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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19-07-10 18:00:15 点击次数: 0
摘            要:  
       另一方面,辩方目前已经否认了有预谋和残忍折磨这两项加重情节,强调凶手长期酗酒、婚姻不幸、是在寻求帮助未果的情况下冲动杀人。
简介:
邓矜婷律师    毒蛇一口吞下温和的蛙



 “我们希望并相信审判最终会为莹颖和我们带来正义。”美国当地时间6月24日,由12人组成的大陪审团在不到90分钟的时间里,一致裁定章莹颖案凶手克里斯滕森一项谋杀致死罪、两项虚假陈述罪全部成立。案件判决结果公布后,章莹颖的父亲发表了上述声明。

下一步,克里斯滕森将面临死刑或终身监禁的量刑。量刑阶段将于7月8日开始,预计将持续两周左右并最终由大陪审团做出裁定。

“带她回家”

当地时间6月24日下午3时许,章莹颖的父亲、母亲、哥哥走出美国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联邦法庭,面前,众多媒体的摄像头在等着他们。

众人簇拥下,章莹颖的父亲章荣高掏出一份声明,面色沉痛却冷静地表示,“我代表我们亲爱的女儿、我的妻子、儿子和我自己,感谢陪审团为伸张正义所作的第一步”,“两年来,我们每天都想念着莹颖。直到今天,我们也无法想象如何在没有她的情况下度过余生,言语无法描述我们的痛苦和煎熬”,“我们希望并且相信审判最终会为莹颖和我们带来正义。我们的愿望永远都是找到莹颖,带她回家”。

就在章父发表声明时,章莹颖的母亲叶丽凤一直以手捂面,难掩悲痛。在听到“带她回家”这句话时,章母终于失声痛哭,高呼“把我的女儿带回家!”为了“把女儿带回家”,章父章母已经在煎熬中度过了两年的时光。

两年前的6月,刚到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访问不过3个月的章莹颖在前去签订租房合同的路上失踪,一名品学兼优的中国女生在异国的土地上至此再无音讯。两年后,章莹颖的父母出现在了美国法院的门口,尽管女儿依然不见踪影,却是“伸张正义的第一步”。

12人一致定罪

据美联社报道,在当地时间6月24日的庭审中,由12人组成的大陪审团一致认定,章莹颖案嫌犯克里斯滕森谋杀致死罪名成立,此外,两项虚假陈述罪也一并成立。陪审团达成一致意见用时不到90分钟,尽管陪审团的这一认定速度被专家称之为“迅速”,但章莹颖的家人、律师、FBI调查员、联邦检方为此已用了2年多的时间。在大量的证据面前,陪审团无一例外地认定嫌犯有罪。

伊利诺伊州《新闻公报》报道,联邦助理检察官尤金·米勒在24日的结案陈词中,用了长达68分钟时间详细论述了克里斯滕森有计划、有预谋地绑架并杀害章莹颖的犯罪事实。

米勒以“在数月的计划和筹谋下,他绑架了她,他谋杀了她,他掩盖了他的罪行”掷地有声地开场。米勒陈述道“他(克里斯滕森)明确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令人齿寒,这一切都是经过策划的”,“克里斯滕森几个月来一直在计划和幻想这个时刻。对他而言,她(章莹颖)只是他满足其邪恶欲望的一个工具,他的杀人只是为了杀人”。

米勒强调,克里斯滕森利用他无所事事的时间计划谋杀,而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他的受害者的名字。她还在中国”。米勒表示,克里斯滕森2016年12月就在醉酒状态下对他当时的妻子表示出对连环杀手的兴趣;2017年3月他又对伊利诺伊大学咨询中心的一名实习生称他制定过谋杀计划,虽然最后放弃了;而在2017年6月,克里斯滕森的前妻离开他去度假时,他实施了他的谋杀计划——6月9日上午,克里斯滕森就曾假扮警察试图诱拐一名女性,但那名女性拒绝了他,下午,克里斯滕森便带走了章莹颖。

68分钟与10分钟

辩方律师在6月12日的开庭陈词中就已承认,克里斯滕森应该为章莹颖的死负责。分析人士认为,这只是辩方为了避免死刑判决而采取的一种辩护策略。在结案陈词中,辩方依然延续了这一策略。辩护律师伊丽莎白·波洛克在结案陈词中承认,“这是布伦特(克里斯滕森)的错”,“我希望你们判他有罪,但我们将继续向前走”。

波洛克强调,克里斯滕森当时正面临酗酒和婚姻问题,处于人生低谷,他曾试图求助但没能得到有效帮助,“他挣扎过……但最终,他没有赢过自己。然后,一名无辜的人因此逝去”。

相比较检方长达68分钟的陈词,波洛克的结案陈词只持续了10分钟。

美联社报道,在控辩双方陈词时,身穿蓝色衬衫、蓄着胡须的克里斯滕森坐在被告席上,手中正在拉扯一根橡皮筋。在听到法官宣判其有罪时,克里斯滕森依旧面无表情、纹丝不动。

至此,章莹颖案庭审定罪阶段宣告结束。7月8日起,案件将进入量刑庭审阶段,同一批陪审团成员将决定判处克里斯滕森死刑或终身监禁。虽然处以凶手极刑是被害人家属的愿望,但前提是,12名陪审员必须所有人达成一致,才能判处克里斯滕森死刑。

为此,检方将再次站在法庭上面临考验。

焦点1

判处被告死刑需符合加重情节

凶手罪名成立,未来将进入量刑阶段。美国,典型的死罪判决包括在从事偷渡人口、绑架、抢劫银行、强奸或猥亵儿童等重大犯罪活动时蓄意杀人。不仅如此,如果要判处罪犯死刑,陪审团或法院必须确定罪犯除犯有一级谋杀罪之外,还存在十六个加重情节中的至少一个。这十六个加重情节包括在谋杀时犯下其他重罪、犯罪方式特别残忍、有计划有预谋实施谋杀等。
具有纽约州律师执业资格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邓矜婷认为,在本案中,检方需要说服大陪审团克里斯滕森在杀害章莹颖时,还存在判处死刑的十六个加重情节中的一个或几个。根据此前检方论证,预计其将重点聚焦克里斯滕森有计划有预谋诱拐杀害章莹颖,且作案方式非常残忍可怖这几个方面。

焦点2

量刑阶段控辩将聚焦加重情节
其实,在辩方律师于开案陈词中承认克里斯滕森杀害了章莹颖后,控辩双方的焦点就已经转向了量刑阶段。

检方在持续9天的庭审中一直试图说服大陪审团,克里斯滕森存在判处死刑的加重情节。邓矜婷表示,检方未来应该会努力向陪审团证明,凶手有计划、有预谋地诱拐绑架章莹颖,并使用非常残忍的方式对其实施强奸、杀害,以说服陪审团克里斯滕森存在判处死刑的加重情节。

另一方面,辩方目前已经否认了有预谋和残忍折磨这两项加重情节,强调凶手长期酗酒、婚姻不幸、是在寻求帮助未果的情况下冲动杀人。

邓矜婷表示,有预谋地杀人和残忍折磨杀人这两点或成为控辩双方争辩的焦点,一方面是因为有证据显示凶手并未锁定章莹颖,在章莹颖前凶手还试图诱拐另一名女生未果;另一方面,受害人的尸体未找到,辩方可以辩称克里斯滕森在录音中承认杀人细节只是醉酒时的吹嘘。

不过,邓矜婷认为,该案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因为联邦检察官近些年来对于提出死刑控告非常审慎,只有在较大胜诉把握情况下才会决定寻求死刑判决。当然,这还得看检方最终能否说服大陪审团。

焦点3

判处凶手死刑条件尚存多个难点

据美国广播公司报道,伊利诺伊州自2011年起就已废除死刑,克里斯滕森成为该州第一个面临美国联邦死刑控告的被告。邓矜婷介绍,美国有两个法院系统,一个是州法院系统,一个是联邦法院系统,虽然包括伊利诺伊州在内的许多州已经废除了死刑,但联邦法院依然保留了死刑。章莹颖案是由联邦法院提起的控诉,因此是可以提出死刑量刑的。

不过,该案要判被告死刑尚存在多个难点。邓婷矜认为,一是伊利诺伊州已经废除死刑,在该州寻求联邦死刑判决,大陪审团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二是该案一直没有找到章莹颖的尸体,因此在论证克里斯滕森以非常残忍的方式折磨并杀害章莹颖时,可能会面临困境;第三,克里斯滕森并非惯犯,此前没有犯罪记录,再加上辩方一直强调克里斯滕森当时处于人生低谷、精神状态不佳等,可能会影响大陪审团的判决。

新闻评论:2019-06-16 22:07:09新京报 

章莹颖案嫌犯只认杀不认罪:罕见辩护策略能否奏效?

就量刑而言,一方面,嫌犯是否主动承认犯罪事实,是陪审团在判定是否要适用死刑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否认犯罪事实,有可能于事无补,还会进一步引发陪审团的反感,影响以后的量刑。

章莹颖案在历时两年之后,于当地时间6月12日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开庭审理。虽然章莹颖案发生在伊利诺伊州,但是因为《联邦绑架法案》为联邦法院在绑架案中创设了管辖权,因此本案由联邦政府提出指控,并适用联邦刑法。
在开庭陈词中,被告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的律师首次当庭承认其当事人杀害了被害人章莹颖,应为章莹颖的死亡负责,却仍然坚持无罪辩护。

嫌犯承认奸杀为何拒绝认罪?

12日的庭审,最让人难以理解的莫过于被告承认奸杀,却又坚决拒绝认罪。在刑事审判中,这一主张并不违反法律规定。首先,对事实的坦白并不意味着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虽然案件已经存在被告人供述这一直接证据,但是口供不能单独定罪。
检方目前已经披露的一系列证据中,如犯罪嫌疑人与女友的对话录音、留有被害人DNA的关键证物,以及犯罪嫌疑人在事后购买的疑似处理尸体的相关物品等,也只能作为间接证据存在,且很有可能被辩方质疑。
此外,被告还一直拒绝透露被告人遗体去向,因此,目前的构罪证据并不充分。与民事案件不同,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为“排除一切合理怀疑”,除非警方或检方还有重要尚未披露的证据,否则难以将其定罪。
其次,在刑法上,即使证据充分,在事实上能够肯定被告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并不能完全肯定被告就是有责的。

正如辩方律师在庭审上所做的那样,他不断将被告描画为一个被药物滥用和心理疾病所折磨、学业不成、婚姻破裂的可怜人,其杀人行为是在酒精作用和角色扮演妄想作用下的结果,甚至还幻想出前面存在其他12名被害人。

然醉酒状态作为一种“先在过错”行为,并不能免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精神妄想的严重程度足以完全消除行为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被告就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构成犯罪,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承认犯罪,是一种辩护策略

不过,为何被告及其律师还要多此一举,承认犯罪事实呢?这显然是被告与其律师的辩护策略。辩方并不完全知晓检方掌握了多少证据,尤其是在被害人遗体还未被发现的情况下。因此并没有选择一开始就进行辩诉交易,完全认罪,而是保留了无罪抗辩的可能性。

在以后的庭审中,辩方甚至还会对诱导式录音、录音质量、被告女友的可信度等问题提出质疑,承认犯罪事实。就现在来看,这些并不会对判决造成决定性影响。并且如果出现特殊情况,辩方在庭审阶段还可以随时选择同意辩诉交易,以换取有利结果。同时,如果在之后,出现了关键性证据,或辩护不力,被告一旦被判定有罪,目前对犯罪事实的承认以及对心理问题的描述,也是为被告免死而进行的准备。如果在定罪阶段结束时,12名陪审员一致认为克里斯滕森有罪,就将进入量刑阶段。

伊利诺伊州虽已在2011年废除了死刑,但根据《联邦绑架法案》的明确规定,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被告将会处以无期徒刑或死刑,因此克里斯滕森仍然存在被判处死刑的空间。

联邦法律中,对于是否要判处死刑,必须由陪审团做出决定。在本案中,同一陪审团将判断其是否具有加重情节,以确定是否判处死刑。陪审团必须再次达成一致意见,才可适用死刑。如有一人持不同意见,克里斯滕森将不被处以死刑。

就量刑而言,一方面,嫌犯是否主动承认犯罪事实,是陪审团在判定是否要适用死刑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否认犯罪事实,有可能于事无补,还会进一步引发陪审团的反感,影响以后的量刑。
另一方面,从现在的定罪阶段到真正的量刑阶段还有一些时日,目前辩方坦白犯罪事实可以给陪审团足够时间,以缓解案件对他们造成的情感冲击,减少适用死刑的可能性。因此,承认被告应对章莹颖的死亡负责,也是为避免克里斯滕森被判处死刑而作的打算。

目前,章莹颖案的庭审还在进行中,定罪与量刑阶段预计将耗时两个月的时间,相信检方能够继续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法院可以作出公正的判决,以告慰逝者、安抚被害人家属。

□冀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