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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正亮自焚 火焰不能从心中燃烧
案       由: 审理法院:
发布时间: 2009-07-21 08:22:41 点击次数: 0
摘            要:  
       9月17日消息,安徽省青阳县下岗职工朱正亮于15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使用汽油自焚未果,据有关方面消息,朱被实时送入北京佑安门医院治疗,目前伤情并不严重。

简介:

朱正亮自焚 火焰不能从心中燃烧

2003/9/17 9:47:28

安徽农民自焚案 曾培炎批示妥善处理

青阳下岗职工自焚 火焰不能从心中燃烧



9月17日消息,安徽省青阳县下岗职工朱正亮于15日上午在天安门广场使用汽油自焚未果,据有关方面消息,朱被实时送入北京佑安门医院治疗,目前伤情并不严重。

据悉,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专门作出指示,要求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现年46岁的朱正亮系安徽省青阳县下岗职工,非农户口。其在1987年曾有犯罪记录,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朱正亮是次自焚的主要原因是对其自建房屋的拆迁安置方案不满。
 
2001年1月开始,青阳县对包括朱正亮在内的28户属于旧城改造范围的地段实施房屋拆迁工作。虽经拆迁方先后六次上门做朱工作,尽管拆迁方作出诸多让步,但仍未达到朱的要求。在向朱正亮下达《限期拆迁通知书》后11天,2002年1月22日县建设局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对其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同时由房屋评估部门对其房屋进行了评估,每平方米补偿价为312元,高出当时该县农户自建房造价近百元。
 
据当地有关人士透露,截至2002年12月,朱正亮一家共5次到省、3次到市上访。省、市、县信访部门对此都有明确处理意见,但朱对宅基地安排等部分处理意见仍不予接受。

2002年安徽省信访局主任带队专门赴青阳调查此事,经勘查、了解、走访后,认为该县对朱户处置意见合理、合规、合法。整个拆迁安置工作做到了按章办事,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据悉,朱正亮夫妇在2002年7月2日曾邀集其亲戚到施工现场阻挠施工,砸坏公物,并殴打和咬伤执勤公安。青阳县公安部门以妨碍公务,对朱正亮和妻子吴春娥分别给予15天和25天的治安拘留。

中共池州市委、市政府15日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安排处理事宜。要求在做好对朱正亮夫妇及亲属的说服教育工作的同时,对其在医治及生活上的困难给予极大帮助,15日中午青阳县已派出县委副书记等四人赶赴北京,与当事人接触,进一步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