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心志先生 逃跑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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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邓心志先生 逃跑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中国首例加拿大遣返经济嫌犯被判无期
法制晚报6月12日报道 记者今天获悉,诈骗两单位养老保险金2425万元,案发后携款逃往加拿大的邓心志,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邓心志是加拿大遣返的首例我国经济外逃嫌疑犯。
据悉,此案将会对李东哲兄弟案、赖昌星案的加速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也会对那些幻想以加拿大作为避风港的中国经济疑犯起到阻吓作用。
诈骗
勾结离职科长骗保险费2450万
46岁、大专文化的邓心志曾在1988年因诈骗和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02年1月至8月间,出狱后的邓心志伙同已离职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一科长陈泉山等人,以支付高息为诱饵,冒充保险公司人员,编造险种。
他们使用伪造的保险公司印章和作废的保单、收据,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骗取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保险费1600万元,骗取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保险费850万元。
案发
被骗公司报案携带赃款逃往国外
2003年1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催收到期本息,发现被骗于是报案。
2004年5月,陈泉山在逃匿一年多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后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追讨,邓心志等人返还25万元,其余共计2425万元至今未归还。
2005年,陈泉山被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此后的二审驳回陈泉山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期间,邓心志携带部分赃款潜逃至国外。
遣返
申请难民遭拒被加拿大移交我国
据了解,邓心志持旅游签证逃到加拿大多伦多,在2003年8月因签证过期、延签被拒而遭拘留。
邓心志为签证上诉,并且申请难民身份,后遭否决。
2008年8月22日,加拿大联邦公共安全部部长戴国卫发出的声明指出,“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确认将邓心志先生遣返回中国,邓因涉嫌犯有合同诈骗罪行而被中国有关方面通缉。”
该声明指出,邓心志在加拿大被遣返进一步表明加政府的承诺,就是加拿大“不会成为逃亡者的天堂”,该国对犯罪的“容忍度为零。”
2008年8月22日,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的护送下,邓心志被移交中国有关方面。而邓在此前一直居住在加拿大多伦多市。
据《环球时报》当时报道称,这是加拿大成功遣返中国经济案件通缉犯的首例,将会对李东哲兄弟案、赖昌星案的加速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也会对那些幻想以加拿大作为避风港的中国经济疑犯起到阻吓作用。
判刑
不属自动投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邓心志被遣返后,于日前在一中院接受了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心志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在骗取保费后进行股票、期货的炒作等活动,属于案件主犯。
并且,邓心志在案发后携部分赃款潜逃出境,侦查机关办理了报请国际刑警组织通缉邓心志的红色通缉令。
法院认为,邓心志2008年被加拿大遣返回国,由此可见其没有主动回国接受处罚的意愿和行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动投案等自首条件。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邓心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邓心志的犯罪所得2425万元,发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
相关链接
李东哲兄弟案
2005年1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哈尔滨河松街支行10亿元巨款被发现不翼而飞。与此同时,时任河松街支行行长的高山潜逃到加拿大。
后警方查明,北京世纪绿洲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与高山为好友,高山分管的河松街支行所存资金大部分被高山转给李东哲使用。
2004年12月31日前后,李东哲兄弟、高山先后逃至加拿大。
赖昌星远华案
1991年6月,赖昌星“远华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
1994年初,“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赖昌星担任公司老板。
直到1999年“远华案”告破,在4年多时间里,“远华”走私的涉案金额达到530亿元人民币,总计逃税300亿元。
案发后,赖昌星逃往加拿大。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王巍) 李娜
——中国首例加拿大遣返经济嫌犯被判无期
法制晚报6月12日报道 记者今天获悉,诈骗两单位养老保险金2425万元,案发后携款逃往加拿大的邓心志,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邓心志是加拿大遣返的首例我国经济外逃嫌疑犯。
据悉,此案将会对李东哲兄弟案、赖昌星案的加速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也会对那些幻想以加拿大作为避风港的中国经济疑犯起到阻吓作用。
诈骗
勾结离职科长骗保险费2450万
46岁、大专文化的邓心志曾在1988年因诈骗和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2002年1月至8月间,出狱后的邓心志伙同已离职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一科长陈泉山等人,以支付高息为诱饵,冒充保险公司人员,编造险种。
他们使用伪造的保险公司印章和作废的保单、收据,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骗取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保险费1600万元,骗取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保险费850万元。
案发
被骗公司报案携带赃款逃往国外
2003年1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催收到期本息,发现被骗于是报案。
2004年5月,陈泉山在逃匿一年多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后经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追讨,邓心志等人返还25万元,其余共计2425万元至今未归还。
2005年,陈泉山被市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此后的二审驳回陈泉山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此期间,邓心志携带部分赃款潜逃至国外。
遣返
申请难民遭拒被加拿大移交我国
据了解,邓心志持旅游签证逃到加拿大多伦多,在2003年8月因签证过期、延签被拒而遭拘留。
邓心志为签证上诉,并且申请难民身份,后遭否决。
2008年8月22日,加拿大联邦公共安全部部长戴国卫发出的声明指出,“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确认将邓心志先生遣返回中国,邓因涉嫌犯有合同诈骗罪行而被中国有关方面通缉。”
该声明指出,邓心志在加拿大被遣返进一步表明加政府的承诺,就是加拿大“不会成为逃亡者的天堂”,该国对犯罪的“容忍度为零。”
2008年8月22日,在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官员的护送下,邓心志被移交中国有关方面。而邓在此前一直居住在加拿大多伦多市。
据《环球时报》当时报道称,这是加拿大成功遣返中国经济案件通缉犯的首例,将会对李东哲兄弟案、赖昌星案的加速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也会对那些幻想以加拿大作为避风港的中国经济疑犯起到阻吓作用。
判刑
不属自动投案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邓心志被遣返后,于日前在一中院接受了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邓心志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在骗取保费后进行股票、期货的炒作等活动,属于案件主犯。
并且,邓心志在案发后携部分赃款潜逃出境,侦查机关办理了报请国际刑警组织通缉邓心志的红色通缉令。
法院认为,邓心志2008年被加拿大遣返回国,由此可见其没有主动回国接受处罚的意愿和行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动投案等自首条件。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邓心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邓心志的犯罪所得2425万元,发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支公司。
相关链接
李东哲兄弟案
2005年1月开始,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哈尔滨河松街支行10亿元巨款被发现不翼而飞。与此同时,时任河松街支行行长的高山潜逃到加拿大。
后警方查明,北京世纪绿洲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与高山为好友,高山分管的河松街支行所存资金大部分被高山转给李东哲使用。
2004年12月31日前后,李东哲兄弟、高山先后逃至加拿大。
赖昌星远华案
1991年6月,赖昌星“远华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
1994年初,“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赖昌星担任公司老板。
直到1999年“远华案”告破,在4年多时间里,“远华”走私的涉案金额达到530亿元人民币,总计逃税300亿元。
案发后,赖昌星逃往加拿大。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王巍)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