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中院 你还有几分正义几分权威
——百余居民状告市政府旧城改造程序非法
2010-11-21 02:05:47 来源: 新京报(北京)
一个法治国家,法院就是政府和民众利益冲突的裁判。普洱中级人民法院 接到百姓起诉政府的诉状,竟然报送政府审查。法院还有多少司法权威,还有多少社会的公信力?
核心提示:今年4月,云南省普洱市百余居民状告市政府,称拆迁存在补偿过少、程序非法等问题。法院至今未立案。普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纪永进表示,拆迁引起争议后,省里特意下来调查,结论是没有问题。
新京报11月21日报道 今年4月,云南普洱市开始强推旧城改造,这项涉及1812户居民拆迁的工程,在拆迁户眼中,存在补偿过少、程序非法等问题,百余居民状告市政府。普洱市中院至今未予立案。当地官员认为改造可提升城市品质。知情者透露改造出的地块政府至少可获20亿。
不配合拆迁将受到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今年4月28日,普洱市旧城改造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部分离退休干部参加。会上宣布了普城改办发〔2010〕1号文件(下称1号文件)。
文件称,普洱市中心的市电影公司片区、民航路片区、通商路片区、振兴南路片区等,共500多亩土地上的建筑需要改造,涉及61家行政企事业单位,共有1812户需要搬迁。文件要求,所有搬迁必须在7月30日前完成。
文件规定,普洱市成立督察组,对工作迟缓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不落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单位将行政问责,相关领导等将被追责;不配合搬迁的行政企事业工作人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动员会上,该市主要领导要求,凡涉及搬迁各责任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为责任人。搬迁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干部将被一票否决。
多名与会者证实,普洱市市委书记沈培平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好,不同意搬迁的大大地坏”让他们印象深刻。
“谁砸我的饭碗,我就先砸他的饭碗”
拆迁区域居民多为企事业单位员工,多名受访拆迁户介绍,当地拆迁部门随后便利用“饭碗”,强迫这些企事业单位员工签订拆迁协议。还有拆迁户反映,有的领导压力过大,直接告诉拆迁户,“谁砸我的饭碗,我就先砸他的饭碗”。
一些单位积极执行市政府的“高压”措施,强推拆迁。
普洱市农业局根据“四不”政策,包干推行拆迁。一名农业系统的公职人员介绍,该局下发的普农整办发〔2010〕1号文件,要求告诫反对拆迁者,严格执行“四不”政策,即拆迁不力单位,领导不提拔、不评优、不加薪、不晋级。
该人士介绍,农业局还制定了搬迁工作量化表,145户居民被分为7片,每片由一名分管领导、一到三名责任人和一到三名工作联络员负责,逐级包干,处级干部包科级干部,科级干部包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同样来自农业系统的公务员杨宇(化名)介绍,他所在的单位规定,如果不支持拆迁,公务员变事业人员,事业人员变企业人员。
小房换大房变成大房换小房
按照普洱市政府的说法,搬迁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实现“小房换大房、新房换旧房、差房换好房”。那么,为什么遭到多名居民反对?
多名受访拆迁户认为,小房换大房,只不过是一个梦。
家住振兴南路片区的陈玉(化名),拥有一套99平米房子。按照政府出台的补偿标准,每平米2200元,外加每平米300元装修费、1500元搬家费和7200元安置费。这样,陈玉总共可获补25万多元。
陈玉介绍,政府指定的房源公摊面积过大,导致其购买的住房使用面积较过去反而变小。另外,普洱市普通装修费每平米需要600元,远高于补贴。最让陈玉受不了的,是每平米3200元的市场价。经过拆迁腾换,陈玉共需自掏腰包近9万元。
“从核心地段搬走,生活成本增加,房屋升值损失,这些无法估算。”陈玉去财政局申请差价时,对方称“没钱”。
陈玉说,政府所谓的“小房换大房”,在他看来就是“大房换小房”。
一位负责拆迁的人士证实了陈玉的说法。据其透露,政府为搬迁准备了6亿元预算。5月份,市场房价约为每平米2200元。出乎政府预料的是,大规模的拆迁助推房价一路高涨。
普洱市房产界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政府强推大规模拆迁计划,导致普洱房价大涨。五大片区房价从当初的2000元均价,涨至2800元到3000元。而政府为拆迁户指定的房源,均价也在一个月内涨到了3000元。
拆迁没有听证被指程序非法
众多拆迁户反对拆迁,还在于他们认为政府拆迁非法。
普洱市中院退休干部潘玺介绍,拆迁户认为政府属于法非强拆,又因拿不出高额诉讼费,潘玺决定免费代理该案。
6月28日,142户拆迁户向市中院递交《行政诉讼起诉状》。
拆迁户诉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28条,“地方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而普洱旧城改造至今未进行任何听证,也没有征求拆迁户意见,有违民意,程序非法。
其次,拆迁户诉称,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申请拆迁许可证,须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五个要件。而普洱市政府指定不具备拆迁人主体资格的责任单位领取许可证,不可能提交证件,涉嫌程序违法。因此,拆迁协议不具法律效力。
再次,诉状中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对符合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标准,合理使用寿命内的建筑,除为公共利益需要外,政府不得决定拆除。”普洱此次改造,很多房龄不到10年的房屋被强拆,明显违反此法。
普洱市中院接到诉状后,上报市政府。7月15日,普洱市副市长杨林对此做出批示。记者获得的文件显示,杨林称此次搬迁采取协议方式进行,没有强拆。杨林建议:一、请市人民法院做好诉讼人的工作撤诉;二、加大拆迁政策宣传力度;三、拆迁单位采取包户、包人方式耐心细致做好工作。
法院至今未予立案。其间,法官打过一次电话,询问上诉人“是不是要撤案?”
回应
“省里调查结论是没问题”
普洱官员称上级支持将安心改造工作
旧城改造,为何拆新?普洱市建设局局长胡剑荣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旧是相对概念,旧城改造并非工作重点,重点是新城区建设,古老街道改建不是拆除。普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纪永进否认项目叫旧城改造,他给出的名字是城市升级。
旧城改造倒底是个什么项目?胡剑荣表示,普洱市主城区整体规划修编后,项目是按照规划进行。胡剑荣解释,500多亩土地将进行商业开发,可能有商铺等。胡剑荣认为,如果行政事业单位继续占用中心城区土地资源,土地的提升城市品质作用将难以发挥。胡剑荣认为,开发是整个城市的利益,并非政府利益。
为何强迫签字?胡剑荣称,强签协议不是政策初衷,是政府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问题。上级希望工作快速推进,干部有压力,这只是工作策略问题。有些人比较急躁,可能会有一些语言施压。
行政处罚和拆迁为何挂钩?胡剑荣称,让职工配合拆迁,是每个干部应尽职责,这是配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问题。
纪永进告诉记者,拆迁引起争议后,省里特意下来调查,结论是没有问题。“上面支持我们就行,我们会安心做手里的工作。”
调查
财政倒挂 政府腾地补缺
普洱财政系统人士称出让金可获至少20亿
面对反对,政府为何改造旧城?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这是为了腾笼换鸟,提升城市形象。
今年8月5日,普洱市市委书记沈培平在向上级领导汇报时称,通过腾笼换鸟等措施,盘活土地资源,提升城市品质和形象。沈培平介绍了城市发展布局,“北部勤政为民、南部休闲度假、东部勤奋学习、西部物流交通、中部发财致富”。
然而,沈培平描绘的美好图景,在拆迁户眼中,则变成了“官场、玩场、学场、过场和市场”。
一位财政系统知情人透露,普洱市财政收入倒挂,自足率只有五成。按照普洱市政府规划,北部行政中心开发,尚有20多亿元缺口。如果旧城改造成功,整个地块拍卖保守估计可入账20多亿,行政中心开发资金便可解决。此前,央视报道也证实,这一土地拍卖后,政府可获出让金30多亿元。
上述知情人介绍,早在两年前普洱市就曾计划搬迁“腾笼换鸟”,后因当地老同志反对而作罢。
有知情者透露,政府以每亩300万元的底价将土地转让给房产商,开发或转卖后差价与政府分成。
记者就此问题向普洱市拆迁办核实时,对方称领导出差无法接受采访。分管拆迁工作的副市长杨林以开会为由拒绝采访。
特写
劝拆“细致”多人含泪签约
普洱市各单位劝拆工作,在拆迁户看来真是“细致入微”。
“一个月中,领导每天请我吃饭,席间必谈搬迁。”来自农业系统的公务员杨宇仍未签约。随后,单位又出规定,要求公务员晋级要与拆迁签约挂钩,杨宇还是未签。
几天后,杨宇突然接到单位通知,让其到一所学校任教。杨宇以无教师证推脱,单位领导称可聘他为客座专家,无需教师证。杨宇又托说不会板书,领导回称“会用投影仪就行”。最后,杨宇又推说无法早起,领导回复:上课时间延后,无需早起。
几轮过招,杨宇权衡利弊后决定,宁愿损失10来万元,也要签字,“受不了”。
拆迁户李明(化名)亦未坚持到底。这位40多岁的未婚公务员,借钱购买准新房,也处于拆迁范围内。起初,李明一直拒签协议。在最后期限7月30日前,李明被领导定为“顽固分子”,并被找去谈话,对方告知:“不签字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谈话持续到次日凌晨1时许,李明最终拗不过答应搬迁。
有拆迁户反映,动迁人员还会打听拆迁户子女是否在政府部门工作,然后暗示拆迁户考虑子女的未来。
拆迁户王宏介绍,领导起初做工作,他不听。后来,在县里做公务员的儿子前来做工作,王宏动摇了。
“决定签字前几天,整夜失眠,头发白了很多。”王宏透露,当地很多人是哭着签字的。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陈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