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荣坤 请一百个律师你也有罪
上海社保案核心张荣坤今吉林受审-社保案,上海,张荣坤 2008-01-02
新华网消息:12月27日上午8时40分,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案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根据检方起诉书,同庭受审的被告单位为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沸点投资)、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投资),被告人为两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坤及福禧投资出资人周卫明、投资总监张军、董事兼运营总监王永德。
根据法院安排,12月27日的庭审从上午8时40分至11时40分,午间休息一个多小时;下午从13时许开始至15时许。
法庭在确定被告身份和宣读起诉书后,便就起诉书所列第一款“涉嫌单位行贿罪”和第二款“涉嫌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进行了举证和质询阶段。
庭审将持续四至五天,前几天将对五项罪名进行举证和质询,法庭辩论将放在最后一天。
13人律师团
12月27日的松原市,阴天,白天最高气温为-4℃,四天前的一场大雪仍未消融。
松原市位处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三省区结合部,距离省城长春约200公里。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该市宁江区松江街725号。张荣坤案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上海分局侦查完毕,移交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后者指定松原市检察院作为主诉机关。
《财经》记者获知,此次庭审地址设于松原中院审判大楼二层的1号、2号法庭。主审法庭为2号法庭,非常小,由于四名被告的律师多达11名,另有两名律师助理,除四名律师可坐在辩论席,其他律师只能坐在旁听席。1号法庭则作为辅助法庭进行现场录像转播。
张荣坤个人涉嫌五项罪名,为其个人提供辩护的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为其名下公司辩护的包括北京的律师钱列阳、徐平,以及来自上海的律师胡烔明、池永伟。此外,另外三名被告王永德、张军、周卫明各聘请了两名律师。
12月27日早晨8时许,由法院一楼立案庭通往二楼审判庭的入口处,有两名武警把持,另有十余名法警及工作人员协助。四名被告的十余名家属则围在安检处登记,每名被告的家属各获得三张旁听证。
《财经》记者从名册上看到,相继登记入内的包括张荣坤的弟弟张荣昌,王永德的弟弟王永富,周卫明及张军的亲属徐金富、徐红琴、朱琴芳等。
张荣坤的妻子张樱并未进入法庭旁听。当日7时30分左右,张樱与律师们在所住宾馆用完早餐,直接赶往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经法院人员安排把一间接待室作为其“临时办公场所”。记者与其多次照面,见其神情轻松。
张樱现年34岁,系江苏苏州人,身高约一米七,身材匀称,面像温和,穿着时尚。她与张荣坤是初中同学,两人于四年前结婚。2006年7月18 日,张荣坤因涉嫌欺诈发行债券罪被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上海分局监视居住,张樱亦被要求“协助调查”。同年12月,有关部门解除对张樱的司法强制措施,由其主持处理福禧资产并清偿债务。
首日主控两项行贿罪名
庭审于上午8时40分开始,主审法官对四名被告人验名正身,并耗时约40分钟宣读完起诉书。紧随其后,法庭调查进行举证和质询阶段,内容是检方起诉书所列的第一款“涉嫌单位行贿罪”和第二款“涉嫌对企业人员行贿罪”。
《财经》获知,在所控五项罪名中,这两项所占篇幅最重,涉及的证人超过40名。不过庭审当时,多数作为受贿方的证人已获实刑,未能当庭作证。
根据检方的起诉书,沸点投资、福禧投资及其控制人张荣坤,“为谋取本单位的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2913.6113万元,涉嫌单位行贿罪”。此项指控共罗列八个单元,行贿对象包括10个人。其中行贿数名官员的行贿细节引人注目:
——向原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一、其妻黄华、女儿祝妮卡行贿约131.113万元,其中含一块500克的金砖,向黄华发放奖金约59万元,向祝妮 卡提供钻石项链、M6单反相机及出国留学和旅游费用等。祝均一主政的上海社保局企业年金中心累计为张荣坤公司提供26.5亿元委托贷款;
——向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行贿39.92万元,秦为张收购沪杭高速上海段经营权、嘉金高速BTO项目等提供帮助;
——向上海申能集团副总经理王维工行贿933万余元,由王维工出面,向时任上海市长陈良宇请托,为张收购沪杭高速上海段经营权争取政策支持和融资渠道。
此外,张荣坤及两家公司涉嫌向公司人员行贿一项,主要在2000年末至2006年7月,沸点投资勾结海欣股份(600851行情,股吧)总裁袁永林、董秘沈岩联合操纵股票。应袁、沈要求,张荣坤给予两人170万元,其中袁得100万元,沈岩得70万元。据悉,法庭上的举证及质询程序显示,此项有 对方索贿的性质。
上述两项行贿金额累计总额高达3083万余元。
知情人士介绍,针对当日有关行贿细节的指控,张荣坤在庭审现场神情平淡,除对少数几笔贿款略有异议,大多数都表示认可。
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所涉张荣坤案的受贿人员除王维工,其他均已在一审获刑,对应的事实基本尘埃已定,可辩护的空间不是太大。
中央与“两高”派员旁听
根据法院人士在安检现场出示的一份打印件清单,中央专案组及各级司法机关近20人参加旁听。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二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六人,吉林省检察院四人,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上海分局四人。
《财经》记者获知,除了松原电视台两名专业摄影被安排进入法庭转播,再无其他媒体获得旁听资格。
上述法院人士所持清单还显示,此案庭审四至五天间,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预备了15桌饭席,预留给不同的人员,其中被告家属和律师三桌,法警、武警及各级司法机关办案和协助人员共12桌。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
12月27日11时50分,休庭后准备集体外出就餐的被告家属,在法院门口遇上手执相机的记者,又集体转身返回立案大庭,在接待室休息片刻后经法警指引进入法院三楼就餐。记者则无缘入内,而法院亦无人说明用餐将由谁付费。
“这是法院有史以来审理的最大案件,所以上上下下都非常关注。”一位法院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张荣坤其人
现年38岁的张荣坤出生在江苏省苏州市,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硕士学位。事发前为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也是上海市工商联副会长。他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
2002年3月,张荣坤以32.07亿元收购“上海路桥发展”99.35%的股权,获沪杭高速上海段30年的收费经营权。福禧投资收购沪杭高速 公路上海段30年经营权所支付的32亿元即来自上海社保基金。2006年7月17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因涉嫌违规使用32亿元社保基金而 落马。之后,张荣坤也被相关机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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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终审判决有期徒刑19年
2008年6月23日 09:11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刘秀浩 选稿:吴晨
昨天上午,张荣坤案终审判决由作为主审法院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行宣判,吉林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在初审判决时,张荣坤因犯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和抽逃出资罪,五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早报记者昨日获悉,昨天上午,张荣坤案终审判决由作为主审法院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行宣判,吉林省高院终审维持原判,驳回上诉人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张荣坤、王永德、张军(博客)、周卫明等人的上诉,6名上诉人当场提出申诉。记者获 悉,张荣坤等已经当庭表示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本次宣判于昨天上午9时在吉林省松原市中院进行。包括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张荣坤、王永德、张军、周卫明以及其辩护律师当庭听取宣判结果,张荣坤之妻张樱也在场听判。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是以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行张荣坤案的二审,没有进行开庭审理。
1973年10月3日出生的张荣坤为上海社保案的核心人员,2006年上海社保案案发后张荣坤同期被捕。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张荣坤案由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并于今年4月7日宣判。
在初审判决时,张荣坤因犯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欺诈发行债券罪和抽逃出资罪,五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 年;其被扣押的13亿余元资产全部没收,张荣坤控制的两被告单位———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处罚金2.32亿元,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处罚金 5000万元,合计约16亿元。
一审判决后,张荣坤当庭即表示要上诉,并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松原中院向吉林高院提交了上诉状。
上诉状中上诉请求包括5项内容,包括要求公开开庭审判,归还不涉案资产等。上诉书称,请求撤销(2007)松刑字第71号《刑事判决 书》判决主文第七项“本案所涉违法所得和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从冻结的13多亿元资金中按照《刑法》第60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 所负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的规定,先予归还上海社保基金的3.35亿元债务及支付国家税金3亿多元,并将冻结资金中 上诉人不涉案的合法资产予以返还……
张荣坤的一名辩护律师称,上诉时已经提交了一批新的证据,此次判决书中并未采纳。
昨天法院宣判后询问6名上诉人是否接受此次判决,6名上诉人当场提起申诉。
“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案因单位行贿、对公司人员行贿、操纵证券市场、欺诈发行债券和抽逃出资,五罪并罚,被判入狱19年,被扣押的13亿多元(人民币,下同,约2亿6000万元)的资产全部被没收。据《财经》杂志网络版昨天报道,一度在沪被称为“公路大王”的张荣坤,闻判后当庭表示要上诉。
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受询时说,行贿者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受贿的则是死刑,既然张荣坤行贿的对象并没有被判死刑,他也就没被判最高刑罚。这名律师也说,张荣坤的判刑与因涉及社保案而落马的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没有直接关系,但从目前“有限的”相关报道中可预见陈良宇的刑期也不会太高。
上海市部分政府官员和企业机构挪用号称人民“保命钱”的社保资金为私用,由该案件牵扯出其他案件,导致陈良宇被拉下马。陈良宇是继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之后,第二位因贪污被司法审判的最高级别中共官员,其判刑对所有中国官员有着警示作用,与陈良宇“同谋者”的判刑也连带受关注。陈希同在1998年因贪污和玩忽职守罪名,判处16年徒刑。
于苏州出生的张荣坤原是个名不经传的小商人,所掌控的南京福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却在2002年2月,以巨资取得属上海路桥发展公司所持的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经营权,从此摇身变成“公路大王”。媒体当时报道,福禧投资是以高出其他竞标者整整4亿元中标的,但据《财经》较早前报道,所谓“竞标”事前既无声息,事后也没有公开资料证实。
对张荣坤的起诉书指他为收购上海路桥,于2002年1月通过国务院常务副总理黄菊的前秘书王维工引荐,请当时任上海市长的陈良宇“关照”,并获得陈良宇支持,张荣坤顺利接手有关公路经营权的内情,这才浮出水面。而张荣坤买经营权的资金来源之一就是社保资金。据报道,张荣坤向上海社保资金借款34亿5000 元。
不过,由于张荣坤行贿的对象,包括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祝均一及陈良宇的前秘书秦裕,都没有被判最高刑罚(死刑),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王成明则被判死缓,受访律师认为,张荣坤也没被“极判”,也就是被判无期徒刑。
这位律师解释:“受贿是重罪,行贿则未必,这当中涉及自律问题——人家行贿,你可以不收,而且你应该不收。”
他指出,在中国,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不超过20年:“这样看,19年的有期徒刑已经挺重了。”
陈良宇“不会判太重”
他也说,由于陈良宇不是张荣坤直接行贿的对象,两个案子没有直接关系,但从“有限的”媒体报道中,可预见陈良宇“不会判得太重,不会是死刑”。
自前年底揭发社保案以来,中国媒体对相关人士的判决等报道并不多,追踪最频密的就属《财经》,受访律师指的“有限报道”就是指《财经》所披露的详情。
3月31日出版的《财经》报道,陈良宇被提控三宗罪名,即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帮助张荣坤获取社保贷款就是滥用职权。至于玩忽职守则是帮助弟弟陈良军从土地交易中获利。陈良宇受贿金额共239万多元,包括接受香港商人的行贿,安排儿子陈维力到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当“挂名”副总经理,让父亲换房子和让家人出国旅游等。陈良宇所取得的款项,还比秦裕的680万元少。
然而,也有分析员认为,陈良宇所贪污的款项毕竟比陈希同的55万5000元高出不少,加上他的“小兄弟”纷纷指出张荣坤的贷款都得到陈良宇的批示,这个“带头大哥”相信也不会被轻判。
《联合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