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随风飘 飘不到诺基亚
发布时间: | 2009-06-25 | 点击次数: | 0 |
案情回放:
律师函 随风飘 飘不到诺基亚
2009年06月17日 08:42 来源:新京报
诺基亚遭经销商拒卖事件继续升级。昨天,记者从湖南、山东等地经销商处了解到,100多家经销商已经联名向诺基亚发出了律师函,就诺基亚在处理窜货问题中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了告知,若诺基亚在近期没有对律师函做出满意的回复,经销商将起诉诺基亚。诺基亚昨天发布最新声明称,“近期还有人在网上发布所谓的‘诺基亚窜货罚款通知书’,经诺基亚查证,该通知书属于伪造”。
诺基亚称尚未收到律师函
5月底,由于不堪忍受诺基亚对于窜货销售行为的罚款,全国112家诺基亚经销商代表曾聚集长沙商讨对策。会议上各地经销商代表均认为诺基亚公司的行为属于垄断经营,授权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高丽清律师就诺基亚内部规定涉嫌违反中国法律向诺基亚发出了律师函,同时,部分省市经销商也将该律师函递交给了诺基亚在各省的办事处。诺基亚中国区方面昨日表示,法务部门没有收到经销商发的律师函。
据湖南经销商代表透露,“诺基亚的各省办事处都表示一周内给予答复,可至今没有任何消息,让我们感到十分遗憾。”该经销商表示,“诺基亚总部肯定收到了律师函,我们手里都有他们签收的单子。”
诺基亚发表声明称,“在消费品营销领域,授权经销和窜货管理是中外厂商一直以来通常采用的营销手段之一。如经销渠道未经授权,则经由该渠道窜货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均可能没有保证,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诺基亚不予经销商答复的做法,导致了经销商与诺基亚之间的矛盾日趋激化,山东、上海都有经销商在当地的通信市场内挂出“拒卖诺基亚”的横幅。而诺基亚方面称,这些经销商其实是“窜货商”,他们和诺基亚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也没有买卖关系,因此诺基亚不会与其有任何正式的谈判。
上海的经销商人士表示,诺基亚的一些销售人员私下已经与其有过接触,但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据上述湖南经销商表示,希望诺基亚对此前律师函上的问题尽快予以答复,否则,经销商将在北京召开中外记者招待会,将诺基亚在中国大陆的种种违法行为公之于众;并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诺基亚“罚款”不开发票偷税漏税的犯罪行为;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该公司违反《反垄断法》的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销商称诺基亚涉嫌垄断
记者了解到,经销商联名发给诺基亚的律师函指出,诺基亚规定窜货不换新;严格划分销售区域,雇用第三方公司购买自己的产品继而对代理商收取窜货高额违约金等行为都是为了垄断价格、垄断市场从而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以上种种行为均已涉嫌严重违反中国法律。
上述湖南经销商介绍,根据诺基亚的规定,打击窜货手机不仅仅只是罚款这种手段,不予售后服务也是手段之一。据了解,诺基亚公司内部规定“窜货手机不能异地换新”,只有销售本销售区供给的手机,才能享受到“三包”服务。“此前三星手机也是采用这种方式对窜货进行处罚的,但是,长沙的经销商就起诉了三星手机不负责‘三包’的行为,后法院判决,三星手机也必须对窜货手机实行‘三包’政策。”他说。
此外,该经销商还表示,窜货手机都是正品,来源也合理合法,它的存在对消费者和整个手机市场都是有积极作用的。按诺基亚分区域分价格的做法,每个地区的价格都是固定的,均由诺基亚公司来定,是很不合理的行为。诺基亚对窜货所称的“罚款”历年来均由诺基亚通过若干自然人账号收取,并没有发票,费用金额之大,涉嫌偷逃国家税收,也可能面临极其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可能构成单位犯罪。
对于经销商指责诺基亚对窜货收取违约金且不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诺基亚表示,这些指责是没有事实依据的,纯属不负责任的编造,其背后的动机值得怀疑。本报记者 赵谨
何为窜货
诺基亚公司在中国大陆划分销售区域,以每个省为一个销售大区,每个地级城市为一个销售小区,一个大区设一个或者几个(一般不超过两个)供货平台,而一个地级城市授权若干经销商。所有的货物都分区域销售,交叉销售即为窜货。
业界说法
经销商窜货是“正常现象”
6月15日,诺基亚北京一直供渠道商表示,诺基亚经销商窜货在全国很普遍,哪里价格便宜经销商就会在哪里进货,销往售价高的地区。“这也是流通领域中很正常的现象。”该渠道商称。(赵谨)
“窜货将损害商家厂家利益”
昨日,苏宁电器华北大区执行总裁范志军表示,在行业内,窜货会造成价格体系混乱,对商家、厂家均有利益损害。
诺基亚手机推出后有“7天保价”措施,即诺基亚手机如果在7日内降价,厂家给予补贴。但是很多小代理商则与厂家“内线”串通,预知降价日期,进货销售“骗取”价格补贴。
此外,一些窜货造成的便宜货也在市场对其他销售商造成冲击,范志军表示,苏宁发现中小代理商在市场窜货也会与厂家沟通,解决这个问题。(张晓蕊)
2009年06月17日 08:42 来源:新京报
诺基亚遭经销商拒卖事件继续升级。昨天,记者从湖南、山东等地经销商处了解到,100多家经销商已经联名向诺基亚发出了律师函,就诺基亚在处理窜货问题中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了告知,若诺基亚在近期没有对律师函做出满意的回复,经销商将起诉诺基亚。诺基亚昨天发布最新声明称,“近期还有人在网上发布所谓的‘诺基亚窜货罚款通知书’,经诺基亚查证,该通知书属于伪造”。
诺基亚称尚未收到律师函
5月底,由于不堪忍受诺基亚对于窜货销售行为的罚款,全国112家诺基亚经销商代表曾聚集长沙商讨对策。会议上各地经销商代表均认为诺基亚公司的行为属于垄断经营,授权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高丽清律师就诺基亚内部规定涉嫌违反中国法律向诺基亚发出了律师函,同时,部分省市经销商也将该律师函递交给了诺基亚在各省的办事处。诺基亚中国区方面昨日表示,法务部门没有收到经销商发的律师函。
据湖南经销商代表透露,“诺基亚的各省办事处都表示一周内给予答复,可至今没有任何消息,让我们感到十分遗憾。”该经销商表示,“诺基亚总部肯定收到了律师函,我们手里都有他们签收的单子。”
诺基亚发表声明称,“在消费品营销领域,授权经销和窜货管理是中外厂商一直以来通常采用的营销手段之一。如经销渠道未经授权,则经由该渠道窜货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均可能没有保证,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诺基亚不予经销商答复的做法,导致了经销商与诺基亚之间的矛盾日趋激化,山东、上海都有经销商在当地的通信市场内挂出“拒卖诺基亚”的横幅。而诺基亚方面称,这些经销商其实是“窜货商”,他们和诺基亚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也没有买卖关系,因此诺基亚不会与其有任何正式的谈判。
上海的经销商人士表示,诺基亚的一些销售人员私下已经与其有过接触,但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据上述湖南经销商表示,希望诺基亚对此前律师函上的问题尽快予以答复,否则,经销商将在北京召开中外记者招待会,将诺基亚在中国大陆的种种违法行为公之于众;并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诺基亚“罚款”不开发票偷税漏税的犯罪行为;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该公司违反《反垄断法》的违法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销商称诺基亚涉嫌垄断
记者了解到,经销商联名发给诺基亚的律师函指出,诺基亚规定窜货不换新;严格划分销售区域,雇用第三方公司购买自己的产品继而对代理商收取窜货高额违约金等行为都是为了垄断价格、垄断市场从而达到牟取暴利的目的,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以上种种行为均已涉嫌严重违反中国法律。
上述湖南经销商介绍,根据诺基亚的规定,打击窜货手机不仅仅只是罚款这种手段,不予售后服务也是手段之一。据了解,诺基亚公司内部规定“窜货手机不能异地换新”,只有销售本销售区供给的手机,才能享受到“三包”服务。“此前三星手机也是采用这种方式对窜货进行处罚的,但是,长沙的经销商就起诉了三星手机不负责‘三包’的行为,后法院判决,三星手机也必须对窜货手机实行‘三包’政策。”他说。
此外,该经销商还表示,窜货手机都是正品,来源也合理合法,它的存在对消费者和整个手机市场都是有积极作用的。按诺基亚分区域分价格的做法,每个地区的价格都是固定的,均由诺基亚公司来定,是很不合理的行为。诺基亚对窜货所称的“罚款”历年来均由诺基亚通过若干自然人账号收取,并没有发票,费用金额之大,涉嫌偷逃国家税收,也可能面临极其严重的法律后果,甚至可能构成单位犯罪。
对于经销商指责诺基亚对窜货收取违约金且不开具发票涉嫌偷税漏税,诺基亚表示,这些指责是没有事实依据的,纯属不负责任的编造,其背后的动机值得怀疑。本报记者 赵谨
何为窜货
诺基亚公司在中国大陆划分销售区域,以每个省为一个销售大区,每个地级城市为一个销售小区,一个大区设一个或者几个(一般不超过两个)供货平台,而一个地级城市授权若干经销商。所有的货物都分区域销售,交叉销售即为窜货。
业界说法
经销商窜货是“正常现象”
6月15日,诺基亚北京一直供渠道商表示,诺基亚经销商窜货在全国很普遍,哪里价格便宜经销商就会在哪里进货,销往售价高的地区。“这也是流通领域中很正常的现象。”该渠道商称。(赵谨)
“窜货将损害商家厂家利益”
昨日,苏宁电器华北大区执行总裁范志军表示,在行业内,窜货会造成价格体系混乱,对商家、厂家均有利益损害。
诺基亚手机推出后有“7天保价”措施,即诺基亚手机如果在7日内降价,厂家给予补贴。但是很多小代理商则与厂家“内线”串通,预知降价日期,进货销售“骗取”价格补贴。
此外,一些窜货造成的便宜货也在市场对其他销售商造成冲击,范志军表示,苏宁发现中小代理商在市场窜货也会与厂家沟通,解决这个问题。(张晓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