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房管局 下一个局长不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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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江宁区房管局 下一个局长不抽烟
"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涉贿受审
2009-09-05 04:13:24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核心提示:备受关注的“天价烟局长”,原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涉嫌受贿罪4日上午在南京中院受审,检方指控他受贿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港币,建议对其量刑10年以上。法院将择日宣判。
中国青年报9月5日报道 备受关注的“天价烟局长”原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今天上午涉嫌受贿罪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他受贿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港币,建议对其量刑10年以上。
2008年12月,周久耕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讲话,表示将查处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的开发商。其言论引发网络热议,并迅速被人肉搜索曝出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以及戴名表、开名车等问题,纪检部门由此介入调查。
检方指控,周久耕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期间,共接受9人贿赂,受贿金额为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港币。
检方认为,周久耕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建议对其量刑在10年以上。
周久耕认可了检方的指控。但他的辩护律师对其中一笔20多万元的受贿数额存疑,认为那只能视为人情往来,不应认定为受贿。
其律师同时指出,周久耕应被认定为自首,且周久耕受贿并没有触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没有因为受贿而徇私枉法,因此社会危害不重,建议法院从轻处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并没有过多的交锋,周久耕也表现很平静,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便宣告结束。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新闻回顾:网友曝南京一房产局长抽天价烟 1500/条(组图)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被网友上传至各大论坛,网友从照片中发现周局长抽的烟是每条售价1500元至1800元的天价烟。
南京江宁区委免去"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职务
鉴于周久耕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同时存在用公款购置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南京市江宁区委决定免去周久耕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南京"最牛房产局长"周久耕被立案审查(图)
去年12月10日,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受访时表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将和物价部门一起查处。网民因对其观点不满发起“人肉搜索”,指责他抽高价烟、戴名贵表、开高档车。南京市市长蒋宏坤称周久耕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江宁区纪委立案审查。
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3月20日,被网友称为“天价烟局长”的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此外,他还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记者李润文)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是因何倒掉的?究竟是网络曝光他的“雷人语”、“天价烟”、“天价表”,还是他5年受贿25次达上百万元?请看本报独家调查———
周久耕的“天价烟”和“天价表”被网友曝光
2008年12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一句“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将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其不当言论引发公众对其履职行为的关注和质疑,随后他的腐败问题亦被曝光。
10个月后,即2009年10月10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本报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周久耕将放弃上诉的机会,而开始专心创作自己的“官场小说”。
如果仅从一起普通职务犯罪案件的角度来看,周久耕案件到此可以暂时画上一个句号了。但是,回想本案从案发到贪官被查处的过程中,那些曾经引发网民热议并最终导致周久耕被绳之以法的“天价烟”、“天价表”等特殊因素,本案又独具特色,成为网络反腐时代具有标本意义的一个案例,值得人们对案件背后的一些现象进行深思。
□本报记者崔洁 肖水金
通讯员溧检
1. 周久耕的“天价烟”
2008年12月14日,就在大家热议周久耕的“查处言论”时,有网友将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上传至各大论坛。这次,网友们关注的不是周久耕的“查处言论”,而是他手头的一盒烟。
很快,《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抽烟1500元/条》的帖子出现在猫扑等各大论坛上,点击率一路飙升。发帖者表示,他通过搜索发现,周久耕抽的“九五至尊”烟是1500元一条。图片立即引起众人关注,网友纷纷质疑:“一位局长咋能抽这么高档的香烟?”
据南京卷烟厂工作人员介绍,“九五至尊”是“南京”系列烟中最高档的,一般被用做送礼。当时烟厂出售价格为一条1200元,但“九五至尊”价格变动较为频繁,有时一条1500元,有时一条1800元。
“抽什么烟与案件的查处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关系。”一位办案检察官说,“不过,周久耕的烟瘾确实很大,每次提讯他时,他都要求抽烟。”
而另外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周久耕抽的“九五至尊”的确是当时单位买来的一批招待烟。事件发生后,这部分烟就被相关部门收缴了。记者从这位知情者口中还得知,用公款消费类似“九五至尊”甚至更高档香烟的,当时绝对不只周久耕一人,现在也还有不少。“只不过,大家做得比以前更隐蔽了。如,开会时不是将香烟整包摆在桌子上,而是拆散放在一只盘子上,外人就无法知道这到底是什么香烟了。”这位知情人说。
近日,记者在南京市山西路一家名烟名酒专卖店里看到,市场上的“九五至尊”香烟从原来的150元一包降价为100元一包。“整条买还可更便宜一点。”这家店主坦言,“现在买这种烟的人不多了,周久耕出事后大家还是有所顾忌。”
2. 周久耕的“天价表”
随着众多网友加入讨论,2008年12月15日,又有一位网友在网上发表了题为《周久耕局长抽名烟、戴名表》的帖子。发帖者通过以往的新闻资料图片,认为周久耕所佩戴的手表是世界名牌“江诗丹顿”,这种手表每块售价是10万元。接着又有网友发帖说,周久耕的名表还不止这一块,在不同的场合他戴的名表也不同,并上传了图片,显示周久耕还有一块“劳力士”手表。
“据我们调查所知,网民所说的周久耕佩戴的手表是售价10万元的世界名牌‘江诗丹顿’,这是不真实的。那块手表是他女儿花2000元买来,作为礼物送给周久耕的。”上述那位办案人员说,“但周久耕确实有一块‘劳力士’手表,也确实是别人送的,里面还有‘两送两还一买’的故事。”
据介绍,2006年初,南京某园林公司总经理舒某为感谢周久耕在承接工程方面给予的关照,在商场买了一块男式的“劳力士”手表,表带为不锈钢色,表面为黑色,价格为2.5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刷银行卡,并在周久耕的办公室将表送给了他。
事隔两个月左右的一天,舒某接到了周久耕的电话。“他叫我到他办公室去,并当面问我手表是不是刷卡买的。”舒某说。当得到肯定回答后,周久耕说这块手表他不能要,并将手表连同发票一起退给了舒某。
过了几天,舒某用现金在商场买了一块与上次一模一样的手表。“上次不好意思,事情没办好,这次特意用现金买了一块同样的手表送给你。”舒某对周久耕说。这次,周久耕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手表。
2008年,江宁区清理招投标市场。“周久耕害怕我们会涉及到其中,就叫他老婆将手表和发票又退还给我。”舒某说。
2009年1月,正当网上热炒周久耕手表一事时,周久耕的妻子向舒某询问手表还在不在,并表示如果手表还在的话就带给她。“我把手表连同发票一起给了她,她给了我一个大信封,说里面有2.5万元。我想,这个时候钱一定收下,要不周久耕也难办,同时我也怕他有事牵涉到我们。”舒某这样说。
就这样,一块“劳力士”手表在周久耕和舒某之间完成了“两送两还一买”的全过程。
3. 周久耕5年受贿25次达上百万元
周久耕的履历表显示:1992年5月,年仅32岁的周久耕开始担任原江宁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同年8月任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997年3月,任原江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后因江宁县改江宁区,周久耕改任江宁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达到权力的顶峰;2002年3月,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2007年12月任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2008年12月被免职。
“从计经委主任转任民政局局长后,我认为自己做官已到顶了,工作也可以轻松一点了,各方面的要求也可以马虎一点了。在‘领导对我好我就好好干,领导对我不好我就好好玩’的信条支配下,研究工作的时间少了,帮人办事的时间多了,也给他们创造了很多发财的机会。”事发后,周久耕在自己的悔过书中这样写道。2009年3月21日,江宁区纪委将周久耕受贿案移送至南京市检察院。次日,南京市检察院指定溧水县检察院管辖该案。3月23日,溧水县检察院对周久耕立案侦查。
“千里马”曹某是1992年底通过熟人认识周久耕这位“伯乐”的。1993年,曹某顺利从原来工作的工厂调到了周久耕任总经理的江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并于1994年被提拔为该公司的科长。2001年,公司改制,曹某个人将该公司买断。现在,曹某已是南京某投资集团的董事长。
2003年春节期间,曹某邀请周久耕一家到香港过春节,并提及想将自己的妻子调到周久耕任局长的江宁区民政局工作。在港期间,曹某送给了周久耕“零花钱”1万港元。2004年5月,曹某又花了27.3万元帮周久耕装修了一套住房。当然,曹某的妻子也顺利地调到了民政局上班。
前文提及的舒某,是近年来周久耕“关照”的重点对象之一。相关材料显示,在周久耕担任民政局局长和房产局局长以后,舒某的公司通过周的关系在上述两部门揽到了几千万元的工程量。除送了一块“劳力士”手表给周久耕外,2006年舒某也帮周久耕装修了一套住房。“我亲自帮他家做的设计,然后安排跟着我们公司干的工程队负责具体施工装修。装修材料是我陪周久耕老婆去买的,她选款式我谈价格并付钱,总共花了20万元。”舒某说。
因为有了前一次送手表的经历,这次舒某想得更“周全”了。房子装修完后,因担心不收装修费以后会出事,为掩人耳目,舒某给周久耕的妻子送去了20万元现金,然后周妻开了一张20万元的银行本票交给了舒某。
此外,在周久耕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期间,一名在殡仪馆工作的职工为调动工作,分5次给周久耕送去了8万元;一位在周久耕协助下把儿子送进区民政局工作的家长,分3次送给他15万元;一位受周久耕“照顾”,少交或免交了税款的企业主也多次送上了总数近20万元的“礼金”。
担任房产局长之后,周久耕低价购买了一套190平方米的商品房,还接受了该房开发商随房赠送的一套价值5.5万元的海尔中央空调和直接送到办公室里来的1万元现金……
经查明,2003年2月至2008年1月期间,周久耕利用担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先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企业改制、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5年内共分25次收受贿赂人民币107.1万余元和港币11万元。
“在2008年底那场网络风波之前,因江宁区发生了其他案件,周久耕怕受到牵连,就开始退还了部分赃款,其中包括一块‘劳力士’手表和30余万元现金。2008年12月,网络对其开始炒作时,他又补齐了低价买房的8万余元差价。”南京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徐德云告诉记者。
4. 真是“嘴巴”惹的祸?
从表面上看,周久耕案发最早源自他的一句“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的话,而最直接的导火索则是那盒“天价烟”。“这都是嘴巴惹的祸。”一位熟知周久耕的人认真地对记者说。他认为,不管是周久耕发表的“查处言论”,还是抽的“天价烟”,关键是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离官员“慎言”的要求很远。
他告诉记者,客观地说周久耕的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都很强。“这一点是得到很多人承认的,周久耕之所以没有走到更高的、更重要的岗位有很多客观原因。”他说。据称,一位周久耕过去的领导很早以前就预言过,如果周久耕出事,肯定是因为他“口无遮掩”。
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袁久红则认为,周久耕“出事”不仅仅是不“慎言”,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不“慎行”。“如果深究起来,周久耕的‘查处言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自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该得到处罚。如果不是他以后被查出有受贿行为,还真不能追究他什么法律责任。可以说,周久耕之所以倒掉,他的‘查处言论’、‘天价烟’、‘天价表’是导火索,而他自己不能廉洁自律,腐败堕落才是根本原因。”
袁久红还认为:“网络监督是把双刃剑,对事物认识敏锐但往往不能做到全面客观,是非分明但不够成熟。网络监督如果能够更成熟一点,对于反腐败和网络自身的良性发展都是好事。”
■事件回放
2008年12月10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四楼会议室,时任江宁区房产局局长的周久耕接受南京9家媒体的联合采访时抛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言论。
2008年12月11日,一网友发出《八问江宁房产局周局长》的帖子,对其言论进行质疑。随后,一篇《遍撒英雄帖,追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的帖子出现,网友对周久耕的“人肉搜索”由此展开。这成为周久耕事件的第一个转折点。
2008年12月14日,一网友发表的帖子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在网上无意搜到周局长开会的照片,仔细一看,果然看到了这位公仆的本色,一条烟就可以抵下岗工人3个月的低保了。”在配发的照片中还注明:“这是南京卷烟厂出产的顶级‘九五至尊’烟,一条就要1500元!”这成为周久耕事件的第二个转折点。
2008年12月15日,又一网友在《周久耕局长抽名烟、戴名表》的帖子里指认周久耕所戴手表是“江诗丹顿”,价值约10万元。此后,网上又有人称周久耕开凯迪拉克豪华车上班。
2008年12月17日,有网友发帖抖出周久耕的弟弟是房地产开发商。2008年12月23日,周久耕又被曝光儿子是建材商,以及周久耕的妻子曾公开谈论丈夫的高档生活品位等消息。周久耕一家都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2008年12月29日,周久耕被免职。
2009年2月13日,江宁区纪委对周久耕立案调查。
2009年3月23日,溧水县检察院对周久耕立案侦查。
2009年8月5日,南京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周久耕提起公诉。
2009年9月4日,周久耕受贿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
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涉贿受审
2009-09-05 04:13:24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核心提示:备受关注的“天价烟局长”,原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因涉嫌受贿罪4日上午在南京中院受审,检方指控他受贿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港币,建议对其量刑10年以上。法院将择日宣判。
中国青年报9月5日报道 备受关注的“天价烟局长”原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周久耕,今天上午涉嫌受贿罪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他受贿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港币,建议对其量刑10年以上。
2008年12月,周久耕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讲话,表示将查处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的开发商。其言论引发网络热议,并迅速被人肉搜索曝出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以及戴名表、开名车等问题,纪检部门由此介入调查。
检方指控,周久耕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期间,共接受9人贿赂,受贿金额为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港币。
检方认为,周久耕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建议对其量刑在10年以上。
周久耕认可了检方的指控。但他的辩护律师对其中一笔20多万元的受贿数额存疑,认为那只能视为人情往来,不应认定为受贿。
其律师同时指出,周久耕应被认定为自首,且周久耕受贿并没有触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没有因为受贿而徇私枉法,因此社会危害不重,建议法院从轻处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并没有过多的交锋,周久耕也表现很平静,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便宣告结束。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新闻回顾:网友曝南京一房产局长抽天价烟 1500/条(组图)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被网友上传至各大论坛,网友从照片中发现周局长抽的烟是每条售价1500元至1800元的天价烟。
南京江宁区委免去"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职务
鉴于周久耕擅自对媒体发表不当言论,同时存在用公款购置高档香烟的奢侈消费行为,南京市江宁区委决定免去周久耕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南京"最牛房产局长"周久耕被立案审查(图)
去年12月10日,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在受访时表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将和物价部门一起查处。网民因对其观点不满发起“人肉搜索”,指责他抽高价烟、戴名贵表、开高档车。南京市市长蒋宏坤称周久耕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江宁区纪委立案审查。
南京"天价烟"局长周久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3月20日,被网友称为“天价烟局长”的南京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此外,他还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记者李润文)
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是因何倒掉的?究竟是网络曝光他的“雷人语”、“天价烟”、“天价表”,还是他5年受贿25次达上百万元?请看本报独家调查———
周久耕的“天价烟”和“天价表”被网友曝光
2008年12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周久耕一句“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将自己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其不当言论引发公众对其履职行为的关注和质疑,随后他的腐败问题亦被曝光。
10个月后,即2009年10月10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缴国库。本报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是,周久耕将放弃上诉的机会,而开始专心创作自己的“官场小说”。
如果仅从一起普通职务犯罪案件的角度来看,周久耕案件到此可以暂时画上一个句号了。但是,回想本案从案发到贪官被查处的过程中,那些曾经引发网民热议并最终导致周久耕被绳之以法的“天价烟”、“天价表”等特殊因素,本案又独具特色,成为网络反腐时代具有标本意义的一个案例,值得人们对案件背后的一些现象进行深思。
□本报记者崔洁 肖水金
通讯员溧检
1. 周久耕的“天价烟”
2008年12月14日,就在大家热议周久耕的“查处言论”时,有网友将周久耕开会时的照片上传至各大论坛。这次,网友们关注的不是周久耕的“查处言论”,而是他手头的一盒烟。
很快,《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抽烟1500元/条》的帖子出现在猫扑等各大论坛上,点击率一路飙升。发帖者表示,他通过搜索发现,周久耕抽的“九五至尊”烟是1500元一条。图片立即引起众人关注,网友纷纷质疑:“一位局长咋能抽这么高档的香烟?”
据南京卷烟厂工作人员介绍,“九五至尊”是“南京”系列烟中最高档的,一般被用做送礼。当时烟厂出售价格为一条1200元,但“九五至尊”价格变动较为频繁,有时一条1500元,有时一条1800元。
“抽什么烟与案件的查处在本质上没有必然的关系。”一位办案检察官说,“不过,周久耕的烟瘾确实很大,每次提讯他时,他都要求抽烟。”
而另外一位知情者告诉记者,周久耕抽的“九五至尊”的确是当时单位买来的一批招待烟。事件发生后,这部分烟就被相关部门收缴了。记者从这位知情者口中还得知,用公款消费类似“九五至尊”甚至更高档香烟的,当时绝对不只周久耕一人,现在也还有不少。“只不过,大家做得比以前更隐蔽了。如,开会时不是将香烟整包摆在桌子上,而是拆散放在一只盘子上,外人就无法知道这到底是什么香烟了。”这位知情人说。
近日,记者在南京市山西路一家名烟名酒专卖店里看到,市场上的“九五至尊”香烟从原来的150元一包降价为100元一包。“整条买还可更便宜一点。”这家店主坦言,“现在买这种烟的人不多了,周久耕出事后大家还是有所顾忌。”
2. 周久耕的“天价表”
随着众多网友加入讨论,2008年12月15日,又有一位网友在网上发表了题为《周久耕局长抽名烟、戴名表》的帖子。发帖者通过以往的新闻资料图片,认为周久耕所佩戴的手表是世界名牌“江诗丹顿”,这种手表每块售价是10万元。接着又有网友发帖说,周久耕的名表还不止这一块,在不同的场合他戴的名表也不同,并上传了图片,显示周久耕还有一块“劳力士”手表。
“据我们调查所知,网民所说的周久耕佩戴的手表是售价10万元的世界名牌‘江诗丹顿’,这是不真实的。那块手表是他女儿花2000元买来,作为礼物送给周久耕的。”上述那位办案人员说,“但周久耕确实有一块‘劳力士’手表,也确实是别人送的,里面还有‘两送两还一买’的故事。”
据介绍,2006年初,南京某园林公司总经理舒某为感谢周久耕在承接工程方面给予的关照,在商场买了一块男式的“劳力士”手表,表带为不锈钢色,表面为黑色,价格为2.5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刷银行卡,并在周久耕的办公室将表送给了他。
事隔两个月左右的一天,舒某接到了周久耕的电话。“他叫我到他办公室去,并当面问我手表是不是刷卡买的。”舒某说。当得到肯定回答后,周久耕说这块手表他不能要,并将手表连同发票一起退给了舒某。
过了几天,舒某用现金在商场买了一块与上次一模一样的手表。“上次不好意思,事情没办好,这次特意用现金买了一块同样的手表送给你。”舒某对周久耕说。这次,周久耕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手表。
2008年,江宁区清理招投标市场。“周久耕害怕我们会涉及到其中,就叫他老婆将手表和发票又退还给我。”舒某说。
2009年1月,正当网上热炒周久耕手表一事时,周久耕的妻子向舒某询问手表还在不在,并表示如果手表还在的话就带给她。“我把手表连同发票一起给了她,她给了我一个大信封,说里面有2.5万元。我想,这个时候钱一定收下,要不周久耕也难办,同时我也怕他有事牵涉到我们。”舒某这样说。
就这样,一块“劳力士”手表在周久耕和舒某之间完成了“两送两还一买”的全过程。
3. 周久耕5年受贿25次达上百万元
周久耕的履历表显示:1992年5月,年仅32岁的周久耕开始担任原江宁县经济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同年8月任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997年3月,任原江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后因江宁县改江宁区,周久耕改任江宁区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达到权力的顶峰;2002年3月,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2007年12月任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局长,2008年12月被免职。
“从计经委主任转任民政局局长后,我认为自己做官已到顶了,工作也可以轻松一点了,各方面的要求也可以马虎一点了。在‘领导对我好我就好好干,领导对我不好我就好好玩’的信条支配下,研究工作的时间少了,帮人办事的时间多了,也给他们创造了很多发财的机会。”事发后,周久耕在自己的悔过书中这样写道。2009年3月21日,江宁区纪委将周久耕受贿案移送至南京市检察院。次日,南京市检察院指定溧水县检察院管辖该案。3月23日,溧水县检察院对周久耕立案侦查。
“千里马”曹某是1992年底通过熟人认识周久耕这位“伯乐”的。1993年,曹某顺利从原来工作的工厂调到了周久耕任总经理的江宁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并于1994年被提拔为该公司的科长。2001年,公司改制,曹某个人将该公司买断。现在,曹某已是南京某投资集团的董事长。
2003年春节期间,曹某邀请周久耕一家到香港过春节,并提及想将自己的妻子调到周久耕任局长的江宁区民政局工作。在港期间,曹某送给了周久耕“零花钱”1万港元。2004年5月,曹某又花了27.3万元帮周久耕装修了一套住房。当然,曹某的妻子也顺利地调到了民政局上班。
前文提及的舒某,是近年来周久耕“关照”的重点对象之一。相关材料显示,在周久耕担任民政局局长和房产局局长以后,舒某的公司通过周的关系在上述两部门揽到了几千万元的工程量。除送了一块“劳力士”手表给周久耕外,2006年舒某也帮周久耕装修了一套住房。“我亲自帮他家做的设计,然后安排跟着我们公司干的工程队负责具体施工装修。装修材料是我陪周久耕老婆去买的,她选款式我谈价格并付钱,总共花了20万元。”舒某说。
因为有了前一次送手表的经历,这次舒某想得更“周全”了。房子装修完后,因担心不收装修费以后会出事,为掩人耳目,舒某给周久耕的妻子送去了20万元现金,然后周妻开了一张20万元的银行本票交给了舒某。
此外,在周久耕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期间,一名在殡仪馆工作的职工为调动工作,分5次给周久耕送去了8万元;一位在周久耕协助下把儿子送进区民政局工作的家长,分3次送给他15万元;一位受周久耕“照顾”,少交或免交了税款的企业主也多次送上了总数近20万元的“礼金”。
担任房产局长之后,周久耕低价购买了一套190平方米的商品房,还接受了该房开发商随房赠送的一套价值5.5万元的海尔中央空调和直接送到办公室里来的1万元现金……
经查明,2003年2月至2008年1月期间,周久耕利用担任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先后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企业改制、人事调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5年内共分25次收受贿赂人民币107.1万余元和港币11万元。
“在2008年底那场网络风波之前,因江宁区发生了其他案件,周久耕怕受到牵连,就开始退还了部分赃款,其中包括一块‘劳力士’手表和30余万元现金。2008年12月,网络对其开始炒作时,他又补齐了低价买房的8万余元差价。”南京市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官徐德云告诉记者。
4. 真是“嘴巴”惹的祸?
从表面上看,周久耕案发最早源自他的一句“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的话,而最直接的导火索则是那盒“天价烟”。“这都是嘴巴惹的祸。”一位熟知周久耕的人认真地对记者说。他认为,不管是周久耕发表的“查处言论”,还是抽的“天价烟”,关键是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离官员“慎言”的要求很远。
他告诉记者,客观地说周久耕的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都很强。“这一点是得到很多人承认的,周久耕之所以没有走到更高的、更重要的岗位有很多客观原因。”他说。据称,一位周久耕过去的领导很早以前就预言过,如果周久耕出事,肯定是因为他“口无遮掩”。
东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袁久红则认为,周久耕“出事”不仅仅是不“慎言”,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不“慎行”。“如果深究起来,周久耕的‘查处言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自然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应该得到处罚。如果不是他以后被查出有受贿行为,还真不能追究他什么法律责任。可以说,周久耕之所以倒掉,他的‘查处言论’、‘天价烟’、‘天价表’是导火索,而他自己不能廉洁自律,腐败堕落才是根本原因。”
袁久红还认为:“网络监督是把双刃剑,对事物认识敏锐但往往不能做到全面客观,是非分明但不够成熟。网络监督如果能够更成熟一点,对于反腐败和网络自身的良性发展都是好事。”
■事件回放
2008年12月10日,在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四楼会议室,时任江宁区房产局局长的周久耕接受南京9家媒体的联合采访时抛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言论。
2008年12月11日,一网友发出《八问江宁房产局周局长》的帖子,对其言论进行质疑。随后,一篇《遍撒英雄帖,追查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的帖子出现,网友对周久耕的“人肉搜索”由此展开。这成为周久耕事件的第一个转折点。
2008年12月14日,一网友发表的帖子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在网上无意搜到周局长开会的照片,仔细一看,果然看到了这位公仆的本色,一条烟就可以抵下岗工人3个月的低保了。”在配发的照片中还注明:“这是南京卷烟厂出产的顶级‘九五至尊’烟,一条就要1500元!”这成为周久耕事件的第二个转折点。
2008年12月15日,又一网友在《周久耕局长抽名烟、戴名表》的帖子里指认周久耕所戴手表是“江诗丹顿”,价值约10万元。此后,网上又有人称周久耕开凯迪拉克豪华车上班。
2008年12月17日,有网友发帖抖出周久耕的弟弟是房地产开发商。2008年12月23日,周久耕又被曝光儿子是建材商,以及周久耕的妻子曾公开谈论丈夫的高档生活品位等消息。周久耕一家都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2008年12月29日,周久耕被免职。
2009年2月13日,江宁区纪委对周久耕立案调查。
2009年3月23日,溧水县检察院对周久耕立案侦查。
2009年8月5日,南京市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周久耕提起公诉。
2009年9月4日,周久耕受贿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庭。
2009年10月10日,周久耕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