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天晖董事长 过河拆桥一样到达彼岸
—— 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
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 吴伟民律师 接受乘方大数据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乘方大数据”)的授权,鉴于该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分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签订投标、中标智利共和国民事及身份信息登记局《新型身份识别系统、身份和旅行证件服务及相关服务》项目等相关事宜的《合作协议》,鉴于乘方大数据已为航天信息提供了真实的背景资源和有效的信息服务,鉴于乘方大数据已促成航天信息于2021年10月16日中标智利民事登记项目,鉴于航天信息将于近期拟与项目招标方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吴伟民律师即此根据乘方大数据与航天信息签署《合作协议》中的有关事项,提出下列法律意见,以此维护该《合作协议》的有效性。
1、乘方大数据与航天信息签订的《合作协议》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其合法性。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依法登记,合法成立;虽然航天信息系其海外业务分公司签名盖章,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分公司代表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该分公司参与签订《合作协议》,应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承当义务,接受权利。双方签订的《合作协
—— 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函
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 吴伟民律师 接受乘方大数据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乘方大数据”)的授权,鉴于该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与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海外业务分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信息”)签订投标、中标智利共和国民事及身份信息登记局《新型身份识别系统、身份和旅行证件服务及相关服务》项目等相关事宜的《合作协议》,鉴于乘方大数据已为航天信息提供了真实的背景资源和有效的信息服务,鉴于乘方大数据已促成航天信息于2021年10月16日中标智利民事登记项目,鉴于航天信息将于近期拟与项目招标方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北京市正仁律师事务所吴伟民律师即此根据乘方大数据与航天信息签署《合作协议》中的有关事项,提出下列法律意见,以此维护该《合作协议》的有效性。
1、乘方大数据与航天信息签订的《合作协议》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其合法性。协议双方的主体资格依法登记,合法成立;虽然航天信息系其海外业务分公司签名盖章,但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该分公司代表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故该分公司参与签订《合作协议》,应由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承当义务,接受权利。双方签订的《合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