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中国判例
邱日仁 命案你下辈子偿还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3-04-10 10:11:52 点击次数: 0
摘            要:  
       死讯于两天之后才由山上的打柴人,传到山下的洪云科家。洪云科的父亲洪世孝闻此噩耗,卧床多日不起。在政治运动中屡受冲击的洪世孝,无力为儿子讨回公道。他一手带大了孙子和孙女,偶尔在家中感叹自己“没有能力”。

简介:
邱日仁  命案你下辈子偿还

——审判“文革”遗案.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刘长

发自:浙江瑞安 2013-02-28 14:01:44



邱日仁再也不愿意向记者回顾那段往事,在法庭上,他称自己听不清,几乎一言不发,也没有向受害者家属道歉。 (刘长/图)

编者按:年过八旬老人站上被告席,固然让人唏嘘不已;追究施害者责任,还受害者公道,国家对待“文革”那段特殊历史,法律正义却不应缺席。但此案实难以复制,绝大多数“文革”遗案,因超过追诉期等因素,已失去了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的可能性。大量“文革”遗案不容忽视和遗忘,无论是给予法律正义还是政治和解,都是在以国家的名义和姿态抚慰受害者,也是对那段荒唐历史的最好反思。

1967年12月12日,黑夜。

一根用来捆棉被的麻绳,套住人的脖子,两人齐拉。死者喉咙里发出一阵“咕咕”的声音,越来越弱,直至消失。2013年2月18日,拉绳子的其中一人、81岁的浙江瑞安农民邱日仁,作为“文革”期间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站上被告席。按照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案件,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察院核准。

时间已过了46年,但法律没有予其豁免权。1986年,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但二十多年间他一直未归案,属于刑法规定的立案侦查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情形,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当日,法庭设于瑞安市马屿镇篁社村村委会大楼。据旁听者转述,邱日仁不断摇动手臂,称自己耳聋、听不清。但当检察官讯问他是否杀人时,他答:“是”。面对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邱日仁不愿谈及案件。

辩护律师为邱日仁做了罪轻辩护,认为不能忽略其作案的时代背景。受害者家属感到愤怒,他们认为邱日仁在法庭上并未悔罪,“连一句道歉也没有”。
“这只是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与‘文革’无关”,瑞安市法院人士反复向南方周末记者强调。法院将于近期对该案宣判。

某某某回来了

“他哪怕说一句,把你家害惨了,我们心里也好过一点”。

烈日当空。他回来了。2012年7月18日,在浙江瑞安塘下的高速公路口,邱日仁带着两麻袋行李和一床被子,孤立无援地站在路边。老人迷路了。自1984年离家,他已有近30年未曾返回。派出所民警把他送回了他曾经居住过的村子——瑞安市马屿镇篁社村。

当地媒体据此报道了一个温情故事:抛子离乡三十载,在好心民警的帮助下,八旬老翁找到了家,子女尽弃前嫌为其赡养天年。

这则刊发于《瑞安日报》的新闻,瑞安市马屿镇马上村村民洪作胜并未读到。对于邱日仁的返乡,他一无所知。

邱日仁是杀父仇人。这一点,洪作胜早已知道。1967年12月12日,赤脚医生洪云科上山行医,被武斗组织的人活活勒死。洪作胜时年12岁。16岁时,他获知凶手中包括了同村人邱日仁。这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直选择默默忍受,从未想过上告。

日后,面对警方讯问,邱日仁说:我在外替人造路,做了几十年,现在做不动了,就回家了。邱日仁似乎忘了,他身上还有命案案底。但好心的警察没有忘。二十多年来,警方一直在找他。

据篁社村支部书记陈桂碧回忆,每年,派出所民警都要带着一份名单来村里问,“某某某回来了吗?”名单中,就有邱日仁。陈桂碧对警察说:几十年了,人肯定死了。近两年警察来问时,也不怎么提及邱日仁了。

谁也没想到,邱日仁自己回来了,也自动归案了。名字对上了号。邱日仁涉嫌故意杀人的逮捕证,于1986年8月由时任瑞安县公安局局长陈岩松签发。此后,这张法律文书便一直静卧在档案柜里。2012年7月24日,邱日仁在这份尘封26年的文书上,歪歪斜斜地签了自己的名字。

考虑到老人已八十高龄,警方当日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此后,邱日仁一直居住在村中,亲友为其盖起了两间平房。警方试图就当年的故意杀人案给邱日仁重新做笔录,但笔录上,邱日仁的回答均显示:“……(听不清楚)”。并无有用信息。

检方仍然于2013年初将该案起诉至瑞安市法院。2013年2月18日,农历新年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瑞安市法院的法官来到篁社村,借用了村委会的会议室,审理了这起发生在46年前的杀人案。当天,洪作胜终于第一次见到了杀父仇人:一个须发浓密、精神矍铄、右手食指被香烟熏黄的老者。洪作胜坐在旁听席上,沉默无语。少年丧父让他自幼沉默寡言,这一天,他的话比往日更少。

长达1个多小时的审判,对于邱日仁来说显得过于漫长。当天,他频频表示肚子疼要上厕所,对法庭的讯问,他大多表示听不清楚。于受害者家属,这是一段让他们失望至极的经历。他们认为,邱日仁在法庭上装聋作哑,根本没有悔罪,“他哪怕说一句,把你家害惨了,我们心里也好过一点”。

法庭未当庭宣判。受害者家属主张对邱日仁处以死刑,并赔偿丧葬费及精神抚慰金50.5万元。死刑的判决几乎不可能出现。2011年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同案的第一被告,当年获刑7年。

致命邂逅

一句话,惹来杀身之祸。

洪云科的死,是一场鲜为人知的悲剧。

1967年12月12日,早晨,时年33岁的赤脚医生洪云科穿一身青色衣裤,戴上眼镜,背着药箱出门。行前,他对9岁的女儿洪作美说:阿美,阿爹要去山上治病,顺便拿药钱回来。

她的父亲一去不归。当晚,洪云科被一群武斗组织的人员活活勒死,草草掩埋于山上。后来被指控的凶手中,包括同住马上村的邱日仁。洪云科与邱日仁年龄相差2岁,两家相距仅10分钟步行路程。他们有着不一样的身世。

洪云科被认为是地主的后代,他的父亲洪世孝是位医生,曾在1949年之前担任过3年保长,家中有几进院子的大房子,被划为富农,饱受政治运动之苦。洪云科子承父业,也当了医生。邱日仁是贫农,1961年,他入赘到洪云科所在的马上村,与村里一女子育有后代。平日,他主要从事手工业,上门给人弹棉花或做面条。一切毫无征兆。当1966年红色大潮涌来之时,两人成了杀戮者与被杀者。

1967年夏,温州大旱百余日,河床可以当路走。烈日炙烤下的瑞安县,武斗正在升级。瑞安县革命造反派联络站(下称瑞联站),和瑞安县革命造反派联合总司令部(下称瑞联总),在瑞安城激烈交战。

邱日仁在这年丢下妻儿,加入了瑞联站的队伍,隶属瑞联站南线马屿区武装连。据《瑞安市志》记载,邱日仁所在的瑞联站,于1967年7月,冲入驻瑞安凤岙的解放军炮营,夺走数门火炮及一批无引信炮弹,随后向占据瑞安城的瑞联总开炮。

起初,邱日仁所在的瑞联站节节胜利,一度包围瑞联总在瑞安县城的总部,长达一百多天。

《瑞安市志》显示,转折发生在1967年10月初,参与支左的解放军6515、6517部队,先后进驻瑞安,给瑞联总解了围。瑞联站不是正规部队的对手,至此兵败如山倒,一路败退到了瑞安城以西的群山中。

司法材料显示,就在赤脚医生洪云科最后一次上山看病前5天,邱日仁所在的瑞联站南线马屿区武装连,在瑞安的交背山遭遇瑞联总的袭击,当场被打死10人、被俘26人。瑞联站方面得到消息称,部分死者甚至被割去口舌。为挽回败局,联站总部在某供销社内召开决策会议,决定向洪云科家一带的五云山撤退。对于败军来说,五云山的确是好地方——早在解放前,这一带就是浙南游击队活跃的地方,地势险要、易守难攻。直至1990年代,这里还曾种植着满坑满谷的罂粟苗,现代文明难以抵达。

赤脚医生洪云科并未参与任何一派,依旧四处行医,养育一双儿女。1967年12月12日上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步行,洪云科抵达了五云山麓的桐桥村。他先去村民陈志明家里行医。陈家住着一群刚败退而来的联站武装人员。离开陈家,走出约十多步,洪云科回过头来问瑞联站的武装人员:“同志,你们联站那时到这里,有多少人?”

一句话,惹来杀身之祸。

“地主儿,杀”

意见非常一致:“干掉,地主儿干掉没有关系。”

在一个强调“阶级敌人就潜伏在我们身边”的年代,洪云科的问话,没法不引起一群败军之将的怀疑。

司法材料显示,和洪云科同属一个生产大队的村民黄贤富正好在现场,联站人员便问黄:“这人你知道吗?”黄说:“这人跟我是一个大队的,是地主儿,作风很坏,没有参加一派组织,他父亲是医伤的,他自己是新学的。”

听说是地主后代,人群有些躁动。瑞联站武装人员的逻辑是:“地主儿,到这里来问七问八的,一定是探子”。

洪云科被抓起来,押解到瑞联站的南线指挥部,交给了瑞联站南线指挥部负责人王光文。抓到一个疑似“探子”,王光文并不感到高兴。他的队伍刚刚撤退到这山里,吃饭住宿都是问题,兵荒马乱,根本无心思审讯“探子”。当天下午3点,他等来了前来领口令的瑞联站马屿区的头目林良君。考虑到抓到的“探子”是马屿人,王光文指示林良君,将洪云科带走,“了解一下,看看是否是探子”。

林良君带领的瑞联站马屿区武装连,驻扎在一座海拔近600米的山峰上,一个叫“大田坪”的村落。洪云科被带到这里,关在村民家的牛栏里。吃过晚饭,林良君召集了另外两个头目——夏成道、陈朝楷,商量如何处理牛栏里的“探子”,后3人议定,再找几个与洪云科同村的人问问,听听群众的意见。

群众一片喊杀之声。

驻地居民指责头头们“右倾”,甚至搬出历史:“过去我叔叔在五云打游击,抓住探水都是活埋的。”与洪云科一个村或者邻近村的联站武装人员,被逐一征求意见,包括邱日仁在内,意见非常一致:“干掉,地主儿干掉没有关系。”最终,晚上8点,3名“常委”——林良君、夏成道、陈朝楷敲定了洪云科的命运:死刑,立即执行。时间:晚上9点。地点:大田坪村西面后半山。方式:用绳子勒死(“不浪费子弹,不暴露目标”)。

杀死洪云科的人员布置包括:陈朝楷亲自去牛栏内将洪云科捆好带出,洪万青和邱日仁拉绳子,由孙永却、黄方左挖坑埋尸体。一切井然有序。出发前,行刑队发现没有绳子,邱日仁主动跑去,取来了自己捆被子的麻绳。

被押出牛栏、带上山路后,洪云科似乎感到了死亡在逼近。他一路上呼喊着“日仁”,希望邱日仁能够帮忙求情。司法材料显示,邱日仁的回答是:“我没有办法,走快!走快!”

临刑前,邱日仁和洪万青把洪云科的衣裤脱下检查。由邱日仁对洪云科做最后的“讯问”:你是探水吗?讲清没有关系,不讲你会死。洪云科即呼喊起来:“日仁救命啊,日仁救命啊”。在场的洪万青日后曾回忆称,邱日仁回应:“你们也要我们的命,交背山被你们打死这么多人,我还不要你的命!”绳子套上了洪云科的脖子。

深山杀戮

“父亲死的那晚,整个上平坑(遇害地所在村),都听到了叫‘救命’”。

9点,夜已深。

“刑场”在一片长满茅草和落叶松的山坡上,邱日仁站在外手(东边),洪云科在底手(西边),二人同时拉绳。由于用力过猛,绳子断了。邱日仁将绳子在洪云科的脖子上再绕了一圈,继续拉。洪万青说,他听到洪云科发出“咕咕”声,就放开了绳头。“被我和万青拉得差不多,将快死时,我去看潭(坑)”,邱日仁供述称,待发现洪云科确实死了,他便把洪云科从原地拖到了坑边。

其他两名联站战友已挖好了埋尸的坑。时间仓促,坑挖得既短又浅,洪云科的脚露在坑外。邱日仁从挖坑者手中拿过锄头,猛击尸体下肢,将脚捣下,埋入坑内。动手之前,从洪云科身上,邱日仁搜走了一支原子笔和2.4元现金。2.4元后来买了香烟,邱日仁抽了10支,其余被众人分食一空。

死讯于两天之后才由山上的打柴人,传到山下的洪云科家。洪云科的父亲洪世孝闻此噩耗,卧床多日不起。在政治运动中屡受冲击的洪世孝,无力为儿子讨回公道。他一手带大了孙子和孙女,偶尔在家中感叹自己“没有能力”。

33岁的洪云科留下两个孩子,12岁的洪作胜和9岁的洪作美。洪作胜继承了家族的传统,也做了一名赤脚医生。“父亲死的那晚,整个上平坑(遇害地所在村),都听到了叫‘救命’。”洪作胜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十六七岁时,他行医到了山上,遍访山民,找到了父亲的埋骨之处。

直到1988年12月,洪作胜才上山迁坟。他移去一块大石,刨开茅草密布的黄土,从坑内找到了一具白骨,还有一只尚未烂透的鞋底。据《瑞安市志》记载,1972年瑞安县统计:在1967年到1972年中,全县参加武斗人员共死亡318人。

“文革”前任温州地委书记、上世纪80年代担任过公安部部长的王芳,在回忆录中描述了包括瑞安在内的整个温州地区的“文革”武斗情况。《王芳回忆录》显示,“文革”期间,整个温州地区因武斗而死亡的人数高达1018人。

死难者众,洪云科仅为其中之一。“卒共和丁未年……坟在冯渡山牛栏背朝南”,据媒体报道,洪云科的死,在《洪氏宗谱》里如是记载。每年清明,洪作胜会独自步行上山,在当年的杀戮之处,给父亲烧上3炷香。乡邻劝他上告,他说自己没有文化、不识字,选择了默默忍受。

烟雾缭绕之时,他以为一切都过去了。

不了了之的政治审判

革委会人保组、县公安机关军管会决定一律免予刑罚,党纪处分,“批判教育”。对洪云科之死的追问,来得很快,但不在法庭上。

在支左部队的猛烈进攻下,退入深山的瑞联站节节败退,逐渐作鸟兽散。1969年1月,瑞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两派战事渐告一段落。围剿之下,瑞联站成员相继被捕,投入了革委会组织的“学习班”,隔离审查。司法材料显示,对滥杀无辜者的审查,至少在洪云科死后两年,已经开始。

瑞联站头目之一王光文的回忆显示:在其进入学习班的1969年,洪云科之死的情况,已经被写入了学习班的大字报中。参与杀害洪云科的邱日仁、洪万青、林良君等人,也相继被关押,并有多份作于1969年、1970年的认罪笔录。“你为什么要杀洪云科?”一份1970年6月的笔录显示,曾有人讯问邱日仁这个问题。

“因那时听说他是探水,再说交背山死了那么多人,头头又做了决定,我那时跳得那么高,听说要杀,我就主动去了。”邱日仁说。

而1970年,马上村出具的一份文书则称:“(邱日仁)为着自己的姘头问题,给洪云科……(字迹不清晰),故此牢记在心,借此机会,以公报私仇手法,谋杀了洪云科。”正式出台处理意见,则是林彪事件之后。全国范围内展开“批林整风”,对于“文革”的局部反思,自此肇始。

1972年12月3日,瑞安县委作出了“关于洪云科被杀案件处理意见报告”,上报中共温州地委。该份报告认定,林良君等人,是在“资产阶级派性和复仇思想的支配下,在无政府思潮影响下,违法乱纪,将洪杀死”。

报告建议,对首犯林良君判处有期徒刑3年,对洪万青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对其余包括邱日仁在内的3人,拟免予刑事处分。之所以对杀人者如此宽恕,报告说,这遵循了当时领导人“打击面要小,教育面要宽”的教导。

温州地委没有批准这一报告。原因不明。

最终,1973年1月,瑞安县革委会人保组、县公安机关军管会发了一份“关于洪云科被杀一案的处理决定”,决定对林良君免予刑事处分,建议党内给予纪律处分,对于参与杀害洪的邱日仁等4人,一律免予刑罚,“批判教育”。参与杀人的几名武装人员,就此安然度过了“文革”的剩余岁月,甚至像一群胜利者——邱日仁于1980年7月顺利入党,夏成道出任了其所在乡镇的民政助理员,陈朝楷进入粮管所的米厂工作。

迟到的法律正义

“本案发生在‘文革’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可酌情从轻处罚。”

上世纪80年代,伴随国家法制的重建,对于“文革”遗案,有过一轮迟到的清查。《瑞安市志》显示:从1984年7月到1987年2月,瑞安县委根据中央要求,开展“清理三种人”(即打砸抢分子、造反起家的人和派性严重的人)的核查工作。

1986年,瑞安县有关部门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重新查阅了洪云科案的原始案卷,并对嫌犯重新审讯,于9月份形成了“关于洪云科被杀害一案的审结报告”,认为林良君、洪万青、邱日仁、夏成道、陈朝楷等5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需追究刑责。

来自瑞安市档案馆的资料显示,同年,瑞安县“文革”遗案办案组还审结了“王胜焕等人杀害叶光良一案”、“阮成梅被杀案”等多起“文革”遗留案件。

1986年11月,瑞安抽调15人组成“文革”遗案办案组,开展对“文革”遗案的复查工作,至年底,共受理“文革”遗案23起,办结16起。在清查“文革”施害者的浪潮中,受害者家属几乎置身其外。1986年前后,被害人洪云科的家属,曾收到了“政府送来的两张纸”,但写的内容,家人至今仍不清楚。

1986年的审判,法庭采用的还是“纠问制”,被告人没有辩护律师,审讯笔录更像是一次谈话记录。这是一次虽迟来却弥足珍贵的审判。在洪云科死去19周年忌日的前一天,1986年12月11日,瑞安县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法院判词认为:林、洪二人因“派性恶性膨胀,目无国法”,故意杀害他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发生在‘文革’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林良君被判刑7年,洪万青被判1年半。据《人民日报》报道,当时处理这一类案件,秉持的是“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的原则。

原拟列第三被告的邱日仁,则未出现在审判席上——1984年4月,他已离开了篁社村,从此下落不明。上述判决书注明:“另案处理”。

2013年春天,邱日仁故意杀人案开庭。

历史默认了他的迟到,但没有同意他的缺席。

本文历史资料参考自:《瑞安市志》(中华书局)、《瑞安年鉴》(1987年试编版)、《王芳回忆录》(浙江人民出版社)、《浙江文革纪事》(浙江方志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