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中国判例
徐国健部长 老婆是你的祸还是福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7-14 08:59:09 点击次数: 0
摘            要:  
        
“低调稳健”的组织部长徐国健在担任盐城市委书记时,与其共事的盐城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负责人均因经济问题先后落马。“四大班子有三个出现腐败,不少人怀疑这位新任省委组织部长是否真的干净。”
简介:
徐国健部长  老婆是你的祸还是福

--------------------------------------------------------------------------------
2004年07月12日02:37 新京报

  有证据显示,徐为此前落马的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提供支持,作为回报,其长子徐扬在交通系统得到“肥差”

  7月6日,中共江苏省委全体常委通过《新华日报》向全省做出四项政治承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坚决拒收钱财、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遵纪守法”,同时吁请江苏省各级党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方面严格监督。

“这一动作,目的是挽回因省委某常委出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赵奇僧对记者说。

  江苏省纪委一位官员则指明,“某常委”就是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国健。

  6月30日,《新华日报》发布简要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免去徐国健的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委员职务。此时,关于徐国健因买官卖官被“双规”的消息已在坊间传开。

  “徐国健的问题由中央直接处理,目前正处于内部审查阶段,我们对问题的性质并不清楚。”江苏省纪委上述官员说。

  但他表示,中纪委实施“双规”措施的前提,必定是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已掌握了相当的证据,而“双规”期间被调查对象的权力暂停行使。

  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与徐案有关联的江苏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韩建林也于6月14日被免职。报道称,徐国健是全国第一个落马的省级在任组织部长,而韩建林是全国第一个“出事”的省级反贪局长。

  中纪委出手

  6月4日,中纪委联合中组部的办案工作组对徐国健实施“双规”,理由是“涉嫌重大经济问题”。

  一位接近中纪委办案组的江苏省纪委官员证实,当日,中纪委搜查了徐国健的办公室和住所。另一未经证实的说法是,在徐的住所当场搜查出大量现金,“另有三名家庭成员被带走”。

  5月30日,徐国健最后一次公开亮相。

  当天中共江苏省委第十届委员会第7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徐出现在大会主席台。此后,徐便在公众视野中彻底消失。

  江苏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处一位官员称,6月4日,中纪委联合中组部的办案工作组对徐国健实施“双规”,理由是“涉嫌重大经济问题”。

  一位接近中纪委办案组的江苏省纪委官员证实,当日,中纪委随即搜查了徐国健的办公室和住所。另一未经证实的说法是,在徐的住所当场搜查出大量现金,“另有三名家庭成员被带走”。

  有知情人士透露,6月4日,徐国健原计划列席一个会议,但会议正式开幕后,徐的秘书突然发现怎么也联系不上部长了。

  据悉,4日当天,在江苏省委召开的临时会议上,中纪委一位副书记发言,一方面通报了徐涉嫌犯有严重的经济问题,另一方面还对江苏省委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反腐倡廉给予评价。

  盐城市委组织部一位官员证实,6月5日,江苏省委向全省各市发布了徐国健被中纪委“双规”的内部通知。

  江苏省审计厅一位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6月底,他的三名同事被临时抽调到中纪委调查组。“抽调时三名同事的手机就被暂时收缴,现在我们无法与他们取得联系,对调查进展也毫不知情。”他说。接近中纪委办案组的那位江苏省纪委官员说,徐国健“双规”不久后就“喷”了。“喷”是纪委系统内使用的术语,意思是被“双规”对象交代了问题。

  这位省纪委官员称,对徐国健的具体案情并不了解。但他透露,徐“双规”后,中纪委办案组人员多次在江苏出现,“与多位厅局级干部谈过话”,但谈话对象、内容均高度保密。

  江苏交通厅窝案

  江苏省交通厅纪检组一位副组长透露,当时,中纪委以“涉嫌经济问题”为由亲自经办王文锦一案,江苏省纪委只是配合。但他证实,是王文锦的事发牵出了交通厅厅长章俊元,继而又牵出徐国健。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的消息,今年2月3日晚,原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锦被“双规”,停职接受调查;同晚,原江苏省交通厅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章俊元也被“双规”。

  报道称,宣布对上述人员实施“双规”的是中纪委,而非江苏省纪委。

  “论级别,这几个人只是副厅级,应当由省纪委审查,由中纪委出面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涉案人员中肯定有副省级以上的官员。”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赵奇僧说,现在看来,徐国健出事证实了这一猜测。

  “拔出萝卜带出泥,章俊元是因为王文锦出事而被带出,如今徐国健再蹈覆辙。”一位知情人士说。

  江苏京沪公司现有国有资产近百亿元,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企业,由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控股。据有关资料,江苏京沪高速全长261.5公里,2000年12月15日建成通车,江苏京沪公司负责对该路段的养护、收费和经营管理。

  京沪公司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介绍,王文锦行事相当高调,经常标榜自己“应该是年薪定位在200万的大型企业改革家”。他执掌江苏京沪公司不久,就向江苏交通产业集团递交了一份“关于经营者薪酬问题的请示”。2001年12月12日,集团原同意其提出的经营者收入方案,但要求公司经营者月收入不可突破1万元。

  江苏省交通厅一位举报者称,在没有任何监督机制和考核依据的情况下,王文锦将年薪20万分解,以月工资18101元领取,而且从2002年元月起补发,其个人所得税还要单位交纳。

  据南京当地媒体报道:王文锦的年收入是公司平均工资的35倍,是一线员工的50倍,是短期合同工的100多倍。京沪公司一些员工将王文锦唤为“王百万”,称他是“一个典型的贪污创新能手”。

  一位曾抽调去省纪委工作的人士透露,2003年2月以来,反映王文锦涉嫌贪污腐败以及背后有保护伞的举报信,不间断地寄给江苏省有关领导。为便于有关部门查实,京沪公司6名中高层人员曾将自己的联系电话附于举报信首页。

  江苏省交通厅纪检组一位副组长透露,当时,中纪委以“涉嫌经济问题”为由亲自经办王文锦一案,江苏省纪委只是配合。但他证实,是王文锦的事发牵出了交通厅厅长章俊元,继而又牵出徐国健。

  “章俊元的关系网很大很深。省检察院少数负责人去年下半年经常与章在一起活动。”上述交通厅纪检干部说。

  而一位举报者则直指“省检察院少数负责人”就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副局长韩建林。举报者说,韩建林经常与章俊元、徐国健等人在一起,并时常在关键时刻为他们“放消息”。

  已见诸媒体的消息显示,5月14日,中纪委对韩建林实行“双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一个月后宣布免去其副检察长职务。

  两年前,韩建林曾因查办东北沈阳副市长马向东贪贿案荣立一等功。《21世纪经济报道》的文章称:“一个曾令‘慕马案’主角之一马向东颤栗的人,这一次戏剧性地变换角色,轮到他自己颤栗了。”

  腐败金字塔

  曾抽调到省纪委工作的那位人士称,章早在2001年1月就被委任为江苏省交通厅党组书记,这一任命实际上得到了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的大力支持。而当上了交通厅党组书记的章,兼任厅长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

  这位知情者认为,在扶持章俊元坐镇江苏省交通厅的过程中,徐国健通过两种途径取得了回报,一是现金受贿,二是长子徐扬在交通系统得到了肥差。

  由王文锦、章俊元、徐国健形成的一张关系网,呈金字塔保护结构。

  据江苏省交通厅一位退休干部介绍,王文锦1953年出生,浙江萧山人。1986年从部队转业进入江苏省交通厅,曾担任过秘书一职。1992年至2001年5月期间,被委任为扬子大桥建设公司副总经理。

  这位退休干部认为,王文锦的命运大转折发生在2001年5月,当时他被调入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并被提拔为总经理、副董事长。

  章俊元与王文锦同年,江苏南通人。1996年9月,章晋升为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厅党组成员。

  据媒体报道,1997年6月,尚未剥离出交通厅的江苏省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运作旗下宁沪高速公路香港上市,其间章一直周旋其中。2000年年中,江苏省交通控股政企分离,同年8月,章调任该公司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4个月后,宁沪高速成功上市。

  仅仅一个月后,即2001年1月,章便调任江苏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同年3月,章兼任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2001年6月,章被任命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从而成为党、政、财三权在握的绝对一把手,直至今年2月出事。

  可以看出,王章二人仕途升迁的时间相当接近。知情者透露,正是由于大权在握的章俊元一手调动,王文锦才得以顺利提升为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可以追溯的历史是,1992年之前的6年,王文锦担任江苏省交通厅秘书一职,而章俊元于1988年11月出任省厅材料财务处副处长,1992年8月至1996年9月期间,担任财务处处长。

  2002年年底,王文锦执掌的京沪公司,委托常州证券公司投资理财购买1000万国债,年利为8%,而此举实施前,既未在公司董事会上通过,也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如果不是省厅有领导关照,这么大的事不可能由王独断。”交通厅一位举报人说。在这个腐败权力的链条上,如果说,王文锦的上层环节是章俊元,则亦有证据显示,章俊元的保护伞正是徐国健。

  江苏省人大一位常委会委员向记者回忆,章俊元于2001年6月时被任命为交通厅厅长。关于这项人事任命,人大常委会不少同志对此存在异议,所以当届人大常委会开第一次会议时,对章俊元厅长的任命并没有通过。

  “当时不少人大代表认为,章俊元业务能力不强,其学历只有中专,而且工作作风也有些问题。”这位人大常委说。但数月后在第二次开会时,章的任命被顺利通过。

  曾抽调到省纪委工作的那位人士称,章早在2001年1月就被委任为江苏省交通厅党组书记,这一任命实际上得到了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的大力支持。而当上了交通厅党组书记的章,兼任厅长似乎是水到渠成的事。

  这位知情者认为,在扶持章俊元坐镇江苏省交通厅的过程中,徐国健通过两种途径取得了回报,一是现金受贿,二是长子徐扬在交通系统得到了肥差。

  徐公子“劣迹”

  2002年10月29日,江苏交通产业集团向省委组织部提交报告,推荐徐扬任公司党委委员。“省委组织部很快批准了这一任命。

  《21世纪经济报道》称:按照程序,这个任命申请应该报给省委常委们,但是徐氏父子和章俊元却巧妙绕开,直接请示省委组织部,出演了一场“老子批准儿子”的丑剧。

  据记者了解,4月2日,徐国健的长子徐扬被中纪委“双规”。

  “对于一个腐败分子来说,在交通系统捞一个肥差比直接受贿百万甚至千万要更实惠。”江苏省人大那位常委会委员说。

  知情人透露,2000年8月,章俊元被提拔为交通厅党组书记时,人称“徐公子”的徐扬仅是江苏某厅的一位普通科员。

  随后,章俊元组建江苏交通控股公司,便将徐扬安排其中,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

  2001年3月,章俊元担任江苏交通产业集团董事长一职,徐扬则从控股公司调到产业集团,担任总经理助理。

  徐扬曾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下面办过一家信息公司。工商资料显示,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机关工会和集团占有这家信息公司63.33%的股权,江苏新华发公司占有20%股权。

  记者掌握的举报材料披露,在2002年的一次董事会上,信息公司的董事们通过决议,从新华发手中买了一处房产,而该房产实际上是新华发公司从另一公司手中花462万买来,一转手却以930万的价格倒给了信息公司。

  举报人认为,在这宗交易中,新华发公司充当了卖家与买家的双重角色,其实质是从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占大股的信息公司手中洗钱。

  江苏交通产业集团另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信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集团机关工会,工会负责人梁某理应是董事会成员,但徐扬从未让梁某出席过董事会。相反地,徐扬却先后把完全不具备董事资格且未经过股东授权的王文锦等人召进信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

  徐扬还在交通系统其他公司交叉任职。已披露的消息显示,徐曾担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该职于2003年5月15日离任。

  2003年初,徐扬当上江苏连盐通高速公路的董事长、总经理。据举报者反映,与徐扬同时进入的还有一直伴随他左右的10余名心腹。

  另有证据显示,徐扬在江苏省交通系统内的锦绣前程,与其父徐国健直接相关《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一份2002年10月29日的《关于增补中共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的请示》文件记录,“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建议增补3名党委委员。根据公司人员的实际情况,拟推荐周其岗、徐扬、杨飞同志任党委委员。”

  这个请示报告的抬头是“省委组织部、省委企工委”。

  据江苏交通系统人士讲,“省委组织部很快批准任命徐扬为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实际上是走曲线变成了省管领导干部。”

  《21世纪经济报道》称:按照程序,这个批准应该报给省委常委们,但是徐氏父子和章俊元却巧妙绕开,直接请示省委组织部,出演了一场“老子批准儿子”的丑剧。

  “低调稳健”的组织部长徐国健在担任盐城市委书记时,与其共事的盐城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负责人均因经济问题先后落马。“四大班子有三个出现腐败,不少人怀疑这位新任省委组织部长是否真的干净。”

  “表面看来,他算是个相当低调稳健的人。”江苏省人大那位常委会委员如是评价徐国健。

  徐是江苏盐城阜宁县人,2003年11月20日,阜宁中学80周年校庆,徐还为母校题了词。据盐城市委党校一位人士介绍,徐曾在扬州、盐城工作,调任省委组织部长之前,徐国健曾担任盐城市委书记。

  1994年12月,经中共江苏省委第九届一次会议选举,徐国健担任省委组织部长。但江苏省委一份资料显示,徐担任江苏省委组织部长的8年时间里,前3年并非省委常委。

  “这在全国都是十分罕见的。”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指出,徐国健在担任盐城市委书记时,与其共事的盐城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负责人均因经济问题先后落马。“四大班子有三个出现腐败,不少人怀疑这位新任省委组织部长是否真的干净。”

  曾与徐共事过的原盐城市长徐其耀,后调任江苏省建设厅担任厅长。2003年11月3日,经法院审理认定,徐其耀在1992年至2000年7月间利用担任盐城市市长、省建委主任、省建设厅厅长的职务便利,先后46次索贿人民币380.55万元、美元1.5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现在看来,人们对徐国健的怀疑并非没有道理。”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赵奇僧说。

  另一位知情人士称,今年上半年,徐国健一反常态,不再低调。

  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江苏一些县市在正处级干部任用选拔上实行“公推公选”,并一度成为媒体竞相报道的热点。所谓“公推公选”,就是公开推荐,公开选拔。而在本年度内,徐国健频频接受新华社和《新华日报》的专访,呈现出其高调的一面。

  今年2月15日,徐在江苏省组织部长会议上发言指出:“‘公推公选’要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来克服吏治腐败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但徐国健犯事的主要原因或许正是卖官。”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说。

  交通系统需要体外监督

  虽然江苏高速公路公司和项目部均有各级纪委所派驻的纪检组,但纪检组的主要负责人却来自于交通系统内部或由相关领导兼任。

  据悉,中纪委曾明文要求各地厅内纪检官员不要从内部产生,但在江苏省交通厅,这一要求长期以来并未落实。“在交通系统,只有体制内的监督,却并没有体制外的监督。”

  江苏省交通厅纪检组的那位副组长在评价徐、章等人的案件时分析说,虽然江苏高速公路公司和项目部均有各级纪委所派驻的纪检组,但纪检组的主要负责人却来自于交通系统内部或由相关领导兼任。

  据悉,中纪委曾明文要求各地厅内纪检官员不要从内部产生,但由于历史原因,在江苏省交通厅,这一要求长期以来并未落实。

  2003年6月,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在对江苏高速公路相关问题的审计分析中曾指出,江苏省交通产业集团统一负责高速公路投资经营管理,可以说是工程业主方,董事长由江苏省交通厅厅长兼任。

  而隶属于江苏省政府的江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相当于施工方,履行高速公路的建设职能,总指挥由江苏省分管交通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交通厅正副厅长挂职。审计署南京特派办认为,在此背景下,业主对施工方的监管,“很难保证管理得体、监管到位”。

  今年1月,江苏省委更换了省纪委驻省交通厅纪检组组长,在省纪委工作多年的陈以琳出任该职,陈所取代的是交通厅一位副厅长,其人在交通系统已工作十多年。

  省委组织部长落马之后

  江苏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认为,徐国健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买官者”在获得仕途迁升后牟取私利;二是案件发生时间长,隐蔽性大。

  “组织部长出问题危害无穷,他凭借自己的关系网去选拔评价干部,这些干部最后都成了利益共同体。”省委党校教授刘长江说。

  有消息显示,6月11日,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益民亦被“双规”。

  “王是送钱给徐国健才得此肥差的。”举报人在递交中央的材料中说。

  国信公司是于2001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在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公司,也是江苏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主体,业务涉及证券、信托、电力、工业、天然气、高新科技产业、房地产、贸易等领域,截至2003年底,总资产达到186亿元。

  “不难发现,交通集团和国信公司都有政企不分的特点,组织部门对其一把手的人选有相当大的话语权。”江苏省委党校党建学会的一位人士分析。

  刘长江则认为,徐国健案有两个特点,一是“买官者”在获得仕途迁升后牟取私利;二是案件发生时间长,隐蔽性大。

  7月6日,江苏省委全体常委在四项政治承诺中重点提到“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强调“凡是向省委常委领导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不但要坚决拒绝,而且要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将其记录在案,今后对这样的干部要引起警觉”。

  “公开承诺有利于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但相应的刚性措施也要及时跟进。”江苏省委党校党建学会那位人士说。

  本报记者 罗昌平 特约记者 金庄

  江苏南京报道

徐国健曾一面公开大谈反腐一面大肆受贿

作为全国第一个因腐败案落马的在任省级组织部部长,中共江苏省委原常委、原组织部部长徐国健的受贿案在江苏乃至全国引起不小的震动。2005年12月30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该案由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06年1月19日,厦门中院对徐国健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国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4年5月30日,是徐国健作为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的最后一次公开亮相。当天中共江苏省委第十届委员会第7次全体会议在南京召开,徐国健出现在大会主席台上。

6月4日,徐国健原计划列席一个会议,但会议开幕后,他的秘书突然发现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6月5日,江苏省委向全省各市发布了徐国健被中纪委“双规”的内部通知。

6月30日,《新华日报》发布简要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免去徐国健的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委员职务。

徐国健1992年任中共江苏省盐城市市委书记,1995年任江苏省省委组织部部长,到2004年被双规,这一年他年届六旬。

徐国健的落网与江苏交通厅腐败窝案被查处有关。

早在徐国健落网的前4个月,即2004年2月3日,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原党组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文锦与江苏省原交通厅厅长、江苏交通产业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章俊元先后被“双规”。

作为江苏交通厅腐败窝案中关键一环的章俊元,2001年1月被委任为江苏省交通厅党组书记,6月任厅长,这一任命实际上得到了省委组织部长徐国健的大力支持。当时,章俊元因差一票没通过人大关于交通厅厅长的任命,便找徐国健帮忙。在徐国健的斡旋下,几个月后,章俊元高票当选为交通厅厅长。

2004年春节,章俊元带着一个白底蓝格、上方有拉链和提手,宽约50多厘米、高70厘米、厚约25厘米的编织袋,来到了徐国健家,并带了两幅名画,说是感谢徐国健帮他当上交通厅长,并希望在成为省级后备干部的事上继续帮忙。

后来,徐国健的妻子沈秀如清点,里面是200万元的现金,都是新版的百元钞票,而这也是徐国健单次收受最多的一笔贿赂。

最早出事的王文锦,掌控的江苏京沪公司国有资产近百亿元,是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大型国有企业,由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控股,江苏京沪高速全长261.5公里,2000年12月建成通车,江苏京沪公司负责对该路段的养护、收费和经营管理。


王文锦行事相当高调,经常标榜自己“应该是年薪定位在200万的大型企业改革家”。他的年收入是公司平均工资的35倍,是一线员工的50倍。2003年2月开始,反映王文锦涉嫌贪污腐败以及背后有保护伞的举报信,不断地寄给江苏省有关领导。


中纪委亲自经办王文锦一案,由此牵出交通厅厅长章俊元,继而牵出徐国健。


案发交通厅


徐国健被查证的最早受贿案情和当时的江苏华良集团总经理张忠良有关。


1992年,徐国健任盐城市委书记后,一次偶然的饭局上认识了张忠良,当时张忠良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

张忠良在徐国健的帮助下,顺利当上了副镇长,后又挂职镇副书记。1993年春节,徐国健在盐城市政府大院家中收到了之后他被查证的第一笔受贿款10万元。

此后,张忠良的贿赂款不断送上门来,当然前提是徐国健在此后10多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张忠良本人或他人在职务升迁、企业经营、子女升学等方面谋取了大量利益。

张忠良把徐国健当作自己的财神爷,自然也不忘了回报。一次张忠良到徐国健家,看到徐国健的妻子已经退休,就建议她到股市上走一走,消磨消磨时间,然后张忠良以自己的名义开了户,分6次打进109万元,名义上是让其妻沈秀如替他炒股,实际上是送股给他们。徐国健在感觉要出事后,和其妻及张忠良密谋串供,企图称股票账户是张忠良的,其妻只是帮张忠良炒股,并非张忠良送钱给他们。


据查证,徐国健总共15次收受张忠良的贿赂款,共计241万元。


徐国健受贿案中,除张忠良外,另两个“行贿大户”是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友林和江苏省溧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洪军。


胡友林通过关系靠上了徐国健这棵大树。1995年1月,时任盐城市市委书记的徐国健,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通过了让胡友林任盐城市政协副主席,让胡友林享受副厅级待遇。


2003年4月,徐国健又主持召开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让胡友林任盐城市委常委,同年5月,胡友林升任常委,后中央有文件规定企业领导不能进党政班子,胡友林的常委职务才被免掉。除此之外,徐国健对胡友林的帮助可谓无微不至,涉及企业经营、收购股权、办理贷款、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均通过其有职务制约关系的省级部门负责人和市、县主要负责人打招呼后给予办理。


而胡友林的送款也可谓勤快,不仅在饭店、家里,甚至徐国健在北京开会,他都准备现金效劳。据查,胡友林11次送钱给徐国健,共计人民币110万元、美元1.1万元。


与此类似的姚洪军在亲友工作调动、职务升迁、子女就业方面都得到徐国健的照顾,为此先后送上70万的贿赂款。


如此“投桃报李”


炒股掩盖下的受贿



徐国健并非自始就是贪官,曾经一度十分清廉。


据传有一天,徐国健的长子打电话说他在南京看中了一套地段和户型都很好的房子,但房价较高。在妻儿劝诱下,徐国健的“清官”当不下去了。

从此,他开始一面公开大谈反腐,一面大肆受贿。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1992年至2004年,徐国健利用先后担任江苏省盐城市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的职务便利,为江苏省交通厅厅长章俊元、江苏华良集团总经理张忠良、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友林、江苏省溧阳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姚洪军等人谋取利益,从中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631万元和美元1.1万元,折合人民币共计640多万元。

法院认为,徐国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而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徐国健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赃款也已全部退回,故依法从轻判处:以受贿罪判处徐国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当徐国健在法庭上听到对自己的死缓判决,一下子瘫坐在被告席上,他说:“都怪我耳根子太软,听信了老婆的话……”


而他的妻子和儿子也因罪获刑:2006年2月24日,徐国健的儿子徐一,因犯转移赃物罪,被厦门中院一审判刑一年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之后他的妻子沈秀如因利用丈夫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09万元、转移家中部分受贿赃款,被厦门中院以受贿罪、转移赃物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罚金1万元。


据《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