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淑华 澳门赌博你可以疯狂
5月4日,湖北黄石民营企业家易淑华被该地警方以“涉嫌赌博罪”逮捕,近日,易某向咸宁警方缴纳400万“赃款”后取保回家。警方称境内结算可认定涉嫌犯罪,但部分缴纳“赃款”却打入民警的个人账户。
新京报6月11日报道 近日,湖北黄石民营企业家易淑华向咸宁警方缴纳400万“赃款”后取保回家。5月4日,他被该地警方以“涉嫌赌博罪”逮捕,案由是在国内收回于澳门借给赌友的赌资,此涉嫌赌博罪。
案由:澳门出借赌资境内收回被抓
今年4月3日,易淑华在黄石被咸宁温泉公安分局刑拘。按照易的回忆,警方在审讯时称,有笔从山西转入他账户的款项是澳门赌博赃款。
易淑华说,自去年10月以来,曾多次随旅游团赴澳门游玩并赌博,其间借给山西赌友杨志良700万做赌资,回国后杨先将618万元打还给易。
“我和杨某之间并未赌博,没有输赢关系,哪里来的赌资结算?”易淑华说,他借给对方的钱不管在香港还,还是在国内还都应该属于民事借贷,“更何况在澳门赌博也不犯法”。
按照易的说法,其中400万是他在赌场赢的,而这一笔钱随后被警方认定为非法所得的赃款。
警方:境内结算可认定涉嫌犯罪
“在澳门赌博并没有罪,但在国内进行赌资结算就是犯罪。”6月9日,咸宁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赵志刚接受记者采访称,“根据刑法规定,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只要一项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都适用该法,易淑华在澳门赌博,这是犯罪的行为地,他将赢的钱又提供给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