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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乐平律师 为什么起诉政府就难三分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5-04-09 10:04:49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北京市民杨晓陆说,2010年,他发现自己在超市买的大豆油原料均为转基因大豆,出于对安全性考虑,他曾多次向农业部申请公开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信息。
简介:

黄乐平律师 为什么起诉政府就难三分

——诉农业部公开转基因信息败诉


2015年04月08日10:34
来源:
新京报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认为农业部对转基因食品的信息不够公开透明,律师黄乐平将农业部告上法院,要求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昨天下午,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宣判,黄乐平败诉。

  农业部表示,对黄乐平的信息公开申请,部分未答复的内容属于“咨询”,并非信息公开范畴。法院判决也支持了农业部的答辩意见。

  律师致函农业部 申请公开“转基因”

  因认为农业部对转基因信息不够公开透明,2013年6月25日,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乐平致函农业部,申请公开转基因生物进口的相关情况与数据等。

  黄乐平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中,要求农业部公开关于转基因生物的五个方面问题,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的进口数量、农业转基因生物商业化种植规划、本土农业保护措施、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落实情况等。

  同年7月15日,农业部复函黄乐平,对于批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种类、标识管理及三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资料等信息进行了公开,对其他事项以属于政府咨询为由不予公开。

  黄乐平在行政复议被驳后,将农业部诉至三中院,要求履行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义务。

  农业部称不答复 “咨询”内容

  此案开庭审理时,农业部答辩称,黄乐平要求公开转基因生物进口量、将来是否对转基因粮食作物进行商业化种植等问题,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均应视为“咨询”行为。农业部答复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行政不作为,要求驳回黄乐平诉讼请求。

  此外,黄乐平提出公开“本土农业保护措施”的申请,农业部表示对方在预设前提下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

  经审理,三中院支持农业部关于“咨询”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答辩,黄乐平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判决驳回。黄乐平当庭提出上诉。

  ■ 对话

  “维护知情权‘挺转者’也赞成”

  “这个判决结果意料之中,但我还是会上诉。”庭后黄乐平称,这个案子跟法院沟通了14个月才成功立案,法院在60天内做出了判决值得肯定,但法院的判决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黄乐平表示,自己并非“挺转者”或“倒转者”,他这样做就是为了维护一个公民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知情权。

  新京报:对于判决结果你怎么看?

  黄乐平:对于我申请的信息公开为何属于咨询,判决书没有给出解释,对于判决结果我还是感到比较遗憾。不过另一方面,这个案子历时14个月才立案,法院最终在60天内做出了判决结果,说明司法也在进步,尽管距离预期还有距离,但是毕竟有进步。

  新京报:你为了这次诉讼做了哪些准备?

  黄乐平:从2013年11月份递交立案材料开始,我都在为案子有一天能够开庭做准备,对案子的研究还是比较充分的。今年3月22日还召开了依法行政与政府信息公开公益诉讼研讨会,对于我的一些观点,专家也是认同的。

  新京报:你觉得这次诉讼的意义和作用有哪些?

  黄乐平:判决结果在预料之中,但我认为过程比结果更重要,更多公众对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有了更多关注,对于转基因相关常识有了更广泛意义的了解。而且我可以告诉大家,我从来不反对转基因,我只是要求一个公民最基本的信息知情权。

  ■ 相关新闻

  转基因信息公开案 美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

  市民诉农业部申请公开转基因大豆安全信息;涉美国种业巨头孟山都公司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另一起起诉农业部关于转基因信息公开的案件正在三中院受理中。新京报记者昨日获悉,因是案件利益相关方,美国种业巨头孟山都公司被追加为该起案件第三人。

  转基因大豆除草剂

  试验报告被称“涉密”

  该案原告、北京市民杨晓陆说,2010年,他发现自己在超市买的大豆油原料均为转基因大豆,出于对安全性考虑,他曾多次向农业部申请公开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信息。

  杨晓陆称,转基因大豆使用除草剂是草甘膦,有残留草甘膦的风险。因此他于去年2月10日又向农业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孟山都公司草甘膦除草剂“农达”进入中国市场、对其颁发“安全证书”所依据的中国有资质机构完成的毒理学动物试验报告。

  农业部于2014年2月25日作答复告知:“农达”于1988年在中国取得农药正式登记,按照当时的规定,孟山都公司提交了由美国Younger Laboratorie于1985年12月23日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去年3月11日,杨晓陆又向农业部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及英文报告的中译本。

  农业部随后作出答复,告知其申请的试验报告涉及孟山都公司的商业秘密;同年6月4日,农业部再次答复称,孟山都远东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复函认为试验报告系该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含有重要的个人隐私及商业保密信息,在全球范围从未向公众公开过,不同意公开。

  市民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农达”信息公开

  杨晓陆认为,农业部拒绝公开“农达”毒理学试验报告原件信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这个信息涉及十几亿人民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不能由孟山都公司自行界定。”

  去年8月25日,杨晓陆收到农业部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原行政行为,理由为是否是商业秘密和是否涉及公共利益的决定权在行政机关。为此杨晓陆和另外两名市民,向三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农达”信息公开。此案于今年1月底立案。

  记者昨日从杨晓陆处获悉,经该院合议庭研究,认为孟山都是此案利益相关方,决定追加孟山都公司为第三人。“这是个好事,有什么话当面讲清,澄清很多问题。”(原标题:律师诉农业部公开转基因信息败诉 申请公开转基因相关信息部分未获准;农业部称原告属“咨询”非信息公开范畴,获法院一审判决支持)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