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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后尖平村 公章后面掩藏的秘密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0-03-13 08:54:46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州区漷县镇后尖平村的新任村主任于是以村委会的名义,将“保管”公章的老主任聂玉山告上法院。上月底,通州法院漷县法庭以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驳回起诉。
简介:


北京后尖平村   公章后面掩藏的秘密

村主任为讨回公章将前任告上法庭

2007年12月19日02:05 新京报

 12月9日,一名村民拿着《粮田承包经营合同书》站在“南五十”地块上,身后是开发区正在兴建的楼房。

6月24日上任至今,许玉良就没见过村委会公章。



  这位通州区漷县镇后尖平村的新任村主任于是以村委会的名义,将“保管”公章的老主任聂玉山告上法院。上月底,通州法院漷县法庭以案件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驳回起诉。

  事实上,公章背后的“秘密”远比公章之争本身来得复杂。许、聂二人甚至为此从好友到反目,形同陌路。

  许玉良说,他讨公章是想查清后尖平村373万征地补偿款的去向。

  随着调查的深入,他渐渐觉得,这笔涉及93.39余亩土地、迟到9年的补偿款,似乎成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

  12月11日,通州区漷县镇后尖平村村委会大院。每间屋子都锁着门,四处满是灰尘。

  屋顶上,还留有前一天初雪的痕迹;墙上,今夏选举村主任用粉笔写下的“正”字依稀可见。

  “村委会瘫痪了,干部都在家办公。一个靠签字,一个靠盖戳。”村民们说的这两人是指新任村主任许玉良和老主任聂玉山。

  许、聂二人的公章之争在村里尽人皆知。“最近折腾得热闹,两人上完报纸上电视。”村民开玩笑说,许玉良上台后就让后尖平村出了名。

  但村民们坦言,他们选许玉良,更重要的是“只有他才有希望把这钱要回来。”

  土地“出租”每亩补500

  漷县镇金三角开发区引进企业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后尖平村“南五十”地块。许玉良说,“当时说是租地,每年给租金。”

  村民们说的“这钱”是指后尖平村的征地补偿款。至于村里共被征用多少地,补偿多少钱,大多村民也说不清楚。

  “许玉良都有数。”村民称,许从2004年就带着村民追讨这笔钱,“劲头最大,点子也最多。”

  12月7日中午,身材微胖的许玉良指着村西一片在建楼房说,这就是北京金三角开发区占用的后尖平村“南五十”地块,板上钉钉的就有93.39亩,还有没查清楚的。

  “南五十”地块的93.39亩土地,涉及后尖平村50多户的口粮田和近10户的承包田。

  村民们之所以说不清楚,是因为手里白纸黑字的合同,与事实不尽相同。

  2000年,后尖平村分口粮田,按人头每人一亩。村民聂金坤家分的5亩粮田就在“南五十”地块。

  当年6月,聂金坤与村委会签订《粮田承包经营合同书》,村委会将位于“南五十”的粮田5亩承包给他30年。

  2002年底,“南五十”地块被圈起来不让种地。村民们回忆,村委会当时说是修路,并不改变土地用途。

  一张盖有金三角开发区管委会和后尖平村村委会公章的《后尖平村委会与农田承包户占地协议》,聂金坤和不少村民手里都有,签署日期为2003年2月。

  协议规定,因漷县镇金三角开发区引进企业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占用后尖平村“南五十”地块。经漷县镇政府研究决定,每亩地每年给予承包户占地补偿费500元,期限为2003年2月起至2030年6月。

  根据《占地协议》,聂金坤的5亩地每年能从金三角开发区得到2500元补偿款。

  “当时说是租地,每年给租金。”许玉良说,他家的10亩口粮田和十余亩承包田也在“南五十”地块。租地一说同时得到了其他村民的证实。

  2004年9月,后尖平村土地“确地确权”,每户又与村委会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聂金坤家的合同写明,承包“南五十”土地5亩,用于粮食作物的经营,期限为2004年至2028年共24年。

  这份合同更让村民相信,耕地虽然种不上了,但还是自己的。“确地确权,白纸黑字盖了公章的。”村民们说。

  村民土地悄然变“国土”

  “2003年地就被卖了,2004年还确地确权。里面肯定有猫腻。”许玉良说,村里出让土地搞工业建设,补偿款肯定不只是每亩每年500元。

  2005年,北京金三角开发区进行大面积施工,“南五十”地块开始盖楼。后尖平村的村民不干了。

  “干的和说的不一样。”时任村副主任的许玉良说,盖楼房已经改变了土地用途,超过了基础设施建设的范畴。随后,他从施工单位打听到,这片地已被转为国有土地使用,“人家有国土证。”

  为弄个清楚,这个40多岁的庄稼人和妻子多次找到开发区管委会,一坐就是半天,为的就是“看国土证”。

  2006年初,许玉良终于从管委会拿到了国土使用证。这是一份权证号为“京通国用(2003出)字第17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时间为2003年9月。

  证件标明,土地使用者为北京车得所停车设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坐落在漷县镇金三角开发区,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面积为3.3万余平方米(约50亩)。

  “一看就是我们村的地。”许玉良指着这份证件上的方位图说,但这只是“南五十”地块中的一部分。

  村里的地被卖了,村民都不知道。面对这份加盖有通州区政府公章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村民傻了眼,也让搞建筑出身的许玉良更为担忧。

  “2003年地就被卖了,2004年还确地确权。里面肯定有猫腻。”许玉良还说,村里出让土地搞工业建设,补偿款肯定不只是按《后尖平村委会与农田承包户占地协议》,每亩每年给500元。

  村委会内部出现“分裂”

  时任村主任和副主任的聂玉山和许玉良,是最初追查占地补偿款真相的“战友”。随着情况逐渐明朗,聂玉山在追讨补偿款的态度却发生着变化。

  聂玉山,54岁,后尖平村前任村主任。

  今年11月15日,讨公章案在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开庭,聂玉山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和许玉良存在个人矛盾,但未透露详情。

  但在后尖平村村民看来,聂、许二人关系一度很好,他俩还是最初追查占地补偿款真相的“战友”。

  许玉良也承认,当时他与聂玉山关系非常好,用他的话说“吃喝不分”。2005年开发区内开始盖楼后,时任村副主任的他和村主任聂玉山一起找开发区,甚至还以村委会的名义下过三次停工书。

  2006年6月,村委会开始寻求法律途径追讨土地补偿款。他们从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子栋处得知,根据《土地管理法》等规定,被转化为国有土地的,村委会和村民应得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这远比每年每亩500元的补偿高得多。

  “当时,老聂很支持追这笔钱。”律师许子栋和时任村委的苑喆都表示。在一份《委托代理合同》上,后尖平村村委会公章下是聂玉山的签字。

  得到授权后,许子栋根据这份《国土证》开始与北京车得所停车设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金三角开发区管委会、通州区国土资源局进行交涉。

  许子栋还从通州区国土资源局查到,除50亩外,“南五十”地块至少还有20亩也被转为国土。随后,许子栋和后尖平村村委会开始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调查。

  许玉良说,情况一点点明朗起来,但聂玉山在追讨补偿款的态度却发生着变化。

  今年1月24日,聂玉山找到许子栋要求撤回委托,停止追讨后尖平村的土地补偿款事项。

  据许子栋回忆,当时聂玉山未说太多理由,只说不想追了,“人家是村主任,也不好勉强。”

  一张由许子栋提供的《申请书》上写着,“申请要求退回委托,望给与同意。”落款签字为聂玉山,并盖有后尖平村村委会的公章。

  事后,许子栋从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信访部门了解到,撤销委托后,聂玉山找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要求撤销申请调查。

  “你们那个主任说事情已解决,还对我们表示感谢。”许子栋转述信访部门人员的话说。

  1月27日,许玉良才得知聂玉山撤销委托的消息。“根本没开会商量。”许玉良至今说起此事仍很激动。他当时质问聂玉山撤销的原因,聂玉山只是回答“我愿意撤,你管不着。”



  村主任争公章背后“不能说的秘密”

  后尖平村多名村民称,当天许玉良和聂玉山大吵一架后,两人关系从此紧张,“谁也不搭理谁。”

  许玉良坦承,就是因为土地补偿款追讨的分歧,“两人从此就掰了。”

  12月12日,记者就当初撤销委托原因采访聂玉山时,他说:“记者是我不欢迎的人,现在什么都无可奉告。”

  数名村民证实,在聂玉山撤销委托前几天,他们看到漷县镇和开发区的车来找过聂7次,“车牌我们都认识。”

  一些村民还听说聂因为收了钱所以才撤销委托,但他们拿不出证据。

  对此,聂玉山接受采访时表示“无可奉告,相信法律。”

  新老村主任对簿公堂

  聂玉山说,村委会委员还未选出,目前只有许玉良一个人,因担心公章落入许手中产生后患,村党支部开会决定公章由他暂时代管。

  今年6月24日,后尖平村选举新一届村主任,作为候选人的许玉良和聂玉山当众发生了争吵。

  村民们称,当时话筒开着,许先是质问聂“为什么撤销追讨?”聂回答“我个人意见就撤了,你管不着。”许接着大声回应“我肯定会追查到底的。”

  新一届村主任选举,许玉良最终当选。但村委会的公章仍在老主任聂玉山手里。

  不少村民表示,许玉良这个主任当得够窝囊的,公章被一名“普通老百姓”攥着就是要不回来。有人也建议他别要了,到镇里吊销后再刻一个新的。

  但在许玉良看来,事情并非这么简单。他清楚村民选自己,很大程度上是希望他能把土地被占的事情搞清楚,把补偿款要回来。

  “但也有人不希望这样。”许玉良说,当时他参加村主任竞选时,有人出高价希望他退出选举。当上村主任后,有人暗示他“要公章可以,但不要查账,不要追钱”。

  村民代表苑哲友证实,他和许玉良多次到镇政府、开发区讨要补偿款,有人给出“20万的好处费”,希望他们别再追了,“再追会涉及更多人。”

  10月17日,许玉良以村委会的名义在通州法院起诉聂玉山,要求他归还公章。同时,村委会还将前任会计一同起诉,要求交还村集体财务账目和工作档案。

  “公章的背后有想被掩盖的真相。”代理律师许子栋说,许玉良委托他打公章的官司,就是想讨回公章后,查清村集体的账目和土地补偿款的真相,给全村村民一个交代。

  对于不交公章,聂玉山曾在法庭上说,这是后尖平村党支部的决定。村委会委员还未选出,目前只有许玉良一个人,由于担心公章落入许手中产生后患,村党支部开会决定公章由他暂时代管。“村民有事要用公章,通过党支部可以找我盖章。”聂说,自己保管不耽误公章的使用。

  一份村委会党支部的会议记录写明,由于村委会班子不健全(缺少两名村委),经村党支部研究决定,聂玉山临时参加村委会工作,临时掌管村委会公章。

  同意签字的是3名支部成员———书记聂满生、支委聂克高和聂金泉。

  “没选出村委,是有人阻挠。”村委候选人苑哲友说,今年7月9日村民选举村委,实收选票204张,因未超过半数票而未能生效。

  “差4票就够半数了。”许玉良拿出当时参与选举的名单说,上面没有3名支部成员和聂玉山的名字。对此,聂满生等人并未回应。

  此外,聂玉山还说,不给许玉良公章的另一个原因是,村里土地被新建开发区征用,许有10余亩承包地,承包期为5年,他担心许拿着公章更改土地承包期,从而多占征地补偿款。

  93亩土地9年前已失

  聂克高证实,1998年时他的确是村主任,但对于村里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事情的确不清楚,相关协议也不是自己签的。

  拿不到村委会的公章,许玉良和20多名村民代表以联名的形式继续委托许子栋追查补偿款的事情,再次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调查。

  今年7月2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给许玉良等25位村民出具了《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就后尖平村项目征地及补偿相关问题进行答复。

  《意见书》中称,北京车得所停车设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通州区征地事务所,征用后尖平村集体非耕地共计6.226公顷(合93.39亩),其中代征绿化用地1.33公顷(合20亩),取得通州区政府征地批复。1998年5月,通州区征地事务所与后尖平村签订征地协议书。

  “9年前土地就被卖了?”许玉良说,2004年7月,他和聂玉山等人作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上台,与上届村委会移交各项手续和档案时,根本没有这份协议。对此,时任村书记的聂满生、村委苑喆也证实这一点。

  2004年7月前,后尖平村村主任是聂克高,也就是现任支委之一。

  2005年起,村民开始质疑开发区占地,有村民曾向聂克高询问过。“他拍着胸脯说没转为国有土地。”村民代表苑哲友说。

  聂克高证实,1998年时他的确是村主任,但对于村里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事情的确不清楚,相关协议也不是自己签的。

  373万补偿款哪去了?

  面对373.56万元的补偿款,村民们随之想到的是,这与每亩每年补偿500元的差距实在“大得吓人”。而这笔钱村民一直没得到。

  《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协议约定93.39亩土地的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每亩4万元,该项目补偿金额共计373.56万元。

  对于这个结果,许玉良和后尖平村的村民既欢喜又犯愁。

  93.39亩的土地最终被认定为征用,这让他们感到“忙活还是有效果的。”

  但面对373.56万元的补偿款,他们随之想到的是,这与每亩每年补偿500元的差距实在“大得吓人”。而这笔钱究竟哪儿去了。

  对此,《意见书》中称,虽然协议中关于土地补偿款标准有明确的约定,但每亩4万元的补偿费并没有直接支付给后尖平村村委会,而是由企业支付到金三角管委会账户,由管委会以每亩500元的标准每年支付给村委会。

  许玉良说,1998年地就被卖了,2003年《后尖平村委会与农田承包户占地协议》就是无效的,每亩500元的补偿也是毫无根据的。即使开发区管委会发给村民的钱是企业支付的,93.39亩每年每亩补偿500元,一年也就4.67万,从2003年到2030年,共计补偿约126万,“那剩下的247万哪去了?”

  至于373.56万元补偿款,金三角开发区管委会李姓负责人说,说是企业一次性付清,其实企业只给了一部分。为把企业留住,开发区只能先用这部分钱进行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给村民每亩每年500元的补偿,“把企业扶植起来,才能不断给村民钱。”

  对此解释,律师许子栋并不赞同。他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一般情况下,全额支付后才能办国有土地证。”

  他多次给北京车得所停车设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发律师函,对方答复“钱已经支付了,但不清楚为何没有到老百姓手里”,但拒绝透露每亩补偿的数额。

  《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最后表示,目前漷县镇政府、金三角管委会正在就补偿事宜与后尖平村委会进行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

  许子栋称,从《意见书》的表述看,这笔补偿款应该到了漷县镇政府和金三角管委会。但不知为何这么多年来都没到村民手中。

  “快半年了,也没解决。”昨日,许玉良表示,至今村里也没得到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明确答复。由于没有公章,今年每亩500元的补偿费、村民的劳务费、村委会后勤人员的工资都无法发放,同时村里外租场地等租金也无法收回。

  12月12日,后尖平村书记聂满生称,今年每亩500元的补偿款已到漷县镇专储账户上,还没有发给村民。

  同日,针对补偿款下落一事,漷县镇政府一名孝姓副书记称,此事涉及开发区,“我不分管这块,也不太清楚情况。”

  12月13日下午,漷县镇党政办公室人员坦言,“这个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相关领导正在协商解决方案,目前还无法给出确切答复。

  许子栋称,讨公章案被驳回后,他们已将上诉材料递至北京市二中院,开庭时间尚未通知。

  有了公章,就能讨回373.56万补偿款吗?对此,许玉良心里也没底。他说,如果能讨回公章,至少也算多了一线希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