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之死 谁是历史的侩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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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岳飞之死 谁是历史的侩子手
过去的一些史书和文艺作品,把这桩千古冤狱,描述成完全是由奸臣秦桧一手制造的,而事实上,制造这起冤狱的主角,应是宋高宗赵构。
话得从绍兴七年(1137)春说起。随着岳家军辉煌的战绩,岳飞的官品和声誉也与日俱上,官至太尉,品秩比三公,成为宋高宗最器重的武将之一。高宗在一时感情冲动之下,慷慨允诺岳飞指挥和节制除张俊、韩世忠部外的各路军队,这大约包括全国七分之五的兵力,以大举北伐,并授以亲笔手诏,委以中兴大业。此也正合岳飞平素的大志,欣喜若狂,自然十分感激高宗的信任和倚重。既而,宰相张浚和秦桧提醒高宗,莫忘祖宗家训,让岳飞掌管军权太大,一旦功盖天下,威震人主,就后悔莫及了。高宗如梦方醒,立即取消成命。岳飞不料事情突然变卦,愤慨已极,一怒之下,上奏请求解职,并不经皇帝批准,便擅自离守,上庐山给亡母守孝去了。岳飞此举也使高宗大为震怒,指斥岳飞骄横跋扈,但权衡利害得失,也只得命官员去请岳飞出山。岳飞清楚,再倔强固执下去也无补益,只得受诏出山,并至建康(今江苏南京)向高宗请罪。高宗给了他一席形似宽慰,实则儆戒的话,其中说:太祖谓犯吾法者,唯有剑耳等等,已隐隐含露凶兆。岳飞转而开始成为高宗最为猜忌的武将。
最使高宗恼火的,莫过于岳飞坚持抗金的主张和行动。绍兴八年(1138)二月,岳飞又提出增兵请求,再一次触犯高宗的嫌忌而遭拒绝。八月,高宗与秦桧的屈膝求和计划已定,为了对握有重兵的三大将做些笼络、说服工作,召张俊、韩世忠、岳飞来朝。君臣见面时,岳飞字斟句酌地表明态度: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高宗只能报以难堪的沉默。事后,岳飞又上奏折,再申“不可与和”之志,乞整兵“复取旧疆”。高宗已完全不予理睬。
绍兴九年(1139),宋金讲和初定,岳飞出于深重的负疚感,沉痛提出辞呈。翌年,金兀术居然毁约大举南侵,岳飞率军挺进中原,经过艰苦卓绝的鏖战,大败猖狂一时的金军,连获郾城、颖昌大捷,收复北宋东京(今河南开封)已指日可待。战局发展鼓舞人心,岳飞兴奋地对将士们说:“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不料高宗连下十二道金牌,逼岳飞班师回朝。眼看着恢复中原的大好时机拜拜丧失,岳飞不禁仰首长叹,扼腕而泣:“十年之功,废于一旦!”愤而又提出辞职。解除岳飞军权,高宗求之不得,然迫于当时形式势,又不能冒此风险,岳家军的实力和威名,毕竟是以防金人反目的最好保障。高宗虽对岳飞屡次辞呈均照例不准,但对岳飞刚直不阿行为的忌恨又不断加深。
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自来是赵宋皇帝恪守不渝的家规,只要武将功大,官高,权重,就意味着对皇权的威胁。绍兴十一年(1141)初,高宗就赤裸裸地警告大将张俊:“今卿所管兵乃朝廷的军队,若知尊朝廷,则非但自身享福,子孙亦会昌盛;若持兵权以轻视朝廷,不听调遣,非但子孙无富贵可言,自身也有不测之祸。”这段凶相毕露的言辞,说明高宗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要拿看不顺眼的武将开刀了。是顺从朝廷的旨意,支持议和妥协;抑或试图冲破朝廷的限制而坚决抗金,对大将来说已是生死攸关的选择。把毕生献给抗金事业,且正义凛然、性格倔强的岳飞,哪里会想到这些。岳飞不顾一切禁忌,坚持抗金的种种行为,一次次触怒着宋高宗。根据秦桧党羽所撰笔记《王次翁叙纪》透露,约在绍兴十一年的二、三月间,“上始有诛飞意。”定是在宫廷密议中,高宗把次旨意悄悄传下,秦桧等人立刻心神领会。
绍兴十一年(1141)三月,岳飞回到临安(南宋都城,今浙江杭州),朝廷即发表张俊、韩世忠为枢密使(武将的最高官职),岳飞为枢密副使,宋高宗在又一次的“杯酒释兵权”中,对三大将明升暗降,剥夺了军权。秦桧为陷害岳飞,先唆使右谏议大夫万俟卨等人上本弹劾岳飞,捏造了淮西自役逗留不进、坐观胜负和公开主张放弃楚州(今江苏淮安)等罪名,滥施毁谤。高宗也亲自予以配合,说岳飞确实倡言“楚州不可守”,意在“附下以要誉”。岳飞明白朝廷的用心,自己也绝非留恋官位权势之人,便再三请求解职退闲。八月,高宗解除了岳飞的官职,并在罢官制词中说,皇帝宽大为怀,记功掩过,以保功臣之终。已经声色俱厉,严词间藏伏了杀机。
紧接着,更大的迫害阴谋开始实施。为罗织陷岳飞于死地的罪状,先由枢密使张俊对岳家军都统制王贵进行威胁利诱。接着,秦桧的党羽林大声到鄂州(今湖北武汉,岳家军大本营)就任总领,以监视岳家军。又物色了大将张宪军中的副统制王俊。王俊绰号“王雕儿”,因其专门坑害无辜,犹如雕捕食鸟类而得名。由王俊向王贵投呈诬告状,说张宪得知岳飞被罢官赋闲,愤恨不平,欲擅统大军去襄阳,以威逼朝廷还军权于岳飞。状词中捏造的谎言十分拙劣,任何稍有头脑的人都能一眼看出其中的破绽。但是当诬状到了张俊手中,便立即逮捕了张宪,并进行非法的酷刑逼供。在张宪宁死不作伪供的情况下,张俊仍然上报:张宪为收岳飞处文字后谋反。秦桧马上奏请将张宪、岳飞押送至朝廷高级刑狱机构大理寺,并召岳飞至大理寺一同审讯高宗当即诏准:“就大理寺置司根勘。”即指示在大理寺组成特别法庭进行彻底审理,也就是所谓“诏狱”,可见高宗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一开始,负责审讯的官员是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岳飞被带到大理寺,见张宪、岳云已身戴枷锁,浑身血渍,惨不忍睹,还是抑制住满腔怒火,义正辞严地辩白冤屈。最后,岳飞解开衣服,袒露出背部深嵌肌肤的四个大字“金钟报国”,何铸也不由肃然起敬。前面弹劾岳飞,何铸也是其中之一,现在在亲眼目睹的事实面前,再也不忍心干伤天害理的勾当,便去见秦桧,转而力辩岳飞无辜。何铸原为秦桧亲信,秦虽十分不悦,也无所提防,沉下脸来告知:“此上意也”。一句话泄露天机,但何铸依然据理力争。秦桧理屈词穷之后,便奏请高宗,马上派遣何铸出使全国和谈,改命万俟卨为御史中丞,继续审理此案。
万俟卨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他主审此案,完全秉承高宗、秦桧的旨意,残酷炼狱。并再次捏造罪名,说岳云曾写信给张宪-王贵,意图谋反;岳飞有“指斥乘舆(皇帝)”的弥天大罪,如说“国家了不得也,官家(皇帝,指高宗)又不修德”等语。并拉了王贵等三、四个软骨头出来作伪证,便算定案。经过二个余月罗织罪名的“审理”,十二月二十九日,万俟卨具案上报尚书省秦桧,再由尚书省呈报高宗“合取裁判”。上报的定案判岳飞“合依斩刑”,张宪“合于绞刑”,岳云“徒三年”。高宗看到案卷后当即批复:“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将兵防护。”万俟卨和秦桧没有判岳云死刑,只判三年徒刑,尚不能使高宗满意,既要杀害岳飞,必须斩草除根,赵构内心之底蕴昭然若揭。
随即,岳飞在狱中被拉胁而死,张宪、岳云被绑赴闹市问斩。临刑时,临安府各城门都以重兵把守,戒备森严。以防人民闹事。三个许身名族战场的英勇斗士,终于惨死在投降派的屠刀之下。岳飞死时39岁,岳云才23岁,都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岳飞入狱的消息传开,朝野震惊,尽管许多富有正义感的官员,乃至一般百姓,不顾朝廷淫威,纷纷出面营救。参加审讯而稍有天良的一些官吏,也力排众议,为岳飞辩解,但都毫无用处。韩世忠罢闲在家,听说岳飞遭冤,也鼓起勇气去质问秦桧,秦桧只冷冰冰地答道:“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愤愤不平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须有”即“或许有”,秦桧此若无其事的回答也充分说明,朝廷已决议杀害岳飞,至于所用罪名是否确实,以无关紧要。
宋朝与其他朝代不同,特别优礼臣僚,宋太祖赵匡胤特别传下秘密誓碑,规定:“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谕此誓者,天必殛之”。北宋历代皇帝都严格遵守此誓,只是到北宋末年的钦宗,在非常时期开了杀戒。而徽宗认为钦宗杀了童贯等奸臣“不详”,通过大臣转告高宗要引以为训。岳飞先后任宣抚使、枢密副使等执政级大臣,其生命照理受太祖誓约保护,然而所发生的这一切,说明这是场一反常态、肆意加害的虐杀。很清楚,其元凶是宋高宗赵构,秦桧、张俊、万俟卨为无耻的帮凶。
(杨师群)
过去的一些史书和文艺作品,把这桩千古冤狱,描述成完全是由奸臣秦桧一手制造的,而事实上,制造这起冤狱的主角,应是宋高宗赵构。
话得从绍兴七年(1137)春说起。随着岳家军辉煌的战绩,岳飞的官品和声誉也与日俱上,官至太尉,品秩比三公,成为宋高宗最器重的武将之一。高宗在一时感情冲动之下,慷慨允诺岳飞指挥和节制除张俊、韩世忠部外的各路军队,这大约包括全国七分之五的兵力,以大举北伐,并授以亲笔手诏,委以中兴大业。此也正合岳飞平素的大志,欣喜若狂,自然十分感激高宗的信任和倚重。既而,宰相张浚和秦桧提醒高宗,莫忘祖宗家训,让岳飞掌管军权太大,一旦功盖天下,威震人主,就后悔莫及了。高宗如梦方醒,立即取消成命。岳飞不料事情突然变卦,愤慨已极,一怒之下,上奏请求解职,并不经皇帝批准,便擅自离守,上庐山给亡母守孝去了。岳飞此举也使高宗大为震怒,指斥岳飞骄横跋扈,但权衡利害得失,也只得命官员去请岳飞出山。岳飞清楚,再倔强固执下去也无补益,只得受诏出山,并至建康(今江苏南京)向高宗请罪。高宗给了他一席形似宽慰,实则儆戒的话,其中说:太祖谓犯吾法者,唯有剑耳等等,已隐隐含露凶兆。岳飞转而开始成为高宗最为猜忌的武将。
最使高宗恼火的,莫过于岳飞坚持抗金的主张和行动。绍兴八年(1138)二月,岳飞又提出增兵请求,再一次触犯高宗的嫌忌而遭拒绝。八月,高宗与秦桧的屈膝求和计划已定,为了对握有重兵的三大将做些笼络、说服工作,召张俊、韩世忠、岳飞来朝。君臣见面时,岳飞字斟句酌地表明态度: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高宗只能报以难堪的沉默。事后,岳飞又上奏折,再申“不可与和”之志,乞整兵“复取旧疆”。高宗已完全不予理睬。
绍兴九年(1139),宋金讲和初定,岳飞出于深重的负疚感,沉痛提出辞呈。翌年,金兀术居然毁约大举南侵,岳飞率军挺进中原,经过艰苦卓绝的鏖战,大败猖狂一时的金军,连获郾城、颖昌大捷,收复北宋东京(今河南开封)已指日可待。战局发展鼓舞人心,岳飞兴奋地对将士们说:“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耳!”不料高宗连下十二道金牌,逼岳飞班师回朝。眼看着恢复中原的大好时机拜拜丧失,岳飞不禁仰首长叹,扼腕而泣:“十年之功,废于一旦!”愤而又提出辞职。解除岳飞军权,高宗求之不得,然迫于当时形式势,又不能冒此风险,岳家军的实力和威名,毕竟是以防金人反目的最好保障。高宗虽对岳飞屡次辞呈均照例不准,但对岳飞刚直不阿行为的忌恨又不断加深。
对武将的猜忌和防范,自来是赵宋皇帝恪守不渝的家规,只要武将功大,官高,权重,就意味着对皇权的威胁。绍兴十一年(1141)初,高宗就赤裸裸地警告大将张俊:“今卿所管兵乃朝廷的军队,若知尊朝廷,则非但自身享福,子孙亦会昌盛;若持兵权以轻视朝廷,不听调遣,非但子孙无富贵可言,自身也有不测之祸。”这段凶相毕露的言辞,说明高宗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地位,要拿看不顺眼的武将开刀了。是顺从朝廷的旨意,支持议和妥协;抑或试图冲破朝廷的限制而坚决抗金,对大将来说已是生死攸关的选择。把毕生献给抗金事业,且正义凛然、性格倔强的岳飞,哪里会想到这些。岳飞不顾一切禁忌,坚持抗金的种种行为,一次次触怒着宋高宗。根据秦桧党羽所撰笔记《王次翁叙纪》透露,约在绍兴十一年的二、三月间,“上始有诛飞意。”定是在宫廷密议中,高宗把次旨意悄悄传下,秦桧等人立刻心神领会。
绍兴十一年(1141)三月,岳飞回到临安(南宋都城,今浙江杭州),朝廷即发表张俊、韩世忠为枢密使(武将的最高官职),岳飞为枢密副使,宋高宗在又一次的“杯酒释兵权”中,对三大将明升暗降,剥夺了军权。秦桧为陷害岳飞,先唆使右谏议大夫万俟卨等人上本弹劾岳飞,捏造了淮西自役逗留不进、坐观胜负和公开主张放弃楚州(今江苏淮安)等罪名,滥施毁谤。高宗也亲自予以配合,说岳飞确实倡言“楚州不可守”,意在“附下以要誉”。岳飞明白朝廷的用心,自己也绝非留恋官位权势之人,便再三请求解职退闲。八月,高宗解除了岳飞的官职,并在罢官制词中说,皇帝宽大为怀,记功掩过,以保功臣之终。已经声色俱厉,严词间藏伏了杀机。
紧接着,更大的迫害阴谋开始实施。为罗织陷岳飞于死地的罪状,先由枢密使张俊对岳家军都统制王贵进行威胁利诱。接着,秦桧的党羽林大声到鄂州(今湖北武汉,岳家军大本营)就任总领,以监视岳家军。又物色了大将张宪军中的副统制王俊。王俊绰号“王雕儿”,因其专门坑害无辜,犹如雕捕食鸟类而得名。由王俊向王贵投呈诬告状,说张宪得知岳飞被罢官赋闲,愤恨不平,欲擅统大军去襄阳,以威逼朝廷还军权于岳飞。状词中捏造的谎言十分拙劣,任何稍有头脑的人都能一眼看出其中的破绽。但是当诬状到了张俊手中,便立即逮捕了张宪,并进行非法的酷刑逼供。在张宪宁死不作伪供的情况下,张俊仍然上报:张宪为收岳飞处文字后谋反。秦桧马上奏请将张宪、岳飞押送至朝廷高级刑狱机构大理寺,并召岳飞至大理寺一同审讯高宗当即诏准:“就大理寺置司根勘。”即指示在大理寺组成特别法庭进行彻底审理,也就是所谓“诏狱”,可见高宗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一开始,负责审讯的官员是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岳飞被带到大理寺,见张宪、岳云已身戴枷锁,浑身血渍,惨不忍睹,还是抑制住满腔怒火,义正辞严地辩白冤屈。最后,岳飞解开衣服,袒露出背部深嵌肌肤的四个大字“金钟报国”,何铸也不由肃然起敬。前面弹劾岳飞,何铸也是其中之一,现在在亲眼目睹的事实面前,再也不忍心干伤天害理的勾当,便去见秦桧,转而力辩岳飞无辜。何铸原为秦桧亲信,秦虽十分不悦,也无所提防,沉下脸来告知:“此上意也”。一句话泄露天机,但何铸依然据理力争。秦桧理屈词穷之后,便奏请高宗,马上派遣何铸出使全国和谈,改命万俟卨为御史中丞,继续审理此案。
万俟卨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他主审此案,完全秉承高宗、秦桧的旨意,残酷炼狱。并再次捏造罪名,说岳云曾写信给张宪-王贵,意图谋反;岳飞有“指斥乘舆(皇帝)”的弥天大罪,如说“国家了不得也,官家(皇帝,指高宗)又不修德”等语。并拉了王贵等三、四个软骨头出来作伪证,便算定案。经过二个余月罗织罪名的“审理”,十二月二十九日,万俟卨具案上报尚书省秦桧,再由尚书省呈报高宗“合取裁判”。上报的定案判岳飞“合依斩刑”,张宪“合于绞刑”,岳云“徒三年”。高宗看到案卷后当即批复:“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将兵防护。”万俟卨和秦桧没有判岳云死刑,只判三年徒刑,尚不能使高宗满意,既要杀害岳飞,必须斩草除根,赵构内心之底蕴昭然若揭。
随即,岳飞在狱中被拉胁而死,张宪、岳云被绑赴闹市问斩。临刑时,临安府各城门都以重兵把守,戒备森严。以防人民闹事。三个许身名族战场的英勇斗士,终于惨死在投降派的屠刀之下。岳飞死时39岁,岳云才23岁,都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
岳飞入狱的消息传开,朝野震惊,尽管许多富有正义感的官员,乃至一般百姓,不顾朝廷淫威,纷纷出面营救。参加审讯而稍有天良的一些官吏,也力排众议,为岳飞辩解,但都毫无用处。韩世忠罢闲在家,听说岳飞遭冤,也鼓起勇气去质问秦桧,秦桧只冷冰冰地答道:“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愤愤不平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须有”即“或许有”,秦桧此若无其事的回答也充分说明,朝廷已决议杀害岳飞,至于所用罪名是否确实,以无关紧要。
宋朝与其他朝代不同,特别优礼臣僚,宋太祖赵匡胤特别传下秘密誓碑,规定:“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谕此誓者,天必殛之”。北宋历代皇帝都严格遵守此誓,只是到北宋末年的钦宗,在非常时期开了杀戒。而徽宗认为钦宗杀了童贯等奸臣“不详”,通过大臣转告高宗要引以为训。岳飞先后任宣抚使、枢密副使等执政级大臣,其生命照理受太祖誓约保护,然而所发生的这一切,说明这是场一反常态、肆意加害的虐杀。很清楚,其元凶是宋高宗赵构,秦桧、张俊、万俟卨为无耻的帮凶。
(杨师群)