下,乐平案才在2016年缓慢启动了再审程序,直至11月30日,四名原审被告人方能身穿家属们准备的便服,站在法庭上。
庭审中,检方意见是原审判决认定四人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们指出,乐平“5·24”案二人死亡的后果,不能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在案客观证据与四人不存在关联性,四人的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不能得出四人实施本案的结论。
此次不公开庭审未能当场宣判。但4个家庭已被提前告知辩护律师们对此案改判无罪的乐观判断。他们提前备下鞭炮,准备在公开宣判的那一天一路燃放到家,迎接儿子们归来。当然,辩护律师们在高兴之余仍心存遗憾。他们推测江西省高院最终会“疑罪从无”判决而非“绝对无罪”,显然这不是他们认为的结果。
乐平案再审两天后,持续22年之久的聂树斌案亦尘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于12月2日公布聂树斌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聂树斌无罪。两起案件,再审时检方出具的理由几乎一致。
11月30日,乐平“5·24”案四名原审被告人辩护律师,身穿律师袍前往江西省高院参加再审,从左至右分别为张维玉、秦雷、严华丰、钟颖、张凯(后排正中)、简益平、朱广阳、王飞。
在乐平案辩护律师团看来,乐平案与聂树斌案有很大相似性。而在推动再审上,两起案件都耗费了当事人家庭与律师十年以上的时间,这让他们深深感到“真凶再现”案件推动之难。而根据以往冤案平反案例,再审法院更愿意“疑罪从无”地改判,除呼格吉勒图案有过“党纪处罚”外,其余冤案平反后追责基本无望。
“他们想把乐平案做成平冤的个案,而不是可以借鉴的案例。”庭审结束当晚就餐时,默默吃菜的程立和辩护律师王飞有些不平。不少辩护律师都认为,乐平案的平反之路,不可能复制。
疑点重重的乐平案
乐平案其实不止一个案件。至少在起初,它包括了1999年至2000年间发生在乐平登高山的两起命案。1999年9月9日晚,一对情侣在登高山上约会时遭到抢劫,男青年被砍死、女青年遭到轮奸,此系“9·9”抢劫、轮奸、杀人案。8个月后,2000年5月24日凌晨,乐平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某才与外地女子郝某约会时遇害,郝某失踪。在蒋某才尸体被发现4天后,乐平市区出现了一只腐烂的手臂,经DNA检测证实属于失踪者郝某。这起案件被警方定为“5·24”杀人案。
此后两年,两起命案迟迟未破。2002年《景德镇日报》的相关报道显示,接连发生的血案一度在乐平市民中造成恐慌,从而给当地警方带来压力。江西省公安厅为此将“5·24”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景德镇市公安局则派出刑警支队精干力量参与案件侦破。
这一年6月5日,乐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9·9”案、“5.24”案告破,除汪深兵“潜逃”外,其余嫌犯全部归案。《乐平报》如是记载:乐平警方审讯查明,2000年5月23日晚,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与汪深兵5人相邀至市内嫖娼,苦于手中无钱只好作罢,看完廉价的艳舞表演、在宵夜摊喝了两斤白酒后,5人踱步到登高山,发现蒋某才与郝某幽会。他们以蒋某才破坏自家庄稼为由索赔,被拒后砍死蒋某并轮奸了郝某。为掩盖罪行,几人将郝某勒死并于第二日肢解尸体,分散抛弃尸块,手臂被抛于市区。
黄志强和方春平,还被警方认定为“9.9”案嫌犯。“几名犯罪嫌疑人在铁证面前终于低下罪恶的头颅。”2002年6月13 日,《景德镇日报》在一篇题为《决不能放过——乐平市公安局侦破特大抢劫、轮奸、杀人案纪实》的报道中,用政治化话语表达了对官方侦破结果的肯定。
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与程立和,都是乐平市洎阳街道中店村人。5月24日当天,黄志强之父黄全正还与其他村民去了蒋某才的尸体发现现场,站在警方隔离带外猜测那起命案的动机。当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儿子黄志强会被警方认定为嫌犯。震惊之余,他与其他3个家庭开始了解案情,也确实发现此案疑点重重。
在家属和辩护律师们看来,所谓“铁证”只是4人的有罪供述,作案凶器、所得赃物、埋尸现场、五人在案发现场的任何指纹、脚印、精液、精斑、DNA等客观证据无一到案和提取。4人后来翻供称,有罪供述乃警方刑讯逼供所致。
乐平“5·24”案为再审召开庭前会议前,2016年11月21日,4人的现任8位辩护律师分别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律师们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证实,当天会见时可以清晰看到4人手腕的伤痕,4人解释是当年警察用手铐“吊打”所伤。
11月22日乐平案召开再审庭前会议,乐平“5·24”案家属程水生、程文坤、黄全正、方桂水(从左至右),早早地在江西省高院门口等候。而即便是被当做“铁证”的有罪供述,在家属们看来也是“漏洞百出”。11月20日,方桂水指着其子方春平指认的“碎尸现场”——一块长满杂草的山体陡坡说,“这里怎么可能站得下5个人,而且还要分尸。”
更让方桂水觉得匪夷所思的是,按照方春平等4人的口供,分尸是第二天进行,而“分尸现场”距离蒋某才陈尸现场只有500米左右,当时警方正对蒋某才的尸体进行勘察,并有大批村民围观。并且,警方也没有在“分尸现场”提取到任何尸体残渣。
口供中不能合理解释的还有:既然为了掩盖罪行,5人为何只是分尸郝某而不对蒋某才的尸体进行处理;程立和供述刀捅蒋某才的腹部多次,但尸检结果并无腹部伤;4人口供在公安局和看守所之间出现过反复。2003年7月7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黄志强、程发根、方春平、程立和4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而判决依据主要是4人的有罪供述。4人不服判决上诉。
南昌律师简益平2003年第一次二审时成为程立和的辩护律师,直至终审判决。11月21日,坚持无罪辩护的他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2003年他曾与江西省高院的主审法官、时任江西省高院刑二庭副庭长万磊有过一次深入的沟通。
“这个案子杀也杀不得,放也放不得。”简益平回忆,万磊说完后他继续追问原因,万磊回答:“因为证据上有问题的,理论上疑罪从无,但是从现实层面来讲,没办法。”而这个现实层面,万磊也向简益平做了更透彻的分析:其一,当地警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破获此案;其二,命案不破会给当地人造成恐慌,当地党委、政府、公安这关很难越过。
2004年1月17日,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同年11月18日,景德镇中院重审乐平“5·24”案,再次以几乎相同的证据判处四人死刑、立即执行。4人继续上诉。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排除黄志强、方春平参与“9.9”案,同时“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简益平认为,在前后多达15人的律师团无罪辩护下,程发根等4人得以保命已是最好的结果。不过,从2003年景德镇中院首次做出死刑判决始,黄志强等4人及其家属并未服判,由此开始了长达十余年的申诉。
“上访专业户”
自2002年黄志强等4人被捕后,其家属意识到,唯有积极为他们请辩护律师。为救儿子,黄全正贱卖了家中9分地获得1万多元,加上向亲戚借的钱,勉强请了一位当地律师,小学未毕业的黄全正则亲自充当儿子的第二辩护人。方桂水也停掉了水果摊的生意,一心为儿子打官司。
为卷入命案的儿子操心的同时,4人的父母不得不担起抚养孙儿的重任。程文坤在儿子程发根被捕后,靠蹬人力三轮车抚养留下的4个孙儿;程立和被捕时女儿出生尚不足三月,程妻将女儿交给程火生与毕荷娇夫妇后便失去联系。程火生靠在建筑工地做零工的收入抚养孙女。
他们频繁往来于乐平、景德镇和南昌,4个家庭成为乐平知名的上访户。景德镇市中院2003年一审判决后,4人的家属找到数百位村民,给江西省政法机关递交了一份联名诉状,要求公正判决。方春平的一审辩护律师朱敏在开庭后被乐平警方传唤,这让4个家庭意识到不能再请当地律师。
尽管当时二审不开庭审理,四人的家属还是不惜“重金”从南昌、南京甚至北京请来了律师,继续为亲人辩护。2006年终审判决后,黄志强等4人虽然保住了命,但4个家庭无疑“人财两空”。他们无力再承受申诉途中的路费,更不用说委托律师的费用。
正当他们颓丧之时,程发根从服刑的景德镇监狱寄出的一张报纸,重新激起4位父亲的斗志。程文坤兴奋地告诉另外3位父亲,北京有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当年那张报纸上的内容,程文坤至今记忆犹新:与北京一家法律援助组织有关。2003年孙志刚事件引起舆论巨大关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因此被废止,后者是主要的推动者。
2006年,4位父亲第一次踏上进京的火车,次年得到北京律师的法律援助,于2007年3月19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诉状。然而令4位父亲失望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任何反馈。他们自此开始了每年两三次的进京上访。
2008年1月,他们得到江西省高院的回应。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通知书显示,最高法院转交申诉至江西省高院,但后者认为乐平“5·24”案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不予再审。
虽然一直承受着不回应或拒绝带来的打击,但此前两个月,一场旨在为“9·9”嫌犯黄志强、方春平二人正名的名誉权诉讼,还是稍稍抚慰了黄、方二人的家属。北京一位李姓律师为狱中的黄志强、方春平代理,向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提请名誉权诉讼,指出2002年6月28日《江南都市报》一篇题为《约会男女屡遭恶徒抢劫》的报道,因“9·9”案已因“证据不足”于2006年被江西省高院排除,侵犯了二人的名誉权。
2007年11月8日,该报刊登《乐平“9·9”、“5·24”重大杀人、抢劫、轮奸案出现新情况》一文,内称“9·9”案原判证据不足不予认定,“5·24”案当事人正在申诉。黄志强与方春平之后主动撤诉。
家属长年上访,狱中的程发根等4人也在不停申诉。2010年2月23日,4人在狱中绝食5天5夜。为劝程发根进食,景德镇监狱还破例让程发根与妻儿团圆了半天。方桂水自认为4个家庭中最坚定的上访户,全家都曾因“阻碍法院车辆执行职务”或在京“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数日,甚至自己还被判刑。
但4个家庭的频繁申诉,被最高法院驳回。2010年11月17日,最高法院立案一厅通知书显示,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6年后的11月21日,方桂水拿出他一直留心保存的这份通知书时,仍然愤愤不平。
方桂水带着儿媳继续以自己的方式“喊冤”。2012年4月6日,赴京上访无果的方桂水跑到北京西单商场楼顶,以跳楼相逼为儿子方春平喊冤,最终被北京西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4个月。但出狱后,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往来于乐平、景德镇、南昌和北京4地。
只是,不论方桂水等4位父亲和律师们如何努力,2006年至2011年五年里,乐平案始终在原地打转。
疑似“真凶”再现
转机出现在2012年4月21日。
乐平中店村村民邹兰兰和黄彩华回忆,这天上午11时许,在乐平市赣东北大市场,在2011年“清网行动”中归案的奸杀数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方林崽,戴着手铐去指认现场途中看到她们俩,便朝她们勾勾手,示意两人过去。两人商量了一下,一道走上前去。方林崽对她们说:“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方林崽随即“被警察捂住嘴”带走。
2011年12月4日深夜,方林崽劫持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该女子以1万元交换求生,方得到8500元放走女子,其丈夫报警不久后,方被抓获。警方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一把短斧、一把自制的匕首、两根绳子、三根烟蒂以及现金8500元”。警方锁定方是系列奸杀案的嫌疑人。12月26日,乐平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方林崽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
方林崽涉嫌多起命案瞬间传遍了中店村。村民们不敢相信这个个头矮小、一向沉默寡言、踏实做事的人会是杀人“狂魔”。
黄全正回忆曾找方林崽更换灯泡,程文坤也找过他修理水泵。在他们眼里,方林崽同样是一个“话不多、肯做事”的人,而且有着电工、维修的手艺,热心助人。邹兰兰和黄彩华关于方林崽的消息也很快传到黄全正耳中。黄全正这时才努力想起,方林崽曾在一次打牌中对他说:“你儿子是被冤枉的,但没那么快放出来。”
4位原审被告人家属再次看到了希望,频频到乐平市公安局讨要说法。与此同时,“抱团取暖”的律师团模式,从2011年开始频繁出现在多起重大案件中。2012年4月13日,备受关注的江苏常熟聚众斗殴案,在律师团介入下获得改判。甘肃律师何辉新与“常熟案”律师团成员虞仕俊,在一次研讨会上获悉了乐平“5·24”案,决定无偿援助。他们成为第二批加入的律师。
虞仕俊与何辉新很快便赶往乐平会见程发根等4人的家属,开始实地了解案情。虞仕俊记得他赶到乐平的当天下午,乐平市公安局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黄景春答应接见程发根等4人的家属。黄全正证实,黄景春告诉他们“5·24”案非方林崽所为,而方林崽冒充真凶是因方春平与他有亲戚关系,想替方春平顶罪。
类似事情也出现在聂树斌案中。2013年9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亦曾二审裁定,自称聂树斌案真凶的王书金,并非真凶。随着贵阳小河黎庆洪案和广西北海杀人抛尸案的结束,2013年2月6日,律师团开始“转战”江西乐平。
因是无偿的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需要律师自掏腰包,这就要求自愿参与的律师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在虞仕俊与何辉新介绍下,钟颖、秦雷、严华丰、朱广阳、张维玉和张凯等律师,陆续介入乐平“5·24”案。
此时,黄全正和其他家属们,获悉了方林崽在狱中承认是“5·24”案真凶的消息。虞仕俊与何辉新以及程发根等4人的家属,多次找到方林崽之妻和两个儿子,主动提出免费帮助方林崽辩护,但都遭到拒绝。律师团对此一筹莫展。
“僵局”最终在2013年10月30日被打破,方林崽案当天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审理。
上海律师薛荣民作为被害人家属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律师,参加了庭审。11月23日,薛荣民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回忆,整个庭审过程方林崽都不怎么遵守秩序,他承认“5·24”案系他所为,但被主审法官沈晓洁打断,理由是:“查过了,不是你做的。”
值得一提的是,方林崽案主审法官沈晓洁,正是乐平“5·24”案在2004年第二次一审时的审判员。随后,薛荣民当庭向方林崽问及“5·24”案,方再次主动承认。庭审后乐平案申诉律师团找到薛荣民,请他出具了一份庭审情况的书面说明,从而将方林崽关于“5·24”案的口供固定下来。
律师团成员唐天昊曾经找过指派给方林崽的法律援助律师,但对方始终不肯透露案情。虞仕俊和唐天昊曾给江西省政法委、检察院写信,申请将方林崽异地关押,不过都未得到回复。
方林崽案庭审结束后也迟迟未见宣判。近一年后,薛荣民才从非官方渠道获悉,该案已退回补充侦查,至今未收到再次开庭的通知。
“潜逃犯”落网
获得方林崽的庭审律师书面说明后,家属和律师团继续以“真凶再现”向法院、检察院申诉。2013年,乐平“5·24”案又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潜逃11年的汪深兵被捕,一年后又无理由取保候审。
2002年6月,程立和、黄志强和方春平被捕后,警方开始围捕程发根和汪深兵。围捕当晚,汪深兵刚好睡在哥哥房间里。汪深兵曾因打架被捕过,听到外面动静便跳窗逃跑,在乐平市区躲了一下。
两天后他又回到中店村,听到村民议论警察前两天抓捕程文坤和汪水家(汪深兵之父)的儿子,程发根想进去说明情况却再未出来,原因正是两年前的命案。汪深兵与程立和关系较好,曾在晋江一起盘下过一个小饭店;与黄志强、方春平和程发根因是同村人,互相认识但不熟悉。汪深兵感觉自己若去派出所也可能和程发根一样的遭遇,于是决定逃跑。汪深兵花了两天时间,从江西一路骑自行车到浙江,才敢坐汽车赶到他常年打工的泉州晋江,开始了11年的“逃亡”生活。
汪深兵不敢去做任何牵涉到身份证的工作。他干起了老本行——踩黄包车,或者到工厂、工地做短工。2005年汪深兵学会了上网,这时才知道自己所犯的“罪行”。但汪深兵坚称,“5·24”案案发时自己在晋江打工,并有几名人证。2016年4月2日,乐平警方曾传唤汪深兵,对其提供的证人照片进行确认。
汪深兵躲藏得非常小心,每月都去网吧查询“5·24”案进展。他每年最少换5次手机卡,从不和身边的人说自己的过去,包括女友。汪深兵在2005年结识了一位晋江惠安的女孩,确定恋爱关系后女孩怀了孕,提出结婚。“逃亡”的汪深兵不敢去办理婚姻登记,女孩为汪深兵生下女儿后便离开了他。
为了女儿,他两次冒险赶回江西。2007年前后,他把女儿送到南昌交给姐姐抚养,2013年又因思念女儿冒险返乡,结果未见到女儿便在南昌被捕。
“很多人觉得我在外面,能见到阳光,但我比他们更有压力,听到警车有压力,晚上睡觉也是。”11月20日,汪深兵对看看新闻Knews记者说。
被捕后汪深兵拒绝查看警方提供的“案情资料”,也不承认自己杀过人。审讯无果,汪深兵得知其女友因“包庇”被警方带走,30多天后才被释放。此后一年里,“5·24”案的申诉家庭又多了汪家,虞仕俊和唐天昊成为汪深兵的申诉代理律师。为筹集办案经费,2013年11月17日,唐天昊在微博上发出“‘乐平案’募集公开信”,前后募得5万多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4年6月19日汪深兵突然被取保候审。这时汪深兵反而很不情愿,一度拒绝签字。在他看来自己的取保候审始终是“不清不白”。申诉律师团感觉到,汪深兵的取保候审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在过了一年取保候审期限后,汪深兵仍未被采取任何措施。
11月25日,唐天昊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他们当时还考虑过“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做法”,让汪深兵重返看守所,借此让汪深兵进入庭审程序,从而让服刑的程发根等4人出庭,推动“5·24”案再审。
然而景德镇市检察院迟迟未有任何回应。之后,汪深兵这位被取保候审的“嫌犯”,身穿写满字的白衫、手拿扩音喇叭,开始对着景德镇市检察院的大门“叫板”。汪深兵如此多次,但景德镇市检察院始终未给他取保候审的理由。他又不停到景德镇市信访局上访,今年8月23日,他收到该局不予受理告知书。汪深兵相信,只要开庭再审程立和等人必会被无罪释放。他也希望借此彻底去掉“杀人犯”之名。
律师团的抗争
尽管疑似“真凶”再现、汪深兵被取保候审,但“5·24”案服刑的程发根等4人的申诉再审,迟迟未有任何进展。
乐平案疑点渐增的同时,也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与外界接触较多的黄全正、方桂水、程文坤和程水生早已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而他们的妻子仍旧只会说乐平方言。
律师团中被认为是“实干派”的张维玉,则开始从证据本身挖掘线索。
2014年6月21日和22日,他带着助手找到了与程发根同监室的乐平接渡镇下程村周某华和洎阳街道的周某喜二人。在江西省高院(2005)赣刑一终字第02号刑事判决书第5页中,周某华和周某喜作证与其同监室的程发根曾透露过杀死绿宝超市老板的有关作案情况。但周某华在张维玉的调查笔录中表示:“程发根从来没有向我们说过他们一伙杀死过绿宝超市老板。”
周某华告诉张维玉,他当时在珠湖劳改农场,没看内容就签了字。周某喜也表示程发根未和他说过杀人之事,同时签字时也未看内容。
随即,这两份调查笔录被递交给江西省高院,但也未能推动此案。2014年11月14日,北京理工大学知名法学教授徐昕也介入此案,成为程发根的申诉代理律师。经过几轮与江西省高院的“交涉”,徐昕发现对方并不打算再审“5·24”案。
在何辉新看来,“5·24”案推动不力,主要是申诉律师力度不够。2014年11月30日,律师团在江西南昌举行了乐平“5·24”案的专门研讨会,目的是确定分工。这次还特意邀请了此案原审的几位辩护律师参加,简益平是其中之一。
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可以不限人数,不过一旦再审则每名被告最多2位辩护人。研讨会重新确认了8位再审辩护人,除了律师团的张维玉、张凯、严华丰、钟颖、秦雷和朱广阳外,原审律师简益平被吸纳进入,此前在乐平代理尘肺病人官司的北京律师王飞亦成为其中一员。
这是继虞仕俊与何辉新之后,“5·24”案的第三批主要申诉代理律师。
何辉新觉得这批律师实干精神强,个别律师经济能力好,恰恰是自费代理乐平案团队所需要的。
“老律师团”的援助并未就此停止。2015年3月20日,“一案两凶”类案件受害人父母从北京集体乘坐“平冤大篷车”前往聂树斌家,其中包括江西乐平“5·24”案五个家庭、新疆周远案中周远家庭,希望以此建立“冤案”之间的联系。
相比之下,新律师团成立后却“出师不利”。他们从2014年起多次向江西省高院提出阅卷申请,直至2015年3月24日江西高院才做出回应。
王飞律师在微博中记录了江西省高院的回复内容:一、2013年12月、2014年的申诉,因法律没有规定申诉审查的期限,至今未答复不违法;二、对于此次再次提交的申诉材料,会依法登记并出具证明,严格按照刑诉法规定办理;三、此案江西高院非常重视,正对方林崽案和此案进行全案审查,暂不同意律师阅卷。
2015年5月12日,张维玉等律师再次赶到江西省高院,申请阅卷未果。张维玉回忆,他们当天就决定在江西省高院门口举牌“捍卫律师阅卷权”,4位父亲每天陪着律师出现。
“三天、五天过去了还是没人理,我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顶下去。”张维玉说,他们当时心里没底,但决定坚持下去。
律师们每天在微博微信上更新当天信息,迅速引起律师界的关注。虽有网友质疑律师此举有作秀之嫌,但秦雷说,当时全国律师同行声援不断。
钟颖还特意拉了一个二三百人的律师群,在争取阅卷权的同时为“5·24”案募捐。其他律师团成员的微信群也陆续收到募捐款,十余天募得16万余元。
江西省高院门前的访民看到后也想加入其中。“不能和访民们扯上关系,”秦雷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觉得应该感谢九江的一位热心人士张茂林,后者很好地“组织”了访民,与律师们分开。
“举牌”持续了8天,江西省高院虽与律师团有过沟通,但仍未答应阅卷。5月19日,一位吴姓网友到江西省高院门口喊话,当天被警方拘留。张维玉有过担忧。“举牌”第19天,越发忧虑的他们开始考虑是否继续坚持,此时山东省律协联系张维玉,表示会帮助协调阅卷。
张维玉觉得阅卷权的抗争起到了作用。钟颖也在“举牌”期间将乐平“5·24”案的情况上交给上海市律协。在她看来,上海、山东两地的律协“帮了不少忙”。不过,山东省律协还是在2015年7月31日,对张维玉进行了公开谴责。
阅卷权抗争之后,“5·24”案开始“顺风顺水”。
2015年7月6日,申诉律师终获江西省高院给予阅卷的承诺。2015年7月31日,江西省高院接受方春平等四人的申诉并立案;8月10日,律师得阅乐平“5·24”案25本卷宗中的17本。今年4月27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
今年11月30日,服刑14年的程发根、程立和、方春平和黄志强,终于等来了开庭再审。江西省高院未当庭宣判,江西省高院和省高检拒绝了看看新闻Knews的采访申请。
疑罪从无与追责
11月22日的再审庭前会议上,8位律师就与江西省检察院和省高院在排除非法证据上产生分歧,两院不同意排除。在律师团看来,不排除非法证据意味着此案如果得到无罪改判,只能是疑罪从无,而不是真正的无罪。
一个关键性的新证据出现了。严华丰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江西省高院确定再审此案后,江西省检察院在一份物证检验报告中发现缺失了一份2013年的“公物证鉴字[2013]1467号文件。此检验报告的出具时间是2013年4月17日,方林崽则于6个月后开庭受审。但直至今年4月27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5·24”案,乐平市公安局才应江西省检察院要求补交了这份检验报告。
该份检验报告中,送检材料包括现场提取的29枚烟蒂,以及方林崽、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程发根、被害者蒋某才、汪水家(汪深兵之父)、程雪娇的血样。鉴定结论显示,所检现场提取的3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其实早在2003年,原审代理律师就向法院递交过针对案发现场烟头DNA鉴定的申请,但当时法院未采纳。
秦雷怀疑,2013年的这份烟头DNA鉴定报告未在卷宗中出现,不排除“被人可以隐匿”的可能。同样让秦雷认为可能“被隐匿”的还有方林崽在2000年被警方询问的笔录。今年江西省高院给律师们的补充案卷材料中,才提供了这份笔录。
方林崽的笔录时间为2000年12月6日,承认自己“捡到过”一张30元面值IC电话卡,卡上图案为一个带脚的“花钵”。当年10月他把这张卡卖给了同村人程贵秋。王飞根据程贵秋的卷宗了解到,警方在调取“5·24”案受害人丢失的一张IC卡的通话记录时发现,这张卡几经转手最终指向程贵秋。
程贵秋于2000年12月3日做的笔录显示,“5·24”案发期间他从方林崽、曹明、程春生3人手里收购过IC卡。不过警方在给方林崽做了一份笔录后未再侦查下去。2002年“5·24”案宣布告破后,黄志强“交代”曾卖卡给程贵秋。乐平公安再找后者调查时,他便躲藏了起来。从此,程贵秋也成了一名潜逃犯。
2009年1月7日,不愿再躲躲藏藏生活的程贵秋投案自首。2009年8月13日,程贵秋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律师团曾多次找到程贵秋。去年3月,程贵秋给张维玉写了一份书面说明,讲述了自己在警局的遭遇:“肉体上的伤害、精神上的折磨,是第二次证词的必然结果。”第二次证词即他认了包庇罪。
在程贵秋看来,方林崽归案,加之自承为“5·24”案凶手,足以洗脱程发根等四人。但方林崽案目前仍被搁置。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联系江西省检察院询问此案进展,对方以此案未判为由拒绝采访。乐平市公安局则表示采访需景德镇市公安局政治部同意,不过通过查询景德镇市公安局电话而得的政治部固话号码,一直无人接听。
方林崽案中的被害人代理律师薛荣民也在持续关注乐平“5·24”案的再审进展,他表示会继续参加方林崽案的审理,再次开庭他还会询问方林崽是否为“5·24”案真凶,同时要求景德镇检方和法院解释“公物证鉴字[2013]1467号检验报告。
11月30日庭审,围绕原审四名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有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客观证据与四人是否有关联性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很和谐。”晚上6点后才走出法庭的张维玉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江西省检察院作为检方,在辩论阶段只是简短发表了一轮意见,便不再说话。
张维玉说,江西省检察院和高院在庭审中虽未阻挡律师发表意见和呈现证据——特别是方林崽是否“5·24”案重大嫌疑人,以及3枚烟头上的DNA鉴定报告与IC卡两项新证据如何解释——但始终不置可否。
“他们说现有证据不能证明4人与此案的关联性。”王飞表示,这样的表述还认定4人的口供来源合法,对以后的追责不利。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张维玉律师推测,很可能还是以“疑罪从无”宣判。钟颖预测,目前只能是疑罪从无判4人无罪,而追责无望。
在秦雷看来,乐平“5·24”案不是错案,而是“彻头彻尾的假案”。如果平反,影响的也只是5个家庭,意义不大;唯有通过追责,才能给枉法裁判以警示。
唐天昊则提出,乐平案若得平反,其意义不止于给黄志强等5人洗清罪名,更需要反思“命案必破”等问题。与秦、唐二人观点类似,虞仕俊、王飞与张维玉也极力主张追责,尽管他们对“真凶”再现案件平反后追责的难度之大早有心理准备。
11月30日乐平“5·24”案再审这一天,庭内和谐,庭外江西省高院则严阵以待。特警、医护都到位待命;四位原审被告人家属所在的中店村、洎阳街道、当地派出所乃至景德镇市的工作人员,也于前晚赶到南昌。
当天,被取保候审的同案嫌犯汪深兵也出现在江西省高院门口。他特意穿了一件用红笔写满“案件陈情”的白衬衫,一群“穿制服”者试图将其强行带上一辆“私家车”,在汪深兵和黄志强等4人家属的抗议下终未成行,但汪深兵头部被多处撞伤。
在律师团的争取下,江西省高院同意4名原审被告人在庭审后会见了家属。“头发都白了,没有笑,脸上有怨气。”黄全正和方桂水说。11月30日晚,黄全正等原审被告人家属踏上归途,继续操办迎接事宜。谈起过去14年的申诉上访,方春平之妻王金霞还是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乐平“5·24”案的真相和真凶为谁,至今仍未揭晓答案。“人先出来再说,肯定要追责。”黄全正如此希望。
2016年12月22日,江西乐平“5.24”奸杀案再审宣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此前,4名被告人因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2017年8月4日,四名当事人收到国家赔偿决定书,每人获得227.574146万元到227.884814万元不等的国家赔偿金。
有关案件的追责问题,探员今天了解到,截至目前,四名当事人中仅有方春平一人仍委托律师继续相关事宜,方春平本人接受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采访时表示,坚持追责是因为案件对家人造成很大伤害。无罪归家半年以来,他对“新”生活还有诸多不适,甚至“还没有开始使用微信”。
根据《人民法院报》消息, 8月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向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黄志强送达了该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根据这4份赔偿决定书,江西高院将向方春平等4人分别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27.574146万元到227.884814万元不等。
赔偿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黄志强以其被再审改判无罪为由,分别于2017年6月8日、2017年7月5日向赔偿义务机关江西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江西高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自赔案件程序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与各赔偿请求人进行了充分协商,各方就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达成了协议。
根据达成的协议,江西高院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方春平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67770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27.677702万元;向赔偿请求人程发根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57414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27.574146万元;向赔偿请求人程立和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88481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27.884814万元;向赔偿请求人黄志强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37.7294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90万元,合计227.72948万元。总计910余万元。
据了解,四人的赔偿金之所以有所差别,是因为4人当初被限制人身权利的时间不是同一天,先后有数天的差别。
新闻链接:11月30日,南昌的早晨透着初冬的寒意。程文坤、黄全正、程火生、方桂水几乎一夜无眠,早上5点半坐上从江西乐平开往南昌的大巴,7点下车后便直奔江西省高院西门口,等待9点30分乐平“5·24”案再审开庭。
这一天,他们已经等了多年。
自2002年他们的儿子程发根、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被警方宣布为乐平“5·24”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嫌犯后,四个家庭不可避免地偏离了生活常轨,与众多坚信亲人无辜的冤案受害者家庭一样,踏上了一条为亲人申诉与上访之路。
近14年间,他们不懈地奔走在乐平、景德镇、南昌、北京等地。申冤之旅从来不是坦途,2011年疑似“真凶”方林崽归案与2013年同案嫌犯汪深兵于逃亡11年后被捕又无理由取保候审一度带给他们希望,但助益有限;近14年间,在前后数十位律师介入与众多网友声援之下,乐平案才在2016年缓慢启动了再审程序,直至11月30日,四名原审被告人方能身穿家属们准备的便服,站在法庭上。
庭审中,检方意见是原审判决认定四人作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他们指出,乐平“5·24”案二人死亡的后果,不能形成完整闭合的证据链条,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在案客观证据与四人不存在关联性,四人的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不能得出四人实施本案的结论。
此次不公开庭审未能当场宣判。但4个家庭已被提前告知辩护律师们对此案改判无罪的乐观判断。他们提前备下鞭炮,准备在公开宣判的那一天一路燃放到家,迎接儿子们归来。当然,辩护律师们在高兴之余仍心存遗憾。他们推测江西省高院最终会“疑罪从无”判决而非“绝对无罪”,显然这不是他们认为的结果。
乐平案再审两天后,持续22年之久的聂树斌案亦尘埃落定。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于12月2日公布聂树斌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聂树斌无罪。两起案件,再审时检方出具的理由几乎一致。
11月30日,乐平“5·24”案四名原审被告人辩护律师,身穿律师袍前往江西省高院参加再审,从左至右分别为张维玉、秦雷、严华丰、钟颖、张凯(后排正中)、简益平、朱广阳、王飞。
在乐平案辩护律师团看来,乐平案与聂树斌案有很大相似性。而在推动再审上,两起案件都耗费了当事人家庭与律师十年以上的时间,这让他们深深感到“真凶再现”案件推动之难。而根据以往冤案平反案例,再审法院更愿意“疑罪从无”地改判,除呼格吉勒图案有过“党纪处罚”外,其余冤案平反后追责基本无望。
“他们想把乐平案做成平冤的个案,而不是可以借鉴的案例。”庭审结束当晚就餐时,默默吃菜的程立和辩护律师王飞有些不平。不少辩护律师都认为,乐平案的平反之路,不可能复制。
疑点重重的乐平案
乐平案其实不止一个案件。至少在起初,它包括了1999年至2000年间发生在乐平登高山的两起命案。1999年9月9日晚,一对情侣在登高山上约会时遭到抢劫,男青年被砍死、女青年遭到轮奸,此系“9·9”抢劫、轮奸、杀人案。8个月后,2000年5月24日凌晨,乐平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某才与外地女子郝某约会时遇害,郝某失踪。在蒋某才尸体被发现4天后,乐平市区出现了一只腐烂的手臂,经DNA检测证实属于失踪者郝某。这起案件被警方定为“5·24”杀人案。
此后两年,两起命案迟迟未破。2002年《景德镇日报》的相关报道显示,接连发生的血案一度在乐平市民中造成恐慌,从而给当地警方带来压力。江西省公安厅为此将“5·24”案列为省厅督办案件,景德镇市公安局则派出刑警支队精干力量参与案件侦破。
这一年6月5日,乐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9·9”案、“5.24”案告破,除汪深兵“潜逃”外,其余嫌犯全部归案。《乐平报》如是记载:乐平警方审讯查明,2000年5月23日晚,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与汪深兵5人相邀至市内嫖娼,苦于手中无钱只好作罢,看完廉价的艳舞表演、在宵夜摊喝了两斤白酒后,5人踱步到登高山,发现蒋某才与郝某幽会。他们以蒋某才破坏自家庄稼为由索赔,被拒后砍死蒋某并轮奸了郝某。为掩盖罪行,几人将郝某勒死并于第二日肢解尸体,分散抛弃尸块,手臂被抛于市区。
黄志强和方春平,还被警方认定为“9.9”案嫌犯。“几名犯罪嫌疑人在铁证面前终于低下罪恶的头颅。”2002年6月13 日,《景德镇日报》在一篇题为《决不能放过——乐平市公安局侦破特大抢劫、轮奸、杀人案纪实》的报道中,用政治化话语表达了对官方侦破结果的肯定。
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与程立和,都是乐平市洎阳街道中店村人。5月24日当天,黄志强之父黄全正还与其他村民去了蒋某才的尸体发现现场,站在警方隔离带外猜测那起命案的动机。当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儿子黄志强会被警方认定为嫌犯。震惊之余,他与其他3个家庭开始了解案情,也确实发现此案疑点重重。
在家属和辩护律师们看来,所谓“铁证”只是4人的有罪供述,作案凶器、所得赃物、埋尸现场、五人在案发现场的任何指纹、脚印、精液、精斑、DNA等客观证据无一到案和提取。4人后来翻供称,有罪供述乃警方刑讯逼供所致。
乐平“5·24”案为再审召开庭前会议前,2016年11月21日,4人的现任8位辩护律师分别会见了自己的当事人。律师们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证实,当天会见时可以清晰看到4人手腕的伤痕,4人解释是当年警察用手铐“吊打”所伤。
11月22日乐平案召开再审庭前会议,乐平“5·24”案家属程水生、程文坤、黄全正、方桂水(从左至右),早早地在江西省高院门口等候。而即便是被当做“铁证”的有罪供述,在家属们看来也是“漏洞百出”。11月20日,方桂水指着其子方春平指认的“碎尸现场”——一块长满杂草的山体陡坡说,“这里怎么可能站得下5个人,而且还要分尸。”
更让方桂水觉得匪夷所思的是,按照方春平等4人的口供,分尸是第二天进行,而“分尸现场”距离蒋某才陈尸现场只有500米左右,当时警方正对蒋某才的尸体进行勘察,并有大批村民围观。并且,警方也没有在“分尸现场”提取到任何尸体残渣。
口供中不能合理解释的还有:既然为了掩盖罪行,5人为何只是分尸郝某而不对蒋某才的尸体进行处理;程立和供述刀捅蒋某才的腹部多次,但尸检结果并无腹部伤;4人口供在公安局和看守所之间出现过反复。2003年7月7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黄志强、程发根、方春平、程立和4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而判决依据主要是4人的有罪供述。4人不服判决上诉。
南昌律师简益平2003年第一次二审时成为程立和的辩护律师,直至终审判决。11月21日,坚持无罪辩护的他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2003年他曾与江西省高院的主审法官、时任江西省高院刑二庭副庭长万磊有过一次深入的沟通。
“这个案子杀也杀不得,放也放不得。”简益平回忆,万磊说完后他继续追问原因,万磊回答:“因为证据上有问题的,理论上疑罪从无,但是从现实层面来讲,没办法。”而这个现实层面,万磊也向简益平做了更透彻的分析:其一,当地警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破获此案;其二,命案不破会给当地人造成恐慌,当地党委、政府、公安这关很难越过。
2004年1月17日,江西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同年11月18日,景德镇中院重审乐平“5·24”案,再次以几乎相同的证据判处四人死刑、立即执行。4人继续上诉。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排除黄志强、方春平参与“9.9”案,同时“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简益平认为,在前后多达15人的律师团无罪辩护下,程发根等4人得以保命已是最好的结果。不过,从2003年景德镇中院首次做出死刑判决始,黄志强等4人及其家属并未服判,由此开始了长达十余年的申诉。
“上访专业户”
自2002年黄志强等4人被捕后,其家属意识到,唯有积极为他们请辩护律师。为救儿子,黄全正贱卖了家中9分地获得1万多元,加上向亲戚借的钱,勉强请了一位当地律师,小学未毕业的黄全正则亲自充当儿子的第二辩护人。方桂水也停掉了水果摊的生意,一心为儿子打官司。
为卷入命案的儿子操心的同时,4人的父母不得不担起抚养孙儿的重任。程文坤在儿子程发根被捕后,靠蹬人力三轮车抚养留下的4个孙儿;程立和被捕时女儿出生尚不足三月,程妻将女儿交给程火生与毕荷娇夫妇后便失去联系。程火生靠在建筑工地做零工的收入抚养孙女。
他们频繁往来于乐平、景德镇和南昌,4个家庭成为乐平知名的上访户。景德镇市中院2003年一审判决后,4人的家属找到数百位村民,给江西省政法机关递交了一份联名诉状,要求公正判决。方春平的一审辩护律师朱敏在开庭后被乐平警方传唤,这让4个家庭意识到不能再请当地律师。
尽管当时二审不开庭审理,四人的家属还是不惜“重金”从南昌、南京甚至北京请来了律师,继续为亲人辩护。2006年终审判决后,黄志强等4人虽然保住了命,但4个家庭无疑“人财两空”。他们无力再承受申诉途中的路费,更不用说委托律师的费用。
正当他们颓丧之时,程发根从服刑的景德镇监狱寄出的一张报纸,重新激起4位父亲的斗志。程文坤兴奋地告诉另外3位父亲,北京有律师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当年那张报纸上的内容,程文坤至今记忆犹新:与北京一家法律援助组织有关。2003年孙志刚事件引起舆论巨大关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因此被废止,后者是主要的推动者。
2006年,4位父亲第一次踏上进京的火车,次年得到北京律师的法律援助,于2007年3月19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申诉状。然而令4位父亲失望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任何反馈。他们自此开始了每年两三次的进京上访。
2008年1月,他们得到江西省高院的回应。江西省高院立案庭通知书显示,最高法院转交申诉至江西省高院,但后者认为乐平“5·24”案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再审条件,不予再审。
虽然一直承受着不回应或拒绝带来的打击,但此前两个月,一场旨在为“9·9”嫌犯黄志强、方春平二人正名的名誉权诉讼,还是稍稍抚慰了黄、方二人的家属。北京一位李姓律师为狱中的黄志强、方春平代理,向南昌市东湖区法院提请名誉权诉讼,指出2002年6月28日《江南都市报》一篇题为《约会男女屡遭恶徒抢劫》的报道,因“9·9”案已因“证据不足”于2006年被江西省高院排除,侵犯了二人的名誉权。
2007年11月8日,该报刊登《乐平“9·9”、“5·24”重大杀人、抢劫、轮奸案出现新情况》一文,内称“9·9”案原判证据不足不予认定,“5·24”案当事人正在申诉。黄志强与方春平之后主动撤诉。
家属长年上访,狱中的程发根等4人也在不停申诉。2010年2月23日,4人在狱中绝食5天5夜。为劝程发根进食,景德镇监狱还破例让程发根与妻儿团圆了半天。方桂水自认为4个家庭中最坚定的上访户,全家都曾因“阻碍法院车辆执行职务”或在京“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数日,甚至自己还被判刑。
但4个家庭的频繁申诉,被最高法院驳回。2010年11月17日,最高法院立案一厅通知书显示,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6年后的11月21日,方桂水拿出他一直留心保存的这份通知书时,仍然愤愤不平。
方桂水带着儿媳继续以自己的方式“喊冤”。2012年4月6日,赴京上访无果的方桂水跑到北京西单商场楼顶,以跳楼相逼为儿子方春平喊冤,最终被北京西城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4个月。但出狱后,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往来于乐平、景德镇、南昌和北京4地。
只是,不论方桂水等4位父亲和律师们如何努力,2006年至2011年五年里,乐平案始终在原地打转。
疑似“真凶”再现
转机出现在2012年4月21日。
乐平中店村村民邹兰兰和黄彩华回忆,这天上午11时许,在乐平市赣东北大市场,在2011年“清网行动”中归案的奸杀数位女性的犯罪嫌疑人方林崽,戴着手铐去指认现场途中看到她们俩,便朝她们勾勾手,示意两人过去。两人商量了一下,一道走上前去。方林崽对她们说:“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方林崽随即“被警察捂住嘴”带走。
2011年12月4日深夜,方林崽劫持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该女子以1万元交换求生,方得到8500元放走女子,其丈夫报警不久后,方被抓获。警方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一把短斧、一把自制的匕首、两根绳子、三根烟蒂以及现金8500元”。警方锁定方是系列奸杀案的嫌疑人。12月26日,乐平公安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4起命案成功告破,方林崽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
方林崽涉嫌多起命案瞬间传遍了中店村。村民们不敢相信这个个头矮小、一向沉默寡言、踏实做事的人会是杀人“狂魔”。
黄全正回忆曾找方林崽更换灯泡,程文坤也找过他修理水泵。在他们眼里,方林崽同样是一个“话不多、肯做事”的人,而且有着电工、维修的手艺,热心助人。邹兰兰和黄彩华关于方林崽的消息也很快传到黄全正耳中。黄全正这时才努力想起,方林崽曾在一次打牌中对他说:“你儿子是被冤枉的,但没那么快放出来。”
4位原审被告人家属再次看到了希望,频频到乐平市公安局讨要说法。与此同时,“抱团取暖”的律师团模式,从2011年开始频繁出现在多起重大案件中。2012年4月13日,备受关注的江苏常熟聚众斗殴案,在律师团介入下获得改判。甘肃律师何辉新与“常熟案”律师团成员虞仕俊,在一次研讨会上获悉了乐平“5·24”案,决定无偿援助。他们成为第二批加入的律师。
虞仕俊与何辉新很快便赶往乐平会见程发根等4人的家属,开始实地了解案情。虞仕俊记得他赶到乐平的当天下午,乐平市公安局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黄景春答应接见程发根等4人的家属。黄全正证实,黄景春告诉他们“5·24”案非方林崽所为,而方林崽冒充真凶是因方春平与他有亲戚关系,想替方春平顶罪。
类似事情也出现在聂树斌案中。2013年9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亦曾二审裁定,自称聂树斌案真凶的王书金,并非真凶。随着贵阳小河黎庆洪案和广西北海杀人抛尸案的结束,2013年2月6日,律师团开始“转战”江西乐平。
因是无偿的法律援助,办案经费需要律师自掏腰包,这就要求自愿参与的律师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在虞仕俊与何辉新介绍下,钟颖、秦雷、严华丰、朱广阳、张维玉和张凯等律师,陆续介入乐平“5·24”案。
此时,黄全正和其他家属们,获悉了方林崽在狱中承认是“5·24”案真凶的消息。虞仕俊与何辉新以及程发根等4人的家属,多次找到方林崽之妻和两个儿子,主动提出免费帮助方林崽辩护,但都遭到拒绝。律师团对此一筹莫展。
“僵局”最终在2013年10月30日被打破,方林崽案当天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审理。
上海律师薛荣民作为被害人家属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律师,参加了庭审。11月23日,薛荣民向看看新闻Knews记者回忆,整个庭审过程方林崽都不怎么遵守秩序,他承认“5·24”案系他所为,但被主审法官沈晓洁打断,理由是:“查过了,不是你做的。”
值得一提的是,方林崽案主审法官沈晓洁,正是乐平“5·24”案在2004年第二次一审时的审判员。随后,薛荣民当庭向方林崽问及“5·24”案,方再次主动承认。庭审后乐平案申诉律师团找到薛荣民,请他出具了一份庭审情况的书面说明,从而将方林崽关于“5·24”案的口供固定下来。
律师团成员唐天昊曾经找过指派给方林崽的法律援助律师,但对方始终不肯透露案情。虞仕俊和唐天昊曾给江西省政法委、检察院写信,申请将方林崽异地关押,不过都未得到回复。
方林崽案庭审结束后也迟迟未见宣判。近一年后,薛荣民才从非官方渠道获悉,该案已退回补充侦查,至今未收到再次开庭的通知。
“潜逃犯”落网
获得方林崽的庭审律师书面说明后,家属和律师团继续以“真凶再现”向法院、检察院申诉。2013年,乐平“5·24”案又出现了戏剧性的转折:潜逃11年的汪深兵被捕,一年后又无理由取保候审。
2002年6月,程立和、黄志强和方春平被捕后,警方开始围捕程发根和汪深兵。围捕当晚,汪深兵刚好睡在哥哥房间里。汪深兵曾因打架被捕过,听到外面动静便跳窗逃跑,在乐平市区躲了一下。
两天后他又回到中店村,听到村民议论警察前两天抓捕程文坤和汪水家(汪深兵之父)的儿子,程发根想进去说明情况却再未出来,原因正是两年前的命案。汪深兵与程立和关系较好,曾在晋江一起盘下过一个小饭店;与黄志强、方春平和程发根因是同村人,互相认识但不熟悉。汪深兵感觉自己若去派出所也可能和程发根一样的遭遇,于是决定逃跑。汪深兵花了两天时间,从江西一路骑自行车到浙江,才敢坐汽车赶到他常年打工的泉州晋江,开始了11年的“逃亡”生活。
汪深兵不敢去做任何牵涉到身份证的工作。他干起了老本行——踩黄包车,或者到工厂、工地做短工。2005年汪深兵学会了上网,这时才知道自己所犯的“罪行”。但汪深兵坚称,“5·24”案案发时自己在晋江打工,并有几名人证。2016年4月2日,乐平警方曾传唤汪深兵,对其提供的证人照片进行确认。
汪深兵躲藏得非常小心,每月都去网吧查询“5·24”案进展。他每年最少换5次手机卡,从不和身边的人说自己的过去,包括女友。汪深兵在2005年结识了一位晋江惠安的女孩,确定恋爱关系后女孩怀了孕,提出结婚。“逃亡”的汪深兵不敢去办理婚姻登记,女孩为汪深兵生下女儿后便离开了他。
为了女儿,他两次冒险赶回江西。2007年前后,他把女儿送到南昌交给姐姐抚养,2013年又因思念女儿冒险返乡,结果未见到女儿便在南昌被捕。
“很多人觉得我在外面,能见到阳光,但我比他们更有压力,听到警车有压力,晚上睡觉也是。”11月20日,汪深兵对看看新闻Knews记者说。
被捕后汪深兵拒绝查看警方提供的“案情资料”,也不承认自己杀过人。审讯无果,汪深兵得知其女友因“包庇”被警方带走,30多天后才被释放。此后一年里,“5·24”案的申诉家庭又多了汪家,虞仕俊和唐天昊成为汪深兵的申诉代理律师。为筹集办案经费,2013年11月17日,唐天昊在微博上发出“‘乐平案’募集公开信”,前后募得5万多元。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4年6月19日汪深兵突然被取保候审。这时汪深兵反而很不情愿,一度拒绝签字。在他看来自己的取保候审始终是“不清不白”。申诉律师团感觉到,汪深兵的取保候审释放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在过了一年取保候审期限后,汪深兵仍未被采取任何措施。
11月25日,唐天昊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他们当时还考虑过“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做法”,让汪深兵重返看守所,借此让汪深兵进入庭审程序,从而让服刑的程发根等4人出庭,推动“5·24”案再审。
然而景德镇市检察院迟迟未有任何回应。之后,汪深兵这位被取保候审的“嫌犯”,身穿写满字的白衫、手拿扩音喇叭,开始对着景德镇市检察院的大门“叫板”。汪深兵如此多次,但景德镇市检察院始终未给他取保候审的理由。他又不停到景德镇市信访局上访,今年8月23日,他收到该局不予受理告知书。汪深兵相信,只要开庭再审程立和等人必会被无罪释放。他也希望借此彻底去掉“杀人犯”之名。
律师团的抗争
尽管疑似“真凶”再现、汪深兵被取保候审,但“5·24”案服刑的程发根等4人的申诉再审,迟迟未有任何进展。
乐平案疑点渐增的同时,也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与外界接触较多的黄全正、方桂水、程文坤和程水生早已能讲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而他们的妻子仍旧只会说乐平方言。
律师团中被认为是“实干派”的张维玉,则开始从证据本身挖掘线索。
2014年6月21日和22日,他带着助手找到了与程发根同监室的乐平接渡镇下程村周某华和洎阳街道的周某喜二人。在江西省高院(2005)赣刑一终字第02号刑事判决书第5页中,周某华和周某喜作证与其同监室的程发根曾透露过杀死绿宝超市老板的有关作案情况。但周某华在张维玉的调查笔录中表示:“程发根从来没有向我们说过他们一伙杀死过绿宝超市老板。”
周某华告诉张维玉,他当时在珠湖劳改农场,没看内容就签了字。周某喜也表示程发根未和他说过杀人之事,同时签字时也未看内容。
随即,这两份调查笔录被递交给江西省高院,但也未能推动此案。2014年11月14日,北京理工大学知名法学教授徐昕也介入此案,成为程发根的申诉代理律师。经过几轮与江西省高院的“交涉”,徐昕发现对方并不打算再审“5·24”案。
在何辉新看来,“5·24”案推动不力,主要是申诉律师力度不够。2014年11月30日,律师团在江西南昌举行了乐平“5·24”案的专门研讨会,目的是确定分工。这次还特意邀请了此案原审的几位辩护律师参加,简益平是其中之一。
申诉阶段的代理律师可以不限人数,不过一旦再审则每名被告最多2位辩护人。研讨会重新确认了8位再审辩护人,除了律师团的张维玉、张凯、严华丰、钟颖、秦雷和朱广阳外,原审律师简益平被吸纳进入,此前在乐平代理尘肺病人官司的北京律师王飞亦成为其中一员。
这是继虞仕俊与何辉新之后,“5·24”案的第三批主要申诉代理律师。
何辉新觉得这批律师实干精神强,个别律师经济能力好,恰恰是自费代理乐平案团队所需要的。
“老律师团”的援助并未就此停止。2015年3月20日,“一案两凶”类案件受害人父母从北京集体乘坐“平冤大篷车”前往聂树斌家,其中包括江西乐平“5·24”案五个家庭、新疆周远案中周远家庭,希望以此建立“冤案”之间的联系。
相比之下,新律师团成立后却“出师不利”。他们从2014年起多次向江西省高院提出阅卷申请,直至2015年3月24日江西高院才做出回应。
王飞律师在微博中记录了江西省高院的回复内容:一、2013年12月、2014年的申诉,因法律没有规定申诉审查的期限,至今未答复不违法;二、对于此次再次提交的申诉材料,会依法登记并出具证明,严格按照刑诉法规定办理;三、此案江西高院非常重视,正对方林崽案和此案进行全案审查,暂不同意律师阅卷。
2015年5月12日,张维玉等律师再次赶到江西省高院,申请阅卷未果。张维玉回忆,他们当天就决定在江西省高院门口举牌“捍卫律师阅卷权”,4位父亲每天陪着律师出现。
“三天、五天过去了还是没人理,我们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顶下去。”张维玉说,他们当时心里没底,但决定坚持下去。
律师们每天在微博微信上更新当天信息,迅速引起律师界的关注。虽有网友质疑律师此举有作秀之嫌,但秦雷说,当时全国律师同行声援不断。
钟颖还特意拉了一个二三百人的律师群,在争取阅卷权的同时为“5·24”案募捐。其他律师团成员的微信群也陆续收到募捐款,十余天募得16万余元。
江西省高院门前的访民看到后也想加入其中。“不能和访民们扯上关系,”秦雷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他觉得应该感谢九江的一位热心人士张茂林,后者很好地“组织”了访民,与律师们分开。
“举牌”持续了8天,江西省高院虽与律师团有过沟通,但仍未答应阅卷。5月19日,一位吴姓网友到江西省高院门口喊话,当天被警方拘留。张维玉有过担忧。“举牌”第19天,越发忧虑的他们开始考虑是否继续坚持,此时山东省律协联系张维玉,表示会帮助协调阅卷。
张维玉觉得阅卷权的抗争起到了作用。钟颖也在“举牌”期间将乐平“5·24”案的情况上交给上海市律协。在她看来,上海、山东两地的律协“帮了不少忙”。不过,山东省律协还是在2015年7月31日,对张维玉进行了公开谴责。
阅卷权抗争之后,“5·24”案开始“顺风顺水”。
2015年7月6日,申诉律师终获江西省高院给予阅卷的承诺。2015年7月31日,江西省高院接受方春平等四人的申诉并立案;8月10日,律师得阅乐平“5·24”案25本卷宗中的17本。今年4月27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
今年11月30日,服刑14年的程发根、程立和、方春平和黄志强,终于等来了开庭再审。江西省高院未当庭宣判,江西省高院和省高检拒绝了看看新闻Knews的采访申请。
疑罪从无与追责
11月22日的再审庭前会议上,8位律师就与江西省检察院和省高院在排除非法证据上产生分歧,两院不同意排除。在律师团看来,不排除非法证据意味着此案如果得到无罪改判,只能是疑罪从无,而不是真正的无罪。
一个关键性的新证据出现了。严华丰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江西省高院确定再审此案后,江西省检察院在一份物证检验报告中发现缺失了一份2013年的“公物证鉴字[2013]1467号文件。此检验报告的出具时间是2013年4月17日,方林崽则于6个月后开庭受审。但直至今年4月27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再审“5·24”案,乐平市公安局才应江西省检察院要求补交了这份检验报告。
该份检验报告中,送检材料包括现场提取的29枚烟蒂,以及方林崽、黄志强、程立和、方春平、程发根、被害者蒋某才、汪水家(汪深兵之父)、程雪娇的血样。鉴定结论显示,所检现场提取的3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其实早在2003年,原审代理律师就向法院递交过针对案发现场烟头DNA鉴定的申请,但当时法院未采纳。
秦雷怀疑,2013年的这份烟头DNA鉴定报告未在卷宗中出现,不排除“被人可以隐匿”的可能。同样让秦雷认为可能“被隐匿”的还有方林崽在2000年被警方询问的笔录。今年江西省高院给律师们的补充案卷材料中,才提供了这份笔录。
方林崽的笔录时间为2000年12月6日,承认自己“捡到过”一张30元面值IC电话卡,卡上图案为一个带脚的“花钵”。当年10月他把这张卡卖给了同村人程贵秋。王飞根据程贵秋的卷宗了解到,警方在调取“5·24”案受害人丢失的一张IC卡的通话记录时发现,这张卡几经转手最终指向程贵秋。
程贵秋于2000年12月3日做的笔录显示,“5·24”案发期间他从方林崽、曹明、程春生3人手里收购过IC卡。不过警方在给方林崽做了一份笔录后未再侦查下去。2002年“5·24”案宣布告破后,黄志强“交代”曾卖卡给程贵秋。乐平公安再找后者调查时,他便躲藏了起来。从此,程贵秋也成了一名潜逃犯。
2009年1月7日,不愿再躲躲藏藏生活的程贵秋投案自首。2009年8月13日,程贵秋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律师团曾多次找到程贵秋。去年3月,程贵秋给张维玉写了一份书面说明,讲述了自己在警局的遭遇:“肉体上的伤害、精神上的折磨,是第二次证词的必然结果。”第二次证词即他认了包庇罪。
在程贵秋看来,方林崽归案,加之自承为“5·24”案凶手,足以洗脱程发根等四人。但方林崽案目前仍被搁置。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联系江西省检察院询问此案进展,对方以此案未判为由拒绝采访。乐平市公安局则表示采访需景德镇市公安局政治部同意,不过通过查询景德镇市公安局电话而得的政治部固话号码,一直无人接听。
方林崽案中的被害人代理律师薛荣民也在持续关注乐平“5·24”案的再审进展,他表示会继续参加方林崽案的审理,再次开庭他还会询问方林崽是否为“5·24”案真凶,同时要求景德镇检方和法院解释“公物证鉴字[2013]1467号检验报告。
11月30日庭审,围绕原审四名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有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客观证据与四人是否有关联性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很和谐。”晚上6点后才走出法庭的张维玉告诉看看新闻Knews记者,江西省检察院作为检方,在辩论阶段只是简短发表了一轮意见,便不再说话。
张维玉说,江西省检察院和高院在庭审中虽未阻挡律师发表意见和呈现证据——特别是方林崽是否“5·24”案重大嫌疑人,以及3枚烟头上的DNA鉴定报告与IC卡两项新证据如何解释——但始终不置可否。
“他们说现有证据不能证明4人与此案的关联性。”王飞表示,这样的表述还认定4人的口供来源合法,对以后的追责不利。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张维玉律师推测,很可能还是以“疑罪从无”宣判。钟颖预测,目前只能是疑罪从无判4人无罪,而追责无望。
在秦雷看来,乐平“5·24”案不是错案,而是“彻头彻尾的假案”。如果平反,影响的也只是5个家庭,意义不大;唯有通过追责,才能给枉法裁判以警示。
唐天昊则提出,乐平案若得平反,其意义不止于给黄志强等5人洗清罪名,更需要反思“命案必破”等问题。与秦、唐二人观点类似,虞仕俊、王飞与张维玉也极力主张追责,尽管他们对“真凶”再现案件平反后追责的难度之大早有心理准备。
11月30日乐平“5·24”案再审这一天,庭内和谐,庭外江西省高院则严阵以待。特警、医护都到位待命;四位原审被告人家属所在的中店村、洎阳街道、当地派出所乃至景德镇市的工作人员,也于前晚赶到南昌。
当天,被取保候审的同案嫌犯汪深兵也出现在江西省高院门口。他特意穿了一件用红笔写满“案件陈情”的白衬衫,一群“穿制服”者试图将其强行带上一辆“私家车”,在汪深兵和黄志强等4人家属的抗议下终未成行,但汪深兵头部被多处撞伤。
在律师团的争取下,江西省高院同意4名原审被告人在庭审后会见了家属。“头发都白了,没有笑,脸上有怨气。”黄全正和方桂水说。11月30日晚,黄全正等原审被告人家属踏上归途,继续操办迎接事宜。谈起过去14年的申诉上访,方春平之妻王金霞还是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乐平“5·24”案的真相和真凶为谁,至今仍未揭晓答案。“人先出来再说,肯定要追责。”黄全正如此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